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初妈妈把我送到幼儿园,我一连哭了七天,姥爷不忍心,就把我接回了家,这样一转眼,我跟着姥爷晃晃悠悠就到了六岁。
从没过过集体生活的我,无比羡慕那些每天背着书包上学的哥哥姐姐,特别是那些胸前挂着钥匙的孩子——他们多自由啊,不像我,家里永远有个姥爷盯着。
有时候我跑到学校门口,看学生们背着书包,成群结队地从学校里出来,心里无限向往。
六岁那年冬天,忍无可忍的我,冲着卧病在床的妈妈喊:“妈妈,我要去上学!”
妈妈虚弱地摸了摸我的脑袋,安慰我说:“你还没到上学的年龄,再过半年,就可以上学了。”
我一下甩开妈妈的手,眼睛瞪得溜圆,大声喊道:“我不管,你不让我去上学,我就去跳河!”
可能是我的表情吓着了妈妈,也可能是我从来都没对妈妈这么凶过,妈妈真被我吓着了。她没再说话,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戴上帽子,围上围巾,穿好大衣,捂得严严实实的,冒着呼啸的风雪,去给我找学校去了。
妈妈那会儿,刚刚做完一个手术,是不能受凉受累的。我虽然不懂这些,但看着妈妈苍白的脸色,虚弱的样子,心里还是有点不忍,有点内疚。
但是,想上学的心情太迫切了,也就顾不上太多,只盼妈妈回家的时候,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妈妈跑了好几所学校,都被拒绝了。
一是因为我还没到上学的年龄,二是因为我没有上过幼儿园。想上铁路子弟小学,需要铁路幼儿园的介绍信。
妈妈又冒着风雪,去那个我只待过一个礼拜的幼儿园,请不情愿的园长奶奶开了一封介绍信。又拜托一位当老师的亲戚,由她领着,一起走进了校长办公室。
一个礼拜以后,同样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姥爷牵着我的小手,来到离家步行四十来分钟的铁路第二小学一年级分校。
铁路第二小学总校其实离我家很近,但因为学生太多,容纳不下,只好将一年级学生单独安排在另外一处,也就是我就读的这里——只有四五间教室和一个小操场。
我插班进来的时候,学校已经开学三个多月,汉语拼音都学完了。
姥爷把我交到老师的手里,老师拉着我,走到讲桌前。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教室,看到黑压压的一屋子学生,吓了一跳。
我完全没有预料到一个班级会有这么多学生?这就意味着以后我每天都要面对那么多的小朋友。
八十六岁的姥爷,每天独自站在校门口等我放学,于是大家认为我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
我央求姥爷别再来了,他坚定地说:除非你不去上学。
老师把我安置在最后一排,只有那儿还有个空位子。我走过去坐下来,感觉自己立刻被淹没在一群比我高也比我壮的孩子中间。同学们都好奇地望着这个瘦得像猴子一样的我,一双双热切的目光吓得我低下了头。
课间操的时候,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队列的最前端领操,她就是我们的班长。美丽活泼的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做操的动作像舞蹈一样优美,我羡慕地望着她,模仿着她的一举一动。
等了这么久才得到上学的机会,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所有的激情都倾注在了学习上,只用了一个月,就把功课全补上了,汉语拼音也全都学会了。
也许是因为发现了“学习”这事儿并不难,也许是“文革”期间标语口号式的内容让我乏味?也许,就像姥爷说我的那样,干什么都没长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当我赶上了大家的进度之后,突然有一天,我对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没了。
向往了很久的校园生活,开始变得无聊;那个美丽的班长也让我觉得有些张牙舞爪;学校的集体生活,让我感到无依无靠。
我发现,我根本没法跟大家一起玩,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融入到他们之中去,怎样才能跟大家打成一片。
后来,这成了我人生中巨大的障碍:不知如何与人沟通。
姥爷是学校里唯一一个,每天把孩子送到学校,又接回家的家长。
那时路上汽车很少,家家都有好几个小孩,一点儿不金贵,所以,根本没有家长会接送孩子上下学。
现在的小学校门口,放学之前,真叫壮观。家长们垫着脚尖,翘首以待,等着那神圣的一刻,那一刻,仿佛久别重逢,笑容在大人和孩子的脸上绽放着。
现在的我,偶尔也会夹杂在这样的家长队伍里,默默地等待着我的孩子,从学校里被放出来的一刻,远远地看见了,那也是,脸上立刻乐开了花。
姥爷之所以坚持每天接送我,按他的话说就是:“学校离家太远,不放心。”
八十六岁高龄的他,一个人站在校门口等我放学,风雨无阻。以至于学校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一年级来了个娇生惯养的新生。
还有同学特意来问我:“你生病了吗?为什么你姥爷每天都要来接送你?”
