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观念的嬗变与文体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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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浅谈通俗文学的审美特征

通俗文学的兴起是近年来的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人们往往把它归诸经济繁荣、政治清明、思想解放等外部原因,而很少从通俗文学的内部发展规律去寻找它兴起的原因。不错,通俗文学在近年来的蓬勃发展有其来自文学外部的种种社会原因,但是,要科学地揭示这一文学现象还应该从文学内部去寻找原因。如果这样做的话,那我们就会发现,审美趣味的多样化乃是近年来通俗文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探讨一下通俗文学的审美特征,无论对于认识通俗文学这一文学现象,抑或对于引导通俗文学创作质量的提高,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通俗文学的范围很大,包括的种类良多,我这里所谈的仅限于通俗小说,尤其是通俗长篇小说。因为通俗长篇小说我多少还读过一些,而且八年多来出现的近二百部通俗长篇小说在蓬勃兴起的通俗文学大潮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那么,通俗文学,或者缩小点范围说,通俗小说(尤其是通俗长篇小说)具有些什么审美特征呢?就总的来说,要看到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一是人们对这种传统民族形式喜闻乐见的审美心理或审美习惯。只有从这两个方面的总体上去把握通俗文学的审美特征,才可能对它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当然,如果分开来说,也可以甲、乙、丙、丁开中药铺式地说上它几点。

通俗文学最突出的审美特征是富于传奇性。就中国小说发展的历史来看,唐代文人用书面语言(文言文)写作的小说取名为“传奇”;到了宋代以后,大量由口头文学演变而来的白话小说,不管是长篇,还是短篇,也大都保持传奇性这一特点。这种传奇性,表现在人物描写上,常常用浪漫主义的手法刻画人物形象,突出人物的英雄性格或侠义性格。无论是劫富济贫、反抗封建统治的农民起义的英雄,还是除暴安良,伸张正义的侠客,我国古代小说中出现很多英雄和侠客的形象,都具有传奇色彩,乃至才子佳人式的言情小说或是写破案、昭雪冤案的公案小说,其中的人物形象也大都具有传奇色彩。近年来出现的通俗小说,尤其是武林题材和公安题材(包括侦破、反特、反走私等各种类型)的通俗小说中,无论是名震遐迩的武林大师如霍元甲、东方旭等,或是名噪一时的侠客如燕子李三、大刀王五等,还是默默无闻地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保卫国家安全的公安干聱的形象,大都保持了不同程度的传奇色彩。当然当代社会中的人民公安战士的形象,不同于古代的义士、清官和侠客,他们除了富于正义感,行为富有传奇色彩,还具有崇高的革命品质;而像霍元甲、燕子李三等武士、侠客的形象,出自当代作家之手,当然也不同于旧时的武林好汉的侠客义士,他们身上大都焕发着爱国主义的思想光彩。但是,无论是公安战士或者武师侠客,他们的形象在其审美特征上同古代小说中义士、侠客的形象,又有某种联系,那就是都富有传奇色彩,而这种传奇色彩又都往往表现为英雄行为和性格的侠义性。表现这种侠义性格和英雄行为的传奇性成了古今通俗小说的共同审美特征,而喜欢这种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物,为之赞叹、为之扼腕,又是一种传统的民族审美心理特征。通俗文学的传奇性,还表现在故事情节的丰富曲折上。通俗文学往往以情节发展的大开大合,跌宕起伏和曲折离奇而引人入胜,给人以审美的享受。而这种丰富曲折的情节安排,往往表现为奇和巧两个特点。所谓“奇”,就是要猎奇,发人所未见,闻人所未闻,写侦破,写公案,文章大都做在一个“奇”字上。这种奇,如果奇得恰到好处,而不是违反生活真实专门去搞些搜奇列怪的东西,或者摘些格调不高、太富于感官刺激甚至于怪诞荒谬的情节,那还是有审美价值的,或者能受到一些纯文学难以替代的审美功效。所谓“巧”,就是讲巧合,在偶然性上做文章,这种巧合的文章如果做得好,不是胡编乱造的话,做到偶然出于必然,既出人意外,又在意中,那还是往往能收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审美效果的。在情节安排之讲究“奇”和“巧”,处理得好,是可以收到不错的艺术效果的;通俗小说的魅力也往往源于此。不过,在讲通俗小说的传奇性时,还要注意把传奇性与真实性结合起来。真实是文学的生命,如果奇巧到影响真实性的话,那就要危及作品的艺术生命。这方面,当前通俗文学创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值得注意;而讲通俗文学创作的提高,也应是在传奇性与真实性相结合上下功夫。古人告诫我们要做到“夸而有节、饰而不诬”(刘勰:《文心雕龙夸饰》),还是讲得有道理的,值得我们记取。

