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朗
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大都发生了严重的“肃反”错误,如中央苏区肃“AB团”和“社会民主党”,鄂豫皖、湘鄂西、赣东北和湘鄂赣苏区肃“改组派”,川陕苏区肃“托陈取消派”,陕北根据地肃“右派反革命”等。这些“肃反”声势浩大,狂风暴雨般开展,遍及整个苏区,大批忠于革命、贡献颇多的党政军领导干部,难以统计的红军战士和工作人员在这场肃反中遭受无妄之灾,被错误地整肃,给党和革命造成灾难性的损失,给遇难者及其家属造成无限的伤痛,给后人留下扼腕痛心的惋惜。
人们在回顾这段历史时,普遍会产生一个疑问:这样的灾难是怎么形成的?其原因何在?目前关于其成因,主要流行两种说法,一是说张国焘、夏曦等肃反领导人的严重错误,一是说肃反的机构——政治保卫局的体制。但是,疑点是明显的。固然肃反领导人的错误对肃反的发生、发展负有非常重大的责任,甚至是严重的犯罪,但肃反错误在各个根据地普遍发生,规模很大、参与者很多,是一个带有共性的问题,仅仅把原因归结到几个人身上,是很难解释清楚的。而政治保卫局是专司肃反的机关,它是在中央苏区大规模肃反后成立的,而且它是为了统一肃反工作、避免各个单位乱抓滥捕而设立的,虽然它享有特殊权力,但其权限和职责的规定是明确的,即它负责侦查、逮捕和预审一切反革命案件,但没有判决权,判决权归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或裁判部)。因此,把肃反扩大化的主要原因推在它身上也不准确。实际上,构成肃反严重错误、造成巨大损失的原因是复杂的,是多种因素交织形成的。
一、严峻而险恶的形势和对敌人的群情激愤,是严重的肃反错误发生的历史背景
土地革命时期,敌我力量悬殊,斗争极其惨烈,党面临的环境十分险恶,斗争形势异常严峻。
国民党是以疯狂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而与中国共产党决裂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上海一地300多人被杀、500多人被捕、5000多人失踪。广州四一五政变的当天,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2000多人被逮捕、100多人被枪杀。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其“秘字第一号命令”,就是通令“缉拿”著名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汪精卫“七一五”政变后,反共行径与蒋介石同出一辙:通令“对共产党徒一经拿获,决不宽恕。”国民党军阀甚至发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的残暴叫嚣。国民党制造了大量令人触目惊心的血案,亲历其境的鲁迅指出:“在‘清党’以后的党国里,讲共产主义是算犯大罪的,捕杀的网罗,张遍了全中国。”
国民党的屠杀把共产党逼上了武装革命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的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方针,开始独立地领导进行中国革命。对此,国民党政府相继制定和通过《制止共产党阴谋案》《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处置共产党条例》和《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等,把反共作为其基本政策,对共产党人“加重治罪,格杀勿论”。随着反共步骤越来越疯狂,大批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其他革命者、民主人士,被以各种罪名杀害。据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不完全统计,从1927年3月到1928年上半年,被杀害者达31万多人,其中中共党员2.6万多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领导干部李大钊、杨闇公、陈延年、赵世炎、罗亦农、蔡和森、萧楚女、郭亮、向警予、陈乔年、彭湃、杨殷、恽代英、夏明翰等先后被害。
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国民党实行坚决“剿杀”的方针,不断调集大军“会剿”“围攻”。1930年10月后,国民党政府“集中武装力量、社会力量、经济力量来进攻”苏区,展开一次又一次的“围剿”。至1934年10月,分别调集十万至几十万兵力,连续对中央苏区发动了5次“围剿”,对鄂豫皖苏区和湘鄂西苏区分别发动了4次“围剿”,其他苏区也都发动了数次大规模的“围剿”。
