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草戒指
那时,她二十,他二十一。
没有花前月下,两……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亲手缝的衣服,那是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二十,他二十一。
没有花前月下,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身边的草,给他编一个草戒指,小心翼翼的套在她手上,她笑着说,好看。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银的砖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结果她怀上了。
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知道了这件事情,他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她贵在他的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我。
他无法在北京再呆下去,于是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两个月回来一次,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入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他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倾斜了,可是,他还是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过电话,说,此刻,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小孩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女生,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了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也不会拖累你,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述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了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了吧,他撒了慌,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不要等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那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装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他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着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的信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的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眼泪朦胧,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时一身冷汗,还好,他结婚了,没有找自己的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就,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还是一副小姐脾气,加入知道了,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的厉害。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了她,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子。想的的确是她。
为你再跳最后一支舞
进公司的那年,他25岁。虽然做的是公司老总的专职司机,但更多的时候,是接送老总在歌舞团女儿上下班。
第一次看她在舞台上轻歌曼舞,他就被她深深地吸引。在进公司前,早就听公司里的人说,老总有个很会跳舞的女儿,是老总的心肝宝贝。没想到她不但舞姿轻如飞燕,歌声也宛若黄莺。她好像阳春三月枝头上新绽的带水梨花,鲜嫩而饱满。他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比他小二岁的她,每天繁琐单调的接送工作,也变得那么丰富多彩,有滋有味。
毕竟是两个年轻人,没过了多久,他俩就变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这让他与她,有了更多的一分亲近。工作上,他把她当成老板,但在他的心里,他把她当成了自己心爱的妹妹,无微不至地呵护她。他为她一起准备过戏服,陪她一条街区一条街区地找她喜爱的CD……只要是她的事情,他总是不折不扣地完成。有一次,他花了整整一个晚上驱车去省城,为她买来她最喜欢的戏服参加比赛,第二天早晨送到她的手里时,看到她那么欢喜雀跃,一夜的疲惫荡然无存,他感到很满足。
他喜欢看她笑逐颜开的样子,他也只想让她开开心心的,这便是他是大的幸福。他不敢奢望得到她的爱,毕竟现实中,他们之间的距离太大。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已是罕有,穷小子和公主,就更不可能了。他不敢想她爱上他,但只要能让他爱她,这比什么都强。
但,爱情常常是身不由己,越是刻意回避的东西,越是容易让人深陷其中。他们还是偷偷地相爱了,仅仅的几个月的相处,他们就到“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地步。恋情也由地下转为公开。一时间,风言风语渐起,公司里,关于他和她的暧昧的新闻很快漫延开来。也自然地传到了老总,她父亲的耳里。
她的父亲是绝对不容许这种“有辱门风”的事情发生的。先是把他扫地出门,然后是重新配备心腹司机,全程监视女儿的上下班。但,爱情的火焰一旦燃烧,便谁也不能阻碍。她还是趁着上班,逃过监视,偷偷地跑去看他,互诉相思之苦。
直到最后,父亲把她关进房间,连班也不能上,他们才真正断了联系。只是紧锁房门,重重的铁锁,难锁一颗痴情的心。于是,像其它热恋中的人儿一样,她开始绝食,不洗不漱,整天蓬头垢面……但他的父亲却没有一点妥协、没有一点让步。她彻底绝望了,一天夜里,她冒死跳窗而跑,逃到他的宿舍,对他说:“我们私奔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天晚上,他对她特别的冷漠。他完全没有了原先的那般热情。直到他把她送回她父亲那里,如梦魇般里她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一夜,以及那之后的很多夜,她都辗转不眠。半个月后,她再次来到他的住处,才发现,那里早已是人去屋空。
从此,他音讯杳无。她的心被彻底地掏空了。这份爱,从头到尾,也许都是她无人喝彩的一个人的独舞,可是她入戏太深,醒不过来了。
青春时的刮痕,虽然短暂,但却刻骨铭心。可以惊世骇俗,也可深藏箱底,尘封一生一世。以后的她,对爱情早已心灰意冷,在她父亲的按排下,嫁给了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生活过得不平不淡。只是她把她所有的热情都投入了舞蹈中,唯有在翩翩起舞中,她能忘记一切,忘记那一段曾经沧海桑田,摒弃那一段海枯石烂。
二十年后,人到中年的她,已是一位著名的舞蹈家,她的事业如日中天。那一天,她正在外地演出,她接到了一个陌生老人的电话。
老人是他的母亲,老人告诉了她他现在的一些情况,他现在,在南方的某个小镇。一年前得了肝癌,现在人已经不行了,老人瞒着他,给她打了电话,因为老人知道儿子心里一定有个女人,为了他那个心爱的女人,他离开了她,而他,至今一直没有结婚……话还没有说完,电话两头的两个女人便都已泣不成声。
当她匆匆忙忙地赶到那个偏僻的南方小镇,走着病房的时候,他已经病得不能说话了,但在他看到她的一刹那,她能看到他眼神明显明亮了一下,泪水闪时从他那缓慢转动的眼里坠落下来。
是的,他一直都是爱她的。只是那时的他清楚,她是春天里风华正茂的花朵,不能让他们的爱情风霜吹落这朵即将盛开的花,所以,他必须离开。他原本以为,岁月是最好的洗涤剂,它能把往事洗涮的干干净净。但是他错了,这么多年,他一直抹不去的,便是她的影子,就像现在那张卧在枕底的那张照片(那是她参加全省文艺会演时,他替她照的)深烙在他的心底。
如今,他知道留给他的日子不多了。原本以为,这段感情将会永远会深埋心底,但母亲还是让她知道了一切真相。二十年过去了,她和相片里的她一样,仍旧是那么娉婷娥娜。
母亲递给她那张相片的时候,她早已噎咽无语。
在场的人悄悄退出病房后,她起身为她跳了那年的舞。没有灯光,没有音乐,更没有喝彩,可她跳得比那一次都投入,她能看到他的眼神,还是如以前一样,深情的注视着她,全身心身注视她的一招一式。
