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偷灵魂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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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我合起双臂,用力地抵在我的胸前,隔着外套都感觉到了我的心跳。李维抓弄着他的指甲。我们两个都很忧郁,然而尽管那晚我们不打算交朋友,但我们也不想失去朋友。

我们沿着远处延烧的篝火的火光行进,再往下拐进一条两旁开满花的李子树的狭窄小巷,星光点缀着一个质朴无华的烟草仓库,上面的油漆都剥落了。在碎石铺成的停车场上有一些和“怪兽”一样的黑色卡车和一些马车,马咬着拴它们的篱笆桩。一群阿米什人在外面乱转,把马靴扔进一个环形圈,一些人围着篝火,还有一些人在仓库里进进出出,站着或者坐在窗子边,往下看着阿米什小伙子们玩角球。我看见其中一个人,一个矮小瘦弱的孩子,打球被擦伤了,就躺在了干草堆上。他用手遮着胯部,脸上肌肉抽搐着。

“他们打球很卖力。”我说,从卡车窗户向外看。

“他们只是在表演。”

“但我觉得那真的很疼。看看他的样子。”

“确实,他演得挺像。”他边说边指着围成一圈的旁观者,有一个摄影师拿着相机蹲着,镜头对着那名运动员。他的闪光灯照亮了中间两名队员的身体,一个在跳跃,另一个在团着身子滚到了球场边缘,那名摄影师扔给他了一卷钞票。我不知道哪个让我更惊奇,是看见这种报酬的形式,还是那个接受钞票的人是比奇阿米什人,他也剃了跟我之前一样的光头。

“里科克人在这儿。”我说。

李维笑了起来。

“其他人也一样,这是个聚会,不是个歌唱队。”

“他们不在聚会上唱歌?”

“只有在喝完啤酒之后,来吧。”

我从卡车上下来,跟着李维,从里科克人旁边走过的时候低着脑袋。他们是由更加信奉自由主义的比奇阿米什人组成的一个粗暴的帮派,比奇阿米什人是旧秩序派在1910年分支出来的一个小派别,那时候电话开始在宾夕法尼亚农民的家里出现。为了在教堂里举行私人的圣经阅读和会面之外,比奇人还会使用电力和电话,会开汽车,身着朴素而现代的服装。每个人对为什么旧秩序派禁止在家里使用电力和电话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有人提出这更多的是与比奇阿米什人挽回颜面有关,而不是让我们与外面的世界脱离联系有关,一场战争已经持续了七十年。我们都知道比奇人在享受着挑战旧秩序派,然而这种嘲笑很敏感。那晚看到里科克人穿着传统的阿米什服装还是让我感到惊讶。他们穿着黑色的裤子,黑色的背心,白色的领尖钉有纽扣的衬衫。他们看起来像是快要接受洗礼了,尽管可能并不是他们自己接受洗礼。

“你想喝啤酒吗?”当我在一个空的谷物饲料槽边从他们身旁走过的时候,一个人这样问我,那是他们撒尿的地方。

“嗯,当然。”我说,一边寻找着李维,他在一圈角球队员中间消失了,站在一队人中,准备保卫他的冠军头衔。

“桶在里边,别拘束。”

我停下来,听着这个人的口音。起初,我以为是啤酒让他说话含糊不清。

“那是什么?”

“去吧,那是啤酒桶,孩子。”

我注视着他,我们四目相对了片刻,接着他灌满了自己的杯子走开了,留下我一个人。我走进大门,越过酒桶和板条箱看着这个仓库里的闲荡者世界,婉谢了进去探索的邀请。这个仓库里的一切,包括聚集在这儿的一百多个年轻人,都突然地呈现出一种粒状纹理。在“徘徊期”里的一切都是不清晰或者轮廓未明的,这让我心神不安。我清楚地知道界限是什么并且现在就需要它们。

