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时年纪小,听不懂他对爱情的定义,但就记得,那天,到最后,他说:“神从来没有让人为爱而对立,‘对立’是人造的,一切可能引发对立的制度都属于人性而非神性,然而,‘爱’,‘爱’是属于神性的。”
我在后来很多次的人生惶惑中都会想到武锦程说过的这句话:
“神从来没有让人为爱而对立,‘对立’是人造的,一切可能引发对立的制度都属于人性而非神性,然而,‘爱’,‘爱’是属于神性的。”
我在他这样的慨叹中把自己往领子里缩了缩,他把他的围巾解下来,给我围起来。然后轻声笑道:“一直讲这些,你会不会闷?”
我在他的围巾里用力摇头。
他隔着围巾捧着我的脸,对我微笑,说:“人一辈子也不过几十个新年,我们竟然可以一起过这珍贵的几十分之一,多了不起!”
我又在他的围巾里用力点头。那些天,我几乎不怎么说话,他的漫谈已让我心满意足。
那晚武锦程带我去地安门满福楼吃涮羊肉,从满福楼走出来,借着食物御寒,一路走到景山,直到故宫。
冬天的北京,空气里总是有一种好像炭火燃尽后青烟袅袅的焦味儿。那条路,看起来青森遥远,自带着几百年余威未尽的肃穆。
武锦程叹道:“北京是一个太神奇的地方,一举手一投足,碰上的都是文化。文化有时候不用去‘懂’,它只要‘在’,已是天大的运气。”
我在北京寄居了那么久,一直低头奔忙,从未想过抬头欣赏,倒是自武锦程来了,才有机会去一些我从来也没去到过,或是去了也没特别在意的地方:潭柘寺,琉璃厂,法源寺,潘家园。我好像才真的开始感受到一点点这个城市被层层虚浮的假象掩盖住的那厚重悠远的本来面目。
必须承认,一路之上,武锦程说的大部分内容,对于二十岁的我来说,都未必真的理解。我只是把他说的话努力记下来,存在心里,安放好。他对很多历史人物和古迹的见解都和我以往在学校课本上学来的不太一样,这又刺激了我的思考。多年之后再回望这一段,发现,接收到的不一样越多,对“不一样”的忍受度就越高,等再想到武锦程所说的“神性”,在我平凡人生单薄的感悟中,“神性”与“人性”最大的不同,或许就是在“神性”中,可以允许很多的“不一样”。
法国性感女神苏菲玛索有次在接受杨澜采访时说“爱是一颗心遇上另一颗心,而不是一张脸遇上另一张脸。”
因喜欢一个人的容貌而爱上对方相对容易,同样,移情也容易。然而,如果因对方的内心而爱上他,常常是一旦发生就直奔根深蒂固的不归路。我对武锦程,从小时候喜欢他的脸,到再见时爱上他的心,我的倾慕教我对他全无设防,也因此心里有一扇窗被他轻轻推开,那必定是爱的运气。如果世界上真存在“报答”,我想,他对我暗恋他的报答,就是让我相信了“神性”在“人心”中的存在。
我们度过了美好的10天,在那10天里,我也并不认为自己对许友伦有任何背叛。因武锦程出现,我后半辈子开始相信,一个人,就是可以同时爱着另外的不止一个人。而那些不同的爱,各自单纯,并没有任何的矛盾或对立。
所以,情感跟道德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不知道。
我还不知道的是,多数时候,是认为对方移情的人比较痛苦,还是,认为自己移情的人比较痛苦?
