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蛋糕坊飘出的甜腻香味诱惑着往来的路人,凌绍迟疑了片刻,还是走了进去。
其实凌绍并不是个喜欢蛋糕的人,如果那天没在街上遇到那丫头,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去尝试蛋糕。
他第一次见到她,以为自己在春天中暑了,才会看到彩虹,哦,应该是穿着艳丽如彩虹的女孩正眼睛贴着玻璃窗里的蛋糕猛看。
由于凌绍看着她停顿的时间超过了正常的路人,于是女孩转头眨了下眼,问他。
“看起来很好吃吧?”
“唔。”
他呆了一下,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又大又圆的黑亮眼睛,像极了无辜的小狗。一头短发微卷,刘海被染成火红色,亮紫色的T恤搭配枚红色外套,咖啡色的七分休闲裤,白色的板鞋露出一节红色的袜子,指着玻璃窗内的手指指甲被涂成亮眼的绿色。
这样出格的色彩搭配和夸张的打扮竟没有一点令人反感的感觉,反而让人眼前为之一亮。
另类的可爱!
连自己都吃惊心中会想到这样的词给予形容,凌绍轻笑了一下,走到她身边。
“想好要买哪种了吗?”
“你请我吃吗?”
呃……凌绍想说他可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当被那双亮晶晶的大眼注视时,却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于是向来一毛不拔的凌绍,无缘无故地就请了一个陌生女孩吃了蛋糕,还在她的推荐下顺带了一块水果口味的回来,连自己都觉得莫名。
可是事后那丫头却对他没有任何的印象,再见时,她的眼里心里都只有李恪。
没错,叶真希,凌绍不知道自己对这丫头保持着怎样的心态,总觉得很介意她每次对李恪那样过于仰赖的态度,可是又说不出是哪里让自己觉得不舒服,这种捉摸不清又无法控制的感觉真是让人不爽。
要说喜欢,她的穿着实在太过出格,人又圆圆的不在他的审美范围内,在凌绍看来,只有那种身材火辣,美艳动人的美女才是他追求的对象,就像以前交往过的几任女友一样。
可是,每次见到叶真希,目光又忍不住地被她吸引,真是矛盾的感觉。
“喂,你也来买蛋糕啊?”
想曹操,曹操还真的就出现了。
“这样的身材还吃蛋糕,该减肥了,小姐。”
“本小姐吸收好你管得着吗?李恪都说我这样刚刚好,不懂欣赏就别随便乱说!”
“小丫头就是小丫头,随便把人家的一句安慰话当成了赞美,如果我是你,就多学学夏目,保持好身材,少吃蛋糕和零食。朋友一场,别说我没提醒你,到时后悔别来找我哭。”
“乌鸦嘴!”
叶真希气急,虽然总是说着唐朝以胖为美,不介意自己圆圆的样子,可是女孩子对于好身材总是有着一定的向往。现在被凌绍多次刺激,心里开始有块阴影去不掉。
“我就是要吃零食,要吃蛋糕,怎么样,你就管好你自己吧!”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千元大钞拍在柜台上,“小姐,帮我打包!”
进出的顾客无不回头看这一幕,穿得跟孔雀似的女孩瞪着铜陵般的眼睛,好像全身都在冒火,而身边的帅气小子则双手抱胸,笑得跟狐狸似地,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大眼瞪小眼,真是绝妙的搭配。
信息到来的声音响起,叶真希都懒得理,待服务员包装好蛋糕后,狠狠地瞪了一眼笑得一脸欠砍的某人一眼,才头也不回地走掉,再不走她怕自己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咬人。
出了蛋糕店,她拿出手机查看信息时,屏幕才亮起就因低电关机。可恶!就知道遇到那只老狐狸没好事。
这么想着,叶真希总感觉身后有人跟着,一回头,仍是凌绍那张颠倒众生的笑脸。
“哎,别以为我跟着你,只不过正好同路而已。”
没说出口的话被他堵在了喉咙里,她呕得想扁人咬人打人踹人,可是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看着那只老狐狸笑得春风得意地从身边走过。
2、
带着一肚子的火回学校,进寝室的时候却意外地看到站在试衣镜前左照右照的夏目,叶真希发誓这是她认识她以来照镜子最久的一次,超过了一分钟。
这假小子肯定思春了!心里有了这样的肯定,在听到她接下去的话后,叶真希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真希,恐怕我们以后就真的是情敌了。”
叶真希想说这实在是该普天同庆的好事,想当初刚开学的时候夏目就被误会是她男朋友,而接下去的日子她从未听她说过喜欢哪个男生或者是对哪个学长有兴趣的样子,若不是对她的了解,叶真希真该怀疑她家死党真的是蕾丝了。
“你为什么一副早知道的样子?”
“就这么知道了。”有什么好为什么的。“以后我们就是情敌了。”
没错,两个住在一起,和睦相处又是死党关系的情敌。听起来怎么这么诡异。
夏目一个白眼鄙视过去:“李恪今天生病了,我发你信息干吗不回?”
“我让你去买零食,你居然跑去李恪那里了!”
“==!!!!!!”
“他怎么样了?”
“我都站在这里了,自然是没事了,我是在超市门口遇到他的,好好的就突然晕倒了,醒来后又像什么事都没有。”
“那就好~~~~就知道那只老狐狸出现总没好事,我手机没电了。”
夏目自然猜到老狐狸是指凌绍,这两个人还真是冤家,一遇到就斗个没完没了,电视剧常演这样的开始最后总能有个美好的结局,哦活活~~自家死党真能和凌绍成为一对,情敌之说就不攻自破了。
“呐,吃蛋糕吗?”