通俗文学另一重要的审美特征是注意外部世界描写的生动性,也就是注意直观性的生动描写。通俗文学作品(包括通俗小说在内),不大注意开拓人物的心灵空间,不注意心理描写,却比较注意人物语言动作以致环境、场景、风俗等外部世界的描写,并力求生动真切。这大概同我国古典小说大都源于说书这一类民间口头文学创作有关,而且同它的故事性强,情节丰富曲折这一特点分不开。通俗文学作品中的这种对外部世界生动真切的描写,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水浒》中的武松打虎场面生动描写,那种先做层层铺垫,继则渲染气氛,最后再写微醉的武松与老虎搏斗的情景,堪为这种生动描写的典范,至今读来仍然脍炙人口。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武术题材的通俗小说,例如《津门大侠霍元甲》、《武林志》、《神州擂》等,在写比武打擂的场面时,也是很生动真切的,那一招一式,那夺人的气势,那惊心动魄的气氛,都是描绘得有声有色的,也是动人心弦的。虽然有的作品在写比武场面时,陷入一种套套,但如果写得好,照样能吸引人,能给人以审美的愉悦感。还有一些破案推理的公安题材的通俗文学作品,在描写人物动作的同时,又注意进行心理活动描写,并使二者结合起来;在写生动具体的形象时,又注意进行推理,使情理相融。这样的作品,其上乘者,还是很有艺术吸引力的。通俗文学作品注意外部世界真切生动的描写这一审美特征告诉我们:在影视艺术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在文学被迫越来越注意发挥其描写内心世界这一特长的时候,传统的一些表现手法,例如铺垫、渲染、映衬、对比等等描写手法,以及细节描写的手法,也并未完全成为可以弃之不用的过时货。在进行外部世界描写时,它们还是可以发挥其作用的。

民俗性和趣味性是通俗文学另一审美特征。一些纯文学作品也注意民俗描写,但那是比较个别的,而且一注重民俗描写,例如邓友梅和冯骥才的民俗小说,又往往成为雅中有俗的沟通俗文学与纯文学的“中间作品”(姑妄用这样的概念来表达,这种“中间”指的是介于纯文学与俗文学之间)。但是,通俗文学作品大都注重民俗描写,并依靠富有知识性和趣味性的民俗描写来吸引读者,开拓读者的眼界。我之所以也喜欢读点通俗文学作品,也大都着眼于其中的民俗描写。例如历史通俗小说《括苍山恩仇记》中关于浙南山区民风民俗饶有兴味的大量描写,武林小说《津门大侠霍元甲》中关于天津南郊民俗的描写,那种独具一格的“津味儿”,都是很值得品味的。这种民俗描写,不仅具有民俗学价值,更重要的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其中有关风土人情,文物掌故的描写,更是令人读之兴味无穷。我们所说的趣味性,也大都是从这种民俗描写中表现出来的,当然,有的则是加的别的方面的“作料”,如果加得好,有益无害,也是值得赞赏的。

最后说说通俗性。通俗性也应该说是通俗文学的种审美特征,是它区别于纯文学的重要标志。这种通俗性既表现在选材和表现手法上,也表现在语言上。语言!的通俗、明白、晓畅,且富于口语的谐趣和活力,是通俗文学作品语言上重要的特点。但是现在的通俗文学作品的语言却有这么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把通俗与粗俗混同起来,语言上粗俗不堪,很不讲究;其实口头语言是很美的,它有一种纯净朴索的美,绝非粗俗野鄙的语言可以冒充,另一方面,有些作品的语言文白夹杂,以此为美,这也是一种错误的倾向。语言文白夹杂,不通俗晓畅,不口语化,怎能说是通俗文学作品呢?此外,在选材和表现手法上,我们也看到有些作品不注重发挥通俗文学的特长,写得过于庄重梅滞,这也是由于不注意通俗文学的通俗性所致。

如果从小说艺术本身发展的层次来看,生活故事化的展示阶段比起人物性格化的展示阶段和以人物内心世界审美化为主要特征的多元的展示阶段来,当然是出于比较低级的发展阶段,但是,如果作为一种审美的民俗习惯和审美的心理特征来看,通俗小说的审美特征却不能被看成是低级的。审美活动和审美兴趣是多元索的,没有什么高低之分。因此,欣赏通俗文学作品也不是文化水平低的表现,通俗文学热的兴起也不能从我们的民族文化水平暂时还比较低去寻找原因。它尊重民族审美习惯和特有的审美心理特征。从这方面来看,关于通俗文学审美特征的探讨,不仅是研究通俗文学的兴起与提高的重要课题,也是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这篇短文,只想引起人们的注意和研究者的兴趣,作为引玉之砖抛出;如能对通俗文学的研究起一点引起专家学者研究兴趣的作用,那就很满足了。

198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