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天使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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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你是我的,玫瑰花

文/凉月满天

我婆婆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既胆小又虚荣。阴历五月,又热又干,家家晒被窝,她也晒。她把那些历年积攒的被面、床单、丝绸、毛毯,一趟趟用筐背到房上,三间正房的房顶铺得满满的——不敢在院里晒,既想显富,又怕招贼。耀眼的阳光下,一派锦绣繁华,她就高兴了:还是咱家东西多!

结果没高兴完,一个双层大羊毛毯就不见了!透金双绣,长毛绒底子,绒面子,翠荷叶碧绿如盖,鸳鸯戏水的图案,一枝红荷上还落着一只蜻蜓。她当小学老师,一个月工资苦熬苦挣不过几十元,这个毛毯当时起码要四五百元。

一看没了这个宝贝,她当时腿就软了,哆嗦着叫我公公:“快抓贼,毛、毛毯丢了……”

上哪里抓?谁也没见。气得她一天没吃饭,天黑了到房上骂街,蹬着梯子喊:“谁偷了我家毛毯,你们谁偷了我家毛毯?”我摇头:骂街都不会,这不纯粹就是个疑问句吗?公公拉她下来:“别喊了,认倒霉吧。”

谁知道第二天就有人把毛毯送回来了。婆婆的侄女,就是我婆家舅舅的孩子。小姑娘抱着毛毯进门:“姑姑,给你毛毯。”我婆婆泪都下来了:“哎哟,丫头,你从哪儿弄来的?”小姑娘脸通红,低着头:“我妈拿的……”

一家子“嗐”了一声,全没话说。

我这个婆家舅妈也是个有意思的人,很有意思。她偷毛毯的理由是:“哎呀,这样的毛毯,盖身上睡觉,出气儿都顺当!”于是从邻家房上一路蹿过来,抱上就回家了。我舅舅,还有她的儿子女儿,见她弄回来路不明的东西,习以为常,既无人指责,也不去管教,只趁她不注意,给人家还回去就是。这个时候,她已经精神不大正常了。

当初可不是这样子的。

舅妈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四里八乡,无人不晓。也是我舅的冤孽,一时见到,青年男女,干柴烈火,一时一刻也掰不开。舅舅家那时家境殷实,他又眉清目秀,性情温良,多少女孩争抢着要嫁他,他都不肯,心里眼里只有这一个姑娘。

如愿以偿地娶了,下轿的时候,蒙着大红盖头,前面唢呐呜哩哇啦吹得热闹。偏偏新娘耳朵尖,听见人议论:“嗐,原来是她!听说她在娘家打遍街骂遍巷,锁子这么好的人,怎娶这个搅家星。”她一听就炸了,盖头一撩,冲上去就是一把,抓人家个满脸花。吓得一院子人呆呆怔怔,都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

回过神来都兴高采烈,纷纷围拢来看锁子媳妇大闹天宫。她一看有人围观,更加上劲,跳着脚乱蹦。舅舅死活拉住了,勉强拜堂成亲。结果白天新娘没打得尽兴,晚上把气全撒到新郎倌身上,不,是脸上。第二天起床,舅舅脸上挂着彩,当娘的肉痛心痛,坏脾气的父亲一拍桌子:“趁还没过到一搭,离婚!”

舅舅扑通就跪下了:“爹,娘,饶她这一次,我会好好教她的,给她个机会吧。”

这可怎么教呢?本性如此。我这才理解了“四里八乡,无人不晓”的真正意思。紧跟着就过年,来一堆亲戚,七大姑八大姨,两大桌子人热热闹闹吃饭,别人和她说话,她涨红着脸不言语,突然,“嘣!”放一个惊天响屁,四座皆惊。公公的筷子都掉地上了,臊得脸通红,她就得意坏了,兴奋坏了,哈哈大笑,拍手打脚。

你 看 , 那 个 时 候 疯 倒 是 不 疯 的 , 就 是 狂 一 些 , 像 我 们 通 常 形 容 的“二八”。现在不兴叫“二八”了,加了一八,叫“三八”。

虽然“三八”了些,但并不妨碍我舅舅爱她爱得神魂颠倒。有什么办法呢?男女间的事,爱上了,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而且,要命的是,不光他的魂颠倒,整个家都颠倒过来啦。

当时正值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放搞活,有胆量的人经商办企业都发了财。她看得眼热,鼓动舅舅贷了3万块钱,买了一辆大卡车跑运输。二十多年前,3万块大概顶现在300万吧。舅舅一辈子忠厚,不会看行市,只会跟风,高价买进,低价卖出,只赔不赚。到最后车也赔进去了,家过成了破布片,到处是窟窿眼。有车的时候她是风风光光的老板娘,每日里衣履光鲜,大鱼大肉,气焰冲天;没车了又打回原形,天天又哭又骂,哭自己命歹,骂老公不才,哭够骂饱后到油盐店里拎只鸡回来撕着吃。

