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林语堂全集6)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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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夫邸(2)

“我不是说护士,我是指警察。一些警察领头游行,而另一些却来破坏。这就是西安,什么怪事都有。他们应该砸烂自己的乐队!”他突然高谈阔论。

她大笑,这一笑引发了伤口的疼痛。她猛然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

“没关系,说下去,我喜欢听。”

“还有,如果警察知道大夫邸市长的侄女儿也受了伤,局长一定会亲自向你叔叔道歉呢。市长是你叔叔,对不对?”

她的脸突然紧张了起来。“是的。这也正是我所不希望的。不能让我叔叔知道这件事。”

他向后仰首大笑。

“你不了解他。”她说。

“这个我知道,不过我想警察也没工夫去清查伤者的名单……他们真不该让你等这么久。”

他又走到医疗室,敲着玻璃门。有个护士走出来。

“这儿有个女孩。她已经等了半个钟头,血还没有止住。你能不能替她想想法子。”

护士抬头看看他含着笑说:“带她过来吧。”

李飞愉快地回来告诉她。他只能待在玻璃门外。当她进去时,回过头来对他笑了笑。

过了几分钟之后,她走出来。脸擦洗过,头发也梳理好了。耳朵后面贴着一块干净的纱布。他看着她那深邃抑郁的眸子。

她伸出手向他道谢。她黑长的睫毛、圆小的脸庞,诱发哀愁的眼神,都令他觉得不该就此分手。

“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应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她说。

“单名一个飞。李飞。”

“飞翔的飞?”

“是的。”

“奇怪!我一直不晓得,你就是那位名记者!”她默默地看了看他。

“别损我了。现在你真的该好好休息。一定饿了吧?”

他看了看手表。“早就过十二点了。经过这么一场混乱,他们该不会等你回去吧?”她虚弱地回答:“不会。”

“午饭时间过了,而且这里离你家还有一大段路。我有这份荣幸请你吃饭吗?”

她欣然接受了,就像面临一次奇遇。

他们来到一家馆子,他叫了壶热茶、饭、鲜鲤鱼汤和葱爆羊肉。

柔安觉得自己复原了。她欣赏他的文笔,却做梦也没想到会遇见他本人。她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内心思想都为她所熟悉的男人身边。

她说:“我想起来了,你有一篇讨论有关磕头的文章。”

“你喜欢吗?”

“我一面读,一面大笑呢!”

他记得自己曾大谈磕头对身体柔软度的价值。他把磕头看做是一种体操。下跪、手臂外弯而后合掌,加上一再地伏倒,使得全身的肌肉都运动了。这和游泳差不多,不过比游泳更妙。有人凭磕头可以找到一份差事,游泳可起不了这么大的作用。他奉劝凡是有志于从政的人都要练习磕头,尤其是可靠的官员更该每天勤练。他还附带地建议女士们把它当做是减肥韵律操。他引用了先圣孔子祖先的名言:“听到皇上下令,第一声则低头,第二声则俯胸,第三声则弯腰。接着贴墙而走,别人也不敢对我无礼。”

“做官的人都该读读这篇文章。”他说。那是一篇轻松、诙谐,具有讽刺意味的文章。

“你怎会替报纸写东西呢?”她的眼睛黑亮,声音充满热诚。

“不知道,人往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那件事……特别是一些对生命具有重大意义的事。其实我是在偶然的机会下进去了。我毕业的时候,刚好有家报馆缺人,我就接受了这份工作。”

“难道你当初志不在写作?”

“也许我曾经想过吧。我真的不知道。接受这份工作只是因为我必须养活自己。”

“现在你喜欢上了这份工作?”

她天真地追问道。

“喜欢。它使我有机会到处旅行,我爱旅行。特别是现在我发现有一位这么漂亮的女孩爱读它,我更喜欢写了。”

她想谢谢他的恭维,但是没说出来。她喜欢他用简单、自然的态度来谈论自己的作品。她又好奇又兴奋,但是不能不克制下来。

“别谈我了。你父亲人呢?”

“他住在三岔驿。”

“那是在哪里?”

