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骑在纸背上的心灵:《意林》超人气作家精华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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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生命中最珍贵的宝贝(2)

再见到那个男孩,是在一周后的一个中午。我走出公司的大门,他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依旧面色苍白,衣衫不整,所不同的是他的脸上有一抹如阳光般的灿烂,这是我能够从他年轻的脸上读到的。

他说他已找到了工作,要请我吃顿饭,因为我曾给过他帮助和鼓励。我婉言谢绝,因为我给他的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然而细细想来,一句简单的话,一声朴素的鼓励,也许正是另一颗心的起点,起点之上便是生命走过的那一串快乐的脚步声。我们的心灵也许不在高处,但我们虔诚地仰望高处,一双与人为善的手便可以将真诚缔结成梯,一头是我们敏感而脆弱的心,另一头便是那仰之弥高却也唾手可得的幸福与成功了。

最后,那个男孩说,他已在公司门口徘徊苦等了我三个中午。炎炎烈日,没有一片阴凉可避,我相信,他有的只是对我的一份感激。最终,我接受了他的回报——一只大筒冰淇淋,那是他穿过两条街才买来的。

我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奢侈地给自己买过一只冰淇淋,我只知道,他幸福地把手中的冰淇淋递给我的时候,再次笑得很灿烂。我也意识到,平凡如草芥的我也可以感染另一颗心,授之以滴水的真诚。

于是我欣慰,我拥有一颗与人为善的心,因而我才得到一份最珍贵的回报——一只冰淇淋。

在我的眼睛有些湿润的时候,那个男孩已走出了我的视线。我发现,我手中的冰淇淋已融化了。不知道,那融化的水汽会在哪儿变成露珠,又会在什么时候,跌入谁的掌心?

我的民工弟弟

文/胥加山

弟弟背着沾满风沙的蛇皮口袋,被我公司的门卫拦了下来。

我走出清凉的办公室,周身被一阵热浪裹住,远远地,我看见弟弟坐在烈日下他的鼓鼓囊囊的蛇皮口袋上,不停地喝着硕大雪碧瓶里的自来水。见我走来,他慌慌地站起身,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扶起被坐的蛇皮口袋。

一见面,我有点埋怨他,怎么不坐在传达室里等我?弟弟嗫嚅着说,习惯了,再说怕弄脏人家传达室的地面!我拿眼看门卫,他们怯怯地向我认错,不知道眼前的民工是我弟弟!看着弟弟被烈日蒸红的脸,我真想骂一两句门卫,以泄心中的疼痛。弟弟帮他们解了围,说是自己不愿告诉他们他有一个哥哥在此做着白领工作,才用我送他的旧手机给我打了电话。

弟弟被我带到了办公室,一路上所遇到的同事都向我投来惊奇的目光,刺得弟弟很不安,走着走着他和我拉下一段距离。弟弟在我的办公室只坐了五分钟,简要地告诉我,这次在离我家不远的工地上打两个月工,想在我家住几晚,等工地安置好工棚就住到工地上。说着他用被风沙揉红的双眼有点游离地等待我的回答。我告诉他这次打工就别住在工棚里了,天天晚上来我家!弟弟激动得有点不知所措,随即口急地说:“哥,你这里太凉了,我得走了,再多坐一会儿,出去会感冒的!”说完,他背着蛇皮口袋推门而出,我要送他,他拒绝了。

弟弟去了工地,看着烈日下背着蛇皮口袋的小弟的背影,我心中有一种揪心的疼痛,再无心情做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心里充满了自责——同是一娘所生,我比他大三岁,他看上去却比我大;我在舒适的环境中拿着不菲的报酬,而他挥汗如雨,凭着力气挣着微薄的工资……随后这种自责上升到一种罪过:自己怎么这么无能,连给弟弟找一份稍好一点的工作都照顾不了……疼痛得难以释怀,唯有想借此机会好好照顾一下弟弟,以抚慰一下亲情的疼痛。