七月流火,地里的玉米苗才巴掌大,正是打药的关键时刻。三伏天气,狗吐着舌头大喘气。正晌午,人们扛不住闷热,早回家了,四下无人,只有远远的一大片玉米田里一个黑点子在缓慢移动,是舅舅,背着沉沉的药桶。他打着打着不对劲,嗓子发腥,肚子绞疼,浑身火烧火燎,农药中毒了!农药的霸道大家都领教过,治虫子,使出的是治人的劲头。他踉踉跄跄往村里走,越走腿越沉,脸煞白,眼冒金星。邻居见了,赶紧搀住:“锁子,咋啦这是?”他嘴唇乌青,浑身哆嗦着说不出话。邻居二话不说,背上他就要去卫生所,他不去,挣扎着拐进一条小胡同。

跟的人莫名其妙,看着他进了自己家门,也跟了进去。他扑到正吃鸡腿的舅妈跟前:“娥子,我要是死了,你会不会,会不会想我?”舅妈斜了他一眼:“穷鬼!想你个屁!要死赶紧,别耽误我再找!”舅舅真听话,白眼一翻就不动了。跟的人一跺脚:“嗐!你看你说的叫个什么话!”舅妈嘻嘻一笑,眼珠子一转,开始卖弄风情:“要不,咱俩过?”邻居闹个大红脸,呸一声,背上人就往卫生所跑。

千难万险捡回一条命,一家人围攻我舅舅,离婚吧,这样的女人,要不得。我舅舅低着头,只是反复说:是我不好,我不能叫她过上好光景……一个人的愿望太强烈了,欲望和现实的反差就会人为拉大。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开始精神不正常,鬼鬼祟祟往城里跑,铁青着脸看别人吃鱼吃肉,住高楼大厦。她一边绕着楼打转,一边眼睛喷火:“这是我的,凭什么你们住!”

究竟何曾有一砖一石是她的呢?这个人,得了臆想症了。

跑一次,找回来,再跑一次,再找回来,舅舅什么也不用干,整天惦记着找她了。终于有一天,她跑丢了!

家里乱了套,别人还行,舅舅疯了一样不吃不睡,骑一辆破自行车在城里转来转去,一寸一寸地摸。累了就拿着舅妈年轻时的照片坐在路边发呆。照片上那个姑娘,真好看啊!长辫子、大眼睛、白皮肤、红嘴唇,“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在他眼里,她还是当初的那个妙龄少女,对他痴痴地笑。

晚了,他就宿在我家。我叫他:“舅,睡吧。”

“嗯。”

我说赶紧睡吧,十二点了,明天还要找呢。

他不动:“嗯。”

他屋里的灯一直亮着。“梨花月白三更天,啼血声声怨杜鹃,尽觉多情原是病,不关人事不成眠。”

半个月工夫,舅舅瘦成衣裳架子,面色苍黑,眼眶深陷。天可怜见,终于有了消息。派出所辗转打来电话,说人在黑河。她稀里糊涂登上了去哈尔滨的列车,差一点就到边境了。听到这个消息,舅舅二话不说,直奔黑河!

再回来时,舅舅满脸喜气,死拉着舅妈的手,宛如珍宝失而复得,舅妈却疯疯傻傻,转着眼珠嘻嘻地笑,得意地描述她的旅行:“我上了车,好多人围着看我,还给我面包……”

眼见得舅妈的意识一天天陷入越来越深的混沌,平生信奉无神论的舅舅什么法子都想遍了,半夜里招魂,杀大公鸡祭她身上跟着的狐狸精,结果越看越重,越看越疯。今年回村里拜年,她把我孩子吓哭了。这个50岁的女人,正系着一条大花裙子,穿着大红棉拖鞋,在院里咿咿呀呀地唱戏。花白的头发,纵横的皱纹,搭配上扭扭捏捏的身段和妖妖娆娆的兰花指,真吓人!

舅舅紧跟着出来,把她柔声哄劝到屋里,再来陪我们说话。他已经五十多岁,给私企老板打小工,每天工作12个小时,扛沉沉的麻包,搬带着毛刺的木条。有一次被铁块正砸到手掌上,顿时血流如注。养好伤又回去了,没办法,家里需要钱,看病、吃药、养疯老婆……

吃过饭,我们告辞,舅舅拉着自己的女人也出门散步去了——舅妈一心要当城里人,他就给她城里人的生活。

到现在我嫁给先生也已经十几年,始终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这对夫妻缓缓走在光阴里,女的暴躁无羁,男的温柔有礼。按说水火不容的,居然过成两口子;按说不会幸福的,居然也值得搭上一辈子,就这样长长地走下去。

都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谁见过爱的独角戏呢?想来,世上情缘,如那个忧伤的小王子所说,哪怕这个世界上好花千朵万朵,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手里这一朵,不管艰辛劳累,贫病折磨,它都是我的。于是对我来说,它就有了特殊的意义了。对这场戏的主角来说,哪怕对手疯也好,傻也好,反正你就是我的,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