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缓缓地开动,窗外一个中年男子正在卖力地奔跑。中年男子边跑边看着火车里的长发女孩,这不是一个父亲在为自己的女儿送行,而是一个在寻找已经失踪了两天的女儿。
十八岁,我第一次离家出走。我筹备了八年的计划即将要实现,却被眼前的这个男子拦截。
他以警察的身份让火车停了下来,拿出他随身带的手铐,转眼间我的双手就多了两个“手镯”。
我被他强行推进车子里,有些疼。
我为了这次计划足足等待了八年,现在却这样成为了泡影,心中充满了失望。我带了几件衣服还有笔记本电脑,以及八千元的存折,现在全被他放在后面。坐在副驾驶座,心中充满了怨恨,于是我说,“你把这个‘手镯’给我解开,我可不是你要寻找的犯人。”
他握了握方向盘,然后说,“在我的眼里你就是犯人,你身上的衣服,笔记本电脑,都是我给你的,我大可以以‘窃盗罪’罪名逮捕你。”说完,点起了一根烟。
我发现,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做了他的女儿,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真的不想做他的女儿。那双眼神对我充满了轻蔑与瞧不起。
回到家,我立刻跑进房间,躺在床上什么事情也不干,不过多久一男一女就进来。他们是母子。
女的帮我放好了衣服,男的帮我接好了网线。
接着女的出去,男的依然留了下来。
阳柒页,还有他的妈妈在我十岁的时候走进了我的家,走进了我的生活里。
见到他不出去,我便问,“阳柒页,网线都接好了,怎么还不出去?”我不想被他瞧不起,这个大我三岁的男人,每天都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每次与他视线直接接触的时候,我就要背上自己的刺猬壳来伪装坚强。
他双手抱胸把头昂昂得高高的,然后说,“原来你的把戏就是这样吗?离家出走?这绝对不是一个乖乖女会做得事情。”说完便出去了。
没错!要是乖乖女绝对不会这样做,但是我已经不是乖乖女了,或者该说,我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乖乖女。你们了解过我吗?你们一定会说有。你们就是这个样子,自以为了解了我,其实你们压根就不知道我的内心世界。
我不记得了当初为什么会答应父亲再次结婚,我也不想再去记忆。那些已经无所谓了。阳柒页,我很讨厌他,讨厌他的自以为是,讨厌他的高傲自大,从骨子里讨厌他。
当我选择推出家门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明白,我没有必要再假装坚强,想哭就哭没有必要用强颜欢笑来掩盖自己即将要流下来的眼泪。
桌子上的照片依然有他的笑脸,可是如今他已经不在了。
认识他,要从十五岁的那个冬天开始说起:
“爸爸!我不想住校!”我倔强着对爸爸说。
可是他的决定永远都是没有商量的余地,他还是带着我办理了住校手续。那个时候我很恨他,他让我住校。我与别的孩子不一样,别人不喜欢在家里有父母的拘束,而我则是非常喜欢在家里,我宁愿在家中天天吃干冷的方便面我也不在乎。
住在学校我很不习惯,学校里是上下床,又是木板睡在上面很难受。躺在上面眼睛很想睡但是怎么也睡不着。这样的夜晚也不知道持续了多久,就在一个夜晚,我认识了他。
他是个痴情的男生。
一个夜晚他拿着他的大吉他在女生宿舍的楼下唱情歌,跟哪个女生表白我不清楚,我只记得跟我同一个宿舍的女生到洗房弄了一大盆凉水浇到那个男生的身上。天啊!那可是冬天啊!浇了一盆不够,那个男生并没有因此而屈服,他还继续唱,一盆的下去,最后那个女生被他弄得双腿都跑累了,他还是在那里唱歌。
大概到深夜十二点的时候,歌声没有了,我还是睡不着。我起身来到楼下,我看到他嘴唇发青,脸色苍白,浑身颤抖。摸了摸他的额头,他发烧了。
我立刻背着他往医务室跑,他躺在病榻上打点滴。这家伙就是做的,大冷天的跑这里来唱情歌,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
我与他就是这样认识,几盆冬天里的冷水就这样我跟他认识。
与他的第一次约会就是在他病好了以后的第三天。那个时候遇见他,觉得他没有那天晚上的伟大,他长得也不是很帅,但是唯一让我感觉到喜欢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黑色的眼珠如水般透明。
与他之间的交往只有短短的一个月,一个月后他就与他的父母出了国。他的名字还是在他出国之前告诉我的,他叫章仁骏。
与他相处的一个月里我为他逃课,为他当过贼,还为他打过架。好事全无,坏事干尽。我才这就是喜欢,喜欢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的为他牺牲,哪怕是命。如果有一天有人拿把刀架在我跟他的脖子上,并且说我们两个只能够活一个,那么我会立刻拿刀抹脖子。
我喜欢他,无法自拔。或许有一天他把我卖了,我还会在后面数钱。
他是个怎么样人我没有了解过他,他从来不跟说他家里的情况,我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是被领养的。
他现在已经是国外的某一公司的歌手,而我对于他的喜欢也淡淡地变没了。
“一个人的游戏,总是那么……”手机铃声是我特别从网上下载的,这就是他的歌曲,他是个歌手。
“喂!我是邵燕!”
“燕姐!骏哥他明天就要回来了!”那边是以前的小弟,阿木。
“哦!以后不要为了他的事情打电话给我,我对他已经没感觉了。”是的,没感觉了,已经浑然消失了。
章仁骏,我们之间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