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代楷模或大众榜样的树立,根本上取决于他的思想品德和行为风范。他生命的存在和价值,必须对那个时代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影响,感染激励着广大的社会成员,并凝聚为一种时代精神。雷锋、焦裕禄、孔繁森,他们正是这样的一种人。楷模和榜样,又是通过新闻媒介的传播而为大众所认知的。因而,楷模或榜样的树立,一定程度上又取决于新闻舆论的宣传。或者说?一个人能否成为时代楷模或大众榜样,往往不一定在于他有怎样的思想品德和行为风范,而在于舆论宣传的导向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基本的社会认知状态。
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我们总是把楷模、榜样、英雄的界限划定在生命上。生与死,才是确立一个人高尚和伟大的最关键因素。雷锋活着的时候,“好人好事”尽管也有所闻,但他究竟还是一个普通的战士,似乎没有显示出他与别人有着太大的区别与不同。因公殉职,生命的消亡,才使人们有了深刻的认识——他是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是为事业甘于献身的英雄人物。自然,他的崇高和伟大,是在他活着时以生命来谱写的。焦裕禄亦不例外。他在兰考艰苦奋斗的日子,在当时的一般人看来,显然是一名领导干部和党员应该做的事情。只有当他耗尽了生命的最后一刻,这才有人注意到了他,新闻媒介的一篇《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才震动了整个社会,一个优秀的人物才得以发现并被认知。他的事迹的确很感人,然而是在他死去之后,我们才被他活着的日子打动而流下感动的泪水的。单就死亡而言,孔繁森与雷锋是极相似的.不幸因公罹难。这之前,他在西藏的那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我丝毫不曾听到看到过。人死了,这社会痛失了一位极其优秀的人物,他的高尚的品德和优秀的业绩才通过各种传播媒介为人们耳熟能详。我曾想,如此一个伟大而优秀的干部,为什么不早一些把他放在更能发挥作用的位置上,而却要让他献出自己的生命呢?雷锋、焦裕禄、孔繁森,所以成为时代和社会的楷模.是因为这样的优秀人物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太少。太少,就必须要十分地加以关心、爱护。可惜,倘不是献出了生命,大概不会有人能发现他们是优秀的人物。
一个人,只有为着一种事业献出了自己赖以从事事业的最可宝贵的生命,他才能得到广泛的宣传和认知,以生命的代价来树立一种为社会所认同的人格力量和精神风貌,似乎已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集体意识。“生得伟大,死得光荣”,这是一个有着必然联系的认识标准,没有了“光荣”,生之伟大是难得显现的。今年6月10日的《法制日报》上有一篇题为《他是不是英雄7》的文章,一位名叫周华飞的战士勇斗持刀歹徒,擒获长期流窜抢劫的罪犯,只因没有“光荣”,也没有负伤,有人就认为“英雄壮举”太过于平淡,不能以英雄对待。是的,假如周华飞被歹徒杀害了,这社会必定又会增加一位英雄人物。今年7月24日的《报刊文摘》刊载了由文化部等11家单位组织的首届“中国雷锋”评选结果,10个“雷锋”中,居然没有一个是活的“雷锋”。他们是我们早已熟知的,大多也是在死后才被树立起来的优秀人物。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作“盖棺论定”。一个人只有死了,才不会引起什么争议,才可以轻而易举地使他还原为他活着时的那个真正样子的人,或者成为一个人们需要他应该成为的那个样子的人。倘以为我言过其实,那么请往历史上看去,或可设一问:假如孔繁森没有死,我们的新闻媒介和舆论宣传能有这收热闹的报道和介绍吗?假如孔繁森没有死,他能被命名为领导干部的优秀楷模吗?他的思想、品德、人格、精神能有今天这样高的社会认知境界吗?
我们伟大而辉煌的事业,需要有人做出生命的牺牲。但我们不能等一个人死了才去发现和树立他,更不能以生命的存亡来判断和确定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风范。这样做,至少对社会是一种误导,会在大众中造成一种优秀人物和英雄人物是可尊敬而不可效仿的极其有限的特殊分子的敬畏心理。
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