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职业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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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五章 马戏团的吉祥物

就在刚才,林风成功地将自己制作一只麻雀翅膀的控诀卖了出去,正好二百万唐币,合计五百多万的南仙币。即使林风对于金钱并没有多少的欲望,可心情还是由于这五百万变得有些飘飘然。

火武恋的策略很简单,她清楚地分析了现在的仙人市场,认为即便是仙人,其中大多数对于价值千万的凤形翅膀也是望而却步,如果想短期之内得到五百万南仙币,制作这种东西去卖是很不现实的。传闻中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魂师,当然不包括林风这种有着魂字称号的顶级人物,做出一只翅膀先不说成功率,单单是制作的时间就得近半年时间,即使再小心,成功之数也只有五五之分。火武恋看到林风制作翅膀控诀时的那各轻松,虽然不解,但是仅仅把这归功于林风有着这种特长。

火武恋将林风扮得很狼狈,那形象一看就让人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狂人,劳心劳力了许多时间。那枚控诀自然还是最常见的那种圆球状,对于林风想把它做成一只小麻雀的低级趣味,她坚决地否决了。

林风并不是一个好商人,这在他与那家地下拍卖场谈生意的时候就显现了出来。不过这并影响这枚控诀的价格,林风在灵台市平民中间私混十多年里养成的那种小市民觉悟,让他牢牢地咬住了价格,即便最后还是被压到了二百万唐币,但那已经不重要了,林风心中只有小小的得意。

林风的会费解决了龙与玫瑰马戏团的经费紧张,这让杨美人办起事来得心应手。马戏团的营业执照,各种必要的器材,以及演出服装,在一周之内尽数办好。这些东西都是张小仙在杨大团长亲自监视下购买的,所以是真正的物美价廉。人手也各自分了工:

杨美人

称号:团长;职务:团长

王勋

称号:力士;职务:驯兽师、搬运工

王功

称号:小丑;职务:小丑驯兽师

张小仙

称号:飞美人 职务:钢丝与空中飞人表演

楚星:

称号:武师 职务:武术节目表演

火武恋:

称号:小侠女 职务:副团长 魔术师副手

林风:

称号:魔术师 职务:魔术师

表演不仅仅是将一个人的技巧完美的表现出来就可以,还要有演技,还得编排出各种各样的不同场景。这个道理是在大家第一场失败的演出之后总结出来的,当然因为这一场演出,龙与玫瑰马戏团在长安城内也有了小小名气,这种名气多半要归功于张小仙与火武恋的表演。当然,她们的表演也不能算是成功,她们表演的过分的轻松,再加上背景音乐竟是用的抒情性质的乐曲,更加不会让观看的人们感到刺激。也许这话说错了,要知道就是因为这两个女团员穿着紧身表演服在空中飘来荡去的飞舞,激起了不少雄性动物兽性,演出结束后的晚上,竟然上演了一出强抢民女的老套剧情。剧情之中不会出现什么英雄救美,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就在那些有着黑社会性质的大汉来惹麻烦的时候,无论是张小仙还是火武恋的心情都因为这次演出失败而恼火,这帮有着黑社会性质的大汉自然是很好的出气筒。

演出改进策略是由火武恋提出的,这个女孩对于任何的商业行动都有着一种特有敏锐。首先,她认为大家表演的失败不在于技术上的不足,相反,他们技术在世界上任何一支马戏团都无法相比,而是因为由于技术过好,而使人感觉不到表演时那种令人心惊胆跳的风险。其次,她认为马戏团花重金请的那支交响乐队,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她们应该请一支摇滚乐队,只有那种激情蹦发的音乐才能使人的心情跌宕起伏。最后,她认为团内没有任何突出的节目,即使他们的任何一项技术都是顶尖的,可是这仍是容易引起观众的视觉疲劳,所以火武恋郑重指出,要想把这个马戏团办好,就要准备一个超越一切,没人能够实现的节目,为此她提出了一个让全团人三天三夜没睡好觉的提议:团里需要一只吉祥物,不是王家兄弟驯养的那群普通的野兽,而应该是魔兽,应该是与龙与玫瑰马戏团相般配的魔兽——龙。

无论是技术上故意放水,还是让自己的脸部多点恐惧的表情,或者是换上一支乐队,这都是很简单的事情,可最后那个提议,大家都觉得火武恋疯了,不过在经过一番商量之后,全团一致通过,一同发疯。

龙与玫瑰马戏团全体成员决定去捕捉一只龙,虽然他们口中的龙不是神话时代的那种神龙,而是一种好似蜥蜴长着翅膀的爬行动物,但对于他们来说仍是有很大的压力的。龙的线索是由林风提供的,那是一只生活在天柱山雪松峰的一只通体晶白的雪龙,将近两百岁,按龙的标准来说正是处于少年阶段,不,这是我表述上的错误,准确上的说是少女阶段。