就在那时,我注意到了,在门上的生锈的挂钩上挂着一个上下颠倒的马蹄铁。它跟其他马蹄铁不一样。它蘸了银色的油漆并且有手绘的花朵。经过多年,上面的绘画已经出现了瑕疵,但是还是能认出这件艺术品是我姐姐的作品。看着它倒着挂在那儿让我很心烦。我伸出手把它扳正,但是它又顺时针滑下来再次像皱眉一样挂着。我都不记得我扳了多少次,我用大拇指把松动的螺丝挤进了腐烂的木头,直到它掉了出来,然后整个东西掉在了我脚上。“耶稣,约瑟夫和玛利亚!”我叫喊道,听起来像是勒罗伊。

一个从我身边走过的比奇人笑了起来,“不错,你听起来跟我们一样。”他边说边弯下腰去捡那个马蹄铁。我转身盯着他。他抬起帽子,抓着他头上的发茬,“痒痒的,是不是?”我问,好奇地想再听他说话,想知道他指的“我们”是什么意思。

“比你胯部贴着水蛭还痒。”

我翘起脑袋,在我们那儿的水里没有水蛭,在池塘里,河里或者胯部都没有。

“你们在哪儿钓鱼?”我问他。

“我不钓鱼。”他说,把马蹄铁递给我,“这次可要挂直了,不要让它弯了。”

我拿过来,勉强一笑。在我们去见马库斯?保尼的那天,在我一路上想见到的迹象中,我只需要这个就能知道事情不对。

先是这个上下颠倒的马蹄铁,现在又是这个人古怪的口音。我不知道没有一个阿米什人不能说出他是在哪儿钓鱼的。我应该走出去把这事儿告诉李维,但更想看看那个摄影师。我靠在仓库门框上,看着在火光中的他,仔细看着他的容貌,在自己的头脑中回忆着,而得出的结果让我嫌恶,是巴顿。毫无疑问。他近距离地拍着他们,把钞票发给每一个进入我们文化阴暗面的人。我没有移动,而是等着,一直看着他,直到他转身察觉到我的眼神。

“但愿你有足够的钞票能给够发给他们每一个人!”我大喊道。

有些人拿着钱跑下马车,把钱放进车后面的锁箱里。巴顿站起身朝我走来。

“我没做错什么,丑丑。是他们邀请我来的。”巴顿说,然后笑了,眼睛透过镜头看着我。

我从他的视线中移开,但是他一直跟着我进入了仓库。我听见第一声快门响的时候跳了起来。

“请不要给我拍照。”我说,咬着牙说出这句话,绝望地寻找着李维。

“没关系,丑丑。我现在有足够的钱能付给你了。”

接着他拍了另一张照片。我停下来了,听见了纸被扔出的声音,然后感觉脚旁有一团东西。我看见地上有一卷钞票,但是我没有把它们捡起来,并希望旁边的一个兄弟的脚后跟会在木板上把它们磨成碎片。“把你的钱拿回去。”我说。

“怎么回事?钱不够吗?”

“钱是很多。”我说着,并从他身边跑开。想要穿过人群到啤酒桶去。我在一生中没有什么时候像那一刻那样想喝啤酒。我灌满一个红色塑料杯,这时一个比奇人看见我身上满是汗水。

“是谁邀请的他?”我咆哮着。

“他从戈登维尔一路跟踪我们来的。”

我摇摇头,看见衬衣的口袋里塞着钞票。

“他不该来这儿。”我说。

“也许是你不该来。”他低声说道,注视着我手中的啤酒杯。

我很快地一饮而尽,啤酒泡沫粘在了我的下巴上。巴顿又拍了一张照片。“这很适合你,”他说,“店里的人一定会喜爱这些照片的。丑丑有胡须啦!”

那个比奇人忍住笑。

“回家吧,主教。”他说,但我不知道他是在对我说还是在跟另一个阿米什孩子说,是一个金丝雀帮的,刚好从他身边经过的人,手里还拿着《圣歌书》的复印本,而这个比奇人用手把它弹开了。

这个阿米什孩子待在那儿,看着书本掉在地上。落在我的脚趾和比奇人的脚踵之间,但是这个比奇人没有弯下腰去捡它。他举起酒杯喝酒。他喝醉了,但是就算是一个年轻的阿米什人醉酒、眼瞎,也不能这样让《圣歌书》掉在地上。