她就这样在他床前,舞,并旋转着,旋转着,直到看到他的手无力地坠落下来,手中的那张相片悄无声息地滑落在地……
送走了他,她回到了她那个城市,日子还是如钟摆一样的不紧不慢地过,只是,从此以后,周围的人,再也没有看过她跳过一次舞。
拒绝融化的冰
“****!”小飞骂了一句夺门而出。冰儿面无血色的坐在沙发上,眼睁睁的看着这个所谓自己的男人肆意的摧毁自己的内心防线,然后气势凶凶的离开。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她知道自己肯定做了些什么让小飞不开心,所以无论那个男人说什么,做什么,她就只是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她不想去争辩也不想解释,她觉得没必要。
傍晚的时候小飞回来了,醉了酒,踉踉跄跄的伏在冰儿身边。他说了很多话,一直再说,说着,断断续续的,用一种没有人能听懂的语言组合,冰儿应该懂的,她懂所以她静静的陪在男人身边,轻拭他额头沁出的汗水,她只是不会用言语去表达些什么,因为她从来不认为声带发音的真实性有多大。
晴天总会给人一种特别的好心情,昨天的一切像是从未发生一样,小飞大口的吃着冰儿做的早餐,冰儿微笑着看着他,小飞轻轻的在冰儿的额头吻了一下,然后拿起公事包出门上班。冰儿感觉很舒服,一切终于回到原来的样子,她收拾完桌子,然后下楼,楼下的那间冰店是她开的,她喜欢店里那种冰凉而且带着甜的气味。
夜里的小飞又带着酒气回到家里,他变的疯狂,因为一本日记,那些有关冰儿对另一个男人的思念。屋子里的东西开始一件件变成碎片,冰儿躲在一角抽泣,她知道那日记是在他两在一起之前的物件,不过她没有解释的习惯,日记上是有日期的,她认为他该懂得,这时候的她只希望等他累了,细细的看那本东西,他就会明白。
发疯过后的男人,离开了屋子,带着眼泪,带着所谓舍不得还是内疚的眼泪。他躲在酒吧里,手里拿着的是冰儿的另一本日记,一本完全属于他的日记。他是了解的,冰儿的一切都让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可现实让他做出了选择,他要放弃一个深爱他的女人,又不想负起背叛的责任,他是故意的,一切都是故意的,这让他不安,不安到只能借助酒精才能入睡的程度。
一个人的夜,冰儿对着的除了满地的碎片,就还剩下一份自己对自己的僵持,她还是犹豫自己是不是真的错了。那本被撕破的日记还在地上躺着,她将日记本轻轻捡起放在桌子上。尽管如此,她依然深信自己的男人会很快回来拾起那份误会,然后依偎在她身边轻声细语的道歉。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冰儿重复着冰店的工作,直到有人告诉她小飞要结婚了,她愣了,不知道怎么做,任凭时间随着秒针偷着往外溜,一天、两天、三天,离小飞的婚期越来越近了,她心里有一万种假设,最后她肯定,是因为她,因为他们之间的误会,小飞才会这么快和另一个女人结婚的。她需要做些什么,她犹豫着,犹豫中让她忘了关冰箱的门,冰沙、冰块、果冰融到了一块,花花绿绿的的冰水混合在一起很难看,如同被泪水冲散了妆的女人脸,然后一点一滴的从冰箱拐角流出来。
冰儿做了最后的决定,她打算放下那份矜持向小飞解释清楚,她找到小飞的临时住地,敲了一夜的门,没有人回应。在门口她一遍一遍的解释和澄清,她知道他就在里面,她熟悉他的气味,那个曾经陪她度过上千个日夜的味道。一天、两天、从哭诉到喊叫,再到沙哑的轻语。小飞在里面,他不停的用棉花、卫生纸塞住自己的耳朵,用酒猛灌肠胃,让自己以为那是一种幻觉,他知道自己是错了的,带没有人告诉他错了要怎么做,他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继续错下去。
冰儿终于支持不下去了,倒在门口,然后被人送到医院。几天后,小飞结婚,有朋友去看望冰儿,手里还拿着小飞要她转交的日记本,朋友告诉她,小飞娶的是他公司老板的千金。冰儿好像突然明白了,她想要说什么,可嘴和喉咙被撑到了极限,却发不出一丝声音,只有眼泪不停的从眼角流入口中伴随着喉结不断抖动。医生告诉朋友,她的声带被严重损伤,很难恢复,估计以后都不能说话……
一年后,冰儿在冰店里,结束了一天的经营,准备打烊。一个男人走过来用衣袖轻轻的擦拭冰儿鬓角的汗珠,两人笑了笑,没有语言。这里在半年前成为了聋哑夫妻店,老板是一个聋子,老板娘是个哑巴,无论别人怎么说,但他们生活的很快乐,这样的快乐只有他们了解。
冰儿的脸上带着她前半身从未有过的笑脸,她知道,她爱上这个呆呆的聋老公的时候,他不需要听解释,她也不需要解释,她只知道他不会离开她,这个像山一样的男人可以承载她曾经如冰山般的冷,也可以依偎如水般的笑容,因为她知道……
“祁山,爸爸病了,你要不回家我就不认你这个弟弟。”祁山看见姐姐的短信叹了口气,摇摇头。
“祁山,家里面人已经接受冰儿了,你要不要把她带回家给妈看看。”祁山合上手机,看了看在前台忙碌的冰儿,笑笑,还是没回信息。
“祁山,你要不给我个说法,我就把你装哑巴的事情告诉冰儿。”祁山出了门,拿起电话。
