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外国文学评介丛书——济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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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短暂而艰辛的一生(1)

引子

灿烂的星星呵!愿我像你一样坚定--

但我不愿高悬夜空,

独自映辉,永恒地睁着眼睛,

--济慈《灿烂的星星》

约翰·济慈是十九世纪初英国文坛上一位才华横溢的天才诗人,但年轻夭折,客死异国,终年仅二十五岁。这颗光彩夺目的星星,宛如倏忽即逝的彗星,没有在天空“永恒地睁着眼睛”;但那瞬间迸发出来的奇光异彩却辉映了整个苍穹,给后人留下了无限的赞叹,惋惜和崇敬。

济慈是一位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他与马克思、恩格斯盛誉过的拜伦、雪莱三足鼎立,是英国积极浪漫主义诗人中的“三杰”。一个半世纪以来,他那诗歌的魅力不但经久不衰,而且竞放异彩。他的诗篇被译成各国文字,广为传诵,各种教科书也竞相选录他的名作,诗人的名望有时甚至超越拜伦,凌驾雪莱。特别是近几年来,西方学者对济慈的研究越来越热烈,评价越来越高,有些评论家甚至认为:济慈的诗艺最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因此,把济慈推崇为欧洲整个浪漫主义运动中最典型的代表。

这正应和了诗人生前在《咏名声》一诗中所预言的那样:

艺术家啊!何必为名声痴狂迷醉!

请对她翩然一躬,说声再会,如果她高兴,自然会把你追随。

马厩主的儿子

伦敦北郊。

年逾花甲的老马厩主詹宁斯看出,自己的女儿弗朗西丝·詹宁斯爱上了马厩的雇工领班托马斯,济慈,心里便盘算开了。他回顾自己一生惨淡经营的马厩,营业冷清,盈利不多,只能勉强支撑着混日子;而自己唯一幸存的儿子,情愿去海军供职,不想回来继承父亲的旧业。然而,自从托马斯来了以后,马厩的生意一下子火热起来,这个才二十岁的小伙子,精明能干,性格和顺,在他的操持下,马厩呈现出蓬勃兴旺的苗头。“不错,就让他来经营这个马厩吧。”老詹宁斯打定主意,欣然同意将自己十九岁的女儿嫁给托马斯,并把整个马厩当做嫁妆送给了女儿。托马斯和弗朗西丝婚后不久,老詹宁斯就告别马厩,安享晚年了。

托马斯·济慈确实是位有心计、有抱负的青年。他精打细算,广开财路,还把新房安在马厩里,悉心经营活计。托马斯接手不久,马厩着实兴旺了起来。到他这儿来租马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外出也喜欢把自己的马匹放到他的马厩里寄养。

在情真意笃的新婚生活中,小夫妻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一七九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约翰·济慈降生到这个幸福和睦的家中。弗朗西丝在兴奋之余,也为这个仅怀胎七个月的早产儿感到忧郁。她当然绝对没有想到,这个先天不足的孩子日后会成为一代诗人,名扬四海。

小济慈个子不大,眉目清秀,脸长得很像他年轻漂亮的母亲;他天真活泼,富有表情,从小就有很强的模仿能力,说话极有韵味,常常押着别人提问的最后一个韵节回答问题。大人们都挺喜欢他。可他也有让大人们不可思议的时候。他五岁那年,母亲抱病卧床,医生嘱咐她得绝对安静,小济慈听了后,便手持一把破旧的玩具宝剑,守护在母亲的门前,不让任何人走进去,甚至也不让母亲走出房门一步。其神色之严厉,态度之强硬,连大人们见了都无不愕然。

济慈的父亲出身贫寒,只粗识几个字,根本不懂文学;而母亲又近似文盲。没有人从小向他灌输诗歌的韵律和音乐的节拍,但马厩附近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牧场。童年时代的济慈,喜欢在牧场上流连玩耍,观看大自然用它那绚丽多彩的画笔给天地万物绘下的种种颜色,聆听百鸟悠扬悦耳的啼鸣。童年时代的济慈没有读过印刷的书,却饱览了大自然展现在他面前的画卷;没有听到过在乐器上弹奏出来的乐曲,却饱闻了风儿在宇宙间叩起的种种音响。

