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混混拉扯着一个女人,凌绍也只是瞥了一眼,他不是李恪不是夏目,做不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因为女人一个踉跄撞过来而迫使他停下脚步,顺手扶了她一把。
女人转过头来,四目相投。
凌绍的表情由震惊转为阴冷只是一瞬间的事,他一把推开了她,却在转身时被拉住了衣角。
“小绍!”
耳朵听到的是熟悉的称呼和熟悉的声音,撞击着他的心脏,那种突如其来的痛就像要扼杀了他一般,没有一丝暖和的气息。
女人就站在身后,眼里传递着期盼和不安的情绪,此刻凌绍都看不到也不想看。
她无心去关心抢了她东西后跑掉的小混混,她只想和眼前僵直了背的少年有多一点的接触。
“小绍,妈妈……”
“住口!”凌绍喝斥住她,转身面对她的脸上尽是阴霾,声音中有着愤怒、憎恨的坚决。
这个女人,当初说着妈妈会永远陪着小绍,最后却选择金钱一走了之的女人,如今有什么资格再站在他面前以母亲自称。当初是她把他扔在大街上一去不回,该痛苦该怨恨的都是他,他有什么资格,凭什么露出这种痛苦万分的表情。
“小绍,我知道是妈妈对不起你,可是当时那种情况我没有别的选择……”
到现在仍旧为自己爱钱找借口的女人,让凌绍觉得厌恶。
“你也没对不起我,”他的声音冷静到近乎残酷,嘴角却挂着微笑,“如果没有你,我怎么会知道钱的好处,怎么,一身狼狈的样子是被那个男人赶出来了?”
女人咬着下唇,看着儿子的眼神满是歉意,却不知如今他最不屑从她眼中看到这种信息。
“你的东西刚才都被抢了,现在身无分文吧,要我给你吗?”在女人诧异的目光中,他从皮夹里抽出几张百元大钞递到她面前,却在她踌躇了许久后才来接手的前一秒松手,纸钞纷纷扬扬落在地上。
目睹女人因生气和羞愧而泛红着眼睛,凌绍却发现报复后的快感,心里只有无尽的凄惨,不觉以更恶劣的口吻讥弄。
“怎么,觉得吃惊难过么?这不就是当初你教会我的,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
女人想,或许这就是报应,当初她不该贪图富贵抛弃儿子,所以现在不但被男人甩了,连儿子也怨恨她至此。
“如果我是你,现在就把地上的钱捡起来,再好好打扮一下想办法怎么傍下一个大款……”
啪地一声,空中响起清晰的巴掌声,凌绍的声音戛然而止,似乎也被自己的举动吓到了,女人呆呆站着,扬起的右手停在空中,脸上尽是惊愕与歉意。
脸上火辣辣的痛似乎让凌绍也清醒了不少,他应该什么都不说不做就离开,刚才的一切幼稚举动,除了证明自己还在乎她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心里低咒了几声,他转身几乎是逃似地离开。
带着宵夜回到家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外面的天空压得特别低,乌云布满了整个夜空,没有任何星辰,空气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
大概要下雷雨了。
李恪已经洗了澡,穿着家居服想着是不是该跟凌绍坦白他最近越来越觉得现实的幻觉,房间却突然陷入一片黑暗中。
停电,难道他们两个大男人今晚要共进烛光晚餐?!==
“我去厨房拿蜡烛。”
借着李恪手机的光,凌绍将晚餐放在桌子上,正打算去厨房时,一个红色光点突然射到了他身上。
“关掉手机!”凌绍说话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藏身黑暗中,下一秒他原先站的地方就被子弹光顾了。
激光枪,一种利用定向发射的激光束直接毁伤目标或使之失效的定向能武器,系统主要由激光器和跟踪、瞄准、发射装置等部分组成。
李恪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他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可恶!凌绍想起上次跟踪的男人,给自己的威胁留言,身为赏金恋人他不是第一天收到这种留言,威胁的人多真的做的人却几乎没有,所以他也就一笑了之了。没想到男人和黑社会有关的传言不假,他真的找人来报复他了。
激光枪像是长着眼睛般,只要他们稍微一动,就立刻会被发现。得想个办法才行,这样僵直下去根本不是办法。
这种武器无声,却像闪电般快。
躲在沙发后的李恪将遥控器扔出,遥控器立刻壮烈牺牲。
正当两人苦思对策时,门外传来细微的动静,听脚步声应该有两个人。
可恶,不止远处有激光枪,居然还有入室消音枪,显然突然停电是被切断了保险。
对方摆明了要自己的命,凌绍心里暗暗后悔不该大意得没有防备。
