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游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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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子

据书上说,古代有不少人习武,其中有一部分出类拔萃的就成了武林高手,打起架忒是厉害。那时候的人还没什么健身意识,练了武艺,多半是为了欺负人或不受人欺负。由此可见,古代的治安不太好。这让人很难断定一个事儿--究竟是因为人们习武导致了治安不好,还是因为治安不好导致人们去习武?总之,古代肯定有不少人习武不会错,书上说的怎么会错?

言归正传,这些人当中,喜欢做好事的人们称之为侠,老是做坏事的被贬之为盗。有好人就有坏人,有侠就有盗,正与邪相辅相成,集中表现就是常常要起冲突。

这类冲突是不分地域的,可以在城市乡村,也可以在森林大海,甚至可以在皇宫大院,随便哪都行。于是,这些武人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的地方,人们就称之为江湖。

在这篇文章里,我会安排个人到中国古代的江湖上到处走走,瞧瞧那时候的人都干些什么。也就是说,我要写的这个人只是个导游,没打算当主角,关键还是江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顺道再提一下,既然是导游,当然是女孩子比较合适,作者和读者都比较乐意。在古代,女人习武应该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对吧。

小时候的秀秀和别的小姑娘没什么两样,扎着两小辫,喜欢穿花衣裳收集小布偶,玩些什么绣花儿跳皮筋之类的小家子游戏。

古代的女孩子理应足不出户,这小丫头却例外,因为她是个孤儿,孤儿一般是不会被管束得太严。收养她的是个专门帮人送货的小镖局,镖头捡到她的时候还不是干这行的,本来也没打算收养这么个女娃(国人历来重男轻女),后来在她身上发现了本练武的书,学了几页,会了点武艺,于是开了镖局,这女孩也就顺道养着了。

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镖头懒懒散散没什么野心,只要能赚点小钱维持生计就知足了,所以那本书也没再多学。见秀秀差不多懂事了就把书还给她叫她自个儿收着,并一再强调“不是送给你,而是,这书本来就是你的”。

镖头觉得自己的这点本事完全是趁着人家还小,没经同意偷偷学来的,心里有愧,没好意思自称是秀秀的爹,害得这丫头心里没个着落,老是以为自己跟孙猴子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懂事了的秀秀有时挺想了解自己的身世,她觉得答案一定就在这本书里边,常常翻看。那时候她还不识字,看不懂,只好暂且收着。

有一次秀秀跑去私塾找小伙伴玩,上课铃摇响的时候,教书先生老眼昏花,把她也轰进了教室,小丫头听了一堂课觉得老先生摇头晃脑的样子怪有意思,时常化装成假小子跑去私塾,一两年下来,倒也识了几筐子字。后来想起那本书,又拿出来翻看,看懂了些东西,于是她这一生从这里开始有了个方向。

“镖头,原来这是一本武林密笈呀?”秀秀也管镖头叫镖头。

“收起来收起来,别让人知道,招贼呀!”这本书一直都是镖头的心病,老觉得象欠了别人的钱。

“为什么呀?”秀秀不懂。

“别问了,你女孩子家也用不上这书,你就当是你爹娘留下的信物收着就成了。”镖头唠唠叨叨--孩子我也养大了,书也给她了,但愿将来它的主人别有什么误会。

“我爹娘?”秀秀瞪着大眼睛。

“玩去吧玩去吧,今天我我我我我烦着呢。”镖头撵她。

“哦。”秀秀悻悻地离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躲回房间研究起这本书来。

实际上,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靠一本什么好书就练成绝顶神功,就象现在读书的孩子们,同样的课本,有的可以念成书呆,有的只能局限于识字。所以,别指望我写出一个通过武林密笈练成飞天侠女的成人童话。我要交代的只是,小女孩秀秀看着书好奇,就瞎练着玩,过了几年就成了一个会武功的女人。

会武功的人除了开镖局,有的投靠大户人家做保镖,有的进官府做侍卫捕快,但僧多粥少,并不是人人都能找到好工作,于是绝大多数武人只得浪荡江湖--或落草为寇做没本钱生意,或行侠仗义赚点名声以期出头之日--后面这部分人就是人们常说的游侠了,为数不少。

游侠和强盗一样,干的都是在刀口上舔血的勾当,看似浪漫,其实既辛苦又不安全。所以,除非万不得已,习武的女孩子是不会轻易选择这个职业。古代女孩们的人生使命就是把自己保养好,长大方便别人帮说个媒嫁掉了事。

秀秀成为游侠就是万不得已,镖头生病死了,镖局也就解散了。由于事出突然,镖头又没老婆,临死前光忙着分钱给员工,忘了找人给秀秀说媒,年方二八的秀秀没人指点,拿着分的十几两银子不知道该干什么,想想自己除了武功没别的什么本事,就懵懵懂懂地背起一个包包和一把刀到处闯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