我求姥爷别再来了,别的同学都是自己上下学,为什么我就不可以?
“不行。”姥爷坚定地说,“除非你不去上学。”
我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孝顺的女儿。她为了姥爷,没跟着丈夫远去新疆;她为了姥爷,跟丈夫分居近二十年,直到姥爷去世;她为了姥爷,一个人留在家乡,含辛茹苦地照顾着老人和孩子们。
这样一个她,怎么能忍心让姥爷每天这样辛苦呢?
转学!
妈妈甚至都等不及半年以后,我升入二年级,就可以跟着大家一起,转回离家比较近的总校上学了。寒假里,妈妈便又开始奔波,找亲戚,托朋友。寒假一结束,刚在铁二小上了两个来月的我,就转到了铁四小。
△二
铁四小,离家可近了。
走路过去,五分钟不到的路程。
学校的预备铃声响了,我在家里都能听见,再从家里出发,都来得及。唯一的缺点就是,要过一个铁道的道口。
那可不是一般的道口,那可是一个交通要道:中国的两个最大的城市——北京到上海的京沪铁路,就从这里经过。
那样的道口,现在只在一些小地方还能见到。
两根木头杆,利用杠杆原理举起,放下。举起和放下时都伴随着“当啷当啷”的铃铛声,铃铛声又伴随着火车的汽笛声,汽笛声又伴随着孩子们的尖叫声。
不早不晚,偏偏要等到火车在远方出现,扳道员的口哨声响起,小红旗挥起,木头杆子已经放下一半甚至几乎全部放下了,而火车已近在眼前的那一瞬间,我会一猫腰,“刺溜”一下,从栏杆底下钻过去,伴随着扳道员尖利的哨声,冲过道口,再从另一个栏杆下钻出来。
火车在我身后呼啸而过。
上学和放学的路上逗火车玩儿,成了我每天上学最大的乐趣之一。
那也有失手的时候。有时,听到学校的预备铃响,赶到道口,碰上一列火车正在开过,而且是一列加长的火车,那就惨了。虽然火车一过,栏杆还没升起,我就可以钻过去,但还是会迟到。
如果,我是说如果,可能性不过千分之一,当我跑到道口,正好火车要来,我就把百米冲刺变成50米冲刺,跟火车比赛,抢在火车开过之前冲过栏杆,那个时候,那个得意的心情,真好像得了冠军一样。
姥爷要是知道我每天就是这么去上学的,说什么也不会让我转学了,宁可远一点,也比过道口安全。
半年内去了两所学校,让本就不适应集体生活的我,越发地生疏,越发地不知所措。
原先那个班里的同学,我都还没来得及搞清楚谁是谁,又换了四十多个新同学,四十多张新面孔。
这个班的班长也是个女的,不过,可没有原来的女班长漂亮。白白胖胖的她,也不领操,也不发作业本,只是在上课的时候,老师说完“上课”,她就喊一声“起立”。
仅此而已,却非同一般。
只要她一走进教室,所有的女同学就都聚拢到她的周围,她是中心,是全班的灵魂。
这个灵魂人物在我进了班级以后,一直在观察我,用傲慢的目光,藐视地看着我,等待着我向她俯首称臣的一天。
我哪里懂得这些?哪里明白,她那藐视的来源?哪里知道,孩子的世界,与成人的世界没有什么区别。
下课以后,没人理我,我就自己一个人玩,用一块手帕,在篮球架下的两根杆子之间,系过来,系过去。远远地,看着班长和她的一帮簇拥者们说着,笑着,玩着,心里又羡慕,又嫉妒,又害怕。
她们也在观察我,这个从来不屑于与她们为伍的,特立独行的人。
有一次,她们故意把香蕉皮扔到我身上,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在那边嘻嘻哈哈地笑。我拿着那块香蕉皮,敢怒而不敢言。
长大以后,我读到一本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戈尔丁的小说《蝇王》,我惊叹小说中所描述的孩子的世界,跟我所经历的是多么相像,甚至更加残酷。
人性,原本是善还是恶?