我提前下班,买了酒菜,等着弟来共饮几杯,并把他住的房间整理一新。

谁知妻一下班,见到家中的变化,很疑惑,问我有客人到吗?我有点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生硬的话:“弟弟在家附近的工地打工,我已叫他住在家里,直到工程结束!”妻似乎并不畏惧我的威慑,以同样的口气回绝我:“这怎么行,你每晚陪客人那么迟回来,他住在我们家,我们都会不方便的!”“不方便也得方便!”我有点强词夺理,妻不想跟我吵,便进房甩上门。

弟一回到家,我便问他,工地下班怎么这么迟?弟憨厚地说了句:“早下了,我在工地上冲了把凉水澡!”这时,我才发现,弟赤脚走在我家洁净的地板上,未留下任何痕迹,且身上还散发出淡淡的花露水的清香。

我为小弟斟酒时,弟小声地问我:“嫂子还没有下班吗?”“下班了,她今天工作有点累,先休息了!”我这样的回答,令弟一怔,尔后不再出声,和我默默地喝着酒。

我安置好弟休息,便回房准备和妻冷战一场,谁知,我的冷战还未开场,妻一骨碌起床,收拾起行李,“咣”一声关门去了她父母家。关门声“惊动”了小弟,他慌张地来到我的房间问:“哥,嫂怎么啦?”“别管她!她爱去哪去哪,又不是小孩子,你去休息!明天还要上工呢!”弟不再和我说什么,去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我起了大早,准备为弟做早餐,殊不知,锅中早已煮好了粥,弟却不知去向,再看地面,家中的物什,收拾一新,还好桌上留有小弟的纸条:

哥,我还是住到工地吧,住在你家有空调,夜里失眠,睡不习惯,或许自己睡惯了有沙的席子……

看着小弟的留言,我有一种莫名的愤怒要向妻吼叫。

晚上,小弟真的未再来,而妻准时而归,且眉梢上挂着挑战胜利的得意。

我还未向她发火,她倒口若悬河,说小弟是如何的懂道理,嘴巴那么甜,句句说到人心窝里,哪像你……未等妻把话说完,我随手把一只碗砸向地面,咣当一声,吓得妻向后退了一步,我咬牙切齿地连骂带吼:“你高人一等,你天生富贵……”

或许妻从没看我发过如此大的火,她收敛了些,只是自言自语地辩白:

“他住在我家,我住娘家,我不是让步了吗?到底要我怎样,再说是他找到我单位,说他在工地上住习惯了,住在我家,大家都不方便……”

我哪有心情听妻辩白,突然自己歇斯底里地痛哭起来,说着自己和弟小时候的情分——弟上学时,成绩一直不错,可一见病父和我病恹恹的身体,过早懂事的他,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扶持我读中专……他早我两年结婚,为的是怕弟媳在我们结婚时攀比家当而让父母为难……

我痛哭自诉得难以抑制,妻不知何时,递来了一条毛巾,怯生生地说:

“你怎么不早说说你和小弟的情分?要不,明天我去工地接他来家里住!”妻的知错,抚慰了我一时的伤痛。

妻去工地未找到小弟,只带回工头的一句话,说小弟自愿去了离这儿更远的另一处工地,本来他兴致勃勃地向工友们夸口,若工头同意他到我家附近的工地做工,他将带他们来我家喝一顿酒……

我的民工弟弟走了,工头和工友们受小弟委托,不愿告诉我小弟所在的另一处工地的地址。其实我也知道,即使我请假几日,满城工地寻觅到了小弟,凭他敏感而执拗的心,他也是不愿回来打扰我们平静的生活的,就像他未来过我家一样平静地逝去。而我内心的自责和疼痛会因愈加沉淀而无法化解,尤其是我家车库外面斑驳的墙面,不知何时,被人粉刷一新!我敢断言,那一定是小弟和他的工友们,在我们进入梦乡的时候,趁着月色,偷偷地笑着,粉刷着……我的憨厚而自尊的弟弟呀,你到底要让哥欠你多深的情,才肯让哥回报你一次?其实,在哥的骨子里,无论在城里住多久,干着多么高贵的工作,每次和民工相遇,眼前总恍惚着你质朴的笑脸,因为哥的血管里也流淌着农民的血液,哥和你一样,也是一个民工,仅仅不同的是:你用的是瓦刀,我用的是钢笔;你建造的是高楼大厦,我撰写的是百味人生……