“姐,她真是个好女孩,不会说话也没有啥吧?你为什么非要逼我呢,我们都已经结婚了。”
“我有说她不好吗?”声音不是从话筒里传出来的,祁山转过身,看见冰儿和自己的姐姐就站在自己身后。原来她们是相识的,祁山尴尬的看着冰儿……
也许世界上该有这么一瞬间,就只是一个拥抱,一个紧紧的拥抱,关于一切不需要语言和文字的修饰,就那么自然,我属于你,你属于我,当冰融化的时候,我进入了你心里。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在受过伤之后,她们就变成了冰。直到有一天,有一个男人让她融化,融化成水之后,她们更容易受伤,少了棱角,少了坚强,放弃了所有,只为用流水的温柔留住一个爱她或者不爱她的男人。
拒绝融化的冰,害怕受伤,用自己寒冷的外壳拒绝外界的一切温暖,自欺欺人的玩世不恭,装作什么都不在乎,但又什么都在乎,只是不敢面对自己融化的那一刻,因为她不确定这一泉清流是否就真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承载她的山。
冰,在等待,等待那座属于它的山,一年、两年、因为伤,所以不再幼稚;三年、四年,因为冷,所以不再软弱,N年过后,大山背起冰川,冰开始融化,细细的慢慢的顺着山往下流,花草开始繁盛,万物复苏,至于那些干硬的荒山,她们终于知道,那样的地方有再多的水也只会是光秃秃的一片。
五年之后,城市的边缘新开了一家冰店,一家叫做“warting”的冰店,老板是一个年轻但沧桑的男人,他该是在等待什么,可他不知道他在等待什么,或者他等待的只是一个理由,一个原谅自己或者不原谅的理由,他甚至缺少一个等待的理由,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忘记,忘记水,忘记冰,也忘记等待……
你我都曾有过的时节
自从见到你,就希望能把你的目光吸引。我敢肯定,你羞怯的眼神在转首的轻笑的刹那,已经为我点燃了北极星斗。在我初次因狂喜而心跳里,一定有你相同的希冀。
从此,我就开始攻读你的目光。
自从见到我,你心里肯定就埋下了一粒种子。要不你面对热情而执着的眼光为何躲闪眼眸,却把一篇桃红遗忘在了脸上;为何每次的不期而遇,你总是欲言又止的慌张逃避;为何平时在同伴中无拘无束天真烂漫的你,见到我之后却卧立难宁。
你要知道,我好想回到那个风柔月洁的夜。静寂的楼道里,又与你不期而遇,仿佛曾约定一般。你终因摆脱不了我执着而热情的眼光,而带着少女初次的欣喜和慌乱的心情靠在了楼道上。
柔风似乎把语言都带走了,而月色却掩饰不住我们的羞怯和慌张。只有无言中的相视,和彼此稍急的呼吸声。
也许是片刻,也许是好久了。我终因我的渴望而再次深深望你时,你却因为羞怯和我的无言匆匆走了。我好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勇气倾吐心声。
第二天有雨,正聆听雨滴轻击窗棂的我,无意间看到,窗外伞下的你,正凝视着我的窗口。我顿时感觉到了,你心中的那粒种子已经因为有雨的滋润而发芽了,并吐露出一瓣瓣新绿。
阿英知晓,自己没理由过早的叹息秋风中飘零的叶,和夕阳欲落的黄昏。但秋风和欲落的夕阳却紧紧缠绕住了阿英的心事,还有他未做完的梦。
自从那位清秀的女孩不断的出现在他的房间时,阿英就开始把自己忧郁起来,并把自己痴痴的目光,种在了那位女孩的眼睛里。
于是,晨跑小路的树枝上,又多了一对欢叫的鸟儿。暮色中,垂柳弯月下,又多了许多欢快的笑声。
但风吹叶就开始飘零的时候,一封黄昏的信,让阿英陷入极其空虚的寂寞里。
哪位女孩走了。随着她的父母搬迁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信里只有一张贺卡,上面写着:相识是缘,分手是缘,只要你别忘了我。
的确,一场秋风卷走了一段欢乐时光。但那虚无缥缈的缘也被卷走了吗?
阿英有的只是期盼。每个黄昏时分,他都去信箱看看。一定会有来信的,信里还有相片,甜甜的笑,还有满满的思念和祝福,我一定会回来的,一定……
锋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孩,所以很好静,犹如一位古典型的淑女。一位追求他的女孩曾说:我会因你文而静,因你静而柔。
锋把女孩的话告诉我听。我看不出他的意图,只是淡淡的笑笑。
冬天,我又见到了他,见到他和一个不算太漂亮的女孩走在雪中。雪很可爱,轻松而欢快的飘着,充满了清新和浪漫的气息。但这种格调并没有挑逗起锋的欣赏兴趣。女孩也一样,俩人只是默默的漫步,谁也不开口说话,只有偶尔对视,继续无言的漫步。
又过了几天,我再次遇见锋,就问:你怎么着了一个比你还内向的女孩啊?各种杂志上都说两位内向的人结合,是很难幸福的。
锋笑笑说:我也听说过,但我觉得这样才适合我的生活,我需要的不只是安静,还要默契,而不让对方因我而去改变什么。也不是你们喜欢用语言,用热烈来维持生活。再说,我也不愿意改变自我。这个,挺适合我。我们只需要眼神的交流就够了。
我茫然不知所解,世上竟有这样的情侣!
