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天使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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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即便你不是这么爱我

文/凌霜降

A

28岁,我结婚了。

他坐在大堂,坐得非常端正,整整一个上午,他都没有离开那个凳子。

他是今天最重要的长辈,他必须坐在那里,见远方来的亲戚,回答各个晚辈的问候,还要说明一些酒席礼仪的注意事项。

他一直很有耐心地微笑。他笑得那么好,仿佛这是他最幸福的日子。

一直到我和我的新婚夫婿在他面前深深鞠躬,他才有空伤感,笑着落下泪来,好一会,才说:哎哟,我最宝贝的一个孙女要嫁了呢。要嫁了呢。

然后他站了起来,想伸手扶我一把,他的因坐了太久而缺少活动的老关节没有给他机会,他就那么在站了一半的过程中,倒在我的面前。

他倒在地上,在众人的手忙脚乱里,哭着说:我对不起我的妞妞哎,怎么能在她的婚礼上摔倒呢?我怎么能这样呢?

他真是坏。又让我哭了。

B

27岁,我还单身。他在打给别人的电话里念叨:你说她,怎么就这么坏呢?别人还说没时间结婚?她忙什么呀?不结婚也就算了,也不回来看我。

我提了牛奶水果回去。他还是高高瘦瘦,背一点都不驼,那样的一表人才、清高秀气。他笑得一脸菊花走近我,帮我提那些大包小包:这丫头就是爱乱花钱。

我才发现他的头发已经全白了,那些皱纹更深了。

坐下后,我问一句:有没有按时吃药,关节还有以前那么痛么?

我不知道自己问得有多么的多余,人老了,关节痛便再没减轻的可能。

他马上从凳子上站起来,双手扶着膝盖吃力地蹲下,再扶着吃力地站起来:好多了好多了。你看你看,我都能蹲下了。很正常。

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没能忍住。

他像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孩子。

就像我的孩子。

他七十五岁了。是我的爷爷。

C

25岁,我失恋了。

我把乌黑柔顺的长发一再地折腾,红的黄的紫的,长的短的直的卷的爆炸的。

我每个月回去见他,都换一个发型。

他拉着我的手带我去村口和别人打麻将,还拿出一把一块钱的票子塞到我手里:妞妞手气好,赢他们个人仰马翻。

我一把甩开那只苍老瘦削的手,新的旧的一元票子掉了一地,他蹲下身去捡:我说你这丫头,脾气怎么这么坏呢?

我对他吼: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跟人家赌钱呢?

我甩头便走,完全不顾及他有多失面子,和他一起玩牌的村里的老人家会怎么看他。他能赌的钱,也不过是一些一块钱的零钞,而这是他唯一的娱乐。

他拉我去,也只不过是为了让我开心一点儿。

我25岁了,还那么不懂事。

那天后,我再回家去看他,他便不再拉我到处转悠,只是买了许多小零食放在我的包包里、床头边。

后来的一天,叔叔悄悄把我拉到旁边:把头发染回来吧。你不知道他最见不得这些。最近他已经睡得不好。你这样,我怕他病又犯了。

035

叔叔说,他把染黄了头发的才上高二的堂弟宗光暴打了一顿:我让你时尚。

他那么高的一个人,把同样高壮的堂弟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声。打完后他还拿起了他年前替小毛孩子剃头发的剪子,把堂弟的头发剃了个精光。

难怪堂弟见我回去,每次都说:那个霸道的老头就知道对你好。

我从包包里拿出他给我买的聪明豆,一颗一颗地放进嘴巴里嚼。现在的聪明豆,怎么吃,都不如以前的香了。小时候,我最喜欢吃的零食就是聪明豆。

其实也就是油炸豌豆。那时候,香烟还能拆散了一根一根地卖,他买一包烟里的十八根,把剩下两根烟的钱省下来给我买聪明豆。他说:我这个妞妞呀,是七星女,要有大出息的。

据说我出生一个月了,才四斤多一点儿。从小体弱多病,差点儿养不活。

可他认定我是不足月出生才会那么弱小,他说:自古以来,不足月出生的孩子都聪明得很,准有大出息。

他宠我,到了溺爱的程度。

我到村头去找他,想陪他打麻将,赌点一块钱一次的小钱。

我想,再也没有人比他更爱我。

D

15岁,家里境况不是那么好,他规定和我同年的堂哥考中专,而我必须考高中。

他的偏心路人皆知。我不过是一个没了爹娘的丫头,堂哥是他的亲生孙子,并且成绩并不见得就比我差多少。叔伯们怪他:女孩子再聪明,到了高中就不行了。男孩子是香火呀,只去一个小中专有什么出息?

他大吼一声:谁说我家妞妞没出息的?我决定的事情,谁也别想更改!

