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有人说,上帝是公平的,只要是心中有爱的人,他或她的这一生,上帝总是会安排给他们一场盛情,为的是让他们更加懂得情是什么。
于是,在他们的经历中,在他们的懂得中,就有了这些:
有的一见钟情,两眼相望,电光石火,刹那芳华,灿烂到所有的理解,都是那么集中又强烈,拥有这种感情的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感谢曾经拥有;
有的心心相印,彼此知己,明明是自己的心,却做成一半是自己的,一半是对方的,仿佛这样才是彼此交融,让对方在自己的温度里变得透彻,让自己在对方的温度里得到寄托;
还有的,却是一生交付,只要认识了那个人,只要认定今生与他或她相关,便完全没了自己,便至死不渝,终生为那个人欢喜言笑。
不管上帝给你的是哪一种,只要爱过,你就一定知道:情到最深处,连玻璃都可以是宝石;情到最深处,连心也会长满皱纹;情到最深处,哪怕是对方身上的一粒纽扣,也可以是你们之间守爱守承诺的信物……
深层矿
其实我挺喜欢叶芝的,但是他有一句话,我不赞同,他说:“奈何一个人随着年龄增长,梦想便不复轻盈。他开始用双手掂量生活,更看重果实而非花朵。”我觉得,多老梦也要轻盈,多老也要看花朵。这世上最老最美丽的童话,就是如此,在两双爬满皱纹的眼睛里,在彼此敬爱、彼此感恩的眼神里,如同一整座高山上的苍松在对一整座高山上的翠柏感召对望,它们同他们一样,永恒在对彼此完完全全的信仰里。
最老的童话是苍松望翠柏
这个故事,美得心酸,美得像深层矿。
他们三十年前就认识,一个胡同里的,他在这一头,她在那一头。这一头的他,总是会等着那一头走来的她,一起去上课,去看电影,去郊外的小河,去很多地方。
他本来不是喜欢惹是生非的男孩,但是若有谁带着惹是生非的眼神看她,用惹是生非的语气跟她讲话,他就成了这七大街八大巷子里最爱惹是生非的坏小子。没有谁记得清,他为她打过多少次架,耍过多少回横脾气。
只是每打一次架,他的手臂上或是其他地方,都会有伤痕,即使后来痊愈了,根本看不清印记,但是她仍能看得到。她总是记得,那一次,他的左手臂外侧有过三条痕迹,那一次,他的右手腕内侧有过两条。她说,他疼,她也疼。
后来长大,他不再动不动就打架斗狠,他们都变得非常优秀,一起上同样好的大学,学同样冷门的地质专业。四年的时光,同样是他在教室或是食堂或是湖边的这头,等着从那头走过来的她。
大四那年,他们分别在不同的研究所里实习,分别住在靠近各自研究所的小出租屋里。每个周末,依然是有一个人从那头走到这一头来相聚,只是从前等着的一直是他,现在等着的是她,他说大半个城的路程,太难走,还是他来。
在实习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她的房东找到出高价的新租户,半夜让她搬走。他知道后,跑了大半个城,用大大的包把她的“家”搬到自己的住处,然后再用那个大大的包,把自己的“家”搬走。凌晨两点,他走时,跟她说他会在朋友家安家,反正只剩下三天实习期就结束了,跟朋友挤一挤。可是直到他们要一起返校的那天,她去找他一块儿走,才知道他这三天都在火车站里睡觉。她心疼得直哭,生气他怎么这样苦自己,就是在实习单位的办公室里凑合几晚也是好的。他却说,这是人生财富,不是谁都有幸体验的。
毕业后,谁都说他们从此就会在一起,然后有一个家。就连双方的家人也是这样认为,在他们回家时,他的家人对她说,她得帮他把把关,找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做媳妇,她的家人则对他说,把她交给别人还真是不放心,别人可不会像他那样让她不受欺负。
这些话,字字都在盼望着属于他俩的那个决定和黄道吉日。
可是那时候,要不能在一起,会有很多各种各样的非遵循不可的原因,要在一起,从来不是说说就可以。他们都是在校优秀生,还是党员,都得服从分配去不同的城市。
他们相信,组织总是会考虑他们的难处,有机会的话会把两人往一块儿调动的。但是很多人都说,做矿石勘测的人,太投入的话,自己便会成了矿石,只存在于山间寻找那些坚硬和深层的东西,不知道为自己寻找生活的草木花香。他俩竟然都是如此,他们青春的热血沸腾,不是彼此交融,而是同样脚踏山脉。渐渐地,他们便只有对方的影在心,对方的心在心,而身在哪里,不太重要。其实也不是不太重要,而是知道,对方除了在山上,还能在哪里?