林风能提供这个线索原因非常简单,封印着他十分之一仙力的一块宝石被这只龙列为了收藏品,透过与这块宝石的联系,他非常容易地发现了这只龙的巢穴。

猎杀一只未成年龙,对于全部由仙人组成的龙与玫瑰马戏团来说,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可是如果将猎杀行动转变为捕捉,其间的难度却不是简单的增加那么一腥半点。大家都在考虑如何诱捕这只雪龙的时候,林风考虑的是另外一问题,雪龙的驯服问题。

龙是高傲的生物,他拥有智慧,比起人类来还要聪明得多,而他的尊严也是不允许侵犯的。所以林风认为去捕种这只雪龙,本身就是一件错误的想法。林风却不想指明,因为他希望这群刚刚步入仙人行列的年轻人能自己想明白这件事情。

大家好像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行动方案,不得不说这几个年轻人在捕捉龙这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已经提出的几套方案竟都有着高度的可行性。但好景不长,大家的热情被楚星的一句话浇得冰凉。

“捉到了龙后,他能做什么?”楚星奇怪地问。

“当然是……”火武恋说不下去了,当然是什么呢?难道靠大棒与甜枣来使一只龙屈服?

大家都沉默了下去,可见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把这个问题深入思考。

“我们都大意了,无论是杀,或者是捉这只龙,都不是什么难事。可要他驯服,却让人感到有点不可思议。”.队长杨美人面色凝重的说道。

“我看先捉住他,试一试能不能把他打屈服了!”王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你这个莽汉。你可听说过哪种站在生物链顶峰的生物,被人用暴力打服过?那是一群宁折不屈的强横生物。”张小仙斥道。

“怎么没有?很多仙人的跟班,就是被打服的!”火武恋很不配合的提出了特例。

“那是例外,例外。不要扯远了,咱们现在谈的是那只龙。”一旁看热闹的林风见火武恋把矛头指向了仙人,便赶快把方向纠正了过来。

“你反应怎么那么大?难道你是哪个仙人的跟班?”火武恋狐疑地问道。

“怎么可能!我可是你们说的那种宁折不屈的强横生物。”事关自己的清白,林风立刻否定道。

“那么认真做什么!对了,你刚才就一直在一边笑,不说一句话,想来你有了主意,快点说出来。”火武恋说道。

林风清了清嗓子,站起身来,来回踱了两步,让人看来有几分装模作样,许久才听他道:“主意倒是有一个,不过做法可能会显得卑鄙。”说到这里,林风顿了一下,见大家没什么反应,便又接往下说,“龙是高傲的,这可不是什么优点,因为他的高傲中带着几呆气,这种呆气在未成年的龙身上更为显著。我们为什么想要这只龙?因为有了他马戏团的节目才会兴旺。不过养一只龙的开销可不小,我们真的没必要去特意养一只龙。我应该让这只龙来马戏团打工,自己赚钱养他自己。当然,一般情况下龙是不会来的,可是这只雪龙有一个可以利用的弱点,他不光喜欢珠光,更加喜欢听故事,当能这个故事不可能是勇者斗恶龙,应该是王了与公主的故事,如果这个故事的女主用是一只美丽的雪龙,那便更为理想了。不要问我这只雪龙为什么喜欢听故事,这种习惯鬼才知道是怎么养成的。”

“你是说我们用故事做报酬,让这只龙为马戏团工作?”杨美人若有所悟。

“不。如果那样的话,他来听故事就显得有些理所应当了。我有一个更好的主意。”林风接下来简单的讲述了自己的策略。

龌龊,卑鄙!

所有人在听完林风的计谋时,心中都给出了以上两种评价。

“果然魂师是最卑鄙的仙人!”火武恋做出了一个结论,作为对林风的评价。

“方法倒是不错,可我们到哪里去找那么多故事给这条龙听?”杨美人觉得这个方法不错,可关键部分似乎有点难度。

“你是说故事么?长安城里有很多文章写得不错,可手头巴巴的秀才。拿出五万唐币,或许更少,你就能得到让你满意的,讲上百年也讲不完了好故事。当然,更主要的我说的故事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听了前边的部分,会非常期待想知道后面的部分。先找人去写,人越多越好,一个月时间足够了。然后,我们的团长大人,就应该担当起一个角色,告诉那只龙你讲的故事是你正在撰写的一篇小说。至于剩下的部分,就要看那只龙是否配合了。”林风平淡地说出了解决办法,让人觉得他是一个惯犯。

有了钱,很多事情都会变得很容易。龙与玫瑰马戏团只是在长安城的电台中发了一个简短的广告,竟然有十万多人来应聘。这是一个意外,林风也想不到长安城里居然这么多闲置的秀才,抽签、面试,如此反复,全团的人累得半死,才挑出了五个素质都不错的写手。林风许诺给这五个人每人五万唐币,当然这远远超过了预算,不过由于面试浪费了半个月时间,他们必须抓紧时间。在钱的巨大推动力之下,五个秀才经过简短的商量,便埋头写作。不分昼夜地又奋斗了半个月,在那个五个秀才险些累死的情况下,一篇长达一千五百万字的关于王子与雪龙公主的故事出炉了。

