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一个部门召开的上百人会议的聚餐会上,听到一位同志说:过去我们在经费使用上的原则是,一保吃饭,二保重点(工程或工作)。现在财政形势不好,经费困难了,我们的原则只好改变,就是,一保吃饭,二还是保吃饭。即使这样,吃饭问题还是很难保证。那天的聚餐很热闹,有肉、有酒……足见“保吃饭”方针之得以“贯彻执行”。
从人的生存的基本点着眼,在经费紧张、财力匮乏的情况下,保吃饭,是必然的选择。自然,保吃饭,也就说明了除了解决吃饭问题外,已经无力顾及其他了。而作为一个有良知和忧患意识、关心民族与国家的人,他也深知“保吃饭”三个字的分量和所包含的无法言说的内涵。在“保吃饭”这样一种艰难窘迫的形势面前,他应当怎样去做,是无须多言的。
严峻的现实的确让我们看到了“吃饭问题有时都很难保证的”。一地区行政事业的工作人员连续几个月领不到工资,因为没有经费的保障,工作只好处于被动的甚至于基本停顿的状态。山区的老百姓由于难忍饥饿,不少人携家外出乞讨为生。许多的企业不能给职工解决吃饭问题。不得不放长假让工人们去自谋生路。就是我们这样的在机关工作的人们,吃饭问题虽尚未构成威胁.但差旅费、医药费及机关的许多正常工作费用也不得不一拖再拖。“举步维艰”,真是一个再准确不过的形容词了。然而毕竟我们还在吃饭,还算是幸福的一群。“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或者难以为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做出多大的贡献,我们至少应当懂得体谅国家的难处,做一点小小的个人利益上的牺牲。
然而我们往往受着别人的欺骗和愚弄。那天的聚餐,我就有了这样的感想。“保吃饭”,难道就是花天酒地大吃大喝?山区贫困地区发不m干部职T的工资,农民为着一年的生计而苦苦拼挣着一年几百元的收入。可不管你什么时候到这些地方去,总会受到当地极热情大方的酒肉款待。企业几乎倒闭破产,吃喝却从来是兴盛的场面。机关的正常工作经费无从保障,然而盲目造一个表现“政绩”却根本于地方经济或社会利益毫无意义的宏大建筑却一掷数亿元人民币。一面是吃不饱肚皮沿街乞讨的穷人,一面是豪饮暴食的公款吃喝玩乐;一面是穷苦儿童无钱入学而求助于四面八方的捐款,一面是眼皮底下奔跑的多样高级豪华小轿车。贫困地区的人可以吃不饱肚子,贫困地区的领导却可以坐价值几十万元的小轿车。(既然吃饭问题都很难保证,为什么还要让那些人坐小轿车呢?他们就不能坐坐吉普车吗?)说来说去,有的人需要“保吃饭”,有的人连吃饭也保不住,而有的人却可以把吃饭当成挥霍、摆阔,甚至是纯粹的精神娱乐。为什么在“吃饭”问题上,我们的社会居然会有这么巨大的差别呢?
我们将为着“保吃饭”继续做出我们必须的个人利益的牺牲,因为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成员。想想那些吃不饱饭的同胞,想想那些从小就忍饥挨饿难以学到文化知识的孩子,良心的不安也会让我们检点自己。然而终究我们的作用太微小了。那些能使“保吃饭”原则得以落实的人,他们的作用该是很大的。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