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欲望是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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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封王(2)

洪秀全的论功行赏,实行四步走战略。

第一步,保护胜利果实,防止私吞。

洪秀全入城后,签署了永安一号文件:“各军各营众兵将,各宜为公莫为私……继自今,其令众兵将,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宝物等项,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

不得私吞,上缴圣库,这条规定很有必要。打下城池,就是打下一座金矿,人人私分,再大的金矿也会变成蒸馏水,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没有约束,“人多力量大”这句话将会得到充分的证明。为了保证统一开销,还有头头脑脑们的享受,太平天国对这项纪律执行得特别严格,私设“小金库”(私藏财物)者,杀无赦。

第二步,实行按劳取酬,统计军功。

11月17日,天王诏令(《令各军记功记罪诏》):“各军每场杀妖(清兵)后,各两司马(基层军官,排级)立即记录自己管下兵某名”,记录下其功劳,执达卒长、旅帅、师帅、军帅、监军、总制、丞相、军师(军帅是直接统领一军的最高军官,监军、总制可以节制调度属下军队,战时有指挥权)转奏,俟到小天堂,以定官职高低。

赏罚的要诀,在于公平公正。赏罚不公,就不能调动积极性。大锅饭和糊涂账,导致的结果只能是老实人吃亏,一旦老实人觉悟过来,不愿再无私奉献,游戏就得结束。所以,赏罚之前先做认真细致的统计工作,非常重要。

第三步,实行全体奖励,人人有份。

12月4日,天王诏令(《谕兵将立志顶天真忠报国到底诏》):“通军大小众兵将……头要奈心志,一定会上天……千祈坚耐,莫被诱惑……诏封从前及后一概打仗升天功臣职同总制,世袭;掌大旗升天功臣职同将军、侍卫,世袭。现封及者袍帽遵依官制,未封及者风帽一概尽与两司马同……上到小天堂,凡一概同打江山功劳等臣,大则封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侍卫,至小亦军帅职,累代世袭。”

洪秀全讲了三层意思:

第一层,说明封赏的目的。

洪秀全在安慰将士(一定会上天)后,指出要“千祈坚耐,莫被诱惑”,说明当时太平军将士有思想开小差的现象,而且有被诱惑的危险。被谁诱惑?当然是清政府。拿什么诱惑?当然是名和利。许以官职,赠以俸禄,不愁没有反水的。冒着生命危险跟政府对着干,图什么?还不是图个前程,图个安逸享受?抗日战争时期,不是出了那么多汉奸吗?他们图什么?大多数伪军恐怕贪图的还是安全和衣食,民族大义在他们眼里,显得分量有些不够。(我们坚决反对当汉奸,但可以从心理学角度去解释这种现象。)毕竟,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太平天国此时封赏,收买人心,稳定军心,激发斗志,也是形势所迫。

第二层,活着的有封赏,死了的也有封赏。

太平军将士战死,叫做升天,这是采用了基督教的说法,人死后上天堂,战死不是坏死,可以升入天堂,永享安乐。太平军死后,亲属战友不是开追悼会,而是开“庆祝”会,仪式隆重,悲痛不形于色,所以太平军打仗勇敢,不怕牺牲。况且,洪秀全说了,死后可以升官,一般可以做到总制,还可以世袭;扛大旗的,封将军、侍卫,世袭。这招高,活着的有封赏不奇怪,难得的是战死沙场,也有封赏,自己享受不了,没有关系,就算为子女挣点遗产吧。中国的父母有一个优良传统,自己可以千苦万苦,孩子不能受一丁点儿苦,为了孩子,死了也值。这一招,不但给死者以安慰,更给生者以希望,给了太平军将士勇于拼命的一个强大的动力。

第三层,现在有封赏,将来还有更大的封赏。

命大的活下来的,已经封了官的,绝对有效,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普通士兵统一升为两司马(排级军官),以后还可以继续升官。等建了小天堂,至少都是军帅,往上走,只要不做天王,其他的职位都可以考虑。这招也高,现在已经封得不错了,何况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还不拼了老命大干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