“你有什么毛病,主教?”他问,这次他把眼睛转到了我身上,看上去黑暗、空洞又冷漠。

我摇摇头,仔细看着他。他是第三个一看就是平头长回来的蓬乱头发的比奇人。如果不是我自己的头发也是这个样子,他从我身边走过我也不会注意到他。他不过是另一个在加入教会前在“徘徊期”里撒播野燕麦的漂流者。

“我认识你。”我说,看着他的衣服。他跟李维一样高,但不像他那么瘦,他穿的牛仔裤上面没扣纽扣,一点儿肚子还垂在牛仔布上。他打着嗝摇摆着他的手指。

“不,我不觉得我们曾经见过。”

“善良的基督徒?”我问他,我记得他声音的节奏和声调,还有他枪管的冰冷金属抵着我的脸颊骨。我的眼睛跳动着,想知道如何才能快速地溜出仓库跑到街头的电话棚屋去给富勒警官打电话。我甚至不知道电话是否能用,但我不能让他逃跑。

他向我靠过来,仔细看着我的脸,然后是我的手,他的嘴唇咧开一抹微笑。他伸出手臂围着我,呼唤巴顿来给我们拍张照片,但我从他下面溜出来,找借口离开了,接着穿过仓库,推开了后门。我感到自己的心跳加速。我在角球场上寻找李维,但是他太沉浸于比赛中了。我向他挥手,但是他似乎不理睬我,即便我跳起来几次,不停地向后面指着仓库。我们找到了要找的人,并且由我来决定怎么做。我不想跑,也不想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我沿着马路在黑暗中跑了半英里,在电话棚屋给富勒警官打了电话。

“你是不是完全确定那些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他问。

我点头,手里拿着冰冷的塑料听筒,感觉有金属弦在敲击我的后脑勺。我整个身子都在发抖。富勒警官叫我说慢点。“就是他们,”我喘息道,“绝对……是……他们。”

富勒警官夸奖了我并告诉我他会立刻派几个人来,让他们驾驶黑色的车并且不开车灯。我告诉他们不需要车灯,只需跟着篝火走。他让我保证不要告诉别人,即使是李维,并且尽量表现得平静。然后我们挂了电话,我在黑暗中又走回了山上,我的脚步又沉重又害怕。

我强迫自己回到仓库里,拿了杯啤酒,然后挤进一堆我认识的帮派人员中,在金丝雀帮和松果帮,甚至是漂流者帮的人群中我感到更安全,希望自己参与到安全的交谈中。他们的欢迎让我感到窒息。

伊莱?约德?你去哪儿了?你为什么把自己的狗生意卖了?你为什么不来歌唱队?很高兴见到你,兄弟。我们都在等你。

我再不能忍受而厉声说道:“看看我,你们认不出来吗?我不是你们的兄弟。还不是。”

我向后退,看着他们的脸,显得冷酷而惊愕。我走出去找李维。在警察来的时候我不想在那里。但我刚走到门口,捡起掉在门槛上的马蹄铁,就听到地面开始晃动。有人追着李维从角球场向山上跑来了。李维向我跑来,衬衣破了,鼻子流血了,他的脸和追逐者的背被篝火照亮了。

“快进卡车,伊莱!”

“为什么?你看见他们了?”

李维停下来喘气,指着“怪兽”“我待会儿解释,但我们必须要回家。就现在!”

后面的人追逐着挥舞着手臂:“你告诉他真相之前不能走!”

我听出了这声音。看见阿莫斯我的胃都抽搐了,他向李维举着拳头:“你欠伊莱那么多!”

突然间,人们从钉马掌的场地和角球场开始跑向他们。我从未在李维的声音中听到那么多的恐慌。

阿莫斯拦截李维,两个人滚到了山下。翻滚着,扭打着,像两个在战场上的兄弟一样摔跤。我跟在他们后面跑,捡起李维掉在草里的太阳镜。

“不在这儿。”李维恳求道。

“是的。就在这儿。就在所有人面前。”

阿莫斯把李维压在地上,用膝盖顶着他的背。他把李维沾满血的脸按进角球场的干草里,另一只手抓着他的头发:“你就告诉我们所有人!”