人类是环境的产物。在善意的,安逸的,无欲无求的境遇中,人的善良会映现光辉;在恶毒的,贫困的,动荡不安的境遇中,求生的本能会调动一切恶的情愫,不分大小。
在我还没有学会如何与人相处的时候,周围同学对我的态度,对班长的趋炎附势,让我把那还没来得及打开的心门,又关上了。
我想,也许这就是俗话说的“欺生”吧。
第一个学校,我是晚了三个月的插班生,比他们瘦,比他们小,还天天有家长接送,显得很“娇生惯养”,大家对我的态度,可想而知。
第二个学校呢,虽然不再让姥爷接送了,但人家都在一起半年多了,已经形成了他们自己的人际圈,冷不丁新来一个不懂事、还清高不理人的傻丫头,自然成为众矢之的。
大人之间的残酷游戏,也让孩子们感到了恐惧,并且因为恐惧,对“权力”这种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正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外部世界,就是一个人整人、人斗人的世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荡然无存。今天还是好友,明天就可能成了阶级敌人;今天还在红色阵营里,明天就可能成了专政对象。大人们之间的这些残酷游戏,也让孩子们感到了恐惧,并因为恐惧而产生了兴趣,对权力的兴趣,对保全自己的兴趣。
于是,就有了班长的不可一视,也就有了同学们的俯首称臣,溜须拍马。
我的孩子刚上学的时候,我总担心他在学校里会被同学欺负,就告诉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这是毛主席的语录。
用在今天,我感觉好像有点儿不合适,甚至有点儿可怕。既没有佛教的大度和包容,也没有基督教的“你打了我的左脸,我把右脸给你”的境界。
为什么我们那个时代的孩子,会是那样?
为什么毛主席会说那样的话?
我突然想到,或许,就像农村的狗和城里的狗:城里的狗,不怎么叫,见人就摇尾巴,温顺友好;而农村的狗,生来就为看家护院,所以见人就叫,凶得要死。
我其实是一只在姥爷的精心保护下长大,从未出过远门的,城里的狗,独自来到村里,被村里的一群看家狗围着,瞪着,威胁着,吓得就差尿湿裤子了。
孩子的世界,如同动物的世界,弱肉强食,无比真实。
就这样,我在铁四小混到了三年级,几乎没有一个朋友。
每天,我踩着铃声卡着点儿去上学,放学的铃一响,拔腿就往家里跑。学习有一搭无一搭地,那个时候也没人重视学习,六七十分的成绩,家长也不怪罪。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
就这么好奇,就这么幻想,这么孤单的童年。
侯德健的这首《童年》,虽然来自台湾校园,却唱的好像就是我,就是我童年成长的心情。
△三
漫不经心,晃晃悠悠混日子的我,又开始让姥爷担心了。
我读小学那会儿,国家实行的是“十年义务制教育”: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两年,学费全部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大部分学生上山下乡,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铁路系统只有一个子弟中学,叫铁中,在很远很远的郊区。
真不明白为什么要把铁中建在那么远的地方,是为了照顾住在那边的职工吧。可是,住在城里的铁路子弟怎么办?那会儿有自行车的家庭很少,为了省时间,也为了少走路,很多男孩子上下学都去扒火车。良顺叔叔的腿,就是他上学扒火车,从火车上摔下来,被轧断的。被轧断腿和胳膊的,不止良顺叔叔一个。
几乎每天傍晚,良顺叔叔都拄着拐杖来我们家聊天,而姥爷看到他,也必然会联想到我的未来:如果将来去铁中上学,万一哪天,跟着同学扒火车,后果不堪设想啊。
大院里的孩子,扒火车上下学是很正常的事,对他们来说,扒火车跟骑牛没什么区别。虽然那是个铁家伙,虽然那个巨大的轮子能把人轧死,但是,丝毫阻挡不了孩子们对火车的热爱。
现在,只能在电影里或博物馆里才能看到蒸汽火车,那可是工业革命的代表,它改变了人类几千年来的农耕生活方式,以机器代替人力,缩短了两地间的距离,也造成了环境的污染。
那如同生命一般绵延的铁轨,给我的童年带来过多少梦想。
好像在无限遥远的另一端,住着一个希望,等待着我的前往。
我发现自己对火车的热爱,是在拍这部电影的时候。
那天,我们走进铁路机务段安放蒸汽机车头的库房,沉沉的大门缓缓地打开,当我第一眼看到那个儿时一直陪伴着我的巨大的铁家伙时,眼睛立刻湿润了。
我想不到自己会这样激动,像见到了久违的老朋友,那么亲切,那么温暖,让我直想去抱抱它。
时光倒流,让我瞬间回到了三十多年前。
火车声,是我儿时的催眠曲;火车经过带来的震颤,是我的晃动的摇篮;那如同生命一般绵延的铁轨,给我的童年带来过多少梦想,好像在无限遥远的另一端,住着一个希望,在等待着我前往。
你能想象那黑色的蒸汽机车鸣着汽笛、冒着白烟开过的威风吗?你能想象站在车头上挥着书包,笑着、叫着的学生们的神气劲儿吗?
