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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吃它一年

春天,是吃它一年的开始。这开始绿油油的,让人心旷神怡。只是太短暂了。

“杯盘草草灯火昏”,这个名句,如果有时令的话,放在夏天似乎是最为合适的。这样想,大概是与我在江南的生活有关。江南之夏,到了吃夜饭时,人们纷纷扛桌搬凳,坐到弄堂里,边吃夜饭,边乘风凉。在坐下的地方洒些井水,不一会儿,路灯亮了。黄色的木头电线杆,灯火,也像这电线杆,是黄色的,昏昧的。凳子上坐着大人小人,桌子上杯盘草草,吃的菜大抵是一样的。

这时,人的口味变得清淡,谁家桌上出现一碗红烧肉的话,邻居就会为他们的好胃口感到惊讶,背地里或许还会嘀咕几句,诸如“不要吃坏肚皮呵”之类的话。

不是说江南人到了夏天,就不开荤,也吃,但不是大鱼大肉,而是时令性的荤腥了。

“咸鲞鱼炖蛋,扒扒三碗饭。”这鲞鱼是极咸的尤物,但十分地开胃,饭桌上只要有这道菜,饭也就吃多了。这道菜的色泽也很诱人,隔水炖时,鸡蛋是不打散的,蛋黄金煌,蛋白在鱼身上霜雪般凝结。不吃,看看也清凉。

老好婆们在冬天里腌的咸鱼咸肉,这时,都拿了出来。到了这时,其实也吃得差不多了。因为在春天里就开始剁一块咸鱼,割一片咸肉。咸肉像是中药里的甘草,扑克牌里的百搭,而最好吃的,还是咸肉冬瓜汤,再放上些浙江天目产的扁尖。烧咸肉冬瓜汤时,咸肉要肥瘦参半,冬瓜的皮与瓤一定要拾掇干净,尤其是靠瓤部分,发软发泡的一概削尽。老苏州烧此汤时,冬瓜是切块的,且煮得透烂,又不成形,外观上就不好看。营养是更损失了的。煮完冬瓜的汤水,就一泼,是不吃的,嫌有生腥气,把透烂的冬瓜块盛在淘米箩里,沥水备用,待咸肉煮汤香熟后,再把冬瓜块倒入咸肉汤中,煮沸离火。现在烧这汤,把冬瓜切为薄片,水里一焯后备用,颜色淡白微青,口感上生硬些,却更有风味了,盛夏的风味。

冬瓜还可烧虾米汤,这也是常吃的,习惯上叫“冬瓜虾米汤”,不叫“虾米冬瓜汤”。而“咸肉冬瓜汤”一般不叫“冬瓜咸肉汤”,看来在食品之中,也有个位尊位卑排名先后的问题。冬瓜素吃也好,葱油冬瓜绝妙,这一道菜看似简单,但火候极为讲究。

夏天吃火腿,是一年中最好的时令。火腿的存放,有一小小窍门:不必放冰箱,一是占地方,二还会败味。只要用报纸包好,存放在阴凉通风处,管保平安无事。千万不能用塑料袋盛装。当然,我说的是整腿。火腿切得愈薄,味愈美。

除了咸鱼咸肉,也会吃些鲜肉。一般是炒肉丝。茭白炒肉丝,榨菜炒肉丝。也用肉丝烧汤,常吃的是肉丝榨菜蛋汤。

咸鸭蛋是此时佳品,吃的时候一剖二,或一剖四,比拿起咸鸭蛋在桌子上一磕,有风趣得多。吴地旧俗,立夏这一天,小孩子要秤体重,胸口挂咸鸭蛋。

六十年代,酱园店里有一种酱西瓜皮出售,真是味美呵。现在已断档近三十年了,记忆中是脆里带着韧劲。前几年我曾自制过一回,味道相差得可太远了。记得父亲避难城外,想吃的就是言桥头酱园店里的酱西瓜皮,曾托人捎了口信,他的姑母,也就是我的姑祖母,一手托着一玻璃瓶酱西瓜皮,一手牵我,去城外看他。