优秀的作家杨马特尔和伟大的导演李安在《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中塑造了一个多信仰的少年,PI。在他成人之后,当被问及多信仰会不会有问题。他回答说“就好像一个大房子里有不同的房间。”当又被问及“那会不会有怀疑?”。他的回答是:“怀疑让信仰更有活力。”
我在看到那些对话的时候,眼泪从3D眼镜后面夺眶而出,李安对信仰的思考,让我偷偷悬在心里多年的自责终于落了地。
这一幕,也让武锦程出现时的情景,和他对我说的一些话再次跃然心头。
在那年,我延续着少年时代就种下的暗恋,虔诚地记住了他说过的很多话。那些话,跋山涉水,在我看《少年PI的奇幻漂流》时再现,带来的触动,像金阁寺或巴黎圣母院的钟声,它不用很洪亮,就能敲醒心头的某一处一个早已等候多时的“悟”:原来,我们生命中有过那么多珍宝,我们不知道它的存在,只因我们不了解那些珍宝的价值。那些珍宝,不是任何别人或他物,而是,每一个阶段谦卑地认真地活着的我们自己。
武锦程在北京的最后一晚,我送他回酒店。
到酒店门口,我作势要走,他挽留说:“辛苦你这些天陪我,跟我来,有东西给你看。”
我心里对要跟他回他的房间闪出轻微的世俗的顾虑。他看出我的顾虑,温和地笑说:“我知道这些天你辛苦了,放心,不会让你留很久,只是有礼物给你,小兔子。”
就这样,“小兔子”像一个咒语,我再次被降服。
进房间后,武锦程先忙着用电水壶烧开水帮我沏了热茶递过来说:“快暖暖手。”
我坐定,看着他在我不远处忙着翻行李的背影,想到不久要告别,有点伤感。
“有点伤感哈?又要告别。”他头都没回,却像懂得读心术一样把我心里刚想到的话说了出来,我吓了一跳。
“唉,人生就是这样,总是在告别,不是跟别人,就是跟自己。”他说着转身走过来,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把一个盒子递到我面前,打开。
那里面是一条项链。
“不是什么贵东西,但我一直觉得它很有意义。”武锦程边说边把项链从盒子里拿出来,说:“是我来的时候在圣心教堂买的。张爱玲说‘西洋人的最高境界是见着了神’。呵呵,或许吧,每次去圣心教堂,都令我相信神的存在。”
那是一条精巧的项链,项链坠是银质的,上面有一颗心,涂成红色。我顺从地任由武锦程俯身过来帮我把那条项链戴上,然后他看着我,微笑说:“嗯,跟我想的一样,这条项链很‘你’。”
我不好意思把视线从他眼中移开,项链初来乍到,凉凉的伏在我脖子上。
“我回国之前,一直在想应该要送什么礼物给你。看到这条项链的时候,就很确定。虽然很久没有见你了,但我在我的想象中,你大概很符合这种调调,安静,别致。”
武锦程说完站起来,走到桌边,桌子上有一瓶已经被喝掉一半的轩尼诗,他打开,给自己倒了半杯。
我在与他告别的情绪中,忧愁地沉默。
武锦程端着他的酒杯,走到书桌旁,拿过来一本书,递给我,轻声说:“还有这个,打开来看看。”
那是一本《人间词话》,我翻开扉页,在上面,有武锦程仿宋徽宗的字体写着的半阙词:“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
我才用了好大心力让圣心教堂的项链和我身体的温度统一,又看到这些,无法承受,眼泪冲出来。
武锦程轻叹一声,端着酒杯站在窗边,望着楼下的三环踌躇了一阵,说:
“我一直在顾虑,要不要告诉你。”
他又给了我一个煎熬得恰到好处的沉默。然后,才说:“其实,这次见你,是我请求你姐姐安排的-- 当然,她不知道理由。呵呵,想想看,我出国之前在北京住了那么多年,何需要找人当导游。只不过,你姐姐不敏感,或是说,她懒得敏感--这是她可爱的地方。”
我惊讶极了,抬头看他。
他仍望着窗外,说:“我刚到法国的时候,交过一个日本女朋友,是一个学电影的女孩。我每天都陪她在家看电影,各国的,各种类型的,各个时期的都有。有一次,她在家放了一个日本电影,叫做《姊妹坡》。里面有一个的妹妹,气质很像台湾女作家三毛。剧情有一幕,那妹妹在得知自己罹患绝症的时候,跑去向她姐夫坦白,告诉他,她曾经暗恋过他。当时,不知为什么,我想到你。”
听他说完这句话,我忽然好像感觉不到自己的体温。
他接着说道:“我不希望世界上值得纪念的关于爱的画面有一半以上都跟绝症或绝望有关。人害怕表白是担心会‘输’。可是人不管怎么活,都一样是坐看时光流逝,我们都会变老,然后死去,殊途同归,又有什么输赢可言?”