可那正是姥爷的担心所在。
只要在铁路小学就读,升中学时,铁中就是唯一的选择。
姥爷担心读到小学五年级再转学就来不及了,便每天敦促妈妈,把我转到铁路系统之外的地方学校,以后直接升入地方中学。
多少用心啊!那时候的家长,像姥爷这样思虑万千、用心良苦的,几乎没有。
于是,四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又被转学了。
这所地方小学真的很“地方”,就是以我们大院门口那条街道来命名的:延安路小学。
这所地方小学真的很近,近到走路连五分钟都用不到,而且,无需经过铁道口。
这里的学生,大多是附近街道的孩子,父母都在地方工作,没有铁路子弟。
有时候,过分的关爱也会成为成长的障碍。
姥爷只想到我上学的距离,却没有想到我与同龄人的心理距离。三年,先后辗转三所学校,对一个从未上过幼儿园,从未加入过集体生活,不到十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倒腾得太频繁了。还没来得及捂热屁股就走人,前后要记住一百二十多个同学的名字,还有二十来个老师的名字,着实是个不小的挑战。
本打算在这儿念完四、五年级,就直接升到其他地方中学上初中的我,没想到,一待就是四年。
政策一会儿一变。
可能是下放到农村的学生太多,农民们照顾不过来?教委规定,初中生不再上山下乡,留校继续读书。
中学教室不够用,教育部门责令一些小学直接开设中学的课程,小学老师直接升为中学老师。师资再不够,就配备工农兵大学生(不用经过考试,直接由工厂、农村和部队送到大学里去读书的学生),到学校里来担任老师或领导职务。
这样一来,以革命圣地命名的延安路小学,成了一个“戴帽子”小学。所谓“戴帽子”,就是小学兼中学,它也成了我上学以来就读时间最长的学校。
这四年,给了我一个非常重要的交朋友的机会。
交朋友是需要时间的积累和考验的。
现在,我的“小学同学聚会”,就是跟延安路小学的同学相聚。让我惊讶的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去过我家,对姥爷和姥爷的花园都印象极为深刻。
△四
这个班很特别,有两个班长,一男一女,男班长管男生的事,女班长管女生的事。
男班长,是个黑黑的英俊的男生。跟以往那个趾高气扬的女班长一样,在哪儿都是前呼后拥,说是一帮拥戴者,哥们儿或者小马屁精都行,就没见他一个人走过路。也跟女班长一样,他从不跟我说话,只是用眼睛观察着我。
不同的是,他的目光是没有敌意的,是好奇而热烈的。
可能是因为年龄大一点了吧,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注意,也能感受到他目光里的力量。
我是又欢喜,又恐惧,恐惧大过欢喜。
他表达得越明显,我就越恐惧,害怕别的同学看出来,害怕被同学告到姥爷那儿去,害怕,害怕他是个小流氓。
七十年代末的中国,小学生早恋,不是小流氓还能是什么?虽然,他什么也没对我说过,什么也没对我做过,只是用眼神,偷偷地看看我。
可是,我的心里又有点喜悦,甚至满足。从小到大,还没有哪个同学这样对待过我,我还从没体会过这种被同学关注重视的感觉。
下课了,我站在墙边晒太阳,他跟一群男生在远处玩“皮卡”(用纸叠的一种卡片),我偶尔看他们一眼,却每次都发现,他也正在看着我。
有一天放学,我沿着延安路往家走,他和他的哥们儿在马路对面走。我低着头,脚步越来越快,虽然根本不敢往对面看,却能感觉得到那边的目光。
他们大声地嚷嚷着,说要去看一个电影,并故意让我听见,甚至还有人问:“马路那边的,去不去呀?”