他们之间唯一的一次浪漫,是两人三十八岁那一年,她在西部的一座山里找矿石,然后知道他竟然也在附近的山里。于是第二天下午,她站在他们队所在的山头,喊他,一遍又一遍,回声响起。他站在他们队所在的山头,听到后,也喊她,一遍又一遍,回声也响起。回声是有延时的,他俩的声音在两座山之间的上空碰撞出了想念和无奈。
这样许多年过去了,直到把自己过得安心得都没有七情六欲,直到两人都退休,他才从他的城市坐火车来到她的城市。
得知他来,她到火车站等他,无比安详地等着他。
当那位满头白发的老王子,终于和她这个穿灰衣服的老姑娘手搀着手时,便有了这世上最老最美丽的童话——在他们那两双爬满皱纹的眼里,那彼此敬爱彼此感恩的眼神,如同一整座高山上的苍松在对一整座高山上的翠柏感召对望,它们同他们一样,永恒在对彼此完完全全的信仰里。
信物
信物是两个相爱的人,用真心和信任收藏的,它或许很普通,普通到放眼皆是,连走路绊脚的都是,但是,即使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说它不过是一粒石子,只要它被爱情相信,被爱情信仰了,那它就是珍宝。
玻璃宝石
他来胡同的那个下午,她正站在门边,弯着身子,侧着脸,梳刚洗好的头发。他阳光一样的面孔,看得她心里暖暖的。
他是来替朋友打听一个人的。她听了后,进屋用一条紫色毛巾包好头发,就带着他一家一家去打听。
胡同是有很大忘性的吧,一百三十一户人家,他们整整问了五天,都没有打听到他说的那个人。
但是胡同里的她却不是有忘性的。他离开后,她变得更爱洗头发,喜欢在头发被捂得半干时解开毛巾,头轻轻地摆,让如云的头发从头顶翩跹泻下。因为那个下午,她的头发感觉到他的手后,她转过头来,他看着她说,她的头发会跳舞,跳得很婉转,那婉转会牵手。
她不太知道他深深的眼睛里流淌的是什么,她只是希望自己快点长大。
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又来胡同了,背着大黑背包。她问他是有新的线索了吗,他笑着说只是来看看她。又离开的时候,在胡同口的斜坡上,他双手撑住她的肩膀说:“记住,别离开胡同,要不然,此后余生,我也会来说一个故事,然后挨家挨户地叩门,问你在哪里。”
她不语,心飞着,像乘梦一般,直到他抓过她的手,将一样东西放到她的手里。它翠绿翠绿的,光润得像他的指甲,又像他的眼睛。
但她不敢接,疑惑地问:“它对你重要吗?是玻璃的吗?”