他低头把玩着酒杯,叹了口气说:
“是啊,小兔子,我早就知道你对我的好。我没有回应是我自己太年轻不懂怎么回应。但事过境迁,回想起来,我对此全部的懊悔是,我不可以就那么走了,我始终欠你一个告别。”
他的每段话后面,都会留一个气口,好像完整乐谱中的休止符,那些停顿和乐音一样有耐人寻味的内容。
“我之前一直在‘出走’,用尽力气从一个又一个地方离开,我不知道我在不满些什么。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对外部世界的不满,只是对自己的不满的转移。然而,不知觉,已走得太远,走得太急,等我跟自己和解,却再也回不去了。或是说,世界上也并不存在回得去的‘故乡’。你离开的,都是你再也无法复原的地方。你被自己的努力碾碎,丢在来的路上,灵魂好像成了风沙,看似满天满地的,可什么也抓不住,而,所有经过的地方,都成了‘沿途’或‘驿站’。自己把自己弄丢了,这真让人惶恐。你了解吗?”
尽管这是一个疑问句,然而问的人并没有看我。我默默地,一知半解,并为自己没有在最后时刻成为他的知己而懊恼。
“所以,恐怕你不知道你对我的意义,你不止是我同学恋人的妹妹,你不止是默默喜欢过我的小女生,你是手里握着我故乡气息的故知。故乡的意义包含少年时不想说穿的秘密。没有失去之前,会以为那些随时都放在那儿,唾手可得。经验总有一天会教会一个人:你不可轻视一切情义,因为,如果没有那些情义,你甚至无法证明‘你’是谁,你也无法证明你真的到过那儿。”
法国或许真是一个盛产“哲学家”的国度。武锦程的那一段独白,让我心悦诚服地搭上了好几年的脑细胞去思考和回忆。
“所以,小兔子,你出现在我离开之前,你的样子清楚地活在我少年时代的记忆里。我能抓住的记忆寥寥无几,如此一来,我更不能让自己感到有亏欠。我知道,那年,你悄悄地把我放在心上,与世无争的,你从来没有对我做过任何不好的事。你对我的喜欢那么安静,那么乖巧,小小的,像一个没开完全的牵牛花,没有任何企图和打扰。我不可以就那么走了,不管你是不是在乎,我都不能让自己觉得,始终欠你一个告别。”
最后这句,他又重复了一遍:
“是的,我始终欠你一个告别。”
这几个字,骤然间让我相信真的有“时光隧道”,因为少年时代的影像已飞速地重现在眼前,密密麻麻地取代了真实,把我紧紧包围在其中。
我好像看到少年的自己从门缝里看他说话,趴在桌边看他写字,最后站在窗边,战战兢兢地经历人生中第一个摧心肝的告别。而我还以为,那只是我独自的贪恋和独自的告别,我只消把洗发水倒一两滴进眼睛里,就可以向家人说谎,向整个世界掩饰我哭红了眼睛的伤怀的告别。
哪知,我以为秘密的暗恋,另一个被暗恋的当事人,一直都心知肚明。
我的心再次猛地一沉,我甚至觉得它根本就离开了我的身体,沉到了地理书上说的某个燃烧着的地壳下的深处。
有一次我在电视里看到女登山家王秋杨讲她某一次在登山的过程中遇险濒死的经验。记得她当时说了一句话:“比失去体温更痛苦的是身体回温的过程。”
我从来没有户外徒步的经验,但当武锦程告诉我“欠你一个告别时”,我的内心,仿佛经历了一次“回温”的过程,我原本习惯在不被在乎的低温里的贴着墙边与世无干的生存。然而,没有任何预告的,一个当场的解密,让神魂仿佛乘着焰火飞越进一簇闪电里。它太惊艳,一时目不暇接,我无望地想,如果可以选,我宁可,永远当一个被忽略的暗恋中的卑微小孩儿。像安徒生笔下卖火柴的孤苦儿童,如果火柴中的幻影真的实现,她未必有承受的能力。当一个人活在在幻影中,所有真实的感受最坏不过是持续的失落和麻木,而不是猛然被发现猛然被重视又猛然被夺走。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面对心被挖出一个洞的那种锥心的痛,这种痛,即使一分钟之内倒一整瓶洗发水在眼睛里也掩饰不了。
