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当生米遇上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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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晚上十点,熟饭回来了,还带回一瓶酒和几样小炒,不知道他是想小酌一番还是相大醉一场。我坐在沙发上假装看电视,偷偷地用眼睛的余光瞄他,想证实一下他有没有真的如西门子所说的那样眼神一直跟着我转。

只见他跑到厨房拿出一副碗筷和一个酒杯,自饮自酌,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这个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喂,你怎么可以吃独食。”我有意见。

熟饭夹了一片猪耳朵,咬得嘎嘣响:“想吃就自己去拿碗,想喝就自己去拿杯。”眼睛抬都没有抬一下,哪有什么眼神一直跟着我转啊?西门子一定是眼花了,再不然就是熟饭为了配合剧情,故意做出来给人看的。

也许是挚友离开的缘故,今晚的熟饭显得有些伤感,就连说话的声音里头都带着淡淡的离愁:“西门子走了!”

“嗯。”挺好的一个小伙子,希望他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熟饭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又给自己满上:“我也要走了!”

“啊?”他不会想追随挚友而去吧,“你去哪?”

“回学校啊,西门子走了,我也不能再住在你这里了!”熟饭说,“不过今晚太晚了,可能还要再麻烦你一个晚上。”

哦,原来是这样。如此算来,今天晚上熟饭是在为自己饯行了。想到这里,我跑到厨房拿来餐具,坐到熟饭对面,为自己倒上一小杯酒,冲他举起了杯子:“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熟饭抓住我的杯子,不肯喝那杯酒,“庆祝我离开吗?”

“庆祝你终于可以不用再睡冷冰冰的地板了!庆祝你终于可以回自己的家。”

熟饭端起酒杯与我碰了碰,又一口干了,他用右手托着下巴,眼神有些迷离地看着我,突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米,你长得挺普通的。”

我差点学西门子的妹妹把手中的酒全部泼到他脸上:“你不想活了是吧?”

他拚命摇着头,不知道是表示想活还是不想活:“一脸老婆样!”

这句话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老婆样是什么样?我并不清楚。依照熟饭的惯性思维,应该是当一个女人普通到了极致的时候,就会成为老婆的最佳人选。老婆样是大众化的另一个衍生词。就好比一个女人问一个男人:我长得漂亮吗?那个男人回答:你长得挺主流的。同样的道理。

熟饭继续盯着我:“还痛吗?”

我摸了摸被嗑破的嘴唇:“不痛了。”

“我不是问你的嘴,我是问你这里。”熟饭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我不作声,默默地喝酒吃菜。我一直都不愿意跟别人提起剩牛排,他是我心中的一道疤,即便已经愈合,但还是会留下难看的痕迹,挥之不去。

“你还爱他吗?”熟饭是一个残忍的医者,揪住我的伤口不放。

“不爱了。”说完这句话,我将杯中的酒一口气喝光,似乎在和心目中的某段故事告别。

“那我给你做介绍,好不好?”熟饭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没有离开过我的面庞,注视着我每个一变化的神情和动作。

“不需要。”突然觉得酒很好喝,喝完第三杯酒之后,我真的有点担心自己会变成一个酒鬼。

“你还是牵挂他的。”熟饭把两人面前的酒杯都倒满,“如果有一天,十八楼的那个家伙突然又回来了,你会怎样?”

我整个人被电了一下,闭上眼睛想像着与剩牛排重逢的情形,找不到答案。他怎么可能会回来?他都已经开口说了会永远留在法国,要我别再等他了。对这么一个说走就走的男人,我还会不会再上一次贼船?

韩忆是牛排,我的中国式肠胃消化不了他。与他相遇,是我的可喜,也是我的可悲。我没有信心自己还能再经受一次悲喜交加。

熟饭见我一直不说话,也不再追问什么,只不过酒却喝得越来越凶了。

我有些担心地说:“你不会喝醉吧?”

熟饭的语气怪怪的:“我已经醉了,不过你放心,明天我就会醒的,不会再醉了。明天,就是明天!”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客厅里空荡荡的,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洗手间里他的剔须刀、牙刷、口杯,鞋柜里他的鞋子,也全部被他带走了,不留一丝痕迹,似乎这半个月来,他并没有来过、住过,这些天的经历,只不过是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

小马终于结婚了,我做伴娘,伴娘的礼服也很漂亮,脖子裹得紧紧的,裙裾却只齐膝盖,露出一双光洁的小腿。小马瞅着我左看右看:“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了,是首饰。让我瞧瞧,女人,你连耳洞都没有穿啊?”