天哪,这也太过分了吧!
我走快,他们也走快,我放慢,他们也放慢。不到五分钟的路程,眼看就要到家门口了,我心里那个紧张啊!万一他们跟踪我到家里怎么办?万一让邻居们看见了怎么办?还不得把我当成“青皮”(女流氓的代称)了?
该怎么脱身?怎么对付这帮家伙?我快步走进大院门口的一家糖果店,假装要买东西,用余光注视着在马路另一边的他们。
他们也在对面停了下来。
我兜里没钱,只能东看看、西瞧瞧地耗时间。
他们如果就这么站着不走,怎么办?小店的马爷爷,已经问了我好几次要买什么东西了。
就这样僵持了好一会儿,终于,马路那边的人开始走动了,向远处走去。
较量结束了,我总算松了口气,甚至很感激他们放过了我,在最后的时刻。我觉得,男班长应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给予了我应有的尊重。
虽然是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但是,既然升入了初中,还是要有个“重新开始”的样子。
新学年开始,班级重新分配座位。男女生按照个头高低,分别排成两队,在队伍里位置相同的男生和女生,就坐同桌。
我扫了一眼男生队伍,正好看到他,他也正看着我。我慌忙低下头,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要是能跟他分到一个座位就好了。
为什么会这么想?我也不知道,自己都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
但是,那么多同学,怎么可能那么巧?
他是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女生们都在叽叽喳喳地,跃跃欲试地,想跟他分到一个座位,好像能跟他坐在一起,是种巨大的荣耀。这反倒让我不再想这件事情了,反正我也争不过她们。
可就是这么巧,我和他,被分在了一个座位。
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他的安排?
我想,是他的安排。他的“威望”,使得他可以自由选择排队的位置,也就可以自由地选择跟谁坐在一起。
我心里一阵欢喜,又一阵恐惧,我,真的跟这位天天偷看我的“小流氓”坐在了一起?
我忘记了我们在一个座位上坐了多久。一个学期?两个学期?不管多久,我们几乎是从没说过一句话。
教室里有四排桌子,为了让学生们不斜视,每个月都会调整一次位置,这样,四个月中的两个月,我们都是靠墙坐的。
我喜欢靠墙的位置,因为最有安全感,呼风唤雨的班长坐在我的外边保护着我,还有人敢来欺负我吗?
我们虽然默不做声,却彼此都在感受着对方。
下课了,以往总是立刻跑出去玩的他,现在不走了,就等着我站起来要出去的一瞬间,他会礼貌地也站起来,离开座位,站在一边,让我出来,然后,他再坐回座位。
回来时,我往桌边一站,他就立刻站起来,再次离开座位,站在一边,让我进去。
彼此无言地交流,却有着心照不宣的默契。
这就是我喜欢坐在这个位置的原因,这样的交流,现在想来都是那么的美妙,其实心里波澜起伏,表面却静如止水。
一个冬天的下午,阳光暖暖地照在教室里,照得我昏昏欲睡。上的是什么课,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的腿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接着又碰了一下,我低头一看,是他手里的一本书,他示意我接过去。
我接了过来,看到书的封面:阴谋与爱情。
作者:裴多菲。
我立刻把书塞进了抽屉,吓得睡意全无。没有一句话,甚至都没有相互看一眼,但是,我已经无法再听课了。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接受这本书?这个书名已经足够吓人。
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就是“小流氓”的事情吗?
我应该立刻把书还给他,表明我的态度,不接受。
可是,我也很想知道,关于爱情的书,是什么内容?
我又担心,如果看都不看,就把书还给他,会不会伤害他的自尊心?
可是,如果我拿了他的书,是不是就表示,我接受了他的爱情?
