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律基础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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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行政人员和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吗?

唐某系一养猪专业户。一日,唐某组织了3辆手扶拖拉机运送30头生猪前往生猪屠宰点出售。在路上,被该县交警大队拦住。由于3辆手扶拖拉机的驾驶员都没有驾驶执照,并且都没有缴纳该年度的养路费,因此交警大队决定扣押3辆拖拉机,待办理完手续以后再返还给当事人。对于扣押的行为唐某没有异议,但是唐某指出由于运送的是生猪,再加上天气炎热和挤压很容易导致生猪的死亡,要求交警允许其将生猪卸到一里地外的生猪屠宰点后再扣押车辆。但是交警不顾唐某的苦苦哀求,将拖拉机头卸下拖走。等到下午,唐某等人办完手续领回拖拉机头返回扣押地点的时候,发现有10头生猪由于天气炎热的原因而死亡,唐某因此损失不少。为此,唐某向该县法院提出要求确认交警人员滥用职权,并要求国家赔偿。

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具有合法性,这个合法性从狭义的方面讲就是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而从广义的方面讲这个合法性还必须符合行政的目的。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其具体行政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能背离法律规则设定的目的,因此对于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行使职权的、行使职权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的、违背公序良俗行使职权的等等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背离行政目的,对相对人造成损害的都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本案中,交警人员理应承担责任,唐某的损失应由交警大队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