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西部地区和全国的乡镇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乡镇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农村社会增加值的三分之一,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部分的一半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集体资产已占到80%。乡镇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1978年至2000年,我国创办了近2800万家乡镇企业,转入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由2218万人增加到1.3亿人,农村非农就业比重由10.3%上升到28%。在东部地区的有些农村,乡镇企业产值占到当地的90%以上,就业人数占到80%以上。如此巨大的产业结构和从业结构的变化,完全具备了城市化管理和建设的条件。这些农村的就地城市化方式仍然将是我国未来农村人口城市化的一种重要发展模式。
尽管进,7k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速度明显减慢,但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整个国家从事工业的劳动力还没有达到50%以前,工业对劳动力的吸收量是会继续增加的。今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会越来越多,这将给农村以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发展西部地区的乡镇企业,一方面可以把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新的产业部门中来,使农村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优化;另一方面,又能为我国“农村城市化”开辟广阔的前景。
3.为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创造必要条件
(1)遵守市场化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强调西部农村人口城市化过程是一个市场化过程,必须遵守市场化原则。目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遵守市场客观发展规律是一个基本原则。在西部农村人口城市化过程中,要力求做到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因此,要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使西部农村人口城市化变成一个由政府指导下的一个市场化过程,劳动力流动迁移的方向、范围,由从业收入和就业机会来自动调节,尽量减少各级政府的人为干预行为。
2001年,有关专家在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国际论坛会议上提出,今后我国每年新增外出打工农民将达到800万人,因此,政府的相关政策应由“就地转化”政策调整为“城乡通开”政策。无论是“就地工业化”、“就地城镇化”,还是“投资移民”都是不现实的,“就地转化”不应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办法。应该实行异地转移,开放大城市,建设大都市区;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提供服务与保护,改善民工生活状况。
(2)增强城市对外来就业者的承受能力。
加快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的关键是城市要有消化外来农业劳动力的基础和能力,因而,迅速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和扩大城市区域职能是非常必要的。
土地资源是人口城市化生存和就业的载体。为了加快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进程,土地资源必须顺应农村人口城市化的需要,增加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为此,应该修改《土地法》,放松一些限制性条款,使土地资源能适应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需要,在城市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得到充分、合理、高效的使用。而对士地资源紧张的问题应该通过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来逐步解决。扩大城市职能,尤其应该通过市场机制充分扩大城市服务职能,使城市的医疗、教育、服务等体系更多地为整个区域服务,使城市具有承受外来就业者的能力。同时,应该转变观念,把城市的教育、医疗等服务系统视为市场产业而不是社会福利。
(3)改变扶贫模式,增加就业培训投入。
随着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政府应该逐步放弃分散和成本很高的发展农村和扶贫的模式,将其大部分资金用来支持剩余劳动力转移和适应城市就业培训上。
长期以来,为了保证西部地区的农业经济持续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帮助落后农村地区的农民脱贫,国家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近几十年来,我国总共投入了1800亿元扶贫资金。1994年至2000年,国家投入西部农村的扶贫资金总数近1046亿元,其中,投入贵州省的扶贫资金总数约49亿元,投入四川的扶贫资金总数约52亿元。巨额的资金投入,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的步伐,1978年至2000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3000万人。
但是,在目前农村贫困人口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的情况下,国家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应该更多地支持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就业培训等服务领域,以此推动西部地区和全国的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
(4)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使其成为吸纳农业劳动力的主要产业领域。
第三产业的发展与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也有着密切关系。城市化水平越高,第三产业发展比重越大,城市规模越大,第三产业发展的条件就越充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大中城市就业潜力最大的是第三产业,即服务业。从发达国家的就业结构观察,第三产业也是各国最大的就业领域。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目前,我国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偏低,与城市化滞后有密切关系。2000年,在国民经济产值中,我国的第三产业仅占33.2%,西部地区的第三产业也只占36.2%,其结果必然是第三产业的就业率偏低。2000年,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仅占社会从业人员的28.6%,大大低于1996年印度尼西亚的37.89%、韩国的55.94%和墨西哥的55.06%的水平。大中城市化的就业机会,不仅体现在工业和建筑业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上,更主要地体现在服务业迅速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上。第三产业发展可以在克服资本约束的情况下,扩张劳动力就业的容量。因此,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加快西部地区和全国的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和实现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关键环节。
4.处理好城市化发展中几个问题的关系
加快西部地区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已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为避免以往城镇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利因素,特提出以下若干建议。
(1)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关系。
西部大开发为西部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为城市化建设质量提供了必要保证。在西部地区的城市建设,特别是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原有城市的扩展改造,还是新设置的农村小城镇: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西部开发本身;无论是投资利益要求,还是城市长远发展目标,都必须着眼于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坚决克服城市功能低而基础设施不健全、产业结构雷同、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2)长远规划和近期发展的关系。
