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音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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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宋金与元时期的音乐(960~1368年)(3)

第八节音乐作品

乐曲创作方面,除宋代琴家郭沔、毛敏中等所写的许多古琴曲外,留传到今天的还有一首著名琵琶曲《海青孥天鹅》。此曲在清代荣斋的《弦索备考》(1814年)中称为《海青》,共分18段。1818年刊印的华氏《琵琶谱》称此曲为《海青孥鹅》,也分18段。海青是一种猎鸟,北方少数民族常用它捕捉天鹅。《海青孥天鹅》是一首反映元代蒙古人民狩猎生活的作品,它描写了海青捉天鹅时的情景,形象鲜明,风格独特,受到群众喜爱。全曲分为三大部分:1~4段描写海青出巢后的威武英姿;5~8段描写海青在天空中飞翔,寻找捕捉对象,9~18段描写海青与天鹅在天空中搏斗的情景,最后得胜回巢。明代李开先的《词谑》中说:“张雄更出人头地,有客请听琵琶者,先期上一副新弦,手自拨弄成熟,临时一弹,令人尽惊,如孥鹅,虽五盈大厅中,满庭皆鹅声也。”此曲改编的管乐合奏曲在全国各地广为流传。

谱5—8 伐檀(图略)

宋末元初的音乐家、文学家熊朋来(1246~1323年),曾对《诗经》中的20多首歌词进行了谱曲,其中《伐檀》一首堪称佳作。此曲由律吕谱与工尺谱对照,刊载于1836年(即清道光16年)熊朋来的《瑟谱》中,一字一音,激愤慷慨,颇为感人。)第九节记谱法

宋代流行一种“诗谱”,它是用十二律名依次标记各音高度的,如南宋乾道年间进士赵彦肃所传《风雅十二诗谱》,这种谱一般称为“律吕字谱”。其谱式如图5—7。

南宋姜白石在歌曲旁所加的记谱符号称“俗字谱”,近人杨荫浏等认为是早期的固定唱名工尺谱,并译为今天使用的五线谱,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流传。它的原谱式 见图5一8(图略)

元代还出现过一种新的记谱法,它是在纸上划出许多方格,用十二律名称标出各格的相对高度,然后把词按音的高低填入适当的方格内,或用线条划出音的高低位置,这种谱一般称为“方格谱”。从后来的音乐实践看,此谱没有得到广泛流传。

)第十节 音乐理论著作

宋元时期的理论箸作,主要有北宋陈旸的《乐书》、朱长文的《琴史》、南宋王灼的《碧鸡漫志》、元代燕南芝庵的《唱论》和周德卿的《中原音韵》等。

《乐书》又称《陈旸乐书》。这是一部综合性的著作,涉及面相当广泛。全书共200卷,前95卷摘录《礼记》、《周礼》、《仪礼》、《尚书》、《诗经》、《春秋》、《周易》、《孝经》、《论语》、《孟子》等书的有关音乐文字,并作注释;后105卷论述五声、八音(乐器)、十二律、历代乐章、乐舞、杂乐、百戏以及当时的雅乐、俗乐和胡乐。乐器部分大都绘图介绍,保存了不少现已散失了的音乐资料。

《琴史》是现存早期的琴论专著。全书共分六卷,前五卷汇集了《经》、《史》等古书中提到的156人对琴的有关记载,但在整理史料时加进了他个人的一些见解和评论。末卷是琴艺的专题论述,如《莹律》、《释弦》、《论音》、《审调》等,这部分论述有作者的不少新颖见解,可供研究和借鉴。近代著名琴家周庆云对朱长文的《琴史》作了深入研究,并撰写了《琴史补》和《琴史续》。

《碧鸡漫志》是作者旅居成都碧鸡坊时写成的。书中论述了上古至唐代的歌曲演变,考证了《霓裳羽衣曲》、《凉州》等28首唐代乐曲的名称、沿革及与宋词的关系,还记述了作者亲眼见到的民间说唱和宋词音乐,这是一本富有史料价值的重要著作。

《唱论》是一本论述声乐的著作。书中列举了不少古代音乐名家,记述了宋金元时的乐曲名目、格调、节奏、曲式、宫调、流传地区以及歌唱的方法等。作者认为“凡人声音不等,各有所长”,但要唱得准确。唱歌的风格是各种各样的,但“唱得雄壮的失之村沙,唱得蕴拽的失之乜斜,唱得用意的失之穿凿,唱得打掐的失之本调”。要求唱歌时“声要圆熟,腔要彻满”。歌声也应有多种变化,如“变声、敦声、杌声、困声”等。该书由于文字简约生僻,又多用方言,今人须认真研究,方能全面理解。

《中原音韵》共分两部分。前部是北曲的韵谱,根据元曲作品实际用韵编写而成的。分中东、江阳等十九个韵部,平声字分阴平、阳平,入声字并入平上去三声,这些对后世音韵学的研究和创作曲调影响很大;后部是“正语作词起例”,在这部分中以“作词十法”较为重要,如音韵、造语、用事、用字、务头、对偶、末句、定格等,还结合实例评述了有关字音辨别、用字方法、曲词定格等问题。

第十一节 著名音乐家

1.蔡元定(1135~1198年)

字季通。福建建阳人。南宋律学家,理学家。宰相韩佗胄设“伪学”之禁,打击理学党徒,蔡遂被贬,死于春陵。《宋史》说:“元定于书无所不读,于事无所不究,义理洞见大原,下至图书礼乐制度,无不精妙。古书奇辞奥义,人所不能晓者,一过目辄解……著有《大衍详说》、《律吕新书》、《燕乐》、《黄极经世》、《太玄潜虚旨要》、《洪范解》等。”

