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超级成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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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打劫

“兄弟们!砍了他,留下那小丫头的!”烂头李看到吴来散发出来的啸杀之气,心中有些害怕,就让手下一起上,可他还没有喊到一半,就感觉胸口一阵剧痛,打断了他后面的想要说出来的话。

吴来冷酷地把手中的长剑插入烂头李的胸口,目光一扫,顿时吓得那几个人急忙向后退了几步。

“你!”烂头李忽然感觉浑身的力量顺着胸口长剑向外涌去,他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就失去了意识。

这时,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事情,却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其中,包括吴来在内。吴来只感觉手中的长剑微微发热,一股热流顺着长剑进入了自己的体内,吴来惊骇地看到,被他刺中的烂头李,用眼睛可以看到的速度“枯萎”了,是的,就象是被脱水、风干一样,他的脸色,由苍白,只瞬间就变成了灰白,而他指着吴来的手臂,肌肤瞬间就失去了弹性,枯萎了下去。

当长剑传来的热流消失后,吴来惊骇地发现烂头李就象是灰土构成似的,就那么突然“碎”了。是的,烂头李,整个变成了灰尘消失了,而地下只留下一套衣物,证明这里刚才还有个大活人。

一股寒意,瞬间在所有人心中升起,那几个烂头李的手下,浑身颤抖着,呆呆地站在那里,他们早就忘记来这里的目的了。

“鬼呀”忽然有个人用恐惧之极的声音,颤抖地大叫之后,之后,那个人扔下手中的火把一下子就窜出小庙中逃走了。这时,剩下的人,也反应过来了,跟着那先前逃走的人后面,向外拼命跑着,他们一边跑着,还一边大叫着“鬼呀”这帮人,已经被吓疯了!

吴来也被吓的够戗,好在这家伙也算经历过许多恐怖的事情了,神经比较粗大,而这时,他感觉进入体内的那股热流不但让他精神大振,整个人就象吃了灵丹妙药似的,连肩膀上的伤口,都一下子减轻许多,并有些发痒的感觉。

“坏人呢?坏人都被哥哥打跑了吗?”埋首在吴来怀中小雨的话,打断了吴来对自己身体的探查,他急忙对她说道:“是啊!坏人都打跑了!呵呵!小雨别怕!今天晚上应该没有人敢进这个小庙了。乖,睡吧!有哥哥在,没有人能欺负你的。”

“我知道,哥哥会保护小雨的。”说完,这丫头打了个哈欠,就那么在吴来的怀里睡着了。

可吴来却怎么也睡不着了,他怀中抱着小雨,盘膝坐在稻草上,让小雨斜躺在他的腿上,他却不断地回想着刺杀烂头李时,那诡异的现象。本来,他受伤又流血过多后,应该非常虚弱的身体,在那股热流进入身体后,那种虚弱的感觉仿佛消失了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吴来并不知道,他手中的这把剑,实在是一柄绝世宝剑。此剑全名叫:大修罗血煞魔剑,简称血煞剑。这柄剑本来就不是凡物,乃是修罗界盖世大魔尊生前的配剑,不知怎么了,流落到了凡间,并被小雨的父亲得到了。可小雨的父亲,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柄剑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只要被他刺中的一切生物,体内的精华都会被魔剑吸收,并传给剑的主人,用来改造和加强剑主人体魄,随着剑主人修为的加深,魔剑的威力也会越来越强大,那时,这柄魔剑就会变得锋利无比,而且无坚不摧。其实,这剑中还另有秘密,只是现在的吴来还没有那个实力能发现这个秘密罢了!

其实,这把剑,也不是谁都能使用出象吴来那种效果的,他能产生那种效果的最主要原因,是剑主人必须在持剑时,心中产生强烈的杀意,并达到煞气外放的地步,才能激发出魔剑这种功能。所以说,使用这柄宝剑的人,若没有经历过无数生死的考验,并在身上产生了啸杀之气,是不可能出现吞噬他人精华现象的。

当然,现在的吴来并不知道这些,他只是震惊于这把剑,杀人后那诡异的现象,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干脆不想了。他才不管这把剑有什么邪门呢?只要能杀人就行!而且,看起来效果还不错,就是吓人了点。不过,见过小日本那更加残酷的生化实验后,关于宝剑诡异的地方,他自动忽略了。