这本书在我的抽屉里,就像一团火球,弄得我忐忑不安。
最终,我还是把书放进了书包,背回了家。
我就像做贼一样,一路上偷偷摸摸地,生怕有人发现包里的东西。一进屋,我就把书藏在了床褥底下,再铺好床单,看看四周没有人发现,噢,总算松了一口气。
晚上,姥爷和朋友们在外屋聊天,我一个人在里屋写作业。我悄悄地把门插上,从床褥下面取出书,偷偷看起来。
这是一本诗集,我根本就看不懂每句话所表达的意思,也就完全提不起兴趣看下去。我翻了翻书里的插画,其中有一页,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拥抱,噢,这肯定是“小流氓”的书了,我的心跳个不停,赶紧把书又放回到了床褥下面。
本来想第二天就把书还给他,可是,不知怎么,又觉得不能立即还人家,那样就好像我从来没读过,根本看不懂一样。于是,这本书在床褥下面待了一个礼拜。
有一天,二姐来了,我可算是找到了救星。
二姐学习好,而且,她跟我“特铁”,绝对不会出卖我。我悄悄地把她带到了里屋,插上房门,从被褥底下取出书,郑重地递给她,希望这位圣贤能看得懂,说给我听听是什么内容?结果,她只读几页,就还给了我,懒洋洋地说:他把书接了过去,低声问我:“看了吗?”
“嗯。”
“好看吗?”
“嗯。”
这是我们唯一说过的话。
“没啥意思。”
连二姐都说没啥意思,那肯定就没啥意思。
第二天,还是以同样的方式,我也用书碰了碰他的腿,他把书接了过去。低声地问我:
“看了吗?”
“嗯。”
“好看吗?”
“嗯。”
这是我们唯一说过的话。
△五
在这所学校里,我终于有了一个好朋友。
她叫王玉芳,到这个学校的时间比我还要晚,她好像是因为搬家才转的学,所以,我们两个外来的小孩同病相怜,成了好朋友。
她家离我家很近,而且,她回家一定要经过我家,这也是我们俩成为好朋友的原因。
她们家,姐妹五个,妈妈没有工作,生活比较困难。我常常去她家里玩,每次去,都看到她的姐姐们在家织手套,就是工厂里用的那种线手套。手套先由机器织出来,手指头上还残留着线头,需要人工用钩针把线头织进手套里去。她的妈妈,在一边糊着火柴盒子。
昏暗的灯光下,一家几口人都在为生计操劳。
其实,那时很多家庭都是这样,我那两个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姐姐,每天放学后,放下书包,就坐在小板凳上挫工厂生产的塑料产品,产品用机器压完以后有毛边,她们的任务就是把毛边锉掉。那是一个在塑料制品厂工作的亲戚帮忙介绍的活儿,不然,想干还干不上呢。
小小年纪的两个姐姐,锉产品锉得浑身脏兮兮的,却乐此不疲,因为,除了能赚工钱贴补家用,还可以给自己挣些零花钱。
我去奶奶家的时候,也会搬个小板凳,坐到姐姐的身边,拿起锉子,帮她们一起干活。姐姐们却不领情,抢下我手里的产品,不让我干,怕我锉坏了,她们赔不起。
有这么严重吗?我心里很不服气。
有一次,我跟姐姐一起去厂里交活儿。我们站在长长的等待队伍里,两个姐姐期盼着,今天的检验员,千万别是那个可怕的马老太太,马老太太特别挑剔,产品到了她手里,很难通过。
结果那天,正赶上那个苛刻的马老太太。姐姐们小心地赔着笑脸,从那个高高的窗口,递上她们的劳动成果。
她一个一个仔细地察看,姐姐们紧张地瞪大眼睛,大气都不敢出。果然,马老太太挑出了好多个“不合格”产品,不仅没有付姐姐工钱,产品还被打回来返工。
这样的日子是清贫的,也是温馨的,亲密的。
这样的孩子,从小就知道要给家里出力,要帮着大人讨生计。
那时的孩子,几乎没有买来的玩具,想玩儿,就得自己动手做。
用橡胶手套剪成一副橡皮筋,可以跳上好几年;用四个小羊骨拐,外加一个小沙包,可以抓出无穷的花样来,比赛反应速度和动手能力;用一根细绳子系个扣,两个人可以翻出十几种造型。
任何的废旧物品都可以变成玩具,光是糖纸,就可以攒上厚厚的一本书。
最珍贵的是玻璃糖纸,如果是上海的玻璃糖纸,那就更稀有了,可以跟别人换上好几张不同的糖纸。
我有本厚厚的夹着糖纸的书,每页中间只能夹两张或三张糖纸,不能再多,再多,就相互压着了,有失美观。每页又都不同,像万花筒一样,各种花色的糖纸,被压得平平整整,乖乖地躺在书中。
所有好玩儿的,好看的,我都会和王玉芳分享。自从和她成了好朋友,我们几乎形影不离。
上学放学,我们俩蹦蹦跳跳,结伴同行。
一下课,我们就一起出去玩。跳绳,跳皮筋,抓骨头子,翻单被……
一个眼神,我们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渐渐地,也有几个同学加入到我们中间了,一起换糖纸,做游戏,但我们俩,永远是最好的!