他在乐律研究中最突出的成就是提出了一种十八律理论。他的十八律,是在原十二律中再增加六个变律而形成的一种律制。关于十八律的基本理论蔡元定在《律吕新书?变律第五》中做了详尽阐述。他说:“十二律各自为宫,以生五声二变,其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冼、应钟六律则能具足,至蕤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仲吕则取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冼、应钟六律之声少下不和,故有变律。律之当变者有六,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冼、应钟。变律者,其声近正律而稍高于正律,然后洪纤高下不相夺伦,变律非正律,故不为宫。”这段话的大意是说: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冼、应钟六个韵所产生的音阶结构完全一致,即全、全、全、半、全、全、半(全为大全音,204音分;半为小半音,90音分),而蕤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仲吕六个韵的音稍低,所产生的音阶结构不符合上述特点。要解决这个问题,须增加六个变律,但变律不是正律,不能为宫。照他的说法,在原十二律中增加六个变律后形成的十八律如下:

黄 变 大 太 变 夹 姑 变 仲 蕤 林 变 夷 南 变 无 应 变

黄 太 姑 林 南 应

钟 钟 吕 簇 簇 钟 冼 冼 吕 宾 钟 钟 则 吕 吕 射 钟 钟

用三分损益法所产生的十二律,各相邻律间的音程有大半音和小半音,故旋宫时所产生的音阶结构不完全一致。蔡元定为解决此问题,把十二律继续往下推算到十八律。这样一来在原十二律的六个大半音间出现了六个变律,这六个变律与次一律间可形成小半音关系。他的这种做法较顺利地解决了转调时音程不统一的问题,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是在封建帝王时代,他的这项重大成就,不但未得到重视,反而诬贬为“惑人邪说”,一直未付诸实践。

2.姜夔(约1155~1221年)

南宋词人、音乐家。字尧章,号白石道人。江西鄱阳人。自幼丧父,寄居于汉阳姐姐家。少年时诗词出众,名扬文坛,常与词人交游于湖北、江西、湖南、江苏、浙江等地的名胜佳处,后来定居杭州。一生未做官,全凭一些上层文人的资助生活,死后由朋友集资葬于西马塍。

他所处的时代正是金人占据北方,南宋偏安的时期。他对祖国山河的残破和朝廷昏庸无能的局面感慨万千,但由于脱离人民,脱离斗争实际,对社会矛盾理解不深,在诗词中虽有对大好河山的赞颂,对北方沦陷区人民的深切同情,以及渴望收复失地、统一祖国的愿望,但更多是反映个人的内心矛盾、精神苦闷和逃避现实的感情,只是到了晚年,在爱国诗人辛弃疾等人的影响下,词风才略有改变。

在音乐方面,他不但会吹箫弹琴,而且还会作曲。他看到宫廷乐工所用乐器的定调不统一,乐工缺乏合奏训练等现象,于宁宗庆元三年(公元1197年)向朝廷进献《大乐议》、《琴瑟考古图》各一卷,因“时嫉其能,是以不获尽所议”。两年后,他又向朝廷敬呈军歌歌词十四首,以期配乐演奏,激励王师斗志,但也没有被录用。现流传下来的音乐作品,全部收在《白石道人歌曲》一书里。其中《鬲溪梅令》等17首歌曲(自度曲14首,古曲填词2首,时人曲调1首)在歌词旁边用俗字谱记写曲调,十首《越九歌》(组歌),用律吕字谱记写曲调,一首琴曲《古怨》用减字谱记写曲调。这本歌集是我们研究宋代音乐极为可靠的乐谱资料。

他的歌曲,词曲结合贴切,旋律委婉流畅,吟唱与感叹结合,抒情气息极为浓厚。自度曲《扬州慢》、《凄凉犯》等作品,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他的爱国思想和对侵略战争的厌恶之情,风格清新,感情真挚,耐人寻味。

3.郭沔(约1190~约1260年)

南宋古琴家,浙派的创始人。字楚望。浙江永嘉(今温州)人。宁宗开禧年间(1201~1207年)在朝廷光禄大夫张岩的门下做“清客”,曾看到不少宫廷所藏的阁谱和张岩收集的民间“野谱”,以后他自己也收集和整理了一些流传于民间的琴曲。理宗时,被毛逊、杨缵、徐宇等人奉为宗师。宋末元兵入浙,文人相继南迁时,他便移居湖南衡山附近的潇水和湘江汇合处,常常泛舟江上,用琴声抒发他热爱祖国山河的思想感情。

郭沔所处的时代正是元兵大举南下,南宋王朝即将覆亡的前夕。他热爱祖国,眷恋祖国的山山水水,但又有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思想,因而心情很矛盾,精神很苦闷。他的作品多是寓情于景的,并善于运用传统的情景交融手法。如《潇湘水云》中用左手按指荡吟,右手用异弦同音的散弹呼应,造成了令人神往的烟波浩渺景象。他还善于把民间音乐的因素应用于创作之中,因此他的作品既有古风,又有新意,博得了许多琴家的喜爱。明清以来的琴曲专集,几乎都收有他的作品,流传到现在的作品,除具有代表性的《潇湘水云》外,还有《泛沧浪》、《秋鸿》等。

郭沔在古琴音乐的传习方面也做出了重大贡献。宋元间,不少知名的琴家大多直接或间接得到过他的指教。这些人对古琴音乐的发展无疑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