“有问题吗?”

“那怎么戴耳环啊?”

“今天是你结婚,又不是我结婚,我要打扮那么漂亮干嘛?”

小马在我额头上轻敲了一下:“笨吧。你以为大家喝喜酒就是为了看新娘子吗?那些男人更多的是为了看伴娘。新娘子结了婚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而伴娘还没结婚,更让他们感兴趣。你可得抓住这个机会,好好收拾自己一下,然后迷死一大片男人。”

“我现在对男人没兴趣。”

“我现在不是要你对男人有兴趣,而是要让男人对你有兴趣。前者代表男人有魅力,后者代表你有魅力,有本质区别。一个女人,尤其是单身的女人,一定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魅力,因为你无法预知自己的真命天子会在哪一刻出现,如果你形象欠佳,把他吓跑了怎么办?”小马有点悻悻然,“我这辈子就这么滴了,所以你要继续去完成我还没有实现过的愿望——不过好像挺难的。这不是重点。你有什么首饰,拿出来给我瞧瞧。”

作为一名一直为生活奔波的小白领,我从来都没有给自己买过首饰,抽屉里只放着当初剩牛排送给我钻戒和熟饭送给我的脚镯。

“哇!”小马发现了那只钻戒,“天啊,这枚戒指真漂亮,不行,这个你不能戴,第一,你还未婚,第二,我老公要是见到这枚戒指的话,会没有勇气与我当众交换戒指的。”

我一直把这枚戒指给忘了,据剩牛排当初所说的,这枚戒指是他妈留给儿媳妇的,既然我和他已经分手,我想我应该找个机会把它还给韩姐。

小马接着拿起了那只银质脚镯,啧啧赞叹:“好东西,好东西。女人,虽然你只有两件首饰,可样样是精品。你的脚踝很漂亮,戴上它一定很好看。”

于是,在婚礼的当天,我听从小马的话,戴上了那只银脚镯。

小马的男人我还是头一回看到,眼睛小小的,但是一副老实善良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绝对被小马管得死死的老婆奴,小心翼翼地陪伴在小马的身边,生怕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新娘子,动了她肚子里的胎气。伴郎虽然还年轻,却过早地长出了一副啤酒肚,据说他的酒量也是非比寻常,找他来,就是为了挡酒的。

宾客来了不少,整个酒楼的宴会厅都坐满了,说明新郎新娘的人缘不错,平时挺讨人喜欢的。李莎和秋南作为亲友,自然也来了。

“新娘子今天真漂亮!”李莎夸赞道,“申谜今天也很迷人哦!”

“谢谢!”我和小马异口同声地说。

李莎的眼光落在我的脚踝处,显得很讶异:“你怎么会有这个银脚镯的?”

“朋友送的。”

“男性朋友送的吧?”李莎问,眉毛朝下弯,一脸戏谑。

“是的。怎么了?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吗?”看到李莎的表现,我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这是一种少数民族的饰品,什么族来着?我忘了。不过我记得:这个东西是未婚男子拿来向未婚女子求婚用的,如果这个女子同意了男子的求婚,就会把这个脚镯套在自己的脚上,意思是自己已经被这个男子给‘套牢’了。”

“啊?”我吓了一跳,“你不会记错吧?”

“不会的,绝对没有记错。”李莎非常肯定地说,“怎么,你那个朋友没有告诉你吗?”

“他告诉我只是一件普通的祈福的少数民族饰物而已。”

李莎笑了:“那你可完了,这个脚镯据说是带有某种神秘的巫术的,上面的花纹就是符咒,女子一旦戴上它,就会逃不出送这个脚镯给她的这个男人的手心的。”

“没那么邪门吧?”我害怕起来,这个熟饭真是的,买这个东西的时候也不问清楚了,虽然这种传说很荒谬,一个人的姻缘也不可能被这么一个脚镯子给套住,可也不能把它拿来随随便便地送人啊。我蹲下身子,急着想把这个脚镯取下来,也许过于手忙脚乱,半天都没能成功。

这下,大家都乐了,开始起哄:“看啊,看啊,套牢了。快说,送这个脚镯给你的男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