晓力的恋歌从不轻易唱起。因为他觉得:爱情是一片云,看不透摸不着,容易迷失自己;爱情是一阵雨,雨太小种子不能萌芽,雨太大,又会把种子淹没;爱情是一阵风,心疏的时候,不仅不会存留,还会把原有的给带走。
所以力每天都觉得自己是那么的轻松和欢愉。
可有一天,力寄来一封信:
当心门被一束玫瑰轻轻叩响时,我颤栗了。我矜持的心再也无法抵抗那汹涌而来的激情。我茫然了,我感觉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踏上了一艘预先准备的颠簸的小舟。我想改变自己了,我想冲出自设的那些栅栏,把恋歌唱响,到爱河里自由游荡。
但我不能相信,不能相信那张迷人的笑脸会真的走入我的眼睛。我惶惑,我不安,而且还有怕,怕那只是一场梦,怕自己最终只能徒劳无功。我现在很茫然,我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做,怎样去说了。
我看后,摇头轻笑,当下回信给他:
爱情是云,洁白无瑕,清透无私的云;爱情是雨,洗涤孤单,中和寂寞的雨;爱情是风,安抚惶惑,慰籍不安的风。相信自己,自信是成功的基石。
信后一个月,力携着一位女孩来探望我。他感叹着对我说:多谢你了。你的话给了动力和启示,让我认准和把握了时机,让我感到比以前生活的更有意义。封闭自守永远得不到美好。
我拍拍力的肩头,相视笑了。
那天晚上,永悄悄对我说:
那天晚上,夜色真美,犹如一盏闪光的杯子,盛满了闪烁的星儿和月的清辉。欣赏它,就如同把一杯浓浓的果汁倒入口中。
我和她又一次漫步在那条小路上。
她说:我要到远方去。
我说:可以啊。
她又说:你能等我吗?
我说:一定会的。
于是,我们陶醉在了那个夜里。
不久,她走了,到很远的地方,去寻找她人生的捷径。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等。从夏天的绿叶中,我等到秋叶的枯黄,又从秋叶的枯黄等到冬雪的洁白,冬天过去了,我眺望在春天。夏季,我又回到了那条小路上。可我只能看到那条小路的弯弯曲曲依旧,再看不到她的影子。
你不会知道的,我如何把我深深的思念从我的眼里取出,悬挂在每个夜的上空。又如何将我痴痴的心,画在写给她的信中。
但她好像消失了,信不回,人不归,好烦忧。
从那时候起,我就如此憔悴。
也从那时起,我好慌张,好害怕。
预感到的不幸终于被证实了。那天,她和一位时装入时的男孩出现在我面前。
见到她,我的心骤然一紧,似要跌出胸腔。但我看到她的手被另一个男孩牵着,我的心又骤然冷了下来。千言万语顿时化作无言的冷漠和平淡。
从低下头,再没有抬头。我不愿看见,不愿看见自己苦苦眷恋的人依偎在别人身旁。
我没听清她说了些什么,也不清楚她什么时候走的。我的脑海那时变的空白。我一直惶惑不解,为什么她变了,而我一直遵守着承诺;为什么我的执着等候会是这样的结果;为什么,说过的话和走过的路不会相同。
所以,我一直沉默不语。
我看着永入神的说着,看着他入神说着的神态,我叹然。
爱情为什么对痴心的人如此不公正呢?那环绕着七彩光环的美与誓言,怎么就轻易抛弃最初的缱眷和真诚了呢?
我也开始惶惑,开始无语。
人之初,无论酸痛苦涩都是美味的,因为你都不曾品尝过。而与青春有关的情感世界,也是你我都曾有过的时节,初情是最纯美的了。有人说初情美于她的朦胧;也有人说初情美于她的单纯和稚嫩;而我说,初情美在她的开始。因为,她走了,就不会回来。
08/12/6
眼泪的味道
妈妈告诉我囡囡来过的时候,我正要将最后一口饭送进嘴里。抬起的手硬生生地就顿在了半空中。
接下来妈妈又说了什么,我全部都听不到了,脑海里面就只有妈妈的那句话,囡囡来过了,囡囡来过了……
不知道自己怎么离开餐桌回到房间的,躺在床上的我,视线里就只有床头柜上摆放的那个相框。里边的囡囡笑靥如花。
囡囡是我们以前邻居家的小女孩,和我同年,从打小玩过家家到上学演话剧,一直是我最佳的搭档。我们在众人的眼里上演了一出绝好的青梅竹马。
可是我知道,囡囡不喜欢我,她那年叫我凌哥哥时她就悄悄告诉我了,她喜欢的那个男孩,有金城武的味道。
她一直叫我的名字,仅有那一次,那一声哥哥将我的心推到了冰冷的南极。
我无话。听着她絮絮叨叨和我讲那个男生的好,我竟有想哭的冲动。
那一年来了一个很大的企业说要买下我们这个院子的地建厂房,邻居们相继搬走了,大家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我家和囡囡家从此一个在城市的西区,一个在东区。来回一趟,一个小时的公车。
囡囡还是常常来我家蹭饭,妈妈也爱乖巧的她,好像在默许一些东西。
