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音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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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秦汉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前221年~581年)(3)

此曲传谱甚多,如明洪熙时(公元1425年)成书的《神奇秘谱》中的《大胡笳》,有分段标题而无词;清康熙时(公元1721年)编印的《五知斋琴谱》中的《胡笳十八拍》,歌词附于谱后;明万历时(公元1611年)孙丕显刻印的《琴适》中的《胡笳十八拍》词曲结合。这是目前所知最完整的谱本。全曲十八段,特点是一字对一音的地方很多,多数段的结尾基本相同。全曲为六声羽调,凄楚哀怨,十分感人。

谱3—4 胡笳十八拍(图略)

)第九节记谱法

西汉时流行一种叫“声曲折”的记谱法。《汉书?艺文志》提到的书目“河南周歌诗七篇”之后,又有“河南周歌声曲折七篇”,在“周谣歌诗七十五篇”之后,又有“周谣歌诗声曲折七十五篇”的记载。这种同一诗歌用两种不同的写法,充分说明前者为歌词,后者为乐谱。可惜乐谱没有流传下来,这个“声曲折”的记谱法究竟是何种样子,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愿在以后的考古发掘中能见到实物资料。

南朝丘明所传的古琴曲《碣石调?幽兰》,是用四千九百多个汉字记述弦名、徽位及左右手弹法的。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乐谱,近人称为“文字谱”。1914年著名琴家杨宗稷对此谱进行过研究,并译为减字谱,撰有《幽兰古指法解》一书。新中国诞生后,查阜西、管平湖、徐立荪、姚丙炎等琴家对此谱又作了进一步析译打谱,并录制了唱片,使绝响千年的古乐重放异彩。它的首段谱式和译谱如下:

耶卧中指十上半寸许案商,食指中指双牵宫商,中指急下与构俱下十三下一寸许住,末商起,食指散缓半扶宫商,食指挑商又半扶宫商,纵容下无名十三外一寸许案商角。于商角即作两半扶夹挑声。

谱3—5碣石调?幽兰(首段译谱)(图略)

)第十节 乐律研究和音乐论著

1.乐律研究

我国周代用三分损益法求出的十二律,有两个问题:一是仲吕所生的黄钟,比原黄钟的1/2高一个最大音差(即二十四音分);二是各相邻半音有大有小,又不相间出现。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使旋宫转调产生了一系列困难。在《礼记-礼运》中虽已提到“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的说法,但那时的旋宫可能很不完善,所以汉魏以来,不少学者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其中成绩比较突出的有西汉的京房,南朝宋时的何承天等人。

京房(前77年~前37年),律学家。姓李,字明君,河南清丰人。元帝时立为博士。因劾奏石显等专权,被下狱杀害。他为探索传统的十二律旋相还宫问题,提出了“六十律”理论。他的做法据《后汉书?律历志》记载,把十二律继续用三分损益法推算到六十律而成(即一个八度内的音细分成六十个音)。前十二律仍用原来的名称,后面的四十八个律另起名称。他的“六十律”从理论上看,较好地解决了旋宫问题,在律学史上可以说是一项创举。但从实践看,律数太多,无法进行实践,因而未得到实际应用。他还提出“竹声不可以度调”,意思是说管乐器的音有一定的误差,不能用于定音调律。为此创制了一种新的调律器,这个调律器叫“准”。据《后汉书‘律历志》载:“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又划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他的这项成就对后来标准律的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

伺承天(公元370—447年),南朝宋时的无神论思想家。山东人。他在研究传统十二律旋相还宫问题中,发明了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据《宋书?律历志》记载,所谓“新律”是将三分损益法算出来的黄钟律高低八度间的差值,依照计算的次序,以相应的倍数平均分配于林钟以后所生各律之上而形成的。如正黄钟长度为9寸,用三分损益法求得仲吕还生清黄钟长度为8.8788寸,与正黄钟相差0.1212寸。他把这个0.1212寸除以12,得0.0101寸,再将此数以相应倍数分别加于林钟以后所生各律上,即林钟加0.0101寸,太簇加0.0202寸,南律加0.0303寸……黄钟加0.1212寸,正好与正黄钟相合。他的这种做法不仅解决了仲吕还生黄钟的问题,而且使十二律很接近平均律了。据实验证明,“新律”各音与平均律各音同时发响时,两者的差别一般听觉几乎听不出来,这说明他的新律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历史意义。

荀勖(?~289年),晋代的乐律学家。他在研制符合三分损益律笛子(即箫)的过程中,发现管内空气振动时气柱要伸出管外,同时气柱的长度对音的高低有直接影响。他通过反复实践,终于找到了管长与气柱之间的差数,这就是所谓的“管口校正数”。他用这种方法制出了十二支标准笛,每支可吹一个调,用于定音,也可用于演奏。他的这项发明对解决管乐器的音准问题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同时在律学和物理学史上均可说是一项重大的新发现。