他四兄弟,他最大,说话做事从来都很有威信。

就好像当年他把我从路边一个空纸箱里捡回来,叔叔婶婶看我脸色发紫,眼看养不活,趁他出门买奶粉时把我重新扔回路边。叔叔成家了,堂哥都四个月大了,他还一个巴掌把叔叔甩倒在地上: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铁石心肠的畜生!

他心急火燎地再把我抱回来,宣布说我是他才九岁就夭折的大儿子的女儿,是他的长孙女,谁也不许再丢弃我,亦不许提一句我是捡回来的孩子。

这些事情,都是从叔伯们嘴里听来的,他自己从来没说过一句。

他甚至用覃家的排名给我起了个名字:覃宗瑜。然后是我堂哥覃宗亮,再然后是堂弟覃宗光。

我考了高中,一路上大学,读医大,做了医生。

宗亮堂哥考了中专,毕业后在汽车修理店当工人,很少再回家来看他。再然后,开了自己的汽车修理厂,想把他们都接到城里。

他不愿意去。他说:虽然我看他从小爱摆弄车子,但若不是我逼着他考中专,说不定他还能成为汽车设计师什么的。

他热爱读书看报,思想传统却能接受新事物。

他认为,我是个聪明的有出息的女孩子,做个医生还委屈了我。他认为,如果当初有钱让宗亮堂哥去读高中,他会成为一名汽车设计师。

他不愿意跟堂哥到城里去住,他宁可让我每周开一个半小时的车回村里看他。

人人说他偏心。

他不嫌肉麻,他对那些说他偏心的人说:谁让她是我妞妞呢。

她在破纸箱里哭让我看见,我只看一眼就舍不得不抱她回来呀。

一眼就舍不得。那么这是天注定的缘分。

E

8岁这一年,我是一个极孤独的孩子。

我没有爸爸妈妈,叔叔婶婶对我不坏,但很冷淡。我的哥哥和弟弟嫌我是丫头片子,不跟我玩。村里的人都说,我是一个捡来的扫把星。

这一天,我的叔叔婶婶又把正在写作业的我拉到一间充满了破败和阴暗气息的房间里。

我站在门口,如同以往每一次,我很害怕,房间很阴暗,我看到一个人脖子、手腕、脚腕上都带着木枷和铁链,他在使劲地挥动手脚,我想房间里再不会有完整的东西,我害怕他会抓住我把我也摔碎。那么多年了,每一次叔叔婶婶把我拉到这个房间门口的时候,都是那个戴着沉重枷锁的人在里面疯狂地叫嚣、摔东西的时候。而我,从来都是害怕到紧闭眼睛站在门口,不会进去,也不能走开,因为叔叔婶婶不允许。

他们之所以一直让我站在门口,因为只要我站在那里,当里面那个狂怒的人看到我的时候,就会慢慢地安静下来,不再胡闹。

这一天,我忽然觉得他好可怜,我心里那些不知从什么地方汹涌而来的怜悯充满了我的心,我睁开眼睛看他,黑暗里他的眼睛苍老而明亮。

他看着我,他的手和脚都系着铁链,他的脖子上还有一个木制的枷。

他就那么从狂怒中回归安静,那么安静地看着我,像极了一个比我还要小、还要孤独的孩子。

他慢慢走近我,我听到身后叔叔和婶婶倒抽一口气的声响。

我渐渐看清楚了他高瘦的身体,那么脏、那么破烂的衣裳,他的头发花白,他眼睛里的明亮是一些透明的泪水。

他说:妞妞。你是妞妞吗?

我点点头。有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亲近瞬间袭击了我。

这一年,从这一天开始,他犯了整整四年的精神病终于奇迹一般地好了。

这整整四年中,他的遗传性精神病每当发作的时候,就会对所有见到的人进行攻击,堂哥曾经被打伤了头,叔叔的一条胳膊也被他打折过。叔叔婶婶没有办法,只好找人给他做了木枷,像关一个犯人一样关住他。每当他没有办法安静下来的时候,只要看到我,他就会安静下来。

他谁也不记得。但他记得我。

他说:妞妞。你是妞妞吗?

我点点头。我说我是妞妞呀。

于是,他好了。再也没有犯过病。

F

29岁,我的孩子出生了。

他已经老到坐在轮椅上,他抱着我的孩子问我:妞妞呀,这是谁的孩子呀。长得真像你小时候呀。你不知道,你那时多瘦多小呀。你看你看,现在你都长这么大了。是个大姑娘了。

他又把我拉近,指着站在我身边的丈夫悄悄地问我:妞妞呀,这是你的男朋友吗?长得有点儿老呀,配不上我的妞妞。

他的精神病一次也没有再犯。但他得了健忘症。跟他说过的事情他转眼就忘记了。他谁也不记得,只记得我。他只记得,有一年他下田回来,在路边捡了一个瘦弱的女婴,他把她叫做我的妞妞。

听说,这世界上有一些人,没有血缘也可以成为至亲,因为,有的感情是生命里最为深刻的东西,什么都会忘记,但他们永远不会忘记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