看着谈笑风生的两个人,我怎么笑不出来。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囡囡和那个他走到了一起。
她对我说,凌朗,你要为我保密哦。
念大学那会,囡囡随着那个男孩去了北方。我到了南方。
最初她间续给我几次电话,说的都是他们之间的事情。我无语以对。久了她也听出我的默然,渐渐不再和我联络。
放假回来,她亦不来我家了。只听妈妈在说着,囡囡那孩子好久没来过了,是不是谈恋爱了。我点头。
妈妈疑惑的眼神让我无所适从。
后来,妈妈很少再在我面前提及囡囡的名字,大概是明白我的心吧,怕我难过。
我什么也不说。
大学毕业了,我留在学校所在城市,找了份稳定的工作,一家服装公司的设计师,在业界倒也有点小名气。
这些年我一直独身,我知道,妈妈看在眼里,着急在心里。
唯一一次,妈妈试探性地提及了一个女孩子,我有些失态地打断了电话那端妈妈的话语。
之后,妈妈再不曾问及我感情的事。
我也不知道我在等待些什么。只是单纯地排斥囡囡以外的所有女孩子。
过年了,我回家。这些年还是一直维持这种习惯,这种传统节日还是要和家人在一起的。
出去和一些同学小聚,回到家已是晚饭时间。
然后在餐桌上,我听到妈妈在说,囡囡今天来过了。
许久不曾在我们交谈内容里出现的囡囡,在这个时候被妈妈提起,我有些招架不住。
我知道,两个妈妈是有联系的,妈妈她断然知道囡囡的一些情况,只是碍着我的感受,才当囡囡是我的忌讳。
其实妈妈不知道,我不是忌讳那个名字,而是它在心底生根发芽太久了,如今已是枝繁叶茂到我看不见自己的心了。
囡囡,囡囡,既然来了,为什么要躲着我呢?如果不是躲着我,怎么不等我回家。
同学聚会里依稀还有人在提及囡囡,他们笑说当年以为我们是一对的时候,我将我的苦涩放进笑容里,收敛得不着痕迹。
他们起哄似的问我,颜书怎么不来聚聚呀?被你藏起来了吗?
我笑,好久没有联系了呀。
一阵唏嘘。原来在别人眼里,她是我的她。
一个朋友恍然大悟一般地想起,对了,高三那会,颜书和隔壁般一小子走得挺近的,当时还没想那么多呢。一直就那么以为和你凌朗是一对了。
我笑得云淡风轻。哪能呢,只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罢了。
好朋友。囡囡,好讽刺的词啊。由我自己说出来,比你当时叫我凌哥哥时让我更觉讽刺。
看着囡囡从前的照片,思绪百转千回地绕了时空几周圈。
手机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果然还是有些感觉的。是囡囡。
凌朗吗?我颜书啊。微微陌生的声音,大部分还是记忆里囡囡的音调。
颜书?她说她是颜书。她从来在我面前都是叫自己囡囡的,她说喜欢自己亲近的人叫她小名。现在,她对我说她是颜书。
喂?凌朗?你在吗?
是囡囡啊,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我强装出一种惊喜的语气。
哎呀,怎么还叫人家囡囡哪?好傻哦,这么大了,叫我名字啦。还是囡囡式撒娇的语气。
我有些释然。时隔这么些年,她竟没有对我生出生疏感,这于我多少是种安慰。
一个电话仿佛抹杀了这些年全部的距离。
约了时间在一家咖啡馆。
本是想邀她来家里的,想想又不妥,而且她也没主动提。
出门的时候妈妈对我,还是把囡囡接到家里来吃饭吧。我愣了一下,没有回答。
到约定地点时囡囡已经到了,我知道她一般准时的,特地早点来等她,却不想她竟更早到了。
你让我久等了哦。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和过去一般不饶人。
我看着她,淡淡的精致的妆容,比从前成熟了些。大致的模样还是没有变化。
也亏得她不变的爽快性格,交谈之间没有冷场,可说是愉快的。
我正要将妈妈的意思表达出来,囡囡却忽然站起来,朝门口招手。
我看到那个很像金城武的男子走了过来。他一如从前的干净清爽,看到囡囡,他的脸上浮起宠溺的微笑。
这一刻,我终于心灰意冷。
这些年,他们一直这么幸福着啊。
简单客套的寒暄之后,他礼貌地表示赶时间,就带着囡囡走了。
囡囡走的时候,拥抱了我,她说,凌哥哥,我们的婚礼你一定要来哦。
目送着远去的人影,我靠在椅背上,再没有了思考的力气。
囡囡婚礼那天,是我回南方那座城市的日子。
我托妈妈送去贺礼。
在机场的时候,我给囡囡打了电话,她微微有些责怪的语气。
囡囡哪,凌哥哥要回去上班,没办法参加你的婚礼了,不要介意啊。
她在那边哼了一句,说着,这么重要的日子你都不来。你结婚看我来不来。她的语气有点气呼呼的意味。
我无声地苦笑。
要登机了,不多说,囡囡,你一定要幸福啊。再见。我匆匆挂了电话。