在心田种上兰花

文/程应峰

“古意怜幽草”中的幽草,指的就是兰花。兰花,是自然之精灵。深山幽谷之中的兰花,清香淡雅,沁人肺腑,不以境寂而色逊,不因谷空而貌衰,堪称“空谷佳人”。

兰花开放,不为世俗,不为浮华,只为幽香。一朵花开的时间里,它安详而快乐,寂寞而精彩。自然之兰,没有鲜艳招摇的色泽,它以它的幽香,表达着不求闻达、独守高雅的精神。

以兰入画,寄托的是幽芳高洁的情操。元代郑所南画兰从不画根,呈飘浮状,人问其原因,他回答:“国土已被番人夺去,我岂肯着地?”“扬州八怪”

之一的郑板桥,注重师法自然,他嗜好画“乱如蓬”的山中野兰,曾自种兰花数十盆,常在三春之后将其移植到野石山阴之处,使其于来年发箭成长,便于观其挺然直上之状,闻其浓郁纯正之香。清代画家李方膺画兰,以焦墨写兰叶,几丛幽兰,花叶纷披,纠缠错结,粗犷不羁之气充溢画面。现代著名画家潘天寿画兰,以骨气、骨力取胜,追求雄强、豪壮、气势、阳刚,渗透着时代气息。

文章写得好,被称为兰章;朋友以心相交,被称为兰友。兰花,是尘世之间美好事物的象征。“秋兰兮清清,绿叶兮紫茎,满堂兮美人。”屈原用传神的描绘赞美兰花,让人领略了兰的美丽。“兰溪春尽碧泱泱,映水兰花雨发香。”

杜牧笔下,河边的兰花与清冽的兰溪河水相映成趣,散发出特有的幽香,细雨霏霏,朦胧淡雅。“谷深不见兰生处,追逐微风偶得之”。苏辙的诗句,意境深幽,颇蕴禅机。

古稀之年的父亲,在老家屋后辟了一方花圃,花圃里,种上了兰花。花圃里的兰花,都是从深山林壑寻觅所得。等到白的花、黄的花开了,圆润柔和、赏心悦目的花瓣,飘在一簇簇绿如翡翠的叶片上,花圃里就有清幽的香气飘起来,飘得房前屋后香气满满的,飘得人心馥郁。

正是兰花开放时节,我回乡下老家探望。进门后来到屋后花圃,见父亲正低头在那儿侍弄他心爱的花草。我走到一处花架前,花架上,摆了几盆形态各异的兰花。怀着特有的好心情,我用手去触碰油绿的叶片和美丽的花蕊,我甚至试探着去翻开黑黑的花土,想看兰花的根须长什么样子。然而,一不小心,花架被我绊倒了,整架大大小小的兰花盆在一刹那之间哗啦啦掉下来摔得粉碎。

父亲听见声响,走了过来。看见碎了一地的花盆和兰花,心痛显而易见。

但他见我不安的样子,反而安慰说:“碎了就碎了,不必难过。我好种兰花,是因为它的幽香。你碰倒了它,也是因为它的幽香。真心爱它的话,将它种在心上才是最重要的。”

是啊,生而为人,并非每一样心爱的东西都是可以长久拥有的。尘世之间,很多事和物是诱人的,也是无常的,我们绝不可因为执著贪爱而难以割舍。

事实上,美好的事物只有置于心中,才会天长,才会地久,才会永不停息地散发尘世芬芳。

对手,成就梦想的另一只手

文/澜 涛

“对手”这个词,让人们想到的常常是剑拔弩张、针锋相对,甚至是水火不容、血腥厮杀。

有这样一个案子,一名女教师爱上了女友的恋人,但苦于女友和其恋人恩爱缠绵,无隙可乘。她觉得自己爱情的不幸都是因为女友的存在,只有打败女友才可能赢得爱情的青睐,她悄悄地在女友的水杯中下毒,幻想着能够在毒死女友后鸠占鹊巢。虽然女教师的女友因抢救及时,逃过了死劫,女教师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女教师对“对手”痛下毒手的行为仍令闻者胆寒。还有一个悲剧,一对本来十分要好的同事,因为竞聘同一个岗位,双方开始散布对对方不利的谣言,继而发展成诽谤打击和报复,最后两人双双落选……似乎,对手注定只能成为两把对峙的刀子,总是要胜败分晓,获胜者光彩无限,落败者黯然神伤。

是啊,当利益的蛋糕只能二饱其一,当梦想的巅峰只能立足一人,想要胜出,必须要超越对手。可是,在你死我活之外,难道就真的再没有其他空间来安放那些美丽与温暖了吗?

