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着一头短发,穿着无袖红色T恤和牛仔裤的夏目,对着将她左右围住的强壮男人帅气地摆开架势,清秀的脸蛋冷静得超乎常人。
她很勇敢,但有点大男人主义的他可不想靠女孩来救。
这样想着,李恪提气飞身而起,居高临下地出脚,腿风凌厉地从夏目身边扫过,下一秒就正中其中一个男人的脸颊。然后脚尖在地上轻点,侧身躲开另一个男人挥来虎虎生风的一拳,身体再次临空的同时,长腿缠住对方的脖子,一个用劲将他掀翻在地。
夏目看得目瞪口呆,这……到底是谁救谁,刚才在外面她费了好大的劲,搞得自己满头大汗还摆脱不了这两个人,而李恪居然就这么两三下解决了。
一瞬间,对他的崇拜之情用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都不足以形容。
“不要让他跑了!”
D博士厉声的呵斥,两个男人挣扎地从地上爬起来,却不敢再次靠近,不知道是因为吃了刚才的苦头还是被李恪身上散发的凛冽气息震慑到。
和李恪的几次接触,夏目早已认定了他是个安宁清雅的人,还是头一次感受到他身上那种高高在上,让人不敢造次的王者气息,一时竟因震撼而久久回不过神,连该先帮他解开绳子都忘了。
“我并非你要找的超能力者,所以别再我身上费时间了。”
明明是温文儒雅的人,深黯的眼眸此刻却有种坚韧的傲然之气,让D博士尊畏得说不出话做不出下一个动作。
离开这座实验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六月初的半夜被风吹到,冷气穿透了骨头,夏目在结实地打了个喷嚏后下意识地抱住了双臂猛搓,寒毛却仍是竖得雄赳赳气昂昂,突然,一股暖意包围了她。
呆愣地看着脱下白衬衫露出紫色T恤为自己披上的李恪,夏目感觉心跳一瞬间失去了它应有的频率,咚咚得像要从喉咙跳出来。
“虽然有点脏,但至少能挡寒。”
他的声音贴着她的耳边响起,这一刻,或许天下没有一个女孩能不动心。
后来夏目一直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对这个人有邪念的,只是当她发现时,名为李恪的种子已经在她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也许就是这一刻吧,传说,爱上一个人往往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
李恪白皙的手臂上有着优美的肌肉线条,左手腕上仍旧绑着那条红色手帕,夏目开始以为是时尚的搭配,但见的次数多了才猜测,也许是有着什么重要的意义。
“它很重要吗?”
见她指着手帕问,李恪摇了摇头。“不清楚。”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将它绑在手腕上,只听凌绍说他第一次见到昏迷的他时,这条手帕就绑在了那个地方。后来的很长时间,他都想不出答案,可是心里却有种莫名的情感,它对他很重要。“上面有条伤痕,大概是谁帮我包扎的。”
“呃?”眨了眨眼,因为他脸上的迷茫让夏目猜测,“你……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包括我是谁,都没有任何的印象。”似乎感觉到她的情绪,他的视线在她脸上停留了片刻后转开,说,“真的无妨,不用想得太深刻。”视线注视着远处,但表情再淡然都掩饰不了孤寂。
夏目看在眼里,那些话一字一字地印进她的心里,彷佛灌了铅似的,坠得她的心一个劲儿的沉下去。不对呀,她怎么会让一个才认识了一个月的男生影响了自己的心情,不妙,她可是发过誓高中不恋爱的。
不过,如果真的被吸引了,好像也没办法控制。
“不要想这些了,对了,知道我怎么找到这里的吗,是凌绍告诉我的。我去找你的时候,凌绍说你被人抓了,要我先去救你他随后就到,怎么到现在也没来……”还是趁早转开话题吧,想太多情情爱爱的事情,伤身!
“他不会来了。”
“为什么?”
没有说话,李恪陷入了沉默。
夏目这才感觉两人之间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明明是住在一起的朋友,凌绍在告诉她李恪被抓时的表情一点没有担心的意思,反而更像是看好戏的调侃。
“或许事情不是这么糟糕,你应该和凌绍好好谈谈,如果不是因为他告诉我,我根本没办法赶来救你。”呃……虽然,最后指不定是谁救谁。
“别再皱眉了,你不知道我和真希有多喜欢你笑的样子,不是有句话叫人在身旁,如沐春光吗?说的就是你了。”
李恪因她笑容中的真挚而放松了心情,这个女孩外表虽然十分男孩子气,但其实内心有挺温柔的一面,从第一次见到时就有了那样的感觉,像颗小小的太阳,有一种温暖。
3、
蹑手蹑脚地翻墙进入寝室,夏目庆幸自己从小到大跆拳道没白练,身手还算敏捷,不然这么晚肯定得流落街头了。
开门时,死党叶真希那张在台灯映照下的怨念脸庞直直地撞进了夏目的眼帘,让一向胆大的她差点放声大叫。
“死丫头,你想吓死我啊!”