按姥爷的话说,我们俩好得穿一条裤子都嫌肥。
有一天,姥爷暗示我说:“你们俩也别太好,太好了,就该恼了。”
果然,我们好了不到半年,因为一件很小的事,就彼此不再说话了。而且这一恼,就是好几个月。
在学校里,我有了第一个好朋友。
姥爷说:你们俩好得穿一条裤子都嫌肥。
姥爷又说:你们俩也别太好,太好了,就该恼了。
我不再去她家帮着织手套了,也不再跟她一起走路了。无论上学还是放学,我都故意早点儿或晚点儿,免得在路上跟她碰上,彼此尴尬。
我第一次体会到失去友谊给人带来的痛苦。
姥爷劝了我好几次:“看人,要多看别人的长处,少看别人的短处,这样,才能把朋友交结实了。”
没用,道理都明白,可感情上过不去,伤害了就是伤害了,破镜难以重圆。
班里有一个女孩,一直跟我不对付,她家就住在学校附近的街道上,她的哥哥也在我们班。有个哥哥撑腰,自然就比较跋扈。
我不知道是哪儿得罪了她,反正,自从我到了这个班,她一看到我,就横鼻子竖眼地挑衅,让我胆战心惊。
我小心地躲着她,尽可能不冒犯她,但是,只要我跟谁玩,她就孤立谁,让她周围的人也孤立那个同学,大家都很怕她。所以,尽管有的同学想跟我玩,也因为顾及到她,怕被孤立而退却了。
王玉芳有了新的朋友,而且,因为我们不再是好朋友,其他的同学都愿意跟她玩了,好像故意要气我似的,她也跟那伙人打得火热。
眼不见心不烦,平时我尽量躲着他们。
有时候放学了,我会磨磨蹭蹭地,一个人跑到操场的主席台上,找一个角落坐下来,从书包里拿出我的骨头子和沙包,抓啊抓啊,抓到天黑,把一双手弄得黢黑才回家。
有一天,也是天都黑了,我回到家里推开房门,吓了一跳:屋子里坐满了我们班的同学。包括王玉芳,还有孤立我的那位女同学。
姥爷正热情地用糖果招待着他们,他们也叽叽喳喳谈得热火朝天。见我进来,突然,大家伙儿安静了下来,全都默不做声了。
我站在门口,不知该进去还是该离开。
突然,姥爷发话了:
“听说,有一个女同学欺负我们家小文丽,你们回去告诉她,以后要是再这样,我就要去找你们老师了。”
刷——所有的同学都扭过头去,看着那个孤立我的女同学,我也看向她。只见她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我的脸,也是红一阵,白一阵的,我也窘迫极了。
我最不愿意让家里人知道,他们心爱的小文丽在外面是受气的,是被人欺负的,那会让我在家里很没有面子。因为,我是他们的骄傲,是他们的希望,怎么能让他们知道,其实,我没有那么棒,而且还很可怜呢。噢,王玉芳,这一定是你干的事情,就是为了让我的家人看我的笑话?就是为了让我的姥爷从此更加为我操心?
姥爷让我过来招待同学们,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好像脚底下生了根。大家见我这样,便开始陆陆续续地离开了。王玉芳走在最后,她满意地看着我,我狠狠地瞪着她,我可不领她的情!
第二天,我如往常一样地去上学,没想到,一切都变了。
那个孤立我的女同学,首先来找我换糖纸,接着,大家拉我一起去跳绳,跳皮筋。哇——我居然跟同学们一起做起了“你们要求什么人”的游戏,而且,我居然成了被“要求”最多的那个人。
放学的时候,还有同学给我点心吃,大家都笑嘻嘻地跟我说话,好像我们从来就没有过不愉快的时光。
这是怎么了?难道就是因为姥爷的一句话?