“甘肃的南部。我们在那边有一块地。”

他的眼睛表露出对她的心意。李飞不是保皇党--而且恰好相反。然而身为一个作家,他不由自主地被这个知名度极高、又能使读者感受性强烈的学者的女儿所吸引着。

李飞招伙计来结账。她说由她来付钱,但是他坚持要请客,同时准备离开。

“帮个忙好吗?如果你要报道今天早上的事情,别提到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微颤着。

“为什么?”

“因为我叔叔会生气的。他一向是和市政府站在同一条线上。如果他发现他的侄女儿参加示威对抗警察而见了报,他会不高兴的。”

“难道你回到家,他还会不知道吗?”

“我告诉他全体学生都去了,他就不会怪我。只要我的名字不见报,就没关系。”

李飞听说过这个肥胖、乖僻的前任市长杜范林,他是西安社会的支柱,也是舆论、法治的热心拥护者。“我了解。”李飞体谅地看着她说,“你很好。”他带着倾心的眼神加上一句。

他为她叫了一辆黄包车。她转过身来投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微笑。她的眼睛好黑好黑。

短短的上海战役,丝毫没有惊动到内地,却给西安带来了巨大震撼。首府暂迁到洛阳,大批的政治领袖、常务工作人员、将军们、报社记者,和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大学校长啦、外国政治专家啦、经济学者啦、名学者等等--都蜂拥而至。

几乎每天都有重要人士到达车站,军乐队在月台上奏乐迎接他们。如果来者太重要,那么就会有两组乐队,一组是警察局派的,另一组是省政府派的。从火车入站直到那位重要访客离开月台,特别是当他跨上轿车的那一刻,两组乐队一齐地吹响不同的曲子、不同的调子,反正声音愈响,就表示愈热烈的欢迎。

一次全国紧急会议计划在洛阳召开。代表团正考虑建西安为“西都”。因为西安是中国古代的名都,从洛阳坐火车来只要花几个小时而已,大多数的首长都趁机来访参观,乘陇海铁路运行的钢铁车身的“蓝色特快车”。那位不识字的军阀、西安警察局局长、铁路管理局局长,都忙得不可开交。警察穿上崭新的春季制服。街道上的汽车也显着地增加。军队也大幅度地调动。满身灰尘、衣衫褴褛的士兵绑着腿,穿着草鞋,在城里游荡,有些还戴着那种毛茸茸附有耳罩的“满洲帽”。

国际联盟指派李顿代表团来调查“沈阳事变”时,日本正继续对满洲各省进行大肆侵略。而当李顿爵士奔波于日本和上海之间时,废帝溥仪遭挟持,“满洲国”宣布独立。满洲的中国士兵被逐出故乡,越过万里长城到内地来,变成了一支没有根据地的军队。很多人流于西北。有位着名的满洲司令也来了,暂时驻在离西安不远的潼关。戏园、茶楼、饭馆生意都很兴隆,因为有很多男女优伶和女艺人也逃到西安。

和柔安吃完午饭,李飞花了二十分钟走到家。他爱散步。虽然他生长在这里,这个城市仍然令他迷惑。从上海回来之后,他开始用成熟的眼光来看它。整座城充满了显眼炫目的色彩,像集市场里村姑们的打扮那样,鲜红、“鸭蛋绿”和深紫色。在西安的街上你可以看到裹小脚的母亲和她们在学校念书、穿笔挺长裙、头发烫卷的女儿们同行。这座城市充满了强烈的对比,有古城墙、骡车和现代汽车,有高大、苍老的北方商人和穿着中山装的年轻忠党爱国志士,有不识字的军阀和无赖的士兵,有骗子和娼妓,有厨房临着路边而前门褪色的老饭馆和现代豪华的“中国旅行饭店”,有骆驼商旅团和堂堂的铁路局竞争,还有裹着紫袍的喇嘛僧,少数因没有马匹可骑而茫然若失的蒙古人和数以千计包着头巾的回教徒,尤其是城西北角处更易见到这些对比。

