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看不见爱情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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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难得糊涂的幸福(4)

只有他觉得我是个孩子。他用这个动作来宣告,我在他心里是个孩子。可以任性、可以无理取闹、可以刁蛮、可以耍赖、可以随意哭笑——可以尽情宣泄自己到痛快淋漓。

每当他做出这个动作,我一颗老心,就忽然变作柔柔一团棉花糖,甜软得一塌糊涂。

有人曾经跟我讲过,当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她就会在他心中变蠢、变笨、变钝,变成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任她索取,任她依赖。

而立辉呢?想必爱我不深,因在他心里,我是能干独立的,无需人遮风挡雨。我是和他并肩的大树,根羁绊得再深,个体仍是独立的。

我不断安慰自己,这种关系才长久吧。否则,热恋时,你是男人心中粉白可爱的娇憨小猪,多年后,爱情的魔力褪去,你就有可能会沦为黄皮老母猪。

我从不去想,阮致远对我有何种感情。因为我不敢,也不能。而且,他那样温柔有趣的一个人,对我做任何事情,都是一派坦荡自然。我怕自己想得太过龌龊,亵渎了他。但我却常常忍不住索取,因为他给我的温柔,是我从未得到过的。

此刻,我指着身上的旧外套、破洞牛仔裤,“那你陪我去买衣服吧?让我从头到脚都温良贤淑。”

我没想到阮致远会答应。因为,他出一趟门并不容易,乘车、走路,都得十二万分小心。

但他对我说,见未来公婆是大事。第一印象不能坏,否则十年也改不过来。

于是,周日我们一早便出发。

这是我第二次与他一起踏出我们那扇私密的门,一路上我都小心翼翼,生怕突然有人冲出来,举着红外探测仪将他扑倒在地。但事实上,在我竭力掩饰下,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思议。

我专门选人少的小服饰店逛,推门进去,我故意迟疑一下,好让阮致远先踏进去。

选好衣服,我对着镜子比画,阮致远在旁边看,觉得好看,便拍拍我的肩膀,觉得不好看,便拽拽我的衣服,觉得模棱两可,便对我头顶吹口气。

因着这特别的评价方式,我觉得又紧张又刺激,生怕被人窥破了玄机。故此,选衣服的时候,我虽然看似劲头十足,实际上大脑充血,根本已经丧失了判断力。

在我看来,这简直是一种危险的游戏,这游戏一旦被人识破,是会引来尖叫、闹出人命的。

我一路提心吊胆地逛进一家又一家时装店,一边享受买衣服的快感,一边背心直冒着冷汗。

基本上,男人都很难提起兴致陪女人逛街。李力曾经陪我逛过,但多数时候,他会安静地等在门口,不断给他那些哥们儿打电话,或者捧着手机看书。而立辉听到逛街这两个字,便会立即做挺尸状,宁肯回去加班,也不愿意陪着我在街上瞎耗时间。只有阮致远——

他耐性极好,因他自己已经六年未曾推开过任何一家小店的大门了,所以,任何一家店,都能激起他无比的兴趣。有时候,我已经选好衣服,他还不肯走。

在我成功买到一大堆能够标榜贤良淑德的衣服后,阮致远逛街的兴致还很高涨。我这才发现,与其说是阮致远陪我逛街,不如说是我在陪他重新触摸这个真实的世界。否则,他连推开一扇玻璃门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