李恪这个人,向来不喜欢做瓮中之鳖,何况造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他们不反击,就注定只有吃子弹的下场。
长时间的黑暗,开始适应了的李恪利用身体的灵活性,无声无息地欺身到一高一矮两男人身后,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目的,凌绍从口袋摸出手机扔了出去,撞击墙壁的声音立刻引来两把手枪的同时攻击,李恪趁机抬起手肘,快狠准地勒住矮个子男人,咔嚓一声扭断了他的脖子。
凌绍暗暗吃惊,没想到平时看似温柔的男人,杀人居然一点不手软。
李恪将矮个子男人置于胸前,挡住了高个子男人的子弹,不想对方居然聪明到用电筒照射,李恪立刻感觉到红色光线的照射,匆忙躲闪,却还是被射中了手臂,殷红一片。他就这样曝露了方位,激光枪的射击一次追上一次。
凌绍至始至终躲在桌子下没有任何的动静,他不是不想救,但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李恪于他的确重要,但是还重要不过他的命。他宁愿事后替他报仇,都不会热血得现在冲出去。
此时,天空突然劈下闪电,巨雷在低低的云层中滚过,滂沱的大雨就铺天盖地地压下来了。
心里一阵暗喜,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凌绍猜连老天都在帮李恪,这小子今天看来是死不了了。
激光枪虽然能迅速变换射击对象,灵活地对付多个目标,但它的缺点受限于大雾、大雪、大雨。
闪电再次劈下,照亮了房间,凌绍看向李恪时那小子居然像中邪般地呆愣在原地,连高个子男人拿枪对准他扣扳机都没察觉。
没有了激光枪的压制,凌绍马上搬起凳子砸了过去,正中目标,高个子男人的惨叫和枪声同时响起,子弹射入了天花板,李恪这才如梦初醒般,飞起一脚,踢掉男人的手枪,并不吝啬多赏了他几脚,直到对方倒在地上口吐白沫。
“你没事吧?”
“还是管好你自己吧。”
手臂受伤的明明是他自己,却还要询问别人有没有事,这也是凌绍最讨厌李恪的地方,像是最严厉最不留情面的指责,揭示着他的自私,因为当李恪有危险时,他根本没想过要救他。
骤雨哗啦啦的下着,声音大到几乎掩盖了他们的讲话,在漆黑阴沉的夜里,嚣张得空前绝后。
然而事情并没有他们所想如此简单的结束。
门再次被踹开,李恪立刻做出了反应,一把推开背对着门的凌绍,自己想躲却已经没有了时间,子弹射入他的胸口。
Shit!低低咒骂了一声,凌绍没想到对方还有人,看来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是他手里有枪,他们两个就像逮宰的羔羊,毫无还击之力。
凌绍眼睁睁看着李恪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男人迈过他的身体,一步步逼近他,枪口对着他的额头,只要一扣动扳机,下一秒他就会去见阎王了。
就这么死了他不甘心,反正横竖都是死,不如放手一搏。
知道对方在此刻一定放松了警惕,因为在他心里,杀死自己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般简单。
以连自己都吃惊的速度扑上去抓住男人握枪的手腕,狠狠用膝盖去撞他的肚子,趁他痛苦时打掉手枪,不想对方除了枪居然还有匕首,凌绍只觉手臂一阵火辣辣的痛,抓住他的手被迫松开。
男人从地上捡起手枪重新对着他,脸上的表情狰狞无比,凌绍想或许今天他真的要去见阎王了,只是不知道李恪伤势怎么样,男人的身体突然一颤,在他的诧异中一头栽倒在地。
看着勉强撑起身体的李恪再没有站立的力气,狼狈的摔在地上,那把枪就掉落在他身边,一瞬间凌绍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困难起来了,这个人,又救了他一次。
他是真的服了李恪了,一个人可以抛弃生命这样救自己,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动摇他冰冷的心。
“李恪!”他想扶起他,但是陷入昏迷的人身体却异常的沉重,加上手臂上的伤使不上多少力,凌绍头一次恨如此无力的自己。“臭小子,没死就回答我一声!”不要让他后悔一直以来没对他全心信赖,那种想要自我保护的意识蒙蔽了他的心智,他不想以后都活在自责中。
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摸出手帕,按住李恪流血不止的胸口,凌绍还记得上次用手帕给他包扎,是他救D博士的时候。他的口袋里总是随身带块手帕,赏金猎人的工作,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流血受伤了,有快手帕至少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