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传奇(林语堂全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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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幻想与幽默(2)

突然他有些昏晕,眼前星光乱闪。他以为必是地势太高,自己又过于劳累,并且气候突变,不然就是眼前光彩夺目的缘故。他见数步以外,一带细草茸茸,柔软如毡,直到茂林的边缘。他于是脱下长袍,和手杖放在一起,斜靠在树上,自己便躺下休息。这样,立刻觉得舒服些。仰望蔚蓝的天空,心里赞叹大自然如此美丽、如此静穆。又想人为名为利,为高官显爵,苦费心机,彼此欺诈残杀;而此处在大自然中,唯有安静恬适,怡悦胸怀。他在草地上一滚,觉得如此轻松快活,在土壤的芳香和微风的吹拂之下,他转眼入睡了。

等一觉醒来,觉得有点儿饥饿,并且还记得天已傍晚。

一用手抚摸肚子,手摸着一层柔软的皮毛。赶紧坐起一看,浑身还有美丽的黑色条纹,一伸胳臂,觉得强壮有力,矫健轻快,非常喜悦。一打哈欠,声音洪亮,不觉自己一惊。低下头一看自己的脸,看见了白色的长须。你看,他已经变成了一只老虎。

唔,现在真快乐,他心里想,我已经不是一个人,是个老虎了。变个老虎也不坏。

他要试试自己的新气力,于是跑进了丛林,在岩石之间往复跳跃。觉得自己力量充沛,高兴得不得了。又走到一座寺院,用爪子抓门,打算进去。

“是一个老虎,”他听见一个和尚在里面喊,“我闻得出来,不要开门。”

现在糟了,他心里想。我不过只求一顿粗茶淡饭,然后与和尚谈禅说经而已。但是我现在成了老虎,也许有气味。

不知为什么,他只觉得应当到村子里去找东西吃。他在村子里一条小径的篱笆后面藏着,看见一个俏丽的女郎走过来。他心里想,我向来听说福州女郎肉皮儿又白又细,体态小巧玲珑。如今一看,果然不错。

他刚一动,要走过去,那个女郎惊呼一声,逃命去了。

他心里不由得纳闷:别人都把你当仇人,这种日子还有什么过头儿?她那么美,我不吃她,若能找到个猪,我吃猪吧。

一想到肥猪和小肥羊,他嘴里馋涎直流,可是自己又觉得太可耻。但是肚子里饥饿如绞,实在无法忍耐,自己知道非吃点儿东西不可,不然只有饿死。他在村子里找猪,找小牛,甚至找小鸡,但是棚圈鸡窝,都严不可入,家家关门闭户。他于是伏在一条幽暗的小巷里,等着走迷失的牲口。这时,听见房子里有人说话,说村子里来了老虎。

无法解饥,他又回到山上,潜伏着等待夜行人,等了一夜,什么也没从此经过。他不知不觉小睡了一下。

天将向晓,一觉醒来,几个行人正沿着山道走。他看见一个人从城里来,拦住路人打听他们是否看见福州录事郑纠大老爷,郑大老爷是预定那天回任的。那个人显然是衙门的衙吏,奉命接上司的。

不知道什么声音告诉他,他必须吃郑纠,为什么非吃郑纠不可,他不知道,只觉得郑纠是命定该叫他吃的。

“我起身的时候,郑大老爷刚起床。我想他随后就来的。”他听见一个人说。

“他是独自一个人呢,还是有人陪伴着他呢?告诉我他穿什么衣裳,我好认得出来。不然招呼错了,怪不好。”

“他们三个人同行,穿着深绿的就是他。”

老虎藏着细听他们说话,好像他们是特意说给他听的。

他向来没有见过郑纠,也没有听见过他的语声。他于是伏在丛莽之中,静等郑纠来,好饱餐一顿。

不久,他看见郑纠同他的秘书和一些别的路人走来了。

郑纠长的胖胖的,多浆多液,真好吃。他一走近,老虎张逢窜了出去,把郑纠扑倒,一嘴叼起,跑到山里去了。别人都吓得逃命。张逢吃饱了,解了饿,只觉得比往常早饭吃得多些。他吃了那位大官人,只剩下了一些骨头和头发。

这顿饭很过瘾,于是卧下小睡。醒来之后,他觉得平白无故吃了一个与自己素无冤仇的人,简直是疯了。他的头脑清醒过来,认为连夜去捕寻食物,这种日子并不好过。他记得昨夜为饥饿所迫,村里山上到处走,实在情不由己。

“为什么不回到那片草地上去。看看能不能再变回人?”