姑祖母烧得一手好菜,我曾吃过她烧的绿豆芽塞肉。在夏天,绿豆芽是常吃的,而这道菜我却只吃过一次,因为太费工夫了。

苏州人在夏天,爱吃糟货醉物,这两味我也极爱,尤其是糟。北方人民不解糟味,有一皇城根诗人,读笔记读到了糟味,问我,我说了半天,他一摸脑袋,说这糟糕的“糟”会好到哪里。就像是豆汁,江南人也是不解其味的。我可能是个例外,是爱吃豆汁的。据说豆汁的上品是微酸微甜,只是我客居京华有年,还没有机会接触到上品豆汁。

毛豆子炒萝卜干,百吃不厌的消暑小菜。萝卜干的品质尤其重要。首选是常州萝卜干,好在生脆上,不足处是偏咸。其次是萧山萝卜干,好在甜鲜上,不足处偏韧。因为我极爱此小菜,所以常常炒来吃,并作些发挥:有时候,用扬州酱菜小黄瓜炒毛豆子;有时候,用镇江酱菜嫩姜炒毛豆子。

吃吃毛豆子炒萝卜干,一个夏天就过去了。

据说东北人到了“立秋”这一天,要吃点肉,说是长膘。而华东地区的人在这一天,是一定要吃点西瓜的。一个像是展望未来:天气将冷,身上不多些脂肪,怎么御寒?一个像是回首往事:那么燠热又漫长的夏季,是怎么熬过来的?

不管吃什么,反正都要吃点东西,吃得差异,恰好说明了地大物博。饮食上的差异,是最让人惊讶的,且记忆深刻。前不久在国子监遇到位老者,和我闲聊,把我以为了南京人,就说起五十年前他在南京见到两样东西感到很奇怪,一是南京的烧饼有长条的,二是把白薯切片,底下铺一层碎冰,当水果卖。他的奇怪在这个地方:饼应该是圆的,而白薯怎么能生吃!至今他的脸上还是一副大惑不解的样子。

秋天吃栗子,一件美事。美在怀揣一纸袋刚起锅的栗子,秋风泠泠,边吃边行,冰凉的手指插进热纸袋中,一如偷闲泡澡堂。但我并不太吃糖炒栗子,我几乎有成见。我在苏州三十年,没吃到过好的糖炒栗子。街上炒栗小贩,不是炒陈年僵栗子,这栗子陈年的程度,在我看来,完全可以把“糖炒”两字改为“唐朝”,陈年得像是唐朝的栗子了,可能博物馆的人喜欢;就是先把栗子浸泡煮熟,以增加栗子的重量,届时,当着顾客的面假炒一番。许多次夜晚,我的好心境皆被这糖炒栗子毁坏。我是苏州人,但我并不喜欢苏州,或许就是被这些不守规矩的小贩所造成的。记得市文联门口的小摊,更恶劣,全是些陈年僵栗子,又被浸泡得自以为老大。

秋天吃新橘,也是件美事。夜晚在明代以来的繁华地阊门闲逛,施耐庵就死在这里。我买包新桔橘,回家一看,竟全是烂的。小贩给我使了调包计。恶贩与贪官,在我看来,是一样的凶残。

这样,秋天的吃似乎并不是美事了。也不尽然。秋天吃菱,还是大有乐趣的。

水红菱极美艳,生吃,犹如读宋人小令。水红菱只能生吃,我有位邻居是北方人,行医的,怕不卫生,上锅煮了,煮出了一锅水。由此也可看出水红菱的鲜嫩。江浙一带,我吃过湖州的水红菱与常熟的水红菱,认为是最好的。那两个地方也有灵气,过去生活过一群出类拔萃的文化人。出得了文化人的地方,往往也有优秀食品出产。尽管现在已举目无“卿”,但那股地气还若隐若现。

菱中的“和尚菱”,形状可爱,品质也上乘。为什么叫“和尚菱”?菱角菱角,菱皆有角,独此种菱无角,圆头圆脑的,皮色淡黄,极像规规矩矩的小沙弥。

秋天的吃中,以吃螃蟹为最隆重之事。

吃螃蟹,以一人独吃为佳。要吃出个悠闲劲。其次,是两三个好友。人一杂,就不是人吃蟹,而是牛嚼蟹了。

我在北京,沾光吃到了从阳澄湖空运来的“清水大闸蟹”,一只半斤,雌雄捉对,请饭店加工,可惜厨师不知道捆扎,也不会割料。其实苏州的饭店也大多不讲究捆扎和割料了。煮螃蟹要捆扎,不然它锅中垂死挣扎,肉质也就松了。蘸吃的佐料,无非就是姜、糖、醋、酱油这几样的合成,姜末要细,用白糖先渍一下,再加入镇江陈醋,调匀后,再倒些酱油。酱油不能多,否则会杀掉蟹味。味精是更不能放的。一位旧社会在富贵人家做家厨的老先生告诉我,姜末先糖渍,佐料的味就正。他的主人是吃得出的。我对老先生说:

