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以鲜花满天幸福在流传
流传往日悲欢眷恋
所以倾国倾城不变的容颜
容颜瞬间已成永远
是谁的词如此美轮美奂,是谁的声音如此勾人回忆?
“我纵然再倾国倾城,总也有年华老去的时候。”拥有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容貌的她,在轻声叹息。
睡眠中的李恪,是被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吵醒的,有着严重起床气的他在确定凌绍不在家后才一脸黑云地起来开门,然而门外那两张笑得春光灿烂的脸却让他愣了许久。
六月末的天气渐渐热起来,天空已经看不到像棉花糖般的云朵了,透明的阳光毫不吝啬地照着大地,没有一块阴凉地。他没想到在这样热的天气,两个女孩会来拜访。
又来了,心脏咚咚地加速跳动,夏目想自己真是完得够彻底的了,心跳快,手发抖,脸发烫,病入膏肓并无可救药,自我探究完毕。
“抱歉,打扰你午睡了。”
穿得比上次见面更彩虹的叶真希来了个九十度大鞠躬,手里紧紧抱着的长方形大盒子差点打到还不算清醒的李恪,于是又引来再一次的大鞠躬……
被让进屋,看到两个大男人的房间比她们的寝室还干净整洁,夏目和叶真希四目交接,一阵心虚。
洗漱完毕从浴室出来,又换了套干净的居家服,李恪终于清醒过来。
“让你们久等了……呃,来找凌绍吗?”
似乎不喜欢用话语来表达歉意。
看着他眼中的迟疑,夏目在心里偷偷的想着,因为是很完美的人,所以这种缺点反而变得可爱起来了。
彻底阵亡ing,她为中了名为李恪之毒的自己默哀!
“我们才不是来找那个老狐狸……凌绍的,”为了给他留下好印象,叶真希马上改口,“我们是来看你的,还带了礼物给你哦。”
一直被抱在怀里的长方形盒子,打开时里面原来是一架古筝。
“我一看到你,就觉得古筝比吉他适合你,怎么样,喜欢吗?”
看见死党献宝般的笑容,夏目头痛地捏眉心,这丫头看来是完全把李恪当做李世民的转世了,现在哪有人送男生礼物选古筝的,原谅她再次想吼ohmylady嘎嘎!
不想,接过礼物时的李恪却笑了,很真心的那种。笑着的眼眸犹如深潭,倒映着漫天星光,那么多有魔力的星子都坠入了他眼睛,这份要把人深深吸附的强烈魔力,让夏目久久转不开视线。
那笑容再次震慑了她,留下深深的记忆,挥之不去。
他那白皙干净的手指轻抚琴弦,好似在抚摸一件已经跟随了他好久的挚爱物品,稍一用力拨弄,弦音腾空而起,飘忽不定。
一股前所未有的熟悉感涌上心头,李恪感觉曾经的什么时候,自己也是这样悠闲的抚琴,但并不是一个人。
一种很想要搞清楚的念头占据了思绪,李恪将古筝放到了茶几上,双手抚上琴弦,一阵炫音如潺潺流水划进耳里,起先优柔飘渺、婉转流连……
恍惚间,李恪看到了那个身影。
无数娇艳的花瓣轻轻翻飞于庭院,沁人心扉的香味令人沉醉。她穿着白衣如空谷幽兰般出现,随著她轻盈优美、飘忽若仙的舞姿,宽阔的广袖开合遮掩,更衬托出她仪态万千的绝美姿容。突然她凌空而起,飞到飘扬而出的蓝色丝带上,纤足轻点,衣决飘飘,宛若凌波仙子。
抚琴的男子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丝绸面的乳白色背子,相貌俊美绝伦,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双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宠溺笑容,黑眸里闪动着一种琉璃的光芒。
铮的一声!
李恪像似呼吸不过来般,手指重重地按下琴弦,古筝发出刺耳的声音回响在房间里,让先前还沉浸在美妙旋律中的夏目和叶真希都吃惊不已。
“李恪,你怎么了?”
“哪里不舒服?”
面对两个关心紧张的女孩,李恪微微摇着头,说着没事,可是那紧皱的双眉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他看到了幻像中一男一女的长相。翩然起舞的少女有张画像中的人一模一样的脸,而为她抚琴的竟是自己。
他感觉心脏在胸口疯狂跳动,和表面的冷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夏目看着李恪总是清澈似水,如暴风雨后平静的湖面一样一层不染的透明眼眸,此刻却透着一览无遗的悲伤。
“你,真的没事吗?”
她再次不放心地追问,让沉默的李恪稍微平复了下心情,抬头看她的眼神中多了点感激。
“对不起,”叶真希抓着他的手,大大的眼睛写满愧疚,“我似乎送了不该送的东西。”
“不,我很喜欢,谢……谢。”淡淡一笑,他给予安慰。
明明并不是没事,却始终不肯说出口的隐忍,夏目和叶真希对视了一眼,有了李恪喜欢逞强的共识,或许是大男人心态作祟。
开门声响起,在外办事回来的凌绍看到房间里的两个不速之客,狐狸笑容越发的深刻。
“不速之客,要一起吃晚饭吗?”手中的食材往上一提,他没什么诚意地邀请。
自那晚起,李恪和凌绍就没在一起吃过饭了,两人十分有默契地选择遗忘昨晚的事情。夏目看他们的样子猜想一切误会已经冰释,心里暗暗地松了口气,她再不想从李恪脸上看到那晚的表情了。
上下打量的视线在凌绍身上停留了片刻,双手环胸的叶真希毫不客气地泼了一盆冷水。“切,你会做料理吗?”