在“围剿”过程中,国民党军血腥屠杀苏区的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如1930年国民党军侵占安徽六安、霍山苏维埃区域后,杀害革命干部500多人、群众19600多人,拍卖妇女1690多人,革命中心区域的舒家庙等17个地方几乎没有人烟。1931年,国民党军对洪湖苏区的监利、沔阳、潜江实施残酷的烧杀政策,干部群众被杀者数以万计,不少人全家被杀绝。国民党的记载说,1933年9月占领鄂豫皖根据地的金家寨县城后,第一个月就“枪杀与活埋了3500多人”;县城之外,“在古碑冲处死、活埋的至少九百多人;在南溪、竹畈、花园各镇处决的赤匪、赤匪家属,以及赤匪伤病员至少3000人;上楼房镇一次杀了1200多人;胭脂河坪杀了100多人”。光山县被国民党军杀害的干部群众达12433人,烧毁房屋12325间,全家被杀绝203户,村子全部被烧光的439个,下落不明的1073人。甚至国民党将领陈诚也认为国民党军疯狂屠杀是其围剿失败的重要原因:“军纪废弛,民怨甚深,失我增援。”
在军事进攻和镇压的同时,国民党大力利用在根据地土地革命中受到严重冲击的地主劣绅等来破坏革命。而大量的地主劣绅为维护和恢复他们原有的统治地位和利益,积极与国民党军队合作,于是他们互相勾结,组织各种反共机构——所谓善后委员会、清乡委员会、剿匪反共委员会、靖卫团、保安队、民团等反动组织,不择手段进扰和破坏苏区。有的在苏区内大肆造谣,蛊惑人心,策反干部群众;有的藏匿枪支搞暗杀活动;有的纠集武装固守山寨土围,与苏维埃政权相抗衡,破坏苏区的社会秩序;有的则刺探消息,为国民党军队进攻苏区当先导。例如中央苏区的“江西闽西时常发现反革命标语、神教性(质)的反革命组织和地主富农的秘密组织与活动”,地方武装“带枪反水的个别现象时常发生”。徐向前回忆说:“在‘赤白对立’的那种严重形势下,敌人派特务、探子、狗腿子来根据地内部进行破坏、策反,屡见不鲜”。
国民党尤其注意通过特务打入和利用叛徒内奸来破坏革命。而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和残酷镇压的形势下,革命队伍中的动摇分子大量叛变,出卖组织和同志,给党造成巨大的损失。1927年7月,因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韩步先叛变,中共江苏省委书记陈延年和赵世炎,先后惨死在敌人的枪口之下。半年之后,又因唐瑞林的出卖,中共浦东区委、江苏省委组织部和上海总工会被破坏,20多人被捕,陈乔年等被杀害。1928年3月,中共湖北省委秘书长宋岳林被捕叛变,湖北省委被完全破坏,中共中央委员、宣传部长向警予、湖北省委组织部长施继高被捕牺牲。4月15日,因担任中央秘书和负责接待的何家兴、贺芝华夫妇的告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组织局主任罗亦农被捕,旋被杀害。1929年8月24日,因中共中央军委秘书白鑫的出卖,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农委书记彭湃、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军事部部长杨殷和中央军委士兵运动负责人邢士贞、江苏省委军委秘书颜昌颐等被捕,英勇就义。1931年4月,中共特科的负责人顾顺章在被捕的当天叛变,供出所知的一切机密,虽经周恩来根据钱壮飞的情报而采取一系列应变措施,化解了这次巨大灾难,但顾顺章的叛变给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上海的中共中央秘书处、中共中央农委、中共江苏省委,以及中共山东、河北、河南、陕西等省委机关被破坏,许多人被捕、被杀,行将出狱的恽代英、在香港指导两广工作的蔡和森也因其出卖而牺牲。同年7月25日,中宣部部长罗绮园因生活腐化引发其姘妇的男人胡章原向敌特告密,导致曾任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中央常委、时任中共中央农民部副部长杨匏安等16人被捕,不久遇难。其后,又有徐锡根、余飞、卢福坦、袁炳辉、胡均鹤、王云程、孙际民、黄平等担负重要领导职责的人被捕叛变,使中共临时中央再难在上海立足,被迫退往江西中央苏区。1933年6月和10月,中共中央上海中央局领导人李竹生、盛忠亮等的被捕叛变,使党在白区的工作几乎瘫痪。
红军中也屡屡发生叛逃事件。三湾改编后担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长的陈浩,就职两个月后即与副团长徐庶、参谋长韩昌剑、一营营长黄子吉等密谋叛投国民党。1928年,由南昌起义余部组成的红四军第二十八团营长袁崇全阴谋率部投敌。甚至到革命大发展的时期,仍不断发生叛变事件。1931年12月,仅红一军团就“有12件拖枪反水案件”。1932年秋,曾长期跟随彭德怀、参加过平江起义的红三军团第二师师长郭炳生投敌。1933年春,曾任红十二军第三十五师师长、红一方面军独立第四师师长兼政委、江西军区新编独立第四师师长兼政委的龙普林企图叛变。其后,曾任红七军军长、赣南军区司令员、中央军区参谋长的龚楚,曾任红十六军军长、湘鄂赣军区总指挥等职的孔荷宠,曾任江西独立师师长、红十二军三十五师师长等职的杨遇春,曾任红二十二军政委、红五军团政治部副主任、江西军区独立第三师政委的旷朱权,曾任中共湘赣省委书记兼湘赣军区司令员的陈洪时,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兼闽浙赣军区司令员曾洪易,闽赣军区司令员宋清泉、政治部主任彭祐,赣东北红十军政委倪宝树等,先后叛变投敌。