他说它不值钱但对他很重要,小时候去郊外玩,在泥里挖出它来,也以为挖到了宝藏,但细一看就知道是一块很厚的绿玻璃,是什么瓶子的瓶底儿吧,于是把它敲成圆的,用砂打磨成椭圆形,只因捏得太久,才有这样的光华。
他就这样走了,她像守护家园一样守着十七岁里有如宝石一样的一个玻璃球,一个亦如宝石一样的词——此后余生。
但是仿佛胡同总是会丢失一些记忆的,他,一直都忘记来找她。
她上大学了,后来又工作了,每次回胡同,都会把那里的孩子们约到胡同口的斜坡上,给他们带去许多像玻璃球一样的糖,听他们叽叽喳喳地说胡同里见到的新事新面孔,但没有有关他的。
当年的那件事就像石板缝中的几星小花蕾,在深秋的寒意里顽傲地想绽开,努力了却一直都开放不了了。她突然怨起胡同的记性,总是记不住一个故事,给不了一种结尾。
三年后,她终于嫁人,再后来她怀孕了,因为新生命的来临,她渐渐地在心里淡忘了有关他和她的此后余生。
但是怀孕第九个月时,某个星期六,她突然很想他,因为她知道当她的孩子出生后,她真的就要永远地忘记他了。于是她又买了许多许多糖,好看又好吃的,让老公帮她去看看胡同的孩子们。
孩子们很聪明,给她写了很多字条让她老公捎回来,每张字条都折成可爱的小屋、纸鹤、船等等,她靠在床上,一个一个地展开,每看完一个就又高兴地照着旧痕折回原样。
李家孩子说姑姑的糖像梦一样甜;张家老二说他爸学开出租车了,等学会就像姑姑的老公一样自己开车……最后一个纸条没有特别的样子,上面只有随手画的画: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弯腰在拣门下露出邮票那角的一封信。
孩子没留名。她看着它哭,哭着蹒跚地走出家门,拦车,走到胡同去。从胡同口开始,她就分别叫着孩子们的名字,出来应一个,她就俯下身问:“姑姑的信呢?门下的信呢?是谁拣到了?还给姑姑好不好?”
她脸上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干,她的腹部高高地隆起,这让她俯身的那个姿势看起来让人既心疼又难过,出来的孩子们一个个都怯怯的,都吓住了,不知道怎么说话才好。
她一遍又一遍地说:“不管是谁拿了姑姑的信,姑姑都不怪,好不好?只要把信还给姑姑。”
周家的孩子哭着转身跑开,她松了口气:定是他了,是他拣了他写来的信。
孩子跑回来,递给她从中对折的信,它边上有些黑,起了毛,有的地方还裂了小口。
她的手紧紧地捏住它,往回走,走得很慢很慢。
那封信是跟他同在地质队的朋友写来的。那位朋友说是前不久整理他的日记才知道他生前最惦记的人是她,他爱她,他一直在等她长大。但是五年前,他在野外做勘探时,遭遇意外,不幸离去。
看完信后,她只觉得胸口疼,撕心裂肺般地疼。那晚,她被送到医院,生了个女孩儿,像她。
胡同里的孩子们在接过她老公送来的喜糖后,挨家挨户地去说姑姑生了小妹妹。如同当年包着紫色毛巾的她带着他,一家一户地去讲述与她和他都无关的陈年老事。
孩子一岁时,她带着孩子去珠宝加工店,让师傅把那个椭圆形的绿玻璃钻孔,挂在她的项链上。她抱着孩子在店里等加工时,看着窗外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想到这世界上早就不再有他的身影在阳光下行走时,便又觉得心痛,只能抱紧孩子求得安慰。
老师傅按她说的弄好后,叫她,帮她将坠子穿上项链时说了一句话:“小姐有眼光,这是我近几年来见过的最好的绿宝石。”
她泪如雨下,不停地点头说:“我知道,我知道。”
情书
它长也好,它短也罢,只要它白纸黑字地存在这里了,它就是一颗滚烫的心,一份深挚的情。是他写给她的也好,是她写给他的也好,都被她喜欢,刻进心里,随时想读了,想听了,都会从心里拿出来,背给自己听。
等不爱了,就好过了吗?
