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晾斜目向叶星望去,叶星淡淡一笑,并没有回答,好像对木晾很是不屑。
花知梦见叶星如此,便想这叶星定然是为此事不高兴了,于是连忙问道:“你到底有什么办法破案?”
叶星无奈的耸耸肩:“我没有办法破案啊,我不过是说说,不过找到那些天香台阁的种子,还是有办法的,不过现在却不可说!”
这祝巩本来就没有指望叶星能够破案,也就随他的便了,可就在这个时候,桂花之家的一名下人连忙跑来说道:“桂花香的县令侯大宝来了!”
祝巩一惊:“侯大宝来我这里做什么?”
“看他的样子,似乎很气愤,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那下人猜测道。
祝巩略一思索,然后对木晾他们说道:“几位先在这里静坐,我去去就来!”
“祝庄主有什么事情只管去做好了!”木晾连忙回道。
祝巩点头,然后便匆忙的出去了,叶星来到门口向外望去,看见一个趾高气扬的县令正向院子中走来,祝巩迎上去之后,便连忙领那县令去了客厅。
客厅离祝巩的卧室并不是很远,叶星见此,便准备悄悄跟过去看看,而这个时候,木晾突然笑道:“叶少侠这是要去偷听吗?”
叶星也不反驳,笑道:“是啊,你要不要去呢?”
“我才不去呢,要去你自己去!”
花知梦也觉得这样不妥,于是便劝道:“他们的事情跟我们调查天香台阁的事情没有关系,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去的好!”
叶星见花知梦也这样说,便只好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在这里等着好了!”
而这个时候,艾飞儿不停的在房间走动,叶星觉得奇怪,便笑着问道:“你在看什么呢?”
艾飞儿微微一笑:“这里的机关的确厉害,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被穿成窟窿。”
叶星不解:“你看的出来?”
艾飞儿笑笑:“叶大哥,你忘记我是做什么的了,这样的布局我还是见过的。”
“那依你之见,如果不知道打开暗格的那些个地方,能不能将天香台阁种子偷出来?”
“可以是可以,只是触动了那些机关!”
叶星沉思,随后说道:“照你这样说,只要轻功足够好,还是可以的是吗?”
“可以这样说,不过看这房间内的情况,盗贼并没有触动机关,也就是说他知道怎样打开暗格!”
叶星和艾飞儿两人的谈话虽然让其他人很费解,但他们也多少了解了一下,这个盗贼一点不简单。
大约过了没多久的时间,祝巩便从客厅来到了卧室,而当他来到卧室之后,他的脸色比刚才的更加难看,祝珠连忙问道:“那个侯大宝来我们家做什么?”
祝巩长叹一口气,说道:“消息泄露了!”
众人不解,而木晾连忙问道:“什么消息泄露了?”
“我的天香台阁种子被盗的事情消息泄露了,那侯大宝知道此事之后,特来询问情况。”
叶星见此,连忙问道:“既然县令知道了,那就交给县令去办啊,你的府中被窃贼给盗了,他身为县令,责无旁贷啊!”
“话虽是这样说的,但现在侯大宝怀疑我故意将种子藏起来,不准备交给宁王,所以他限我三天之内将天香台阁的种子叫出来,由他保管。”
叶星听完之后,顿时大发雷霆,他身为皇上御赐天下行走,就是要考察四方天下官员的得失,如今这个侯大宝竟然如此颠倒是非黑白,他又怎能不气。
“这个侯大宝简直岂有此理!”叶星气的不行,也就没怎么顾及的说了出来。
而祝巩连忙小声劝慰道:“还是少发些牢骚吧,我虽然家财万贯,但也不敢和官斗啊,为今之计,还是赶快找出那些天香台阁种子为好!”
叶星也觉得自己刚才说话有些过激,有些没注意场合和身份。
叶星拱手对祝巩说道:“既然那个侯大宝给祝庄主三天时间,那我们就在三天之内帮你找出那些天香台阁种子,如果大家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们就先告辞了。”
叶星说完便准备领着花知梦离开,而这个时候,木晾却对花知梦说道:“花姑娘也要离开吗?”
花知梦莞尔一笑:“我们都是跟着叶星的!”
这一句话便足以说明一切,木晾的脸火辣,但他还是连忙道:“既然如此,那诸位保重,我却是要留在这里调查一番事情的。”
叶星微微一笑,然后领着他们离开了桂花之家,而叶星却也知道木晾留下的目的,他认为是内贼所做,所以他自然要留在桂花之家了。
叶星他们离开桂花之家的时候,外边欣赏桂花的人已经没有几个,桂花虽好,但也不过是一时之新鲜罢了,毕竟不可能让人长时间的流连忘返。
这个道理放在任何事情上都可为之用。
只是当他们离开桂花之家之后,花知梦连忙问道:“你为何要向祝巩要天香台阁的种子,那种子对祝巩来说是宝贝,对我们来说不过是一粒种子罢了!”
狄小杰徐若轩他们也认为如此,他们实在有些不明白叶星为何要这样做。
叶星淡淡一笑:“天香台阁再是宝贝,也不过是一粒种子,我要一颗也没什么不可吧!”
徐若轩笑道:“恐怕不止如此吧?”
叶星听完徐若轩的话之后,哈哈大笑了几声:“知我者徐若轩也,不错,的确不仅如此,祝巩要将这天香台阁种子送给宁王朱权,不过以我所知,这宁王朱权是一个极具野心之人,当今皇上取得天下之后,便将他调离了河北,无异于建文帝的削藩,你们想这宁王会甘心吗?”
他们几人还真没有想到这一层意思。
叶星继续说道:“我们此番天下行走,也是要注意宁王的动向,如果他有反心,我们必须马上上报朝堂,而那粒天香台阁的种子,除了可以献给皇上外,也可以当做宁王随便剥夺别人财产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