冷汗,这才看到她拎着大蛋糕的夏目想,这丫头看来是又被凌绍刺激了,大晚上的还买这么大的蛋糕。“我不喜欢甜食。”
“不行!”叶小姐女王似地拍案,“必须吃!”
瀑布汗,看来被刺激得还不小。
“李恪说瘦的女孩看起来不健康,所以夏目,你应该多吃甜食,让自己长点肉!”
成吉思汗,李恪的确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她真的讨厌甜食!
其实叶真希知道,她家死党只不过总穿得很休闲,头发又留得太短才看起来像男生,其实那张脸很清秀,又是个恋爱菜鸟,所以只要小小的加以引诱,她就不愁浪费蛋糕吃不完了。
果然!
“那……好吧。”
人都说爱情的力量,夏目不知道那力量到底大不大,可是她清楚一点,因为对一个人的喜欢,所以愿意为了那个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改变。
3、
半夜电闪雷鸣,扯天扯地下了几个小时的暴雨,扰得一向敏感又怕打雷的叶真希一晚没睡好,夏目一开浴室门就看到死党瞪着双空洞的大眼,没任何生气地站在面前,吓得她一大早就放开练嗓子。
夏目同学,爱社团老大,天不怕地不怕,性格仗义又率直,除了甜食外的另一个弱点就是怕一切科学无法解释的非自然力量。
午休的时候,因为班里有事晚点才到的夏目,一进社团就看到叶真希挺尸在那张曾被她嫌弃的折叠床上,任是唱几次青藏高原都吼不醒。
“老大,一秒钟前收到新邮件,是明智附属学院的CASE。”
“那不是大学嘛,想不到我们社团已经这么有名了,连外面的学校都找上门了。”
“明智附属学院……好像有点耳熟。”
正当夏目在脑中搜索相关资料时,睡死在一边的叶真希突然挺尸般地坐起,倏地睁开了大眼,与夏目视线相交,碰撞出“V”字的火花。
明智附属学院不就是李恪和凌绍所在的大学嘛?!
“新来的,这件CASE你就跟我一起去,让你熟悉一下我们社团具体要做的事,比如怎么和委托人接触,了解他们的内心……”
“等一下!”
已经抄下了委托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的夏目和叶真希异口同声地打断佐枫治的话,抛下一句这个CASE交给我们搞定,下一秒就不见了踪影。
看着大敞的社团门,佐枫治和南宫紫满脸不明,头一次看到向来奴役他们的两老大如此积极,今日这抽的是什么风呐。
4、
明智附属学院在T城并不算贵族学院,但是不论从建筑的外形、色彩、材料和构造都显示出它的别具一格。
站在似乎看不到尽头的长长林荫道上,叶真希边感慨不愧是大学真的好大呀,边倒退着走,蹦蹦跳跳得像只花蝴蝶,引来不少学生的侧目。
“小心!”
眼看死党因为踩到一只空易拉罐而滑倒,本想伸手拉她的夏目反而被一起拽倒,重重跌在她身上,嘴唇直接撞上了她的脸。
围观者一片哗然。
“想不到,爱社团居然找两个同性恋来帮我解决感情问题,开什么玩笑。”
陌生的女孩银铃般的声音毫不掩饰不满与鄙视,听在夏目和叶真希耳里格外刺耳,这下误会大了,在人家大学丢脸不说还偏偏在委托人面前。
夏目马上从死党身上爬起来,随后起身的叶真希先是拍干净了自己身上的灰尘,然后一句“没看过别人搞同性恋,喜欢的话自己回去试试”打发了围观的人,最后才将打量地目光投向陌生的女孩。
看上去比她们大几岁,染成栗色的长卷发在胸前打着完美的圈,粉雕细琢的五官拼凑出一张是女生都羡慕的瓜子脸,清丽秀雅的丹凤眼闪着热烈聪颖的光芒,没有一点瑕疵的皮肤白皙得如同刚出壳的蛋白,上身一件韩版米娜夏装新V领条纹短袖T恤,搭配修身深蓝牛仔裤和时尚花朵水钻高跟鞋,耳朵上的薄荷色蝴蝶水滴耳环更为其增添了一份灵动的美。
一身的名牌,虽然夏目叫不出任何一样品牌的名字,但她仍旧知道对方家里不是一般的有钱。
“把订金退给我,我不认为一对女同性恋能给我什么男女恋爱的好建议!”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是女同性恋了?”双手抱胸,叶真希站到大小姐孩面前,虽然身高不站优势,可是气势却一点不输人。“我早听人说漂亮的女人没大脑,看来一点不假,好朋友间撞在一起亲到了就是同性恋,那这世上早没异性恋了!”
“你!你敢说我没大脑!”大小姐瞪大了一双美眸,隐约可见火苗的跳动。
“我有指名道姓吗?”
“你!”
“秦漫妮小姐!”夏目将死党拉一边,她们可不是来这里吵架的,“我们是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罢,绝对不会影响我们的工作,所以请别怀疑我们的尽业度。”
“我凭什么相信你们?”
“如果十天里面我们没办法帮你追求到喜欢的男生,那么我们一毛委托金都不要,并且把定金也原数奉还,怎么样?”关键时刻,夏目这个老大还是十分有担当的。
虽然有所迟疑,不过秦漫妮还是点头了。“一言为定!”
“现在可以让我们了解你喜欢的男生资料了吧?”即使在心里暗自为被她看上的男生可惜,叶真希脸上仍旧尽责地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