罗斯福在炉边谈话中向全国人民谴责了德国纳粹的海盗行为,强调“我们过去不想同希特勒开火,现在也不想同他开火。”但是,“不管需要采取什么行动,不管要付出什么代价,我们都将保持合法的商业运输线畅通无阻。……当你看到一条响尾蛇准备咬人的时候,你不会等它咬人后才打死它。这些纳粹潜艇和袭击者就是大西洋上的响尾蛇。”他的这番演说,就是鼓励人民支持他的决定。希特勒的袭击,客观上帮助罗斯福赢得了公众的支持。
在美国历史上,罗斯福是惟一连任四届的总统,他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就在于他思考问题从不一意孤行,他总能兼顾利害得失,听取别人的意见,因而获得了人民的称赞和认可,他的影响力远远超过其执政的12年。
社交不能感情用事,一味地只图一时痛快,而全然不顾他人和后果。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只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但我们绝对不想做这样的人,所以我们应该从大局出发,统观全局。
表达出你的喜爱之情
心理学家说,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人是完全自信的,因此大多数人都特别需要别人对自己的肯定。
一天,妻子请她的丈夫讲出自己的6个缺点,以便成为更好的妻子。他想了想说:“让我想一想,明天早晨再告诉你。”第二天一大早,他来到鲜花店,请花店给妻子送6朵玫瑰,并附上一个纸条:“我实在想不出你需要改变的6个缺点,我就爱你现在这个样子。”当他晚上回到家时,妻子站在门口迎接他,她感动地几乎要流泪。
人大概都有一些自恋,也就是喜欢自己。这个世界上,你最爱的人是谁?恐怕大部分人都会回答是自己。人们都把自己当成世界的中心,自己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
这符合人的自我中心的本性。如果别人喜欢我们,就比较容易赢得我们的喜欢,而不管他客观上是怎样的人。
看看你身边的人,你想过你喜欢的人通常具有哪些特征吗?你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漂亮吗?还是因为他们聪明?或者是因为他们有钱?有社会地位?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我们通常喜欢的人,是那些也喜欢我们的人。他不一定很漂亮,或很聪明,或者很有社会地位,仅仅是因为他很喜欢我们,我们也就很喜欢他们。这个规律叫做相互吸引定律。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喜欢那些喜欢我们的人呢?因为喜欢我们的人使我们体验到了愉快的情绪,一想起他们,就会想起和他们交往时所拥有的快乐,使我们—看到他们,自然就有了好心情。而且,那些喜欢我们的人使我们受尊重的需要得到了满足。因为他人对自己的喜欢,是对自己的肯定、赏识,表明自己对他人或者对社会是有价值的。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都会说:“我宁愿选择喜欢我的人,也不要选择我喜欢的人”。人都有惰性,无休止的付出却得不到回报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件极其痛苦的事情。而和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就会感到非常轻松快乐,因为他时时刻刻都在用心地对待你,让你开心,把你放在心上,你会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
有些人很善于利用这个心理定律赢得别人的好感。那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就表现出喜欢对方的样子。
比如推销员,他每天要面对许多从未谋面的人,他也许并不了解那些人,但是,他必须表现出对对方的喜欢,这是为了让对方也喜欢他、接受他,他的生意才好做。
可以说,这个规律在社交场中很具有实用价值。这是赢得别人好感的捷径。你可以经常表现出对别人的兴趣,这就表明你对他有好感,就会很容易赢得他同样的情感回报。
回想一下我们自己,当别人表达出对我们的喜爱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欣喜?心花怒放?我们会不自觉地对他有着更深的印象,有着更好的感觉,甚至会不自觉地对他也产生好感?
这种心理规律,在某种程度上,也和人们的自信缺乏有关。一个人如果自我尊重程度较强,较为自信,那么别人表示出来的对他的喜欢和赞扬,对他的影响就不是很大,人际吸引的相互性原则对他的作用也就不是很大。
而那些具有较低自我尊重的人,往往不喜欢那些给他们否定性评价的人,因为他极不自信,所以特别需要别人的肯定,特别看重别人表达的对自己的喜欢。
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就是两个人的相互喜欢是由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单方面喜欢开始的。比如一个女孩开始时对一个男孩并没有多少好感,但是这个男孩子表现出了对她特别喜欢的态度,使这个女孩久而久之,也对这个男孩动心了,最后接受了他的追求。
有一个小伙子固执地爱上了一个商人的女儿,但姑娘始终拒绝正眼看他,因为他是个古怪可笑的驼子。
这天,小伙子找到姑娘,鼓足勇气问:“你相信姻缘天注定吗?”
