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村,江西省武宁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山村,因在江西率先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全国林改第一村”,一时名满天下,引起世人的关注。
走进长水村,映入眼帘的首先是那一片绿色。碧绿的山、青翠的林、葱茏的竹、淙淙的溪流,处处溢满自然生态的绿色灵气。农家的院坝里停满了各式的车辆,山林里、池塘边、村舍旁,到处是前来消夏度假的城里人,农家乐旅游成为另一道风景线。
一位老伯对我讲,曾几何时,长水村也是守着“金山”过穷日子的山村。
长水村位于江西省武宁县罗坪镇的群山环抱之中,全村人均虽然不到七分地,但人均差不多拥有七十亩山林。一个森林资源异常丰富的小山村,本可以依靠丰富的森林资源过上好日子,多年来却因山林权属不清,木材税费过重成为贫困村。
2004年8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许多县、市翘首观望,甚至给予反对。这时候武宁县委、县政府站出来,表示“宁可让政府困难一时,绝不能让林农贫穷一世”,勇敢地在全省拉开林改序幕。长水村村委班子第一个响应县委的号召,率先决定把集体山林全部分发到农户。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村委一班人白天在山野踏界,晚上在灯下填表,经常通宵达旦。为勘察好全村山林权属和各农户的山场界址,他们跑遍了全村每一座山头和每一道山弯。有的不慎滑进山沟里摔伤;有的夜以继日、积劳成疾,晕倒在地;有的由于一心扑在工作上,把家务活压给怀孕的儿媳,导致儿媳不幸流产……最终,长水村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在全省数千个行政村中第一个完成了林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林改就是把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归还给林农,让林农自主经营、自主销售、自主管理。有人称这是最彻底的土地改革,因为它不仅帮助农民把山林从“我们的”变成了“我的”,而且农民还可以用林权证抵押贷款,用于发展。执行之初为啥有那么大的阻力呢?一是把山林分给农民后,地方政府不但减少了各种涉林税费收入,还得把林业部门原来靠收费发工资的那部分职工纳入财政供养;二是担心农民目光短浅,把山林分到手以后,立即“分光、砍光、卖光”,破坏了生态。当山林分到长水村村民手里后,长水村村民意识到历史既然选择了他们,他们就要担负起历史的重任。他们不但没有把山林“分光、砍光、卖光”,而且用林权证抵押贷款,在山上山下掀起了造林的热潮。问其原因,他们说过去卖一棵树得一根板凳,卖一根竹得一双筷子,现在山林真正属于自己了,为啥不在山上多栽点树木办个绿色银行呢?实现林改后的前五年时间里,长水村造林数量超过了前二十年的总和。林多了,山青了、水绿了,空气清新了,绿色更浓了,村里人又做起了农家生态休闲旅游规划。他们硬化公路,亮化村庄,打造三国时期吴国君主孙权后裔居住的孙家屋场,改造生态休闲景点,让长水村变成了清幽的世外桃源。如今省内外游客纷至沓来,孙中山的后人孙慧芳也带着家谱到这里寻根问祖,许多经营有方的家庭靠竹木间伐和农家乐旅游年收入达到六七万元,甚至十多万元,绿水青山成为长水村老百姓滚滚的财源。10多户以前办理了“农转非”户口的村民,看到村里的变化后,又重新把户口迁回村里,当起了农民,长水村的“非转农”一时间成为全县新闻。2007年4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长水村视察,对长水村的林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示“要像当年宣传小岗村一样,宣传长水、宣传武宁”。
江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多次高度肯定。作为全国林改第一村的长水村,适应了时代的发展,完成了历史使命,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焕发出勃勃的生机,但江西林改的领头人,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却谦逊地认为,改革是永无止境的,要不断地推进才行,过去适应的,现在落伍了,现在适应的,将来未必适应,还得改革,唯有不断改革,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临别时望着长水满村的绿色,我忽然想起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这句古话,难道这就是古人赋予这个小小山村的涵义么?
2010年10月14日于南昌
原载《国土绿化》2011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