林风随意看了两章,情节不错,文彩出众,所以很爽快地付了尾款。一千五百万字,每天讲一万字,也要讲五年才能说完这个故事,而且谁规定一定要天天讲,而且每天讲上一万字?按照林风的算计,这篇小说足以陪着那只雪龙从少年时代走到成年时代。

林风第一次出谋划策,就在全团的成员深深地理解魂师的卑鄙,不,是谋略的阴险。不管这次诱骗未成年母雪龙能否成功,这种印象都无法抹去了,也使林风光荣的成为了龙与玫瑰马戏团的无冕军师。

天柱山位于长安城北300里处,终年积雪,多有魔兽出没,是世界上十大险地之一。那只未成年的雪龙在这里也只能算是个中上等的存在,不过由于龙的身份,生活过的倒也自在。

龙与玫瑰马戏团将自己的营地安排在了山腰的一块空地上,这里距离那只雪的洞穴非常近,很容易实施他们的阴谋诡计。

几日来,全团的人都围在杨美人身边,吵闹个不停,声音即大且乱,隐约间可以辨别这样的声音。

“团长,快点讲下去,那只雪龙怎么样了?”

“王子呢?回他的国家了么?”

“天啊,战争!难道他们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么?”

……

作为主角的杨美人自是在那里装模做样的讲着那几个枪手写的故事。终于在第三天,那只雪龙禁不住好奇心偷偷地溜到了一块岩石面偷听,只一会,就被那故事迷住了,根本就没发那几个坐在那里听故事的人,正不断往他这边观望。

故事停止了,正讲到精彩的地方怎么能停止?这让雪龙露菲感到上下抓狂,结果她一声暴怒,她那巨大的身躯从岩石后面跳了出来,怒声道:“后面怎么了?人类,快点讲下去,不然我将把你冻成冰晶。”

“哎约!吓死我了,这不是高贵的雪龙么?看,我刚才讲的故事中的主角就是一只雪龙,不过我实在没有想到,雪龙是这种暴躁不讲道理,只会威胁一个弱小的文人,靠写些小故事为生的作家。难道我想写一位高贵的雪龙公主与王子的爱情故事,本身是错误的么?”

杨美人的演技这些日子,有了明显的提高,说起来动声动色,神情并俱,再加上一旁人的付的,竟把雪龙露菲说得脸红。

“对不起,我知道您是一位高贵的作者,我真的很喜欢听您刚刚讲的故事,您能不能讲述一下接下来的故事?”

“接下来?你当文章是什么?好的文章是需要灵感的,也是需要精力的。我现在被你吓到了,哪还有什么灵感,更主要的是我现在很累了,需要休息。”

雪龙露菲听了这话后,再一次对自己冒失的行为感到抱歉,同时还表示希望杨美人能留在这里讲完那篇故事,而且会给杨美人一定的报酬。

见到一向将自己的宝藏看作比生命重要的东西的龙,竟然为了听故事肯拿出钱来,马戏团的众位小将们就知道事情成功了。

“不,不,不。我不需要你的报酬,你这是对一个文人的一个作者的污辱,我的故事是讲述给寂寞的人听的,我希望他们听了我故事后可以得到快乐。而且我有我的工作,我是马戏团的团长,全团的人要靠我来养活。怎么能呆在你那里。”

杨美人的话让雪龙露菲感到了一阵脸红,道了歉竟灰溜溜地飞走了。这种结果有点出乎大家意料,这只雪龙并没有提出到马戏团工作。全都把目光望向了林风。

林风摆摆手,示意无事,说道:“咱们下山吧。一两天之内这只龙会自己找到咱们的。即便要离开,她也得先把自己的财宝藏好。”

龙与玫瑰马戏团沿着山道缓缓而下,偶尔还会遇到一些冒失的、自以为有些本领的魔兽,那些魔兽很不幸的要么被关进了笼子,成为了以后节目中的一员,要么成为了战利品,被某几个无情吃进了肚子。

林风过分地高估了雪龙露菲的耐性,这只马戏团还没走到山底,就见空中飞下了一只庞然大物,不是雪龙露菲还能是谁。

“团长大人,能不能让我跟着你们,听您讲完故事?”

“很少遇见像你这样喜欢故事的龙,如果你喜欢当然可以。不过,这个故事很长,可能会讲上好多天,而我们团很穷,很难为您提供食物,而且您也应该知道,一只龙走进人类社会,多少也会惹来点麻烦。”

“那怎么办?”

“这样吧,你算作我们马戏团的第八个成员,刚好我的马戏团叫作龙与玫瑰,您的暂时加入,使得这个名子更加逼真了。”

“也好,我现在还没学会变身,这样真的会惹来一些厉害的家伙。加入你们马戏团,是一个很好的理由,这样那群无聊的仙人了就不会打我主意了。”

无聊的仙人?

整个马戏团的人内心狂,他们就是那群无聊的仙人。

“好了,下面是长安大剧院,我们的第二场演出。势必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