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建立工厂的事终于给胜利解决了,我带上Jack一起飞回了G市。
Tom也按照我的要求同一天到达了G市。
明天,我们将一起向董事会汇报此次在伦敦建立工厂的详细情况。
Tom是个中美混血儿,与Jack的稳重、成熟不同,Tom的性格非常热情、奔放,而且是个泡妞高手。
只要是美女,不管是什么性格的,他都能很快找到和人家搭讪的籍口。
所以,只要他看中的,一般很少能逃脱他的魔掌。
我们三人好久没有一起聚过了,按照以前每次在G市相聚的习惯,晚上又去集团附近的蓝天酒吧,狂欢了一整晚。
选在集团附近是因为Tom和Jack在G市待的时间少,没有固定的住址,每次回G市都给他们安排公司附近的一个五星级宾馆歇息。
这样喝完酒后,我就不用开车回别墅了,直接在办公室的房间休息就可以了。
因为在伦敦的事情办得顺利,再加上Tom、Jack和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聚在一起了,所以我便放纵自己,和Tom、Jack在酒吧里面豪饮起来。
Tom改不掉老习惯,很快又在酒吧里找了几个美女来陪我们喝起酒来。
虽然我在和生意伙伴吃饭时,很少喝醉酒,被人送了一个“千杯不醉”的外号。
但是也禁不住Tom和美女的轮番灌酒,再加上和好朋友之间喝酒,比以前放松,所以喝了一段时间后,我也醉汹汹的了。
离开酒吧时,已经凌晨三点多了,我和Tom、Jack分手后,便趔趔趄趄的往办公室方向走去。
到了集团门口,守夜的保安看见我这副模样,便自告奋勇的将我送到了我办公间的门口。
谢谢他的帮助后,我便关上了房门,习惯性的往卫生间走去,打开喷头,冲了个热水澡。
在热水的浸泡下,酒精的作用发挥得就更快了,脑子更晕了,我使劲的摇摇头,跌跌撞撞的往那张柔然的大床扑过去。
让我感觉不太对劲的是,下面似乎还垫着一个东西,我的手似乎也落在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我将软绵绵的东西摸了一下,竟然发现好像是个女人。
难道我又和以前一样,喝完酒后就带了一个女人回来?我晕乎乎的联想着。
接着,用手向上摸摸,好像摸着了女人的长头发,还有那柔若凝脂的皮肤,触觉感觉起来宛如初生婴孩。
后面发生的事,我醉汹汹的,有些不太记得了,只记得途中似乎遇到了很大的一股阻力,但是,很舒服。
然后,我的力气都使用完之后,心满意足的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