“不!”李维尖叫着,他的眼睛又红又肿。至少有两百个人站在那儿,被这场比在角球场更激烈的打斗吸引了。看见巴顿拿着相机挤到中间来我一点也不惊讶。

“伊莱,过来!”阿莫斯说,招手让我往前走。而我只能看见数以百计的黑色大摆裤。我不想向上看。我不确定他们在仓库时知道我些什么,但是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我的头发也已经被汗水打湿了。

李维猛地弓背跃起,想从阿莫斯手里挣脱,但阿莫斯把他控制得很紧,手指甲都掐进了他哥哥的前额。

“你今晚就要告诉他,你这个胆小鬼。”

接着阿莫斯一拳打在了李维的下巴上。

我喉咙发干,无助地站在那儿,想伸过手把李维从地上拉起来。起来!我觉得你很强大,不应该流眼泪。你比我更清楚!起来战斗。但是李维躺在地上哭了。

然后巴顿拍了更多的照片。啪--啪--啪。

李维呜咽着,倒在地上。他眼睛肿得都看不见我了。“伊莱,对不起。”

“为什么?怎么回事?”

“是我。”他呻吟着,声音嘶哑。

“谁?”我问,看见了阿莫斯的眼睛,湿润且无神。

“那个司机。”李维低声说。

巴顿又拍了一张照片,我对着他说:“别拍这些该死的照片了!”

李维深吸口气,然后用尽那晚最后的一点力气,挣脱了他的弟弟,坐了起来,在火光中寻找着我的眼睛。我抱着双膝抵着胸口,整个身子都在发抖,好像他整晚都迷失在了暴风雨中。他在那儿看上去更渺小且受到惊吓。我之前所认为的我们之间的一切事实都要改变了。他说话的时候一滴泪水从他的脸颊滑落。

“是我,不是‘英国人’,是我害死了你的姐姐们。”

我只是瞪着他,说不出话。

“在卡车里,在雨中我看不见你们的马车。”

我跪倒在地上,只看见火光闪烁。其他的一切事物都是一团模糊。那个时候真相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李维本应告诉我他自己就是耶稣基督。我的脸也没有变,我记得的只是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停止了运作,我只能辨认出形状,看不清脸,但我最终明白这一切的仪式:黑色的帽子,黑色的裤子,黑色的背心就好像是数百只乌鸦的翅膀,在我跪着的时候飞在我周围。巴顿的相机,他盘旋着,蜷着身子靠过来,给我拍照,给我的悲痛拍照,给李维的羞愧拍照。利用我们的私人感情,拿去给外面的世界曝光。我们这样保持不动的时间越长,他手指按快门的速度就越快。拍了一张又一张。

经过了多年的抑制之后,我在这些人面前爆发了,而我从来都不想他们目睹我的这一面。就好像是有些事或者有些人把我撕开了。可他不像我自己的另一半,带着他所有的阴影和秘密,挣扎着想要生存,好像知道这是他最后的生存机会了。

我再也控制不住了,尽管李维和阿莫斯一起想要控制住我。我之前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强壮。我从来不知道锁在自己深处的力量驱使我进行如此的暴力行为。这种感觉似对非对,没有什么,就连上帝也不能,让我放过巴顿。那几个阿米什冒充者怎么样呢?在警察到来之前他们一直没动。警察过后会告诉我这是一个完美的分散他们注意力的方法,尽管没人会赦免我的行为。

我知道发生事情的细节,仅仅是因为埃希兄弟在那儿目睹了一切,还有两百多个其他的阿米什人。我还会在报纸上读到它。根据所有的罪项,我首先袭击了巴顿的眼睛,他的相机掉在了地上。然后我袭击了他的鼻子和下巴,踢了他的肚子,直到他再也不能叫我停下。接着我从口袋里拿出马蹄铁击打了他的右手,直到我听见骨头咔咔的响声,并确定他的手腕已经断了才停止。然后,当我意识到他在那晚之后或许永远都不能再拍更多的照片了,我粉碎了他相机的镜头,把其他的部分投进了火里。当我累极了,跪在地上的那个时候,我遇见了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