Y:
嗨!我真是不知道,今天会写这样一封信给你。
这段时间,我们没有像以前那样,见面时即使不说话,也有眼神的默契。
你在躲闪,而我,更是如此。我不敢抬头看你的眼睛,因为我害怕我抬头注视你时,你并没有看着我。你好忙,就连眼神也是。
今天,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说如果每天有八小时以上的时间在想同一个人,那么就表明,你已经爱得没有你自己了。
当时我就落泪了。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在寻找原因,为什么整天满脑子里都是你?我以为只是我想你,只是因为我想你而做不好其他的事。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是没有了自己,所以才全是你。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多久了,我的内心总是难于安宁。有人说,因为这世间每个人都渴望爱,因而去爱就是一件让人内心得到安宁的事。
我并不认为是这样的。那种安宁,只是在承认有爱的时刻才有,而整个爱的过程中,心是一刻也得不到安宁的。像我,每一天,对你的想念都天马行空,以至于你的丝毫风吹草动,在我这里都是伤筋动骨般地随你忧伤,随你欢笑。
每天都是如此,想着你入睡,想着你醒来,想着你走路,在想着你时看着时间从想念里流走。你看,你看,我的样子都如此了,爱,它怎么会是一件让人内心安宁的事呢?
如果有人问我爱一个人的滋味,我真的会说,未爱以前,我真的真的不知道,爱一个人,原来是这么苦的一件事。
那是让心澎湃汹涌、百转千回的苦,它无以言表,发自内心,又被心统统收回,然后又释放给自己,然后又收回,反反复复。
这些,你知道多少?理解多少?若是知道所有,可又能理解所有?
正是因为得不到你的回答,所以这种苦,让我一次次告诉自己,等到不爱了,也许就好过了。不爱了,就不会有任何期待,不会等你出现,你出现了又不愿你离开;不爱了,窗口吹来的风就是风,不再是想念,不再是你不来时我的空白;不爱了,流走的时光就流走了,不会再倒退回来成为回忆,让自己的心一再阅读;不爱了,我就有我自己了;不爱了,也许心真的就安宁了……
只是,我真的能够不爱了吗?
我可以做到像个失忆者一样,把与你有关的点滴,那么多自己觉得美好的时光一抛而光吗?我可以把“我爱你”——这个生命中最勇敢的信仰永远放弃吗?
不行的,不行的。
所以你看,我在对你诉说了这么多爱你的辛苦后,我最后只是要承认,我爱得再苦,我还是爱,我仿佛只是为了向自己承认,爱你的那般苦,其实是美好。
于是,这一刻,仿佛所有的沉重都放下了,而此时此刻我的内心真的是很安宁地懂得了,爱,从来都不是一件要让人好过的事,爱,从来都是一件要让心承受世间所有滋味的事,那种承受,集中又反复,载哭亦载笑,很苦,但是让我愿意宿醉其中。
暗恋
它是世上最干净的爱情,除了把爱给予那个人,剩下的一切都被暗恋者独自承担,不计得与失、不计眼泪和欢笑、不计岁月、不计结果。如果两万次的皱眉可以形成一道皱纹,那么暗恋者的皱纹长在心上,道道深刻,如同年轮。
暗恋是心的皱纹
那趟旅行回来,她就辞职了。
许多人都惊讶,这么好的工作,得之不易,若是非要裁员,十个人中,十个人大概个个都会削尖了脑袋想方设法留下的。
但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为了他。
他是那趟旅行中的导游,高高的,黑黑的,普通话并不太标准,但是很幽默,而且说话不紧不慢的,很有一翻独特的韵味。
刚开始,他的幽默并未让她喜欢,每当他制造一个笑点,车里的人都笑开时,她不笑,只是扭头看着窗外。当时她只觉得,这不过是一个导游该有的技巧吧,不然漫长旅途,如背书一般地讲解,实在是无趣。
突然就喜欢上他,是在过一条隧道时。
隧道很长很长,灯少,而且昏暗,每走过一盏灯后就会有一段漆黑,像挥之不去的间歇性的梦魇一般。或许是路面上有石块没清理干净,车在经过某一段时,猛烈地颠簸了一下,那种要倾倒的感觉,让车上所有的人都本能地尖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