“你趁我不在的时候去哪里了,是不是去找李恪了?”
冷汗滑下后脑勺,夏目心虚地呵呵傻笑。
“你居然背着我去找李恪!你说,你是不是也喜欢他?”
呃……这的确是个该好好探讨的问题,但是可不可以不要在这个时候。
赶了一晚上,夏目累得只想瘫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脑子混乱得没办法好好思考。“我想,大概是喜欢吧。”经常会想见他,和他在一起心脏会咚咚地乱跳,小说电视不是都这么形容喜欢上一个的感觉吗。
叶真希眨了眨眼,看来这假小子也不是很迟钝呐,都快睡死过去了还想着喜欢不喜欢的事。
“起来去洗澡啦~~”
夏目微眯着双眼拿起睡衣,摸索着进了浴室,却在听到叶真希的声音时瞬间清醒了过来,所有的睡意消散无踪。
“以后我们就是情敌了!”
情敌好啊……呃?情敌??!!
水如雨水般从花洒下来,冲刷了一天的疲惫,夏目慢慢回想起第一次见到李恪的情景。
那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那天刚下公车,天空正湛蓝的透明,春日金色的阳光从夏目黑色刘海的缝隙里落在眼睛上,微许刺眼。几缕丝帛般的云静止在天空,让她想到小时候爱吃的棉花糖,笑容不禁绽放在脸上。
穿过小区就是学校了,夏目将简单的行李包往肩上一甩,抬起的脚步却硬生生因从天而降的画纸而收住。
她还来不及看清画,一个白色身影看从三楼纵身跳下。
Ohmylady嘎嘎!自杀!
“有人跳楼了,快报警,快点报警~~~”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所想的那样,对方没有骨骼扭曲地瘫倒在一片血泊中,只见他双脚稳稳着地,神情有些紧张地捡起她脚边的画。
“有人跳……”楼。
最后一个字咽回肚子里,夏目呆愣地看着他直起身,细心地收起画。
他很高,手指十分修长漂亮,皮肤干净白皙。
十指不沾阳春水。
不知怎地,这句古语突然闯入她的脑中,然后感觉他的目光在自己脸上扫过,清逸尔雅的外形配上俊朗斯文的五官,浑身透着让人欲罢不能的冷静。
“刚才你什么都没看见,是吧。”声音干净沉稳。
夏目发现自己有些难以回神,其实帅的男生她见得多了,就他们社团里的三个小子随便往街上一站就能引起交通大堵塞,可是跟眼前的这个人比较,却又差了好多。
气质不同。
夏目发现他和以往所见的帅哥的气质截然不同。
搜肠挂肚了许久,她终于想到,如果气宇不凡、清新俊逸这种虚幻的古代成语硬要找出具体内容,眼前的这个人无疑是最佳代言人。
回过神时,见那个高挑挺拔的身影背对着她走远,来不及暗骂自己怎么在陌生人面前变得这么花痴,一点不像她平时不屑帅哥的作风,就马上追了上去。
“等一下!”
对方真的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
四目相投,夏目发现自己居然有些不知所措,那种太卓越的气质,即使他没有刻意与人保持距离,却也让人有种不敢轻易接近的感觉,两旁绿化的树木掩映,连日光似乎都不好意思留下斑驳的树影。
“那个,你真的没有受伤吗?”
“我没事。”
“你从那么危险的地方跳下来居然都没受伤,ohmy鸡皮疙瘩。”想起来都觉得惊悚,普通人怎么可能做到这样。不过夏目对这幅让帅哥跳楼都要捡的画更为好奇,一定是古董可以卖很多钱,所以他才不要命也要保住画。
这样想的同时,突然沉默着靠近的他,让她头一次紧张得心跳加速,条件反射地抬手挡掉他的手,不想,映入眼帘的却是他那修长好看的手指拿着一片树叶。
原来,只是为了帮她拿掉飘落在头上的树叶。
说着谢谢,平复心情后夏目才发现,他的手腕上绑着一条红色的锦帕,随着微风摇曳,就像他这个人一样飘逸。
虽然总有一种不是活在当下的人,没想到还挺时尚的嘛。
夏目这么想着,不禁笑出了声。
“对不起,我不是笑你。你刚才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居然都没有受一点伤,收我为徒怎么样?”
微微一笑,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因为这个笑容,让夏目看呆的同时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男孩子气地抓了抓短发,一时竟什么也说不上来,待回过神时,他白色身影已经消失在一栋红色房子里。
那样的笑容,如此震撼人心,她却始终找不到词来形容。
后来,回到寝室,夏目问自家那个总是打扮得比彩虹更亮眼的死党,怎么形容一个男生笑得好看,她说:“有句话叫人在身旁,如沐春光,可是不可能有人拥有这样的气质和笑容啦。”
人在身旁,如沐春光。
那个笑容再次浮现在眼前,夏目暗下决心,追到李恪当男朋友。她向来是那种认定了一件事情就勇往直前,绝不退缩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