没有足够“获得”经历的小孩儿,经不起那么多“猛然”。
想到这儿,我不由地抽泣。
“对不起,请相信我的本意不是要你难过。”他走过来,站在离我一米开外的地方,看我。
我伸手把他手上的那杯轩尼诗夺过来假豪迈地大口喝下去,然后就持续咳了好几分钟。
他缓缓靠过来,很轻很慢地抱我,我们之间隔着那条有一颗红色心型图案的项链和那本扉页上书写着赵佶半阙词的《人间词话》,我放任眼泪在他的肩头奔涌而出。
我忙掩饰着用手背胡乱抹了抹眼泪,往后退了半步说:“我还想喝酒”。
武锦程就去添了酒,也另外倒了半杯给自己,我们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频频举杯,努力地给对方挤出微笑,任酒力帮我们稀释了告别中的五味杂陈。
中途他走过去打开床头的音响,随意停在一个电台,我记得,那里正在放卡朋特的《Close to you》。
他牵着我起身,我们就随乐声在房间里拥着随意挪动舞步。我的心跳随酒精的侵入加快,迸发出不受控制的期待,一点点从心里燃烧出来。他像知道答案一样依了那期待,低头,靠近,吻我泪汪汪的眼睛。我仰起脸,眼泪涌出眼眶,他的嘴唇顺着泪痕缓慢地划下来,
武锦程的嘴唇有一种被温柔的假象包裹着的强悍,那些试探和入侵让人不由分说就在他的力量下依从,却又清楚地感到被呵护,他舌尖的韵律让我心头不期而至闪现出少年时的他写字的样子,他手中的笔尖在宣纸上似乎就是这样的一种游刃有余的韧。
这力量搅动,翻滚,我体内那些无名的细胞开始不由分说地躁动起来,它们带着不知多久远之前种下的念与望,幽微难言的,经酒力助长,刹那茂盛出一个悍然的天地,四处沸腾着兵临城下的炙热。那感觉,像要在火堆里溺死,是最底里的彼此不容,最深刻的彼此不舍。
唉,这世上的事,真真是,有多少的不容,就有多少不舍。
我想要那种被吞噬的感觉,好借着疯狂解开那个被遗忘的时光中不知谁留下的一个死结,为了它我决定对自己的心彻底松了绑,我在那时那刻最想要做到的事情就是为了他忘记我自己,哪怕接下来一秒是万劫不复也没有恐惧。
人生最宝贵的时光,就是有人在一些时刻,让你愿意为了他而甘愿地忘记了自己。
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都没有全然忘我后的“自在”重要。
“我不可以。”他说。
这就是他那天的决定,他松开我的时候,我还处于幻想最强烈身体最炙热的时分,
并且我知道,他也是的。
“我不可以。”
他又重复了一次,好像安抚自己似的抱着我说:“我不可以伤害你。你这么年轻,你还应该更入俗,好好过女孩子该有的快乐日子。”
接下来,我们是怎么回到被理智统治的现实,我不记得了。
我只是记得半夜,我在武锦程的房间醒来,身上盖着他的大衣,他则窝在对面的沙发里,已熟睡。
他的脸侧在沙发的靠背上,我不敢多看一眼,唯恐刚苏醒的决心又半途而废。
我理了理头发,抱着他送我的《人间词话》蹑手蹑脚地走开,等出了门就一路狂奔,不管脚下有多少跌跌撞撞,都一步不敢停地从燕莎附近的酒店一直跑回东直门的家。
仓皇的途中,我想到前一个白天,在潭柘寺,武锦程对着门口的那两颗百年的银杏树慨叹说:“你说,这两颗银杏树,几百年以来,帮世人见证了多少悲欢离合,所以即使在凋零的季节,你依旧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它们内在的生命力,这是多了不起的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