优美的自然环境陶冶了这位未来诗人的性情,丰富了他的想象,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美的印象,美的魅力,美的感召。

自从约翰·济慈出生以后,托马斯家又接二连三地添了不少人口。乔冶·济慈生于一七九七年;汤姆·济慈生于一七九九年;弗朗西丝·玛丽生于一八零三年;此外还有一个,刚出生就夭折了。

托马斯·济慈担负起抚养这六口之家的重担。由于他经营得力,治家有方,他家的生活水平在当时当地还算得上是小康人家。

约翰·济慈八岁时,托马斯不想把他马马虎虎地塞进附近的乡村学校,而是郑重其事地同妻子商量,将孩子送到离伦敦十里之遥的恩菲尔德镇上学。恩菲尔德学校规模不大,当时只有七八十个学生。它不是那种为贵族子女报考大学的预备学校,而主要是为当地做小生意的人以及其他从事一般行业的人的子女进行普及教育。弗朗西丝的两个兄弟曾在那儿就学,并生活得很好。托马斯认定这是所理想的学校,便将他的两个儿子先后送到那儿去读书。

托马斯是位认真负责的父亲。他不仅在生活上尽量满足孩子们的需求,还常常关心他们的学业。一有机会,他就挤出时间,去看望自己的孩子。

谁也想不到,厄运会突然降临在他的头上。

一八零四年四月五日,托马斯去学校看望孩子后,由于心里惦记着马厩里的活计,便星夜赶回家去。当马疾驰在鹅卵石路面上时,马一失蹄,将他从马背上摔了下来。顿时,他头破血流,不省人事,躺在路边,直到半夜一点钟,才被一个守夜人发现,送进了医院。但终因头颅破裂,流血过多,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在医院的病床上停止了呼吸。

托马斯去世后,马厩急需另找一位精明强干的人来操办经营。由于托马斯的遗孀将来可以从她自己父亲那儿继承一份较为丰厚的遗产,而且马厩前程无量,不少男人跃跃欲试,都想与寡妇弗朗西丝联姻。其中,银行小职员罗林斯以其精明的气质,赢得了弗朗西丝的青睐。因为马厩的营业不能停辍,弗朗西丝准备马上结婚。

弗朗西丝的父亲--老马厩主詹宁斯认为,罗林斯是个慕钱财而来的小人,将来不会担负起抚养全家的重任。所以,一当女儿成婚,他就把外孙们接到自己家里。

詹宁斯是位十分和蔼可亲的老人,对外孙和外孙女关怀备至。在外公家里,孩子们感到十分温暖、舒适,几乎忘记了父亲去世留给他们的痛苦。可是,在第二年,即一八零五年的三月,这位慈祥善良的老人也溘然逝世了。

年近七旬的外婆担负起了教养外孙的重任。她以令人难以相信的信心和勇气,冷静地应付新的局面。她力求节俭,省下钱来给外孙们添置衣裤,买可口的食物。为了节省开支,她换了一幢小房子住下,以支付济慈兄弟们上学的费用。

老詹宁斯的预见十分正确。罗林斯果真是个追求钱财的无耻之徒。他把马厩搞到手后,只顾自己赚钱,对弗朗西丝毫无感情,也根本不顾济慈兄妹们的生活。弗朗西丝一气之下,愤然与他分手,回到了娘家。从此,她病魔缠身,卧床不起。日复一日,她的肺病越来越严重。一直无忧无虑的约翰·济慈突然感到了他当长子的责任。他每天守护在母亲的床边,烧汤,喂药,操劳杂务,有时,还读小说给母亲听,让她消磨时光。

但这终究无法挽回母亲的生命。一八一零年的日历没翻过去几张,母亲就离开他们四个孩子去世了。济慈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同时深深地感到了自己的责任,因为在这世上除年迈的外婆以外,再没有别的亲人了。他是这个家年纪最大的男人。