李飞回到家乡,替那家国立报馆写“西安通讯”,至今已一年了。在此以前,他曾写过一系列的“洛阳通讯”。他的报道很不凡。他向来不喜欢把任何事情写得记录化、统计化,而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他个人的感触。上海的编辑为此抱怨了好多次。有一回,当他寄出一篇文章之后,收到了编辑打来的一份挖苦的电报:“亲爱的李飞,可否请您慷慨地来电告知这段插曲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当事人的全名和籍贯?您的文中只说明事理和起因而已。”令编辑感到意外的是,读者纷纷来信说他们喜欢李飞的文章,说是他的文体和评论中体现出他个人的感觉,这使得他写的故事独具风格、值得一看。李飞真的塑造出他自己的格调,半认真、半捉弄,往往带有讽刺意味,读者喜欢他的评论意见甚过他对报道的事实。他替自己立了些名气,编辑也就任他写些自己独特的报道。他仍不喜欢当个新闻特派员,他想写小说。他之所以继续干下去,只是为了谋生,况且,毕竟报社的工作是以写作为主。他爱写作,有些作家把小说写得像市政报告,而李飞却喜欢把他的新闻报道写得像小说。虽然这对记者写作的规则而言,是不正当的,非职业性的和不被承认的。但是他喜欢这样。

其实他写过只有两百页的短篇小说,是根据他追随国民党自广东北上讨伐各省军阀的亲身经验。心怀着青年对国民革命的狂热,誓讨军阀、统一全国,他放弃了大学第三年的学业,和许多大学生一样投入这个行列。这本书描写政工人员的口号、独特的仪式和讲演方式,把政工人员变成了人们的笑料。几乎有点像是政工人员的手册似的。当国民党的军队一路打下来收复城池之际,主角却高谈张贴标语的技术,糨糊的制作方法,偏爱选用蓝色的糨糊刷、糨糊罐和扶梯,以及如何在城墙和桥梁上漆上大字;简言之,就是要引人们注意标语。还有些逗趣的段落描写国民党的仪式、行礼、鞠躬,特别是在演讲之后的“鼓掌”。党员会议中的会议事项往往包括了下面几个部分:

1.主席致词

2.观众鼓掌

3.介绍上级指导员

4.观众起立鼓掌欢迎

5.上级指导员致词

6.观众鼓掌

7.主席赞美上级指导员的演说,并称颂孙中山先生

因为老百姓对标语生厌,痛恨看到四处张贴的海报破坏了城市和乡下的景观,所以那部小说大受欢迎,甚至政工人员也暗地观赏。那本书成了北伐时期最好的讽刺文章。

李飞厌烦了革命,回到学校去完成大学学业。他已经稍有名气。他毕业的时候,一位在北伐时认识的朋友把他介绍到《新公报》工作。现在他已经当了三年的特派员,由他自行选择工作的职务和地点,因为他从未重复其他记者的报道。

他家在古城墙的东北角里,是一块比较便宜的地段。屋子后街上有些蔬菜摊子,是由邻近的农人经营的,还有几家肉铺、杂货店,一间回教清真馆和两三家平民小吃店。

房子是用黏土或干砖盖的,有些刷了洋灰,有些没有。蜿蜒街道的那边有个大池塘、邻家的鸭鹅常泡在水中,池塘边长满了浮萍和沼泽植物,他小时候常来这里玩耍。夏天一到,池塘就枯缩一半,他常在烂泥上走,掘取贝壳。把双脚浸泡在凉快的泥浆里,让软泥透过脚趾缝,这股感觉真令他难忘。他爱这个池塘、古城墙以及延伸着墙被沃草覆盖的这幅美景。

他家的房屋比别家的好些,是一幢古老、坚固的红砖房,坐落在寂静的巷子里。他可以闭着眼走过巷子,摸索到家门口。他是在这儿长大,也是在这儿和邻居男孩玩耍,念大学时每次他从上海回来,总是明显地看出这条巷子愈来愈短、愈来愈窄。

大门边有两根红砖柱子,伸出白粉墙。小时候他喜欢闭着眼,沿着墙拿根棍子划。当棍子碰到红砖柱子,就知道到家了。当他母亲叫他去买青菜豆腐,他就这样走,母亲会在门口看着他。他睁开眼,往往会撞进母亲的怀里,母亲总是笑笑,即使他压碎了手中的豆腐,她也不生气。