他看见衣服和手杖还倚在树上。他躺下,盼望一觉醒来变回一个人。在草地上一滚,转眼看见自己又变成了一个人。

他当然非常喜悦,可是对自己这种奇遇却大惑不解。他穿上长袍,提起手杖,又走回城去。回到店里,才知道他正好离开旅店一整天了。

“老爷,您上哪儿去了?”仆人问他,“小的出去找了您一整天。”店主东也来问候,看见他回来,才放了心。

店主东说:“我们很担心,因为外面出了老虎,昨天晚上一个姑娘看见的,今天早晨郑大人回任时被老虎吃了。”

张逢编了一串谎话,说跟老僧谈禅,在庙里过的夜。

“好运气!”店主东喊,一边摇摇头,“郑大人就是在那个庙邻近被老虎吃的。”

“没关系,老虎不吃我。”

“怎么不呢?”

“他不能吃我。”张逢含含糊糊地说。

这件事情张逢始终保持秘密,实在没法子告诉别人说自己吃过一个人。人听了,至少心里不安。

245他回到河南故乡,转眼又过了几年。一天,他住在淮阳。朋友请他吃饭,酒酣耳热,主人要客人各述一桩奇遇。

如果故事平凡无趣,罚酒一大碗。

张逢开始述说他的奇遇,座中恰巧有郑纠的儿子。张逢越往下说,郑纠的儿子越愤怒。

“那么是你害死我父亲了!”郑纠的儿子大喊一声,瞪圆了眼睛,鬓角儿上紫筋暴露。

张逢连忙起来道歉,知道这一次可惹了大祸。“真对不起,当时我不知道是令尊大人。”

郑纠的儿子“嗖”的一声抽出一把尖刀,向张逢投去,幸而未投中,当啷一声,掉在地上。郑纠的儿子向张逢冲过去,若不是混乱之中被众人拦住,差一点儿扑在张逢的身上。

“我非弄死你给我父亲报仇不可!你跑到天边儿上我也不放过你!”郑纠的儿子大声喊叫。

朋友们劝张逢立刻离开,先躲避一下,又劝郑纠的儿子,叫他先静下来。为父报仇当然应当,但张逢吃郑纠的时候他是个老虎。大家都不愿看着闹出人命。这种事情是空前的奇事,在这种情况之下报仇,是否应当,颇难确言。郑纠的儿子仍立誓要报父仇,以慰亡父在天之灵。

最后,朋友们告诉当地驻军,令郑纠的儿子回到淮河南边去,再不许渡河到北岸来,张逢改名换姓到西北去,远远躲避不共戴天的仇人。

郑纠的儿子回家以后,朋友们都跟他说:“我们很赞成你决心为父报仇。为人子者,理当如此。不过张逢吃令尊的时候,他本身是个老虎,自己也毫无办法。他并不认识令尊大人,并不是有成见,非害死令尊大人不可。这种事情是空前未有的,并非有意谋杀。你若害死了他,你可要算是预谋杀人。”

郑纠的儿子很尊重这种意见,也就不再追踪张逢了。

【定婚店】

魏固要物色一位佳丽,娶为妻子,但因为挑剔过于苛刻,始终不能如愿。在客居清河的时候,住在松城南门外一家客店里。有人给他提了一门子亲事,对方是潘家的姑娘,双方门当户对,媒人约他一天早晨在龙兴寺相见。眼见要和富家美女缔结良缘,真是大喜过望,一夜睡不成寐。天色未明,就爬了起来,梳洗已毕,便去赴约。长空暗淡,新月犹明。到了龙兴寺,看见一个老人,坐在台阶上,借着微弱的月光,正在看书。身旁的地上,摆着一个小布袋。

魏固十分纳闷,心想在这么早那个老人看什么书呢?他从老人的肩膊后往前面探头看,原来一个字也看不懂。真、草、隶、篆他都研究过,这本书上的字却不明白。

“请问老先生,您看的这是什么书啊?我想天下的文字我都认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文字。”

老人微笑道:“你当然没见过这种文字。这是你所不懂的文字。”

“那么这是什么文字呢?”

“你是个凡人,这本书是一本天书。”

“那么说来,您是个神仙喽!您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在这儿又有什么稀奇呢?是你出来的太早了。你看这个时候,正是昼夜之间,阴阳交界的时刻,行人一半是神仙,一半是凡人。当然你也分不清楚他们。我是专管人间的事情的。一夜之间,我必须各处去查对我所管的那些人和他们的住址。”

魏固追问道:“您管的是什么事情呢?”

“婚姻大事。”

魏固一听,觉得非常有意思。他说:“请老先生原谅,您正是我要请教的人哪。我早就想从一个正正当当的人家找一个姑娘,娶为媳妇,可是始终办不到。今天早晨,我老实告诉老先生,我是应媒人的约会来的,对方是潘家的姑娘,都说她长得漂亮温柔,人品又极好。老先生告诉我,这门子亲事能成不能成呢?”

老人问他说:“把你的姓名住址先告诉我。”

魏固告诉了他。老人用大拇指把他手里的书翻阅了一下,抬起头来说:“我恐怕这事成不了。你要知道,一切姻缘都是天定,都在本书上写定了。你的太太现在才三岁,她到十七岁的时侯,你才能娶她,不用发愁。”

“这还不用发愁!你说是不是我还要打十四年光棍儿呢?”