一夜之间,他仿佛成了个大人。

其实,他还不到十五岁。

他有他自己的乐园

应该说,这个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成长起来的“野孩子”并不是生来就喜欢读书的。

当他一开始被送去恩菲尔德读书时,他根本就无心上课。他想家,思念自己的父母、弟妹,怀念那些他时常出没玩耍的地方。他常常夜不能寐,整夜整夜地哭泣。为了不让同学们听见,小济慈把毯子塞进嘴里,偷偷地流泪啜泣。

小济慈身材不高,长得相当文气,简直像个漂亮的姑娘;但他胆量过人,脾气很大,要是有人惹他,欺他,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也会挺身而出,虽力量悬殊,也敢于拼搏。有一次,一名校工因一点小事打了他弟弟汤姆一个耳光,济慈见了,立即不顾一切地朝那个身大如牛的家伙扑上去,乱踢乱咬。

因此,在当时的学校里,他给人的印象不是个学生,而俨然一名斗士。

济慈有位当海员的远房堂叔叔,幼小的济慈听过他的种种海上遭遇和传奇经历,对他极为崇拜,向往他的生活,期待有朝一日也能像他一样在大风大浪中闯遍天下。当时,人们都以为这个倔强的小孩将来会在军事上出人头地。

同学和老师并不欣赏他的勇敢和好斗的性格,但他资质聪明,为人慷慨大方,从不患得患失,斤斤计较,因此从校长、教师到一般学生都没有人在背后说他的坏话。他平日读书并不用功,可考试成绩却往往不差,同学们为此十分钦佩他。济慈同寝室有个叫霍姆斯的学生对他更是崇敬之至,认为他是个真正的英雄好汉,笑得痛快,哭得也痛快,浑身上下一股豪气。两人很快成了心腹之交,整天形影不离。

不久,这位后来成为英国著名的音乐批评家的霍姆斯突然发现他的朋友变了。他发现往日喜欢在运动场上奔波的济慈,这时成了书呆子,整天埋在书堆里,甚至不出教室门一步。济慈最喜欢读诗,同时对音乐也有一种特殊的爱好。每当校长克拉克夜晚在楼上弹钢琴时,济慈就躺在床上,睁大眼睛,静静地听着。这时,谁要是打扰了他,那谁就活该倒霉。

校长克拉克先生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他知道济慈新近丧母,但想不到这一沉重的打击竟使这个豪放不羁的顽童成了一个孜孜不倦的读书人。济慈差不多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读书上,即使是吃饭,也要捧着一本书,边吃边读。清晨,他早早地来到教室,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也自己躲在教室或寝室里埋头读书。不多久,他竟读完了学校图书馆里的全部藏书。所读之书,包罗万象,无所不涉。从历史、地理、哲学、社会学,到希腊罗马神话、荷马史诗、莎士比亚,他统统浏览了一遍。文学之窗向他洞开了。通过这个窗口,济慈看到了一个五光十色的奇异世界。在他后来的作品中,济慈喜欢拿“洞开的窗口”作为比喻,说明人不应该禁锢在自己生活的小圈子里,而应该通过书本,扩大视野,寻找广袤的世界。

与此同时,他刻苦攻读拉丁文和法文,并试着翻译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记》。也就从这个时候起,他开始接触当时的进步作家李·汉特主办的《检察者》杂志,受到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

济慈的弟弟乔治和汤姆对诗没什么兴趣,但他们从不使哥哥扫兴。每当济慈兴致勃勃地大谈自己的感想时,他们总是设法讲上那么几句,尽管可能说得完全牛头不对马嘴。这些过早失去双亲的孤儿们彼此十分亲密,互相信任,从不扯皮吵嘴。

尽管如此,他们七十四岁的外婆还是一直在为他们的生计担忧。想到自己行将就木,她准备把她丈夫留给她的全部遗产留给外孙们。她开始替外孙们寻找可靠的保护人。找谁呢?她想到了同乡查理德·艾比,一个富有而讲实际的茶商。