城市化发展要抓好长远规划和近期建设的方案设计。把好城市发展的规划和设计,事关城市发展的百年大计、千年大计。在西部大开发的诸多规划中,城镇规划是先导和基础。城镇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安排城镇各类用地空间资源,综合布置各项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同时规划还应当包括行业、产业部门生产、生活设施的合理布局,规划布点是调整和优化生产力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前提。要组织专家和城镇规划设计的专业人才,考察研究,反复论证,制定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不仅使城市的区位、规模、功能、设施等各分项的规划设计得到最优化,而且要使规划方案得到最优化。要防止城市化发展中的贪多求快,避免城市化发展中的短期行为。
(3)投资各方的关系。
西部地区城市建设,尤其是农村小城镇建设,最大的制约因素是资金。因此,在保证政府投资的前提下,要广辟投资渠道,鼓励社会投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要广辟投资渠道,鼓励企业和城乡居民投资,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小城镇。”为此,西部地区在农村小城镇建设中,要开辟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路子,注意吸纳和发挥多种经济成分的作用,打破小城镇发展只靠国家单一投资的格局。城镇道路、通迅网络、水、电、气等基础建设,要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医院采用多方集资的股份制形式建设:学校应以国家投资为主,兼收其他方面的投资,真正贯彻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并保持长期不变;重点鼓励农村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到城镇投资,开发建设。凡有能力在城市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农民,特别是那些能带资金进城、带项目进城的农民,都应给予鼓励和优惠。做到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把分散的民资民力聚集起来形成合力。总之,建立多元投资体制,在适当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小城镇建设发展资金支持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形成一套小城镇建设自我良性循环的投资体制。
(4)城市与农村、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化发展基本上走的是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援城市的路子,也可以说是一条牺牲农村发展城市的路子。这导致了农村与城市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民收入远低于城市居民收入,致使农、城矛盾在不断激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调整发展思路,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工业和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城市支援农村。针对西部农村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家一方面要尽快解决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问题,另一方面大中城市不仅要大开城门,允许有能力在城市谋生和生存的农民入城落户,成为城市居民,还要积极支持、支援农村小城镇建设,反哺农村农民。这方面,西部地区在多年的城镇建设实践中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如贵州省的“以路带房,以房补路”、“盘活存量资产”以及都习市的“资本置换”,三穆县农民投资造城、荔波县旅游兴镇、福泉市矿业兴市、茅台镇依托国酒茅台发展小城镇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四川省以主导产业为对象,发展服务主导型小城镇: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发展加工主导型城镇;以加快农业科技革命为动力,发展科技主导型城镇;以引进外资为主,发展开放主导型城镇等发展思路。甘肃重点发展县级城市和重点镇,以及新疆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县域城市经济为重点的设想。这一些对西部地区多数财政极度紧张、入不敷出的地区来说,是一个很可取的城市发展之路。
要走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路子,是因为现在整个国家包括西部地区已基本具备了比较好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至70年代末,国家运用中央高度集权的手段,集中全国资金进行大中城市建设和发展城市工业,到目前,大城市已基本上具备了良好的工业基础和稳定的经济实力。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又集中财力加强大中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和改造建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城市的档次和功能,改善了城市环境以及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和生活水平。这都表明,大城市经济远强于农村经济,已有能力支撑帮助农村城镇建设。
国家应该制定有关大城市支援农村城镇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根据城市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一方面,在保证大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每个城市应从财政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援农村小城镇建设;另一方面,大中城市有固定收入的居民,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城市居民平均收入以上者,将其超过部分征收一定比例的支援农村小城镇建设资金税。这两部分资金,由国家控制,统一调拨,确保其真正用在农村城镇建设上。
工业利于农业。农村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人口能力弱的主要原因是工业不发达,缺乏就业机会和谋生出路。我国农村小城镇发展源于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在短缺的经济时代,乡镇企业在体制的夹缝中迅速发展起来,缓解了商品的供求矛盾,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但从90年代开始,随着产品的相对过剩和消费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乡镇企业逐渐失去了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我国是人均资源贫国,在乡镇企业与大中城市发展在资源配置方面出现矛盾时,国家往往以顾全大局为由,以牺牲县级和农村乡镇企业来保证大中城市国有企业的发展,从而影响了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
为缓解或解决乡镇企业与大城市资源配置上的矛盾,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科学布局,应该及时调整发展思路。一些农业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应该转移到农村,如:棉、毛、麻纺织业,皮革加工制造业,食品加工制造业(包括各种酒类和食品),肉奶鱼加工业,蔬菜瓜果加工业,烟草加工业,木材和普通用纸加工业,农用一般工具和小型农业机械制造业,等等。这样既可解决农城争资源的矛盾,又能促进农村城市化发展,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转移。
(5)市场繁荣和城市发展的关系。
在西部农村大力培育各类市场,是农村小城镇快速发展的切入点。首先,市场繁荣既可带动城镇相关的商业、旅游业、邮电通讯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又可以提升小城镇产业结构水平,从而带动小城镇的发展;其次,能促进小城镇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农村更多资源流入小城镇,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改善,进而增强小城镇的发展后劲;再次,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不断提高城镇企业和农民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是乡镇企业产品和农产品进入激烈竞争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练兵场和桥梁;最后,一个现代化的、完善的流通体系,不仅是城镇居民充分接受文明的载体,而且是现代文明向农村扩散的核心,是小城镇经济示范效应下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规模聚集,向空间集中的通道。为此,必须加快流通体制改革,彻底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工农分割、生产与流通分割,以及人为地制造地区封锁部门分割的局面。发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市场体系,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大循环的新格局,真正达到建一方市场,兴一种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