“这样的舌头,已广陵散了吧。”

自已吃蟹,不如看别人吃,我说的是看张岱写吃蟹的小品,真是光鲜照人。

秋天,还有两样好东西:鸭梨与水萝卜。

冬天上饭店,是件苦差事。才吃暖的身子,回家路上热气就全跑了。冬天是居家的日子,把婚姻生活中的美满发展到极致的日子,如果有婚姻的话。还出什么门呢?热火朝天地炖一锅羊肉,喝几杯绍酒,燕山雪花大如席,我自掩门读春秋。冬天如果没有一个和睦的家庭,那是最头疼的事。

苏州,是一个与羊肉没什么缘分的城市,但一立冬,附近的农民也会赶到城内,临时租一间房子,开起羊肉店,一立春,顿作鸟兽散。苏州旧俗,说春天的羊肉有毒。看来苏州人是以小人之心,度伟大的羊肉之腹了。附近的农民,以藏书乡的烧得为最好。所以羊肉店门口,一律都挂“藏书羊肉”的招牌。即使“焚书”的,也是如此。藏书乡的农民,羊肉汤烧得的确好,羊糕也能做得软硬兼施,一刀切下去,是绝不会碎散的。而红烧羊肉,却要数吴江的桃源乡了。我吃过几回,某小说家请的客,味道最正,那烧羊肉的大师傅,与他家是世交,据说还有点姻亲关系。烧羊肉的大师傅,他的祖上也烧羊肉,有一次宰羊,那羊流泪,他的祖上也就不忍下手,又养了几天,当然,最后还是被宰了,被宰的原因因为这羊偷吃了大师傅祖上给他老母亲炖的冰糖红枣,这是冬令补品。不料,偷吃补品的羊,肉竟史无前例的丰美。从此,他家宰羊前,总先给羊喂上一碗冰糖红枣。不知这是不是小说笔法,但也可能是真的。袁世凯吃的填鸭,都先用鹿茸喂过。

白菜呢,白菜好吃又好看。白菜个头大,敦实,也憨厚,像蔬菜中的将军,像大王,但白菜好似从没有得到过这个地位,所以让白石老人也愤愤不平了,他在一幅画上题道:“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先,独不论白菜为菜之王何也?”

白菜好吃,白菜心尤其好吃,生吃,拌点鲜酱油、白糖、味精,就羊肉汤,羊肉汤也更鲜美了。

“新聚丰”饭店,以一味家常菜闻名,即“白菜烂糊肉丝”,五六十年代的上海人,比现在擅吃,常坐了早班火车来吃这味家常菜,临走时还用备好的保温瓶再带上一瓶,到家尚热,正好孝敬父母。这是“新聚丰”的大师傅告诉我的。美食佳肴,能助伦理,也能兴教化。世风浇薄人心不古的年头,吃也会吃得粗糙。

我在七十年代初期吃过“新聚丰”的“白菜烂糊肉丝”,那时,“新聚丰”已不做此菜,因请客的是吃客中的老法师,和店里的大师傅都很熟悉,所以他们就提前准备了。我父亲比较开通,“多年父子成朋友”,他每有饭局,总带上我。“白菜烂糊肉丝”,要一夜的火候,专门有位师傅看守。那天吃到的辣白菜,也极让我回味。

现在饭店里的“白菜烂糊肉丝”,说句不客气的话,就是“白菜炒肉丝”而已。我后来吃到的,只有木渎“石家饭店”还像点样子。

“白菜烂糊肉丝”,我在民国时的一本笔记上看到,在当时饭店的菜单上,菜名只写“白菜烂糊”,或“烂糊白菜”。

吃一款美味,是一次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