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论语正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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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中国哲学只是“人生哲学”吗?

大师就是大师,南先生比一般讲古书的教授们是要高明一些,他已经知道,“礼”首先是一个哲学范畴,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南先生又说:“中国人真的没有哲学吗?有!所有哲学是‘人生哲学’。只讲做人的伦理道德,讲做人应该怎样做。”

南先生同时又愤愤不平地认为,西方人认为我们没有哲学是不对的,南先生同时还嘲笑西方人的哲学,并问道:“上帝的外婆是谁?”

南先生是东方文化的大师级人物,《论语别裁》又是皇皇大着,这样说话不嫌粗糙一点吗?

南先生问西方人:“上帝的外婆是谁?”我们要反问南先生,你所崇尚的那些“做人的道德”的“外婆”又是谁?社会人生中的道德太多太多,蒙昧人有蒙昧人的道德,图腾时代人有图腾时代的道德,为什么孔子要那样不遗余力地提倡以“人”为中心的道德?这些各种“道德”名目的“外婆”又是谁?

南先生在《论语别裁》39页,引《礼记》中的《经解》,以印证孔子的温良恭俭让五德正好应五经,但在这以前,又说《礼记》的思想和孔子思想不是一个体系,《礼记》中收存的曾子的《大学》与孔子思想是不一致的。我们真不知该如何适从了。

到了这里,南先生又明确告诉我们,中国哲学只是“人生哲学”,“只是讲做人伦理的道理”。我们请问解过《道德经》的南先生,《道德经》是不是也只是讲的“做人伦理的道理”?《道德经》是不是中国哲学?

学者,首先是要严肃认真,不能张开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也不管自己是不是前后矛盾,也不管客观事实是不是如此。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的儒学研究家,只有南先生一个人,敢把孔子学说局限为只是“做人伦理”的学问。朱熹特别推崇孔子的正是孔子的伦理学内容,但他也不敢说孔子的学说只是“人生哲学”,当代学者张岱年先生说得好:“孔子没有多讲天道问题,子贡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但亦并非完全未讲。他说:‘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强调‘行’、‘生’与‘逝’,反映孔子天道观中包含着辩证因素。”

当代有些哲学家把孔子思想整理为一个公式:“命——礼——仁——知——中庸。”作为学者,这个概括是非常有道理的,绝对是从字面上深刻研究过孔子学说的结果。这个公式无论如何不是南先生说的“中国哲学就是人生哲学”,“只讲做人伦理的道理”。如果真是如南先生所说,孔子就绝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伟大的“圣人”,顶多不过是苏格拉底式的道德家。

如果我们系统地研究一下东方文化,对儒道释三家互补研究,你一定会发现他们之间的相通之处,这些相通之处的根本点,我们在“前言”中已经系统论述过,这里再述其要点。

天、地、人本为一体,是无法剥开的一体,“天人合一”应是“天人本一”。东方文化不去追究是天先于人,还是人先于天,“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自始至终把宇宙与生命一体讨论,绝不从哲学角度追究虚妄的宇宙起源问题。

具体到上述当代哲学家们概括的孔子学说的基本公式,“命”、“礼”、“仁”、“知”、“中庸”,我们作进一步的阐解。

“命”,在孔子这里肯定不是鬼神控制的迷信的“命”,这是所有学者都公认的,因为孔子不言怪力乱神。那又是什么?简括地讲便是“宇宙—生命”系统的运转规律,这个规律不是什么理念、绝对理念之类的东西,而是“宇宙—生命”系统实实在在的运动本身,是它决定着宇宙万物之“命”。

“礼”,当代哲学家们把“礼”放在“命”之后,应是有一定道理的,《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记载子产的言论:“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由此可见,合天人为一体,天人本一体正是古人的普遍意识。“礼”不只是人的大和谐,而是“宇宙—生命”系统本体的大和谐。宇宙中万物有别,但又和谐共处,这应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道理。太阳与众星之间如果没向心力与离心力的和谐,还会有太阳系吗?没有太阳系这个大的生存环境的和谐,能有地球今天这样的生态环境吗?再进一步说,没有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的和谐,会有人类现在的一切吗?

这一切不需要什么学问去证实,因为我正活在这个活生生的地球上。“活着”,就足以证明上述推理是对的。“当下我活着”,这个铁定无疑的真理,证明着上述推论引出的一切观点,不管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一切观点都不过是对这种和谐——“礼”的描述。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一切都是“至善”的体现,一切都是“礼”。

这“礼”便是“仁”本身。

正是由于有天地之仁,才有了人的“知”。这“知”是属于谁的?是人的吗?如果没有上述条件,上述的“命”、“礼”、“仁”三者,能有人的“知”吗?第二,如果没有宇宙万物,人即便有“知”,又“知”谁去呢?二者可以分割吗?只要太阳熄灭一分钟,人的“知”便成为不可能,不但是不能知外界事物,也无法“知”自己的心意识。那么我们也就明白了,意识也不是什么独立自在的东西。

“知”正是“明德”,它使宇宙天地“明”,使人对自己的意识“明”。

只有“中庸”是属于人的专利,人的“知”,不同于动物的“知”,就在于“中庸”的运用,人在“明”万物之后,还能明自己,更能明“命”、“礼”、“仁”、“知”本身,这两种“明”根本不能分开,“二者同出而异名”。这便是孔子说的“叩其两端而竭焉”,这便是王阳明的“良知”,也就是古人说的“允执其中”、“允执厥中”。

心本无心,只有“允执其中”的无穷无常的运动。

这一切在儒家中叫“明明德”。

这一切在道家学说中叫“道”。

“佛”之一字也包含这些内容,却又更广博。详论请参阅拙着《与南怀瑾商榷——〈金刚经〉到底说什么?》一书。

在这一点上,东方文化三大家是完全一致的,这正是东方文化基础的基础,核心的核心,脱离了这个核心,解儒,解道,解佛,无有不错的。

从这里出发,三家便有分歧了。儒学特别强调的是“有为法”。即以“礼”显“仁”,以“礼”合“仁”,纳仁入礼,仁礼结合。但他最终目的不是张扬道德,而是希望全社会进入“明明德”“止于至善”。所以在孔子及其弟子那里,“道德”只是“仁之方”,而不是后来人所谓的“天理”。

任何“有为法”总是有弊端的,儒学到了中晚期进入僵化的境地,正是由于孔子过分强调了“有为法”,这在他当时也许不错,发展到后来,他的本属于“明明德”范畴的许多范畴概念,被后人变成了“天理”,那就近乎荒唐了。

有子这段语录揭示了“礼”的本质,也讲到了“礼”的损益,也强调了理念与实践的关系,“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应该说是周到的。但其中缺少历史辩证法的思考,用东方文化自己的话说缺少“穿透三世”的思考。弄不好就可能使人成为孔子所谓的“乡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