2.音乐论著

这一时期的音乐论著,留传到今天的主要是各朝代官方所撰史书中的音乐专篇,如《史记》中的《乐书》、《律书》,《前汉书》中的《礼乐志》、《律历志》,《后汉书》中的《律历志》,《晋书》、《魏书》、《宋书》、《南齐书》中的《乐志》等。这些专篇除《史记》外,大都记录了各朝代的重要音乐活动、音乐对社会的作用以及较著名的音乐人物等,为我们了解这一时期音乐发展的情况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资料。

司马迁的乐论十分独特:“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故宫动脾而和正圣,商动肺而和正义,角动肝而和正仁,徵动心而和正理,羽动肾而和正智。故乐所以内辅正心而外异贵贱也。”又说,“故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徵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史记?乐书》)他的这些见解当然不可以用科学方法去检验,但是音乐的审美作用人所共知,不失为对音乐陶冶性情,有益健康之感人原理的一种人本主义探讨。

此外,在刘安的《淮南子》、刘勰的《文心雕龙》、阮籍的《乐论》、马融的《长笛赋》、傅玄的《琵琶赋》等书籍、文章中也记载了不少有关音乐的重要资料,可供研究参考。

第十一节著名音乐家

1.李延年(?~约前87年)

西汉武帝时的乐官。中山(今河北定县)人。父母兄弟多为乐工。他善于唱歌,也善于创作新声。少时,因犯罪受腐刑,在宫中养狗。后来其妹因善歌舞被选人宫,受到武帝的宠爱,称为李夫人。李延年也因此而得到汉武帝的重用,佩二千石印绶,在乐府中担任协律都尉。曾为《汉郊祀歌》十九章配乐,还改编张骞从西域带回的《摩诃兜勒》乐曲为新声二十八解,用于军中称“横吹曲”。但李夫人死后,其兄李广利投降匈奴,其弟与宫女乱淫,武帝甚怒,便把李延年及家族诛杀了。

2.蔡邕(132~192年)

东汉著名琴家,音乐理论家。字伯喈。陈留圉(今河南杞县)人。官至中郎、议郎。因弹劾宦官权贵,被陷害流放于朔方等地。遇赦返归时,又遭地方宦官的迫害而流亡江南。整个流亡生活达十二年之久。在此期间他创作了琴曲《游春》、《绿水》、《幽居》、《坐愁》、《秋思》等。这些作品后人被称为“蔡氏五弄”。现存《神奇秘谱》中的《秋月照茅亭》和《山中思友人》两首琴曲,从题解看可能也是他的作品。这些作品结构短小,风格恬静,甚受人们的欢迎。他的《琴赋》史料价值很高,如:

仲尼思归,鹿鸣三章。

梁甫悲吟,周公越裳。

青雀西飞,别鹤东翔。

饮马长城,楚曲明光。

楚姬遗叹,鸡鸣高桑。

走兽率舞,飞鸟下翔。

感激弦歌,一低一昂。

前十句中提出了十首琴歌的名字,其中大多是汉代流行的相和歌曲。这说明相和歌对琴歌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加工原料,琴歌当然也会保存一些相和歌的音乐因素。这对我们研究汉代音乐是极为宝贵的。

他撰写的《琴操》是现存介绍早期琴曲作品的惟一辑著(原书已佚,现在的是后人辑录而成的)。书中汇集了五十多首作品,每首作品的内容都作了传奇式介绍,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他不仅是一位著名的演奏家和作曲家,而且还是一位很有修养的乐器制造者。《后汉书?蔡邕传》说他在流放期间曾亲手作了很有名的“柯亭笛”和“焦尾琴”。焦尾琴被列为我国古代四大名琴之一,得到人们的高度赞扬。

3.嵇康(223~263年)

三国时期魏国的文学家、琴家、音乐评论家。字叔夜。谯郡銍(今安徽宿县)人。父母早丧,家境贫困,与魏宗室通婚,官至中散大夫,人称“嵇中散”。司马氏掌权后因不满司马氏集团,与阮籍、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等人集于竹林,肆意酣畅,史称“竹林七贤”。后来遭钟会诬陷,被司马昭无故杀害。《世说新语?雅量篇》说:“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情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他临刑不惧,弹琴述志的事迹载入史册,流芳百世。

他有很好的音乐修养,精琴艺,通音律,善作曲。所弹《广陵散》声调绝伦,受到人们高度的赞赏。他创作的古琴曲《嵇氏四弄》(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和《风入松歌》等,一直流传到今天(可能与原作有一定出入)。

他在评论音乐的《琴赋》中,对琴材、琴制、审美、演奏法和表现作用等的生动描述,是他长期音乐实践的具体总结,有很高的实用价值。他在所撰写的《声无哀乐论》中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音乐美学的问题,如“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感情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