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欲望是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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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封王(7)

在这一点上,洪秀全一点也不比封建帝王高明,反而更加愚昧、执拗、偏执,甚至有心理变态的嫌疑。

太平天国的领袖们,不遗余力地制订如此等级森严的繁琐礼仪,拉开了自己同普通大众的距离。

平等的真相

洪秀全不是一直倡导“普天之下皆兄弟”、“上帝视之皆赤子”、“天下多男子,皆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吗?

大家都是上帝的子女,为什么还要分出等级,享受不同的待遇?凭什么你洪秀全等一批领导人就三妻四妾活在花丛中,底下的其他兄弟就得男女别营过着苦行僧的生活?

这个道理讲不通嘛!

要想弄清这个原因,先得看看梁发在《劝世良言》中表达的对这个问题的态度:“世界上万国之人,在世人而论,虽有上下尊卑贵贱之分,但在天上神父面前,以万国男女之人,就如其之子女一般。”

梁发的意思很明白,他虽然承认每个人在宗教上的平等,即都有拜上帝的权利和义务,但并不否定人在世俗上有贵贱等级的差别。

这个问题,恩格斯早就用他犀利的眼光和超群的睿智,一眼看透其实质,并作出了精辟的解释。他说,基督教只承认一切人的一种平等,即原罪的平等。

洪秀全的思想,直接源泉或者说最重要的来源,就是梁发的《劝世良言》。因此,他的思想,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其深刻的影响。他在《原道救世歌》中说:“开辟真神惟上帝,无分贵贱拜宜虔。”

后来,在《天条书》中,洪秀全做了更加明白浅显的阐发:“君长是其能子,善正是其肖子,庶民是其愚子,强暴是其顽子,如谓君长方拜得皇上帝,且问家中父母难道单是长子方孝顺得父母乎?”

都是儿子,这是平等,但毕竟是不同类型的儿子。都是上帝之子,但贵贱等级仍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所以,洪秀全一方面承认一切人的原罪(人类始祖受蛇诱惑偷吃禁果之罪)的平等,而且也承认一切人拜上帝的平等;但另一方面,他从来就没有承认过社会一切成员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因此,在太平天国中出现称呼上的严格制度以及在享受性权利上的不平等,也就不难理解了。

或者,换句话说,原罪和信仰权利的平等,是显规则;称谓和享受的不平等,是潜规则。

显规则,说什么,就做什么;潜规则,说一套,做另一套。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对拜上帝教和太平天国提倡的平等嗤之以鼻:哼!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嘛!

这种感叹,当然极有道理。

恩格斯曾经给平等下过一个定义: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显然,拜上帝教和太平天国提倡的平等,还达不到这么高的水准。

但另一方面,这种感叹,发得又有点幼稚。

其实,挂平等之羊头,卖不平等之狗肉的,又何止太平天国?

放眼历史长河,拿平等做幌子,行不平等之事的例子,可谓层出不穷。漫长而苦难的原始社会,在平等中艰难行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跃,财富日益增加,结果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不平等的奴隶社会,取代了平等的原始社会公有制。

在马克思看来,这种不平等取代平等的过程,由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算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但是,人们对平等的渴求,从来就没有停止。

公元前一世纪,小亚细亚的奴隶起义,就提出要建设一个没有奴隶主也没有奴隶的平等理想国——太阳国。

情况到了封建社会,变得格外糟糕。平等之说,于政府而言,再未出现。

社会弱势群体被压抑得难受,只好间歇性地发出不平之音,既而起兵折腾。比如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钟相杨幺的“均贫富,等贵贱”,以及李自成的“均田免粮”,等等。

弱势群体折腾的结局,不外乎两种:一是平等的倡导者被实行不平等的执政者消灭,连同他们对平等的渴望和呼唤;二是平等的倡导者赶走不平等的执政者,自己摇身一变,又成不平等的新一代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