姑娘眼睛盯着天花板答了一句:“相信。”然后反问他,“你相信吗?”
他回答:“我听说,每个男孩出生之前,上帝便会告诉他,将来要娶的是哪一个女孩。我出生的时候,未来的新娘便已经配给我了。上帝还告诉我,我的新娘是个驼子。我当时向上帝恳求:‘上帝啊,一个驼背的妇女将是个悲剧,求你把驼背赐给我,再将美貌留给我的新娘。’”
当时姑娘看着小伙子的眼睛,并被内心深处的某些记忆搅乱了。她把手伸向他,之后成了他最挚爱的妻子。
增加见面的次数
现在社会上很多包二奶、包三奶、包四奶……的现象,男人们好像永远都是见一个爱一个,新欢总比旧人吃香,自古至今,都是如此。正所谓“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是人的天性使然吗?
有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查荣茨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先向被试验者出示一些照片,有的出现了20多次,有的出现了10多次,有的只出现了一两次,然后请被试验者评价对照片的喜爱程度。结果发现,被试验者更喜欢那些看过很多次的熟悉照片,而非那些只看过几次的新鲜照片,也就是说,看的次数增加了喜欢的程度。
这种对越熟悉的东西就越喜欢的现象,心理学上称为“多看效应”。
人的心既坚强又柔弱,是一个很奇妙的存在体。有些感情因素,比如喜欢,会在不知不觉的接触中产生。接触频率,或者说见面次数越多,越会喜欢。
有社会心理学家为了证明这个效应,曾做过一个实验:在一所大学的女生宿舍楼里,他们随机找了几个寝室,发给它们不同口味的饮料,然后要求这几个寝室的女生,可以以品尝饮料为理由,在这些寝室间互相走动,但见面时不得交谈。一段时间后,心理学家评价她们之间熟悉和喜欢的程度。结果发现:见面的次数越多,相互喜欢的程度就越大;见面的次数很少或根本没有,相互喜欢的程度也较低。
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一下,我们对有些人的印象一般,但是随着经常的接触,是不是会越看越顺眼,甚至会越来越喜欢?
有些人我们第一次可能觉得她不漂亮,不温柔,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但是却天天见,时间长了,是不是也会越看越觉得她很漂亮,可爱?
聪聪、小华和明明三个人在高中念同一个班,彼此都是很好的朋友。但是高考之后,聪聪和小华都考在了同一所大学读书,而明明则考到了另一座城市的一所大学里上学。聪聪和小华几乎每个星期都会碰面四五次,有时是相约一起出去玩,有时是一起吃个饭,有时是在校园巧遇。明明在新学校也结识了许多自己的新朋友,和聪聪、小华则是只在寒暑假才在家乡见面,一起开心地玩几天。结果很显然,尽管他们三人还是好朋友,但是不知不觉中,聪聪和小华的关系更加亲密,而与明明则有些莫名其妙的生疏。
可见,若想增强人际吸引,就要留心提高自己在别人面前的熟悉度。
当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的时候,就可以时不时地故意制造见面的机会。假如她经常去某个教室上自习,你就故意也在那个时间点去那个教室上自习,“嗨,这么巧,你也来这上自习呀”,并想尽办法坐的离她近点儿。
试想,你每天都这样见到她,在她旁边学习,就有机会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你在时不时地和她探讨下问题,送她回家/寝室。她会对你的印象越来越深,很可能会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你。
假如你想得到领导的重视和赏识,你就有必要经常向领导汇报工作。工作一开始,就要先汇报,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要按时汇报,进行到一定程度,要及时汇报,工作完成,要立即汇报。这样,经常性地汇报,与领导接触的机会就多了,见面的次数也多了,让领导了解你的机会也多了,与领导越熟悉,领导越有可能喜欢你,这样,提拔你的可能性就大了。成不成,混个脸儿熟,机会总要大些。
如果我们想与某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就不妨多找机会和他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