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游牧民族部落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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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中国游牧民族部落制度研究》一书,是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为指导,以中国游牧民族部落制度为切入点来研究中国游牧民族的社会历史与文化变迁。

部落是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部落是在氏族组织的基础上由共同血缘的两个以上的氏族组成,有自己的地域、名称、方言、宗教和习惯。它分为血缘部落和地缘部落两个阶段,前者形成于原始社会,后者形成于阶级社会。部落制度是维系部落组织的基础,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理论,人类是“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按其经济成分,又可分为狩猎民族、游牧民族、农业民族等。中国的游牧民族即包括古代的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纥、吐蕃、契丹、女真等古代民族,又包括现代的藏族、塔吉克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裕固族等现代民族。他们主要分布在蒙古高原、黄土高原、天山南北、青藏高原等适合放牧的游牧区。在漫长的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历史中,逐渐形成了以游牧经济为基础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部落社会制度。在历史上,由于游牧民族牧区生产的单一性和不稳定性,使牧区对农业区有很大的依赖性,同时,牧区始终保持着部落制的亦兵亦牧的集群社会组织,再加上擅长骑射的骑兵,很容易形成一阵阵的军事优势,构成掠夺农业区的威慑力量。当然,农业区也需要牧区的畜力和畜牧产品。正是由于这种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的互补关系,才使我国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你去我来,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多具特色的多元一体的多民族国家。这种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正说明今天的游牧民族是吸收和继承了古代游牧民族的共性,形成本民族自身特征的历史再现。

基于西北是多民族居住区,在我国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一地域优势,我们选择了藏族、蒙古族、哈萨克族和裕固族这四个游牧民族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来系统阐述部落制度的起源、形成、发展和废除的全过程,目的是想通过对部落制度的分析研究,找出西北少数民族长期贫困落后的历史根源,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封闭守旧的传统观念是阻碍牧区经济现代化发展的不利因素,认清东西部社会发展差距拉大的自身因素,增强缩短东西部社会发展差距、改变落后面貌的信心,转变观念,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以实际行动投入到西部大开发的潮流中。

关于部落制度的研究,见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而确立完整的理论体系则见于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我国对部落制度的研究是伴随着解放初期的民族识别和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展开的,主要以研究原始社会的部落制度为主,且研究较为深入,而且硕果累累。但是,对阶级社会的部落制度普遍认为是一种残余,缺乏应有的深入研究,忽略了部落在阶级社会中以其变态的形式存在于游牧民族中这一特点。笔者正是抓住部落存在于阶级社会这一特点,以藏族、蒙古族、哈萨克族和裕固族的部落特征为依据,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的民族调查,了解到部落制度在甘南藏区一直存在到1958年民主改革被废除为止,长达一千多年,渗透到了藏区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影响着藏区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部落制度保留较典型的一个地区。因此,结合夏河县的实际情况和贯彻党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对藏区今后畜牧业经济现代化的发展作了战略思考,这对新时期加快牧区经济建设、更新牧民的传统观念、提高牧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目前全面系统研究游牧民族部落制度的资料十分有限。而且笔者所见到的材料非常零乱,这无疑给本书的撰写带来了不少困难,再加上本人水平有限,功底尚浅,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敬请专家、学者们不吝赐教。

安俭

2005年3月修改于华东师范大学济建设、更新牧民的传统观念、提高牧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目前全面系统研究游牧民族部落制度的资料十分有限。而且笔者所见到的材料非常零乱,这无疑给本书的撰写带来了不少困难,再加上本人水平有限,功底尚浅,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敬请专家、学者们不吝赐教。

安俭

2005年3月修改于华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