现在他母亲已届中年,而他也不再闭着眼走回家了。他稳健快速地走上去敲门,通常都是老妈子李妈来开门。小时候,家里请不起女佣。他父亲是个铁路局的员工,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过世了。他母亲洗衣煮饭,一手把两兄弟抚养成人。现在他们请得起佣人了。小时候他说过要送给母亲“一个地球的铜板”。当他第一次把稿子卖给报馆,把三块半稿费换成了一毛、两毛的零钱。他买了个地球仪,在北极的地方穿了个洞,开始存铜板。念大三的时候,地球仪几乎满了,他把它带回家送给母亲。

“妈,这是我送你的一球铜板。”他把球摇得叮当响。母亲笑得脸皱成一团了。长大后他仍继续寻母亲开心,用各种故事来愚弄她,有真有假,她被弄得糊里糊涂,从来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的话。而这种顽皮不羁、真假参半的个性,不知不觉地塑造成他的风格。

有时候是他大嫂端儿来开门。她的身材娇小,声音像银铃般悦耳。端儿是个零售商的女儿,是他母亲做主替哥哥娶过门的。他觉得,这么一个小女人竟生下了三个男娃,简直是不可思议,他哥哥一百八十公分,还比他高出两公分呢。他哥哥李平不常开口,很少让情绪表现在外。他现在是个成功的羊毛皮货商了。他母亲辛辛苦苦地抚养两兄弟长大,让大的能在商场上立足,小的能够完成大学学业,这是他认为女人比男人强的许多原因之一。至少在养育子女方面,父亲根本可有可无。李飞深信自然法则,人类永远无法达成大自然所预定的一切。公鹅无法抚育小鹅,公鸡也是滑稽的父亲。他还相信,即使是个没教养的街头少女,只要她有良好的天赋,不论他是名将或是学者都能获得男人的心,因为自然界从未要求女孩子用文凭去赢得男人呀!

他回到家总是先去看母亲。

“吃过午饭了吗?”虽然他已经二十五岁,她仍然把他当小孩子看待。因为他是幺儿,而且还没成亲。

“是的,我和一个漂亮的小姐一齐吃午饭。”

母亲的眼睛露出阴郁不相信的神色。他又说:“学生和警察发生斗殴。妈,你知道吗?真可笑。警察乐队引导学生游行,却偏又有警察来阻止游行。”

“干吗游行?”

他母亲不识字。他不想作太多的解释,因为那只会弄得她更糊涂。在她窄小的天地里,只有西安和她的亲人。

“我们在上海和日本人打仗。有一部分军队在和日本对抗,有一部分却没有。学生们想要支持那支在对抗敌人的军队。”

“你说你和女孩吃午饭,别又是在骗我的吧?”

“不,妈。很多男女学生都受了伤。有一个女孩受伤被落在后面,我只好帮她的忙。我带她上医院,之后请她和我一块吃饭。”

“是不是个好女孩呀?”母亲真不该用这个字眼,天底下的女孩都应该是好的。

“是的,我想是吧!”

母亲很重视这件事。幺儿成亲她看得比什么都要紧。她不是那种专制的女人,她只是静静地等着。

“你应该多多留意女孩子了。你哥哥已经给我生了三个孙子,而你还不结婚。告诉我,她是谁呀?”

“一个大学生。”

“长得什么样子?”

李飞虽然很会说话,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叫我怎么说呢?她是个很端庄的女孩,漂亮的脸蛋,乌黑的眼睛。”

“你喜欢她吗?”

“喜欢。我看她独自坐在树下揉膝盖,表情有点难过。”

“你会不会再见到她?”

“噢,妈,别催我嘛!我今天早上才认识她。她父亲是位学者,是大夫邸杜市长的亲戚。”

“这我不喜欢。我不认为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会成为我们家的好媳妇儿。”她母亲绷着嘴。

“但是她不一样,您还没见过她呢!”

“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你受伤害,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