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马克·吐温
5497200000005

第5章 童年生活(3)

对于吐温来说,具有吸引力的不仅是狩猎,而且周围许多各种各样的动物,活蹦乱跳,鸣叫喧闹,组成多么悦耳的大自然的交响曲,使他感到欢欣鼓舞,陶醉在大自然的天籁之中。

在农庄上到处有奶牛、马、鸡、狗和猫。黄颔蛇甚至爬到大路上晒太阳。顽皮的孩子们对蝙蝠特别感兴趣,有时甚至将它们偷偷地塞进帕翠姨妈的针线篮子里。除了蛇之外,帕翠姨妈几乎跟什么动物都能相安无事,她允许吐温捕捉各种野生小动物,青蛙、松鼠、雏鸟、蜜蜂、蝴蝶、昆虫等等,将它们带回自己家中。

有一年夏末秋初,当吐温从约翰姨夫农庄回到家里,母亲去掏他的口袋时,哎呀,吓了一大跳,她摸到了一只蝙蝠!她脸上的慌乱神情,在吐温看来显得滑稽可笑。

简·克里曼斯是富有同情心的女性,热爱自由,珍惜生命,对各种小动物也充满着爱,邻居们说她“连只苍蝇都不肯伤害”,这并非夸大其词。克里曼斯一家养了19只猫,孩子们给每只猫都取了名字,简·克里曼斯总是精心喂养它们,可是实在记不清这些五花八门的猫名,便将它们通通叫做“咪咪”。她从来不允许吐温他们在笼子里关养其他的动物。

吐温从小就受到母亲的仁慈性格的影响,同样喜爱动物。后来他在《神秘的陌生人》这部作品里,这样深情地写道:“动物一点也不使他讨厌,只会给他带来快乐。他与动物打交道时,经常体验到这种感情。”马克·吐温描述主人公的这段文字,看来,正是出自作家本人心灵深处的真情实感的自然表露。

在约翰姨父的农庄上,10岁的吐温喜欢体验狩猎中的紧张激动的情景。夜幕降临了,大人小孩蹑手蹑脚地穿过树林和林间小径,守候、搜寻和追踪猎物,四周充满着神秘的气氛,连猎狗也屏声静息,突然间,猎人一声呼唤,狗群吠叫着,奔跑着,森林里一片喧哗,夹杂着震耳的枪声。吐温十分喜爱动物,每次他都希望看到被追逐的动物能够死里逃生,如果猎人们空手而归,倒使吐温感到心情轻松和愉快。

从小就投身到大自然的怀抱里,尽情欣赏美不胜收的西部原野风光,大大地丰富了未来的伟大作家的情感,使他的视野更加开阔。马克·吐温永远忘不了童年时代在约翰·夸尔斯农庄上度过的日日夜夜。

马克·吐温晚年时,满怀激情地回忆起童年时的许多往事,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充满诗意的图画。在他的笔端下出现了一首首歌颂故乡的森林和原野的诗篇。

马克·吐温讴歌自然的艺术天才和风格,与美国伟大的诗人惠特曼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俩都是用文字描绘美国自然风光的艺术大师。

马克·吐温写道:

我怀念森林里万籁俱寂、黎明降临时的庄穆气氛,泥土的气息,森林里花草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被雨水沐浴过的树叶闪闪烁烁,风吹动树叶,雨水发出一阵阵滴嗒声。野兽在草丛间出没,野鸡发出一声声求偶交配的鸣叫,远处传来啄木鸟的啄木声……

我怀念宽阔的原野,它特有的沉寂与宁静。巨大的鹞鹰仿佛纹丝不动地悬挂在空中,它展开宽阔的翅膀,衬托出蔚蓝色的天空。

我看见紫红色的橡树,金黄色的胡桃树和黄栌,它们给森林和原野披上了秋装,宛如燃烧着一团团深红色的火焰。我听见脚底下的落叶簌簌作响,我看见缠绕在小树丛中的野葡萄,我记得它的味道和馨香,我还熟悉森林里的胡桃核、灌木悬钩子果和柿子的味道。我觉得,忽然刮来一阵大风,吹得胡桃核像雨点似的落在我的头上……我熟悉槭树的汁液的味道……

可以说,这些都是吐温在约翰姨父农庄上的亲身体验与感受的真实写照。在那里最令吐温难以忘怀的,还有善良可爱的黑奴们。

约翰·夸尔斯有20名黑奴,他认为蓄奴制无可非议,但从来不虐待黑奴。吐温和表兄弟们都喜欢到附近的老黑奴那里去玩耍。她已经白发苍苍,脸上刻满皱纹,嘴唇枯萎干瘪,瘦骨嶙峋,长期卧床不起,谁也说不准她的真实年龄。有人信口雌黄,传说她活了1000岁,曾经跟《圣经》故事里的犹太人首领摩西谈过话,还有人说,这位黑人老太婆头顶上的秃斑,就是她看见埃及法老被洪水淹死时吓出来的。

老黑奴经常给孩子们讲民间故事。当她讲到妖巫时,吐温他们听得入了神,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发愣。她也好像感到妖巫就在周围似的,赶紧把自己的白发扎成一小络,说是这样可以逃脱妖巫的魔法。孩子们对她格外敬畏,相信她会“驱妖除邪”。

吐温在农庄上最好的黑人朋友是丹尼尔大叔,一个中年黑奴。他忠厚、热情和正直,经常跟吐温谈天说地,尽管他不会读书写字,但知识渊博,能够令人满意地解答孩子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夏日的夜晚,吐温和表兄弟姐妹们,还有黑人小孩,都聚集在丹尼尔大叔的木头小屋里,听他讲有趣的民间传说和神话。

吐温最喜欢听丹尼尔大叔讲《金手臂》的故事,当情节发展到高潮时,他总爱用悲伤的声调问道:“我的金手臂在哪儿呀?”忽