我在学校里过了五年的集体生活,可是,从来就没有被集体接受过。五年来,我的成绩报告单的评语里,永远都有这样一句话:不热爱集体,不团结同学。
不是我不热爱集体,是集体不热爱我;不是我不想团结同学,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团结同学。在每一个集体里,我都是个“新来的”,待不了多久又走了。大家观望我,我也观望大家,就这样不冷不热,就这样不知所措。以至于到后来,与人交往成为我最大的难题。
今天,就因为姥爷的一句话,改变了我周围的氛围,改变了一直以来,让我纠结和痛苦的难题,改变了我的生活。
原来,这么简单的事,却让我痛苦了五年。
早知道这么简单,啊,不,不,我真不希望是今天这样的局面,我真不希望依靠外力来解决我的痛苦。它的简单,让我觉得,我痛苦得不值得;它的简单,让我觉得,我的微弱和渺小。
三十年后,当我要拍摄这部电影的时候,再次回到了“延安路小学”,又见到了王玉芳和那位女同学。我好奇地问那位女同学:
“当时,你为什么要那样对我呢?”
“因为你们家里条件好,而我们家条件不好,所以,看不惯你,觉得你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孩。”
"那后来又为什么对我好了呢?"
"有一天拨河比赛,我看到你手心的老茧,知道你并不娇生惯养。"
噢,原来是这样。
△六
有一天,我们班新来了一位“张老师”,是位浓眉大眼的炼钢工人,担任我们的班主任。原先的班主任,被送到工厂,劳动改造。
我们真是开心啊!
可以摆脱原先的老师了,可以不用学习了,最主要的是,这位张老师,每天都给我们讲工厂里的各种有趣的故事。
工人阶级领导学校,就是不一样。
我们学习的内容以学工为主,学农为辅。而我们班,主要任务是学习制造山楂丸。
张老师指挥我们全班,在校园里搭建了一个棚子,里面生起一个巨大的火炉,火炉上面是只硕大的铁锅,铁锅里熬着浓稠的山楂,香味四溢。
全班同学排好队伍,在棚子外面等候,挨个爬上好几级台阶,站到铁锅边,用大铁锹搅拌那浓稠的山楂汁。
终于排到我了,我兴奋地爬上台阶,一动不动地站在锅边,站了好几分钟,因为我根本挥不动那个大铁锹。
红红的,浓浓的山楂,冒着热气,熏得我睁不开眼睛,同学们都在后面焦急地等待着,我不知道是应该继续站在那儿,还是应该下来。
正在我进退两难的时候,我的身后伸出了一双巨大的劳动人民的手,把我的手紧紧地握在里面,那双手,帮我拿住铁锹,在铁锅里使劲地搅动起来。
那是张老师的手,那是张老师有力的臂膀。
说来也怪,我怎么就不觉得熏眼睛、不觉得累了呢?反而还觉得很好闻,很好玩。搅动了一会儿,张老师停了下来,示意我可以下去了,我还有点儿恋恋不舍。
后来,我们每人都分到了一小块山楂糕,真是挺好吃的。
我很喜欢这位脸总是红红的,浓眉大眼的张老师,因为,他对我比以往所有的老师都更加友善。
他的脸红,是因为他经常酒后来上课,有时候喝多了,趴在讲桌上就睡着了。等他醒来,看到同学们乱成一团,就生气地吼两声,那声音倒是宏亮,像老虎,同学们却哈哈大笑,于是,他更加生气,接着吼,大家就更是笑。最后,他会很无辜,也很无奈地说:“你们笑什么笑啊?我又没有喝酒。”听他这么一说,大家简直要笑翻天了。
有一天,张老师对我们说:
“其实,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在这儿给你们当老师。我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当中学老师,简直是活受罪。我知道你们瞧不起我,所以,每次上课前,我都先把自己灌醉了,才有勇气站到讲台上。你们要好好念书,别像我这样,识不了几个字,还是回去干体力活儿舒服。”
那天,他也是带着醉意说的,说得眼睛都红了。
又一轮运动结束了,我们原先的女老师回来接着任教,张老师无声地消失了,也没有跟大家打个招呼,也没再回来过。
新老师是一位“工人阶级”,他很友善,但是爱喝酒。
他说:我知道你们瞧不起我,所以,每次上课前,我都先把自己灌醉,才有勇气站到讲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