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尽量使得自己的生命有计划,尽量在有条不紊中有分寸的享受人生,可是,当发生意外时,我会得接受。所以,那与申亦谨共度的一夜,我确信自己会将其淡化处理,毕竟记忆是难以消除的。我没有将其告诉任何人,甚至是老友左天,因为,申亦谨真的,就要成为我的妹夫了。
那件事发生的次日,父亲打电话笑呵呵的告诉我,申亦谨已经亲自登门道歉,表示当时只是一时糊涂,玉洁是能相伴终身的伴侣。而玉洁,也已经冰释前嫌,两人的订婚如约举行。一切,发生的如此之快。
于是我便感叹,明明是很容易的事情,我却在心里思量了那么许久,徒增烦恼。到底,那样的一夜风流,与我或许是要慢慢淡忘,于申亦谨,便是一段小插曲,并无什么特别吧。
日子一样流水般的过,不求有太多惊奇,能吃饱喝足,偶有精神娱乐,已是令我感恩。白天,市中心多少大厦内的男男女女,都在用自己的手,供应温饱。虽然平凡,但是却是这座城市能够蓬勃向前发展的原动力。
这天,趁中午休息时间在诊所收拾东西,发现某个抽屉中一张干净的名片。看着上面的“Larren.申”,眼前便浮现那个整洁腼腆的男子的形象,文质彬彬,网球场上却游刃有余,且他手下设计出来的衣服,分外比别处多些感觉。想起当时他认真的掏出名片,约定有时间一起打球的情景,忍不住笑了笑。可是当手伸向电话的时候,却终究是又缩了回来。心里想着,向他那样好条件的男子,这样冒昧的去电话,万一他已经忘记有个郑冰清,岂不难堪?郑冰清对待感情,也只不过是个外表勇敢,内心懦弱的人。
胡思乱想了半晌,拍拍脑袋,赶走那许多想法。
然后令菲菲把最近的几个病人档案拿来,准备整理下,吃饭的家伙,可不能荒废。看了几个,觉得虽然进步缓慢,但还是稍微有进步。比较令人欣喜的,是耿家明,他已经从刚来时候的畏惧瑟缩且完全不听外界言语的情况,慢慢的到了现今愿意极中精神听别人的话语,且愿意作出合理的反应,只差一个机会,令其开口说话。
这日早上,我刚来,菲菲便笑嘻嘻的指指我的桌上的一盆鲜花。我惊诧,竟然是白色的风信子,有着厚厚的墨绿色叶子,细长的茎的顶端一串白色铃铛般半开的小小白花,有着类似水仙的形态,却少了水仙的孤芳自赏,而多了几分热闹的生机。多么清雅!
曾经跟女友聊天,大家一致通过,现今的男人品味恶俗,不管什么对象,统统一捧玫瑰作数,至多是一束香水百合,甚至在说情话时也是“你是我心头带刺的玫瑰”或“你如同清晨的百合一样纯洁”。所以,这盆清新且生机勃勃的风信子,令我眼前一亮。
“郑医生,这是这几年来送到诊所里最美的一件礼物。这样的男人,只要不是太丑或太穷,可以考虑与其速速进教堂。”菲菲暧昧的说。
“单单一盆花就收买你的心了?”
“不不不,这男子不单只是觉得白色风信子美吧,你可知白色风信子的花语是什么?是‘恬适、沉静且不敢表露的爱’。啧啧,一个羞涩的男子。简直是所有女人心中的极品。跟他在一起能体会十八岁后再没有过的初恋的味道。”
哦,是“恬适、沉静且不敢表露的爱”吗?我端起花,走进办公室。打开花里插着的一张小小的卡片。一行秀气有力的小字:“青青子矜,悠悠我心。Larren.申”
我微微笑了。只要牵涉到这个男人的事,我竟然总是微笑!
还在上学的时候,一个事业极有声有色的女教授,其夫却无甚建树,人人都为其不平,认为跟着那男人着实委屈了她。有一天有人忍不住问她,她的回答是:“他会得令我时时微笑。”一时间,整个学院的女生都醍醐灌顶,生命苦短,真正爱你的男人不须提供你锦衣玉食,他只须是你生命中那一束阳光,让你有幸福的感觉。
我于是没有再犹豫,拿起电话,拨了Larren的电话。
“谢谢你的花。”
“哦,收到了吗?太好了。而且,我很高兴,你没有再把我的名片丢掉。”他静静的说,微微透着喜悦,可是后面再无言语。
我在心里哀叹,难道,还要我开口约你?
“呃,郑小姐,你什么时候有空?”
“如果打球,我周末才有空。如果吃饭,我今天晚上就有空。”
他显然被我的话吓了一下,然后,我听到一阵低沉醇厚的笑声。他说:“如果可以,我今天晚上七点去接你,与你共进晚餐。”
“好,我的诊所地址是……”
“在凤栖路89号。我晓得,我会准时去的。”
我微微诧异,他,竟然连我的诊所地址也知道了,“好的,晚上见。”
“晚上见。”
放下电话,鼻端闻着若有若无的风信子香气。
晚上工作结束后,我擦上浓烈的红色胭脂,可不是,女人一旦过了二十岁,晚上不擦胭脂简直就无法出门,脸色蜡黄,加上一天工作积累下来的劳累和凶霸霸的神色,一个个堪比游魂。是以即使经济再不景气,进入商场,化妆品柜台也是兴隆的,有一句话说什么来着,“男人最爱女人娇羞的脸颊和粉嫩如花瓣的嘴唇”,我想女人心里都暗自加上,“娇羞的脸颊和粉嫩的胭脂来自五颜六色的化妆品,是以,我们最爱钞票”。
出了办公室,菲菲已经换好了她的行头,准备晚上依旧的狂欢。看到我气色不错的走出来,微微嘟起嘴,说:“郑医生,可是要赴约?”
我点点头,向她笑笑,准备走出去。身后的菲菲不忘调侃:“啊,我送你风信子,哦,那纯洁的风信子女郎……”
门口,夕阳下,一位着白色衬衫的男子挺立着,明明最普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无比妥贴,一双眼睛晶亮,带着一贯的温文,看着我。
“Hi。”我向他走去。
“郑小姐。”他点点头,为我打开车门。
“你不会打算一直喊我郑小姐吧?”我调侃的看向这个男子。
他微微沉默,一瞬间的不自然。随后喊:“冰清。”完全没有过分的热情,却如冬日的阳光,将暖意带进我心里。
“Larren,我们去哪里吃东西?”
“你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吗?”
“呃,让我想想,或者,我们去吃——火锅!”我恶作剧般的说。现在是夏日,会说吃火锅的人大抵不多。
他却没有任何惊诧的神色,说:“好的,你是喜欢吃广东式海鲜火锅还是吃四川麻辣味火锅?”
“四川麻辣味。”
“好的。”他说完,真的安心开车,我毫不意外他是真的接受了我的建议在这大暑天去吃麻辣火锅。
看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最欣赏的是里面范柳原相亲那一段:带着相亲的女子去黑漆漆的电影院看电影,等到对方脸上精心描绘的妆糊掉,刻意保持的姿态懈怠掉以后,再到灯火通明的饭店吃饭。用心不是不刁的。
不过我突然想到,自己在跟Larren第一次出去吃饭选择去吃麻辣火锅,一时的突发奇想岂非与那范柳原有异曲同工之妙!看了看旁边白衬衫气质卓越的Larren,心里竟然期待看到他吃得满头大汗忙着灌水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