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心里的眼泪肆意纷飞。
这将近二十年的执着坚守,换来一个人的落寞。
终于明白,原来眼泪的味道,可以是酸的。
风中蝴蝶
凌晨三点,城市的夜空还辉映着灯火阑珊。喧嚣的夜色在黎明的曙光中逐渐丧失力量。入睡的人在梦中重复着麻木的生活,灵魂失去了支柱。苏瑾穿着黑色的蕾丝睡裙一个人站在窗户边上遥望着不知道的远方。她神情冷漠脸色苍白嘴唇干裂像是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冷风一直从窗口肆无忌惮地涌入像翻涌的潮水席卷而来。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只听得见窗帘在风中摇曳身姿的呻吟。她想她快要丧失掉爱人的能力了,她的爱在林杰的无情里消耗殆尽。
不知道站了多久,她终于在心口的伤快要溃烂时听到开门关门的声音。她知道他终于来了。她长长的头发像蝴蝶的翅膀不停地抖动。林杰已经习惯了在万籁俱静的夜里看着她站在窗口俯瞰着城市的霓虹灯光。又或者说是苏瑾已经习惯了他总是在荒诞的时候出现。她转过头来看着他。他是个英俊的男人,一身整齐行头西装革履,他的脸上还是像她第一次见到他一样充斥着商场上的尔虞我诈。
她凝视了他许久。
她说,你来了啊!
他说,你还是老样子。我很好奇你这种幼稚的行为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他的话让她的心止不住地颤抖。心中有一个巨大的空洞怎么都填不满。一开始她就错了。只是,明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她还是义无反顾地一头栽了下去。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一样。爱情对男人来说只是茶余饭后的消遣品,对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是致命的诱惑。他和她之间本来只是一场交易。她毕业后来到他的公司面试。这个世界如此残酷,生存有时候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他给她工作给她房子给她车,给她一切虚幻的物质需要。但是,她也必须以她年轻的身体来换取。这是一场无情的游戏,谁先爱上了谁就会粉身碎骨。她一直都是知道这点的,但是,寂寞是如此的可怕,她在寂寞的沼泽里慢慢地沉沦。
她说,我只是想从你身上得到一点爱,那样也是幼稚吗?
他说,不要跟我说这些废话。
然后他笑了,不屑而又鄙视地笑了。爱情是一滩发臭的浊水,到处散发着腐朽的气味。生活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个受难者是谁。他们的对话总是这样不停地重复着。然后渐渐地被沉默所淹没。她能感受到他冰冷的手细细地抚摸她如丝绸般光滑的肌肤,他们的身体融合在一起灵魂却渐行渐远。
很多时候她都要靠着镇静剂过活。有时候他会好几月都不会出现在她空旷的屋子里。每天晚上都要用力地抱住自己。一个人很冷。她经常从噩梦中苏醒,沾着汗水的头发黏稠地贴在她的脸颊和脖子上。白天她在有他的公司里打字开会做企划。浓厚的妆容让她看起来不至于那么苍白。她就像是一台不停运作的商业机器欲罢不能。黑夜她才能从麻木中苏醒,然后看着心上溃烂的伤口继续恶化。这样的生活她不知道她还能坚持多久。
晚上九点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坐在地上看电视新闻。这是她唯一的消遣方式。电视里是一场血腥的画面,A城的某个企业家因为外遇致使他的妻子和那个第三者的女子发生强烈的争执,两人从二十九楼的窗口摔了下来当场身亡。夜风开始疯狂地涌进,她能听见自己的骨骼发出咯咯的声响。她憋见了一个镜头,两个女人的身体紧紧地纠缠在一起,红色的血和白色的脑浆混合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头痛像一条毒蛇盘踞在她的脑中。她和林杰的未来是可以预见的。他没有妻子但是他有女友,她的父亲是个市长。
