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还是现代好,宋朝时期若也是这样,我和金莲岂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玩婚外恋,何苦杀了武大郎,然后让武松给干掉呢。
不想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还是接着说潘金莲的那双脚吧。有道是,“金莲,金莲,”人如其名,她实际上长着一双赛笋尖的三寸金莲,小巧精致,玲珑剔透,话句话说吧,其脚的尺码还没有现代社会十岁女孩子那么大,很小的。
我来介绍一下,潘金莲原来是阳谷县南门外潘裁缝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为打小儿就是个美人胚子,父母为了将来给她找一个有权有势的好人家,所以,很小的时候就给她缠了一双小脚。
说实话,宋朝的男人确实都喜欢小脚,我也一样。在现在看,无疑那些男人的审美观都是不正常的,近乎残忍。为了迎合这种不正常的审美观点,数以十万的无辜女人都变成了残废,到了现代社会,我才知道天足实际上是最美的,很为自己当初随波逐流喜欢小脚感到羞愧和汗颜。妈.的,不知道哪个王八蛋兴起的裹脚这一说,真是混蛋透顶了!
再来看金贞贤的这双脚,三十七码的,一只脚足有潘金莲两只脚那么大,大概我一只手都不能完全抓的下,这就是巨.大的差别。不过,说心里话,我现在还是喜欢假潘金莲的这只脚。
没办法,谁让我的审美观变了呢!
镜头切换到我的脸上,估计此时我脸上的表情是十分YD的,这就对了,作为一个超级恶棍,美.色当前,我怎么能不动心思呢。
接下来的一切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我用手捏了一下潘金莲的玉足,她实际上终日面对武大郎早就厌倦,又勾.引武松未果,心里燃烧着熊熊的欲.望之火。因此,不堪挑.逗,故作羞涩的与我勾搭在一起。
“大官人……给我……我要……”
不愧是知名影星,金贞贤饰演的潘金莲果然有那么几分神韵,把一个深居闺中骨子里却时刻希望有个强有力男人用力蹂.躏她的放.荡.妇人表现的淋漓尽致,那种如饥似渴的样子真是诠释的入木三分。
金贞贤为了演好这个角色,将剧本读了无数遍,细心的了解着潘金莲是怎样的一个人,才知道其经历也是十分坎坷的。
潘金莲父亲死的早,家道中落,九岁即被母亲卖到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其读书写字。她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
古代妇女大多不识字,所以说,按现在的话来讲,金莲的学历相当于女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