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分配住宅房是要集资的,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个人要拿出二三万元钱。二三万,在现今对有些人来说可能不算是问题,但对于以固定工资维系生活的工薪阶层来说,可能就是一个十分了不得的数目。以我为例,月薪500出头,三折两扣,拿到手的只有400多元;老婆每月拿到手的是400元。800多元钱,养活一家四口人,加之如今学校的各种名目的收费,不怕您笑话,日子还真是紧巴巴的,哪里又有二三万元的余钱用于集资呢。都说居民手中的存款在逐年增加,可我们这些人就是不明白,都是什么人在增加着我们“居民”的存款呢?为着集资建房和私款购房(房改),工薪阶层(自然不包括那些高薪的行业和有“灰色收入”的有权者)心中那一种难以名状的无奈心情,真是领导人和有钱人无法理解的。然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政策就这么给你规定了,有钱住房,没钱靠边,这是市场经济的无情规则。只是,求您以后别再说“居民手头的余钱增多”、“个人储蓄势头有增无减”之类让人听来不知究竟的话。
前苏联解体之初,我们的舆论界告诉我们,那里的人们步履维艰,生活窘迫,我们这些深居穷山沟的人们当时还真有点儿精神胜利的心理,以为好歹我们总算比那“老大哥”的日子强一些。但最近电视上搞的一个专题片《今日俄罗斯》却又告诉我们,解体之后的俄罗斯,在实行私有化过程中,将原有的公房全部转为私有,却几乎是无偿地赠送给了居民。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房改”而且不向居住者收取购房费。想想我们为着买房的钱没有着落而身心两累的模样,怎不让人羡慕呢。昨天看报纸,《报刊文摘》上有一个河北省的调查数据,说是1990年到1996年,河北省城镇中最高与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比例超过4:1,到1997年,差距继续扩大。“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大抵指的是合法正当公平公正条件下的富。而同时机关工作人员,有的人月收入一二千,有的人则收入三四百,这恐怕就有些让人不理解了。更不用说,这些年来,又有多少人把国有资产变作了自家的财富。合法正当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不能永远只是对着那些守法的正当谋生的享受着不公平不公正待遇的人。“共同富裕”看来也适用这一句话来理解,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房子的事真是让人头疼。这不,朋友找上门来诉苦发怨骂大街。然而无用,牢骚发了一大通,他还得四处奔波去借钱。辛辛苦苦为党工作了30年,好不容易可以分到一套像样点儿的住房了,总不能眼瞅着没有钱而让它飞了吧。不说是自尊心,就那一口气也难以下咽的。朋友走了,我拿起刚刚收到的报纸,《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改造国企勿忘公正》的文章吸引了我的视线。文章说,十五大之后国企的改革意味着全民财产的再组合、再分配,涉及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作者担心,各地方是否会出现五花八门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全体公民几十年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是否会通过这些形式不公平地大量流入私人的腰包?我们现有的体制是否能保证这些企业以公平的价格,在公开、透明和公正的基础上卖给私人?如何防止其中的腐败?对负责资产评估和买卖的有关部门是否有足够的监督?买主的资金是否干净?如何避免使黑钱合法化?拍卖国有资产的收入将用于何处及如何使用?想想这些年我们“全体公民几十年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有多少是不公平地流人了私人的腰包,怎么能不担心呢。
正在为国有资产的流失担心,胞弟从上海浦东打来了电话,说他买房需要30多万元,让我们兄妹几个帮他凑一部分。我说,我的好兄弟,我也面临着房改,还不知道从哪里去弄那3万多元的购房款呢,你就饶了哥哥吧。小弟不高兴地挂断了电话,我的思绪于是又回到了房子问题上。是啊,我得好好想一想,上哪儿去弄那3万元钱呢?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