看她那样子就知道从未下过厨房,凌绍不怒反笑:“那么,请问叶小姐,你要亲自下厨吗?”
“本小姐干嘛要下厨做料理给你吃。”
“也是,看叶小姐的样子也不难猜到平时就是只享受不干事的大小姐,不过呢~~”已经将食材放到厨房的凌绍学她的动作,双手抱胸一派大爷地靠近她,以身高的优势居高临下地注视她,“大小姐也该适当的减肥一下了,你和夏目是朋友吧,看看人家的身材,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自卑呢,哦?”
“不懂欣赏,老狐狸你知不知道唐朝可是以胖为美,没学过历史本小姐不会怪你。”
看她引以为傲的架势,凌绍不得不佩服她的自信,想也是,没有那么点自信谁敢把自己打扮得跟孔雀似地在外面晃荡。
“可惜啊,我们现在是21世纪,不知道有没有一架时空机器让你去唐朝。”
“你!”在心里早已把他的祖宗十八代一一问候了遍,但碍于在爱慕的人面前,叶真希只好忍了。
还真是一对欢喜冤家,这种拌嘴似乎在何时何地看到过,虽然想不起来,但是李恪还是心情愉悦地出面当和事老。
“其实你这样甚好,太瘦反而有不健康之嫌。”
==!!!!
夏目听在耳里,额前压下一排黑线,他这次在嫌弃她不健康吗?
正所谓几家欢乐几家愁,因为李恪的帮腔,叶真希乐开了一朵花,手肘不客气地狠撞了下凌绍的腰,得意地炫耀。
“听到没有,我这样甚好!”完了还附赠不懂欣赏四个大字,而凌绍继续狐狸似地笑,没有一点反驳的意思。
“你这样说完全打击到我了,李恪。”难道她该去增肥?
夏目后起的发难,李恪有些窘迫又有些歉意地想解释,却发现找不到适当的言辞,违心之论果然还是比较难说的。
“你很帅。”
凌绍玩笑似的一句话,换来夏目一个扫腿动作,在叶真希拍手叫好声中华丽丽倒塌不起,引得李恪阵阵发笑,夏目不知道,那个时候,他看自己的眼神多了份温柔。
2、
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龙袍在身尽显帝皇威严气质,眼睛深邃幽黑如深夜的大海,一张俊帅的脸上表情冰冷寒烈。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三王兄,你别怪我心狠,你的存在对于朕来说是最大的威胁!”
吴王的存在,即使对于已经登基大统的唐高宗李治来说仍是莫大的威胁,他始终记得已逝的先皇太宗对这个三王兄的钟爱,如果不是大唐立太子只立嫡不立庶,和国舅长孙无忌的协助,今日登上皇位的就是吴王而非他了。
……
李恪放下了手中的笔,自从那次抚琴时看到了那场画面后,不知为何他总把自己代入到吴王身上,而从大半年前对历史毫无头绪的他第一次写文,就把吴王命名为李恪,是巧合还是冥冥之中的牵引。
后来,李恪有去翻阅了《旧唐书》、《贞观政要》、《资治通鉴》、《唐鉴》等大量典籍,了解唐朝历史。《旧唐书.太宗诸子传》记李恪:“司空、安州大部督吴王李恪母,随炀帝女也。恪又有文武才,太宗常其类已。即名望甚高,甚为物情所向……”,《资治通鉴》所记与此相同,并综合评论说:“太宗诸子,吴王恪、濮王泰最贤,皆以才高辩悟为长孙无忌忌嫉,离间父子,遽为豺狼……”
结合了历史与他的灵感构思,成就了如今热卖的《唐沫微光》一书,李恪曾经没想过,自己在脑中看到的景象让他误以为是小说灵感的画面,却与历史如此大同小异。
凌绍敲门催促吃饭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他的思路。
“今天我做了饭,等下还有事得出去,碗就留给你洗了。”
摆弄碗筷时,凌绍随口这么说,正意外怎么没有被反驳,抬头就看到坐着发呆的某人,一派心事重重的模样。
“傻了?没傻就回句话。”
“……为何我会知道唐太宗的三子吴王李恪那么多历史。”甚至有些历史上没有记载的东西,他都能在意识里看到。
凌绍看着他开玩笑说:“你叫李恪,他也叫李恪,也许你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比如前世今生,比如时空穿梭。”
显然,李恪发现自己找错了商量的对象,想看到正经的他还真是困难。
“想不通的事情呢就别太钻牛角尖,还是想些比较实际的东西,例如叶真希和夏目这两个女孩,你愿意接受哪个?”
夹菜的筷子一顿,李恪诧异地抬头看他,一脸的不明。
这算是什么表情,凌绍虽然不觉得自己有多了解这个人,但是以他的聪明相信他不可能感觉不到人家女孩子的心意。“别说你不知道她们都喜欢你?”
对于她们的感情,李恪自然有察觉到
“我现在没有心情去想这些。”
“我看你是一直念念不忘画里的美女吧。”凌绍是不知道她到底是谁,或许连李恪自己都不知道,但是他很确定一定是对李恪十分重要的人。
没有要否认的意思,李恪看了他一眼,转为沉默。
那个少女的身影,一颦一笑不断在他脑中浮现,有时候想到心脏都会纠结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去在意别的女孩。
“既然你没那个意思,我出手的话,不算是没义气吧。”
注意到凌绍狐狸般地笑,李恪默默为叶真希祈祷,希望她能尽早认清现实别中了他的天罗地网。虽然凌绍没有真正承认,但李恪自认为自己的猜测并没错,感情可以假装眼神骗不了人,或许凌绍对那个女孩还没有到达喜欢的地步,但有兴趣是一定的。
“请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