商人毕竟是会算计的人。艾比在充当济慈兄妹的保护人兼钱财保管人后的第二年(1811年)就认定济慈家的两个大孩子不能再念书,而应该自谋生路。他让济慈和他弟弟乔治离校,把乔治留在自己在伦敦的商行里干活,而将济慈送到一位外科医生那儿去学医。他所以这样安排自有他的想法。他认为济慈过于爱读书,干活肯定没有乔治来得专心。而所以要让济慈选择学医,也许就因为行医容易挣钱。

学徒合同期为五年。

济慈对此安排没什么意见。在他看来,他这样至少可以自食其力,说不定还能养家糊口。在他的心目中,他是个“大人”,应该担负起家庭的重担。

再说,他苦心攻读的拉丁文在医学上也可以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是,他学医的那家诊所离恩菲尔德学校很近,他可以常常回到母校,回到他那个读书的天地,自由自在地在书海中遨游。

对于学医本身,济慈实在没有兴趣,甚至一嗅到医院里那种特有的气味就感到恶心。所以他便不时地回母校寻找他自己的乐园。他喜欢到校长的儿子考登·克拉克那儿借几本书,然后静静地坐在校园的花园里阅读。这儿环境优美,花园边是个绿水荡漾的小池塘。池塘的铁栅外,就是一片草场。在静静的五月夜晚,还可以听见夜莺的歌唱。只有在这个地方,济慈才感到自己超脱了一切,得到了美的享受。

良师益友

考登·克拉克毕业于剑桥大学。他博学多才,酷爱文学和音乐,且待人十分热诚。还在济慈在校时,他就对济慈的智慧和机敏十分赏识,经常借他一些文学名著,培养他的文学素质。当济慈离校去学医后,他仍十分关心济慈。每当济慈来校,他总是放下自己的工作,陪他散步、读诗,一起讨论文学。他还不断地借书给济慈,向他推荐文学名著,通过他,济慈成了《检察者》的经常的读者。

考登长济慈八岁,可从不摆年长者的架子,只是尽自己之所能,帮助和引导济慈。在济慈的心目中,他是个启蒙老师,是他诗歌创作的引路人。

每次济慈去学校,总要同考登交谈到很晚,直到夜深人静,非走不可时才恋恋不舍地拿起自己的帽子。考登也差不多每次都要送济慈一程。而每次分手后,济慈总是伫立路旁,目送考登·克拉克远去,直至他脚步声消失,他才转身向回走。

他曾这么写道:

呵!假如我从未碰见,

从未结识你这样的好人,

我又能干些什么?

在频繁的接触中,考登·克拉克发现济慈对诗歌不仅兴趣浓厚,而且颖悟独具,想象力丰富,便准备在诗歌方面对济慈进行重点的引导。一天,他和济慈一起认真地阅读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斯宾塞的一篇抒情诗《结婚颂》。斯宾塞的诗作风格清新、优美,自成一体,很富有音乐感。济慈一读便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临别时,他向克拉克提出要借斯宾塞的代表作《仙后》。

在这以前,朋友们爱把济慈比作“在春天的草场上大吃大嚼的公羊”,而现在,济慈终于找到了他所渴求的东西。斯宾塞优美的诗体,形象的比喻,使济慈读得如痴似醉,爱不释卷,甚至进入了角色,忽而放怀大笑,忽而失声痛哭。

斯宾塞的诗在这个十六岁青年的心里激起了强烈的反响,触发了他的创作热情。在读了《仙后》的第二年,济慈动手写了他的第一首诗《仿斯宾塞》。

此外,还写了好几首十四行诗。这些诗,从结构上看,受斯宾塞的影响很深,诗歌充满激情,也充满着人文主义的民主和和平思想。有一首题为《咏和平》

的十四行诗,更是强烈地表现出诗人的民主倾向。那一年,正好是拿破仑被流放到意大利厄尔巴岛的一年,济慈的诗中明显地表达了他希望天下从此太平的愿望:

和平呵!你可是来祝福,

这被战争环绕的海岛,

以你静谧的面容来平复。

我们的忧虑,使三邦微笑?济慈的早期作品虽功力不足,但都是诗人精心推敲而成的。所以,三年以后,济慈把这些早期作品统统编进了他的第一部诗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