只一夜间,吴来肩上的伤口就恢复如初了!当吴来第二天,从睡梦醒过来之后,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外伤全好了,心中大喜!最让他开心的是,他还发现,自己的功力都恢复在四层左右了。没想到只是杀了一个普通人,就会让他有这么大的收获。这点,是吴来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现在,吴来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一是生存问题,没有经济来源,生存肯定是个大问题。二是,武功恢复问题,若不能恢复武功,别说保护小雨了,连自己在江湖上行走恐怕都是寸步难行。三是,逃避追杀问题,他不相信那飞龙帮的少帮主被杀,就没有人管了?现在他们还没有找到这里,只有可能是另一股势力牵制了他们的行动,这并不代表着危机会过去。聚龙城肯定是不能回去了,必须要马上离开这里才行。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怎样寻找慧影四个女孩的问题。在这个大陆上,共有五大帝国,谁知道她们会落在那个帝国境内呢?若是一座座城市去找,显然是不现实的,找人,也有几种方法,一是花大代价,请动大陆上势力最大的商业联盟组织,让他们帮助去寻找,可那代价就太大了,恐怕不光是金钱所能做到的,要知道,商业联盟本来是以在五大帝国做生意和联合组织,他们会缺钱?

既然请商业联盟帮助是不太现实的事,那么,只有一种情况,才有可能了,那就是吴来必须尽快在大陆上成就大名!也只有他的名声响亮之后,才有可能吸引慧影她们来找他。可怎么才能在短时间成就大名呢?

现在,马上离开这里才是当勿之急,想到这里,吴来对小雨说:“小雨,咱们必须离开这里了,聚龙城,咱们也回不去了。现在,你只能跟着哥哥流浪了,哈哈!”

“小雨,不怕,只要能跟着哥哥,小雨什么困难也不怕!”小雨脸上露出坚定的表情说道。

吴来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背起小丫头,并用那烂头李的衣服,做了个背带,把小雨绑在自己的背上,这样,一旦遇到情况,他就可以带着小雨迅速逃离了!没办法,谁让他现在的武功还不足以在这个江湖上混呢?所以,这家伙,先想到的是遇到危险时,怎么逃跑的问题。

另吴来惊喜的是,烂头李的衣袋中,居然还有一块十两重的银子,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普通人家,三辆碎银,就能让一个五口之家,度过几个月的好生活。靠!这个烂头李,肯定不知是在哪抢的这块银子?哈!这下生活问题暂时有着落了。

有了钱,一切都好办了!吴来他们徙步走到下一个小城后,一切都顺利起来了,为了能更好的保护小雨,吴来花钱请人专门制作了一个非常结实和舒服的背兜,又买了几套衣服,还花了三两银子买了一匹瘦马代步。吃饭、住店、洗澡、衣服、鞋子、水袋、还有准备的许多食物等,一下,钱就花去了七两多银子,这让吴来心疼不已!现在可是花一分少一分啊!没办法,为了以后行事更方便,这些钱是必花的。

现在,他们身上穿得虽然还是粗布衣服,可脚上穿得,却已经不是草鞋了,小雨穿得是真正千层底的鞋了。而吴来考虑到将来可能要亡命江湖,却一咬牙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双皮靴。

不过,小雨还是非常开心地,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好的鞋子,而且衣服也是全新的,这对于她来说,简直比过年还开心。她甚至都有些不舍得穿那双新鞋子,只是拿在手中把玩着。

唉!可怜的丫头!吴来收起杂念,背起小雨,戴上斗笠,拿上包袱、跨上瘦马向另城外驰去。

靠!这匹破马,跑得这么慢呀!虽然吴来从来没有骑过马,可对于身怀武功的他来说,学会简单的操控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当他学会骑马后,他发现。这匹破马,实在是太慢了!半天功夫,才走了十多里路,这马就跑不动了,没办法,他只得下马,牵着马,让它慢慢地恢复体力。靠!吴来郁闷中!没办法,这匹马,是吴来目前最大的财产,把马累坏了,他损失可就大了!

吴来准备在前面的树林中休息一会儿,等马吃了草,恢复体力后,再赶路,他必须要找一处适合他修练的安定环境,他准备用一年的时间,彻底恢复武功。然后,再做其他打算!

吴来刚走到那个树林附近,突然,一伙人从树林中冲了出来,一下子把吴来包围起来了,只听一个人大声对吴来说道:“此山是我开,此林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若你嘴里敢说一个不字,大爷我让你满脸桃花红鲜鲜!”

靠!遇到打劫的了?靠!老子都穷的快要卖腚了?居然还有人会打劫老子?吴来郁闷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