这些背叛革命的将领给革命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立下了汗马功劳、被誉为“飞兵团长”的王尔琢,就是在追回红二十八团时,被袁崇全杀害的。郭炳生叛变后,国民党利用这件事大做文章,到处散发传单,企图瓦解红三军团。红三军团作战科科长舒适、供给部部长陈宗实等人受到诱惑而投降敌人。孔荷宠投敌后担任国民党南昌行营参谋、湘鄂赣边区特别招抚专员,组织便衣别动队专门袭击红军游击队;龚楚叛变后在国民党粤军第一军中担任剿共游击司令、粤湘边区剿匪指挥官,率部追杀坚持南方游击战争的项英、陈毅等(曾使他们几次遇险)。
苏区也经常出现“反水”事件。1928年井冈山斗争遭遇八月失败后,“白色恐怖一到,投机分子反水,带领反动派捉拿革命同志,白区党的组织大半塌台。”1929年,国民党军在对井冈山根据地的第三次“会剿”中,用自首政策来引诱党内外的动摇分子,结果宁冈的“许多重要负责人及普通同志反水,支部大多数塌台”,遂川也是“大批同志反水”。这种现象,以后在各个根据地屡屡发生。
而叛徒、内奸由于熟悉革命队伍的情况,其为虎作伥,对党、对革命、对同志的危害之大、程度之烈,是不可估计的。因此引起全党的高度警觉和极大愤恨。早在1928年5月18日,中共中央针对党组织连续遭受重大破坏的现象,指出:“过去遭遇这些重大破获的原因,固然是因为反动统治向我们猛烈的进攻,但是本党组织不适用于秘密工作的环境,以及党内同志的反动告密,实为破获的重大关键!”强调各级党部应立即切实整顿组织,加强秘密工作,“绝不能丝毫疏忽致使党遭受破获的损失”。
其后,中共中央反复向全党强调了清除内奸,纯洁组织的任务,把这项工作视为党在土地革命时期保卫自己、战胜敌人的、须臾不得疏忽的重要任务。直至在肃反错误严重发生的1932年,在发给全党的《中央关于争取革命在一省与数省首先胜利的决议》中规定,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在党内斗争中团结党的积极干部,严密党的组织,加紧肃反的工作,肃清党和各种组织中的反革命分子”。
在两个对立阶级生死搏斗之时,惨烈的斗争不容革命者对内奸、叛徒有丝毫的疏忽。生死攸关、不容疏忽的政治要求和价值取向,决定了肃反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稍有疏忽或出现纰漏,后果不堪设想。但是,肃反又是要求非常高精尖的工作,必须细致和准确,而紧张、激烈的斗争环境不能提供宽容的时间和条件去仔细考察。当时负责肃反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就明确指示:“在紧张的战争环境中,在反革命严重的活动中,特别在新区和边区中,对一切反革命分子应予以极大的赤色恐怖,一切对反革命分子表现容忍、仁慈,以及不顾战争环境严重的合法观念等,都是不能容许的。应该立刻遵照中央人民委员会的紧急命令,断然的行使我们的职权。”在严峻的斗争形势和险恶的环境中,就很可能把肃反这样一件非常复杂、要求非常精细的工作简单化、扩大化。应该说,残酷的、充满血腥的斗争环境,是土地革命时期肃反发生严重错误的历史背景。
另外,苏区军民对敌人屠杀人民群众的刻骨仇恨和对叛徒内奸的极端愤恨,也容易使肃反工作走偏。国民党军队和地主武装的疯狂屠杀与毁灭性的破坏,激起苏区群众强烈的、难以抑制的报复情绪。1930年特派赣西南苏区的刘作抚向中共中央报告说:“在这时的农民群众,农民的意识充分的表现,报复心理非常浓厚,盲动主义时代精神的复活,群众无论如何要求以烧杀抢劫来答复白色恐怖,其气之高真不可制止,及后行委及政权均召集各种会详细解释并订出严厉的纪律,结果也免不了烧杀的毛病,不过少些罢了!”苏区许多干部也持有这种情绪,当时赣西南特委所属的北路行委就针对白区恐怖,号召北路各地群众武装总示威并在示威中尽量提拿国民党组织的守望队,对其负责人杀无赦。鄂豫皖苏区的群众,也多发生因痛恨反动分子而自行处决的现象。这种强烈的报复敌人的心理,对反革命充满愤恨的情绪,一旦被带入肃反活动,就很可能使其偏离正确的轨道,肃反扩大化就是很可能甚至是必然发生的了。
总之,在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处于劣势的中国共产党人十分注重防范国民党从共产党内部的破坏,因此特别注重肃清内部的敌人。特别警惕和仇恨特务、内奸的心理和当时严峻的环境、紧张的斗争形势,对肃反错误的发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二、对敌情认识的严重偏差和根本性的失误是导致肃反错误的重要根源
土地革命时期肃反的对象,当时主要认定在“AB团”、改组派、取消派、社会民主党等方面。但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反革命,在苏区、在党内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这种严重的认识偏差,是导致肃反严重错误的重要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