美国人兰斯·阿姆斯特朗堪称运动天才,他虽然因为身患癌症切除了一侧睾丸,但并没有影响他在世界自行车运动上占据统治地位。2001年环法自行车大赛上,阿姆斯特朗和最具威胁的竞争对手乌尔里奇在一个艰苦的爬坡赛段突出大部队,紧咬着骑向最后的山峰。突然,骑在后面的乌尔里奇连人带车冲到路边的山沟里。骑在前面的阿姆斯特朗发觉后,并没有绝尘而去,而是停了下来,等待乌尔里奇赶上来,两个人手拉着手并肩骑行了一段后,在确定乌尔里奇没有受伤后,两个人才开始发力竞技。岁月流转,两年后的环法自行车赛进入最后一个赛段,乌尔里奇已经将他和阿姆斯特朗之间的距离缩短到15秒,多年渴望的胜利就在眼前,突然,意外发生了,阿姆斯特朗被路边观众手中的袋子挂倒。观众惊呼、惋惜。这时,骑在前面的乌尔里奇放慢了速度,一直等到阿姆斯特朗爬起、赶上来,两个人才再次发力冲刺。绝唱,从环法自行车赛道上嘹亮到世界的每个角落。

原来,对手还可以惺惺相惜;原来,真正的胜利不是战胜对手。

三国时期,当周瑜慨叹着“既生瑜,何生亮”绝世而去,万民悲痛的江东在泪水中响起要把气死周瑜的诸葛亮千刀万剐的呐喊。而诸葛亮则因失去一个优秀的对手而悲痛异常,他执意要去江东祭送周瑜。当诸葛亮不顾生死赶到江东,他在周瑜灵前肝肠寸断的哭声,感天动地的哀鸣,让江东所有将士的手都离开了剑柄,让所有的心都懂得了对手亦是知音,一损连着一痛;对手也是绝配,一去伤着一留。

是血光相向?还是骨肉打磨?如何看待对手,潜藏着我们如何看待世界和自身的目光。

光影随行,我们的视线落在哪里?

我们只能看到半个月亮,谁都不知道另一半月亮藏着什么。或许是致人于死地的血腥,或许是澎湃激涌的浪潮;或许是水火不容的狰狞,或许是水涨船高的跌宕。只有眼里有光的人,才可能领略到更多的明媚,只有心中有爱的人,才能够赢得更多的温暖。

在激烈的竞争中,守住生命中那些关于爱、温暖和向上的本源,然后不断剔除狭隘、私欲与冷漠,对手便可以成为成就我们梦想的另一只手,输赢便可以一样俯仰天地。

苦难历久会成珠

文/感 动

从记事时起,我对“糖果”这个词就比较陌生,因为我很少能吃到糖果。

那时候,任何商品都是要凭票购买的,在农村,糖是稀缺的东西,糖果的种类也很单一。花一角钱,可以买到十块水果糖。但一角钱也可以买到五盒火柴,对于数着火柴杆过日子的穷家孩子,糖果只是一个奢侈的梦想罢了。而每每看到其他孩子开心地吃着糖果,我常常馋得直咽口水。

记忆中吃过的几次糖,都是在秋天,母亲把刚收获的甜菜洗净切片,然后放在大铁锅里煮熬,常常要几棵甜菜,才能熬出一小碗黑红色的糖稀。我家的孩子多,那点糖稀就变得很珍贵,每人分一点,记得我常常端着一小羹匙糖稀,舍不得一口吞下,要用舌头舔上半天。

长大以后,许多人问我保持牙齿洁白的秘诀,我对他们说,从小没糖吃的穷孩子,长大后牙齿都会很白。

小时候最大的爱好是读书,只要有书看,不给饭吃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