第二天在公司里她看见了那个女人。她的笑容深深地刺痛了苏瑾的眼。那个女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对他嘘寒问暖时时刻刻呆在他身边。而她只是午夜时分他的一个寂寞无聊的伴侣。陪在他身边的那个人永远也不会是她。脑中的那条毒蛇开始蠕动,她的头像着要爆裂开。红色和白色的黏稠液体不停地闪现在她的脑海。她是那么执着他的爱。他却无视地随便践踏。她走进休息室吞食了好几片白色药丸。她终于让自己的心不再淌血。不多久他也进休息室,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像对普通员工那样和她打了个招呼,然后给自己冲了杯咖啡。
晚上我等你。她说。
他没有看她低头冲泡自己的咖啡。
我不一定有时间。他说。
不行,今晚你一定过来。她突然变得强硬起来。
你不要无理取闹。他压低了声音借以隐藏他的怒气。
你不来的话我现在就去告诉全公司的人包括那个女人我和你的关系。她说,眼神是无尽的哀怨。
你敢威胁我。他低声怒吼。
威胁又怎么样,你自己看着办。说完,她潇洒地走出休息室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晚上,她一直在等他,从八点等到九点,从九点等到十点,从十点等到十一点一直等到凌晨三点。她的心在冗长的等待着溃烂腐朽。他说她幼稚后开始碰她,她没有反抗,任他无尽的索取。他的身体明明是温暖的她却觉得寒冷。无可抑制的冷。
林杰,我很爱你。黑暗中她抚摸着他的轮廓一遍遍地说。有温热的液体落在林杰的脸颊上,像火一样的烫人。她的抚摸将他从睡梦中拉醒。
你怎么不睡,明天还要上班不要闹。他的声音懒懒的她知道他没有完全的清醒。她的心终于在这一刻彻底死亡,她的爱在他的眼里只是一场无理取闹。他总说她闹,可是她是那么不可抑止全心全意地爱着他。她将自己的所有奉献给他,换来的却是他无尽的责备。五年了,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五年,她早已厌倦。
她开了床头上的台灯,时间刚好是五点四十五分,再过十五分钟就是六点。那时候黎明的曙光可以照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驱除黑暗。
林杰,我们起来看看日出吧!她温婉地祈求他。
你不要闹了,让我多睡一会。他用被子蒙住了头。
这是我最后一个要求,以后我不会再做这种事了。她说。
他还是一动不动地躺着。
只要你陪我看完日出,我以后就会安安分分的不会再拿我们的事威胁你。她说。
这是你说的。他坐了起来。她点了点头,脸上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穿一下衣服吧!她把他的衣服递给他,他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换好了衣服正等着他。他无声地接过衣服开始穿戴。
等他穿好自己的衣服时,太阳已经从东方缓缓地升起。她站在落地窗旁,身上染上了一层耀眼的金光。她是美丽的年轻女子。她的身上透着一股让男人想要征服的气息。他一直觉得像她这样的女人天生就是来当情妇的。他完全地占有她,他的征服欲得到很大的满足。
他走到她身后抱住她,享受着片刻的温存。
换好了?她问。
换好了。他说。
你会不会和我结婚?她问。泪水突然不可抑制地滑落下来。
宝贝不要问这种问题。你知道的。我们这样不是也很好吗?他吻了吻她的肩胛。
她知道她和他不会有未来,他也不会轻易地让她从他的身边离开,她的一生注定了得不到解脱。
我不会离开你的。她笑着说。
我知道。他也笑了,是胜利的笑容。
我也不会让你离开我的。她说。
我不会离开你的,宝贝。他说。
她转过身来紧紧地抱住他。
这是你说的。话落,她开始亲吻他,亲吻他的眼睛,亲吻他的鼻子,亲吻他的嘴唇。
亲爱的,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五周年纪念日,我要送我们一份大礼。她说。
是什么?他问。
就是我们永远都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话落,她在他还来不及思考的状态下抱着他像落地窗外倾斜,他要挣扎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苏瑾笑着看了一眼完全打开的窗户,她的眼里写满了感激。她听不到林杰惊恐的喊叫声。只有风嗦嗦地从耳旁经过,她好像听到它们在和她说恭喜,她终于可以永远地和他在一起了。他们的身体在不停地下坠,像翩跹的蝶不停地飘飞。她终于能够感受到他温暖的体温,终于远离了寒冷。
新闻里播放了这样一则消息,某大公司的经理和他的助理从二十九楼的大厦坠地身亡,从两人紧抱住的姿势来看,警方初步断定为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