“不错,不错。”

“那么我和这潘家的亲事也没有指望了。”

“当然。”

魏固也不知道老翁的话当信不当信。只是又问道:“您这布袋里头装的是什么东西呀?”

老人蔼然笑道:“都是红线。这就是我的事情。我注意这本书里注定当结为夫妇的男女,看见他俩一落生,我就在夜里前去,把他们的脚用红线儿牵系起来。红线一结好--我总是结得很牢固的--谁也再解不开。也许一个生在穷人家,一个生在富人家,两家也许山南海北,相隔千里,也许有世仇,可是男女两人,总会结为夫妇,姻缘总会成就的。一切由天定,半点不由人哪。”

“我想,你把我们夫妇也早拴好了。”

“不错,我已经拴好了。”

“将来要嫁给我为妻的那个三岁大的小女孩儿,现在在哪儿呢?”

“她呀,现在跟一个妇人在菜市上卖菜呢。她们离这儿不远,那个妇人天天早晨到菜市去。你若是高兴去,等天亮之后跟我到菜市去,我指给你看。”

天已经亮了,魏固约会的媒人并没有来。老人说:“你看,等也没用是不是?”

两个人闲谈了一会儿,魏固觉得跟老人谈得很痛快。老人说他自己很喜欢他的工作。他说:“一根红线功用真叫奇妙。我眼看着男女长大,各人在各自的家里,有时候互不相知,可是日子一到,两人一见面,立刻坠入情网,完全情不自主。若有别的女人男人插足进来,就会被红线绊倒,有力难解,必致寻了短见为止。这种事情,我看见不少了。”

菜市离龙兴寺不远,现在正挤满了人。

老人向魏固点头示意,提了布袋起身说:“来,跟我来。”

到了菜市,老人指向一个菜摊,一个头发蓬松、浑身肮脏的老妇人正站在那儿卖菜,怀里抱着一个孩子。老妇人两眼有角膜翳,差不多看不清什么东西。

“她就在这儿。那个孩子将来就是你的妻子。”

魏固低声骂道:“你这是什么意思?简直跟我开玩笑。”

他向老人转过脸来,怒气冲冲的。

“我跟你说的是正经话,那个孩子命很好。她一定会嫁给你,跟你过得很美满,将来儿子做了官儿,她还要受封诰呢?”

魏固看那个皮包骨头的穷孩子,真是万分沮丧。他想跟老人争辩,可是回头一看,老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他一个人走回店去,一则因为约会的媒人没有到,二则老人的话听了又将信将疑的,真是灰心丧气。自思身为读书之人,如不能娶良家女为妻,至少也当从歌楼舞榭弄个美女。越左思右想,越觉得娶那么个肮脏娃娃实在于心不甘,真是荒唐可笑、愁肠百结,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早晨,和仆人一同到了菜市。仆人若是用刀斫死那个孩子,他答应厚厚地酬谢那个仆人。主仆二人看见那个老妇人又带着孩子在那里卖菜。仆人乘机抽出亮光光的尖刀,向那个孩子刺了一下,立刻转身跑了。孩子哭起来,大人喊道:“杀人啦!”于是菜市大乱,魏固主仆乘乱逃去。

魏固问道:“扎着她了没有?”

仆人道:“没有。我刚准备,孩子突然一转头,大概把眼眉左右擦破了一点儿。”

魏固匆匆逃出清河,菜市这件事情人们转眼也就忘怀了。魏固又西行到了京城,前一次婚事无成,心灰意冷,对结婚一事,再也不想了。四年以后,跟谭家一位小姐定了婚。谭家是当地名门,魏固觉得那真是一门绝好的亲事。小姐念过书,貌美多姿,是无人不知的。朋友都向魏固道喜,结婚大典正在准备。一天早晨,他忽然听到噩耗,小姐寻了短见。原因是小姐早已钟情别人,婚事已近,愤而自裁。

随后两年里头,魏固对于婚事,丝毫不再思忖。他已经二十八岁了。已经不再打算娶个名门闺秀。一天,他在乡间一座寺院里遇见一个地主的女儿,二人一见钟情,乡女尤其情痴之至。二人订婚之后,魏固进京给女方买绸缎珠宝。回来一看,乡女身染重病。他一心等待,不料病症缠绵,一年之后,乡女竟头发脱落、双目失明,叫他去另娶贤德女子为妻。

又过了几年,魏固才又说好了一门子极如意的亲事。小姐不但年轻貌美,而且读书善画,爱好丝竹。既没有情敌纠缠,双方很快订了婚,婚礼前三天,小姐在路边行走,踩翻了一块圆石头,竟而跌倒毙命。事情这么蹊跷,竟像造物主故意捉弄人。

魏固现在算死心蹋地信服命运了,想结婚遭尽了折磨,再不敢物色女人了。他在相州衙里做事,颇尽职责,知州王泰要把侄女嫁给他。

这件事触起了他的隐痛。他说:“为什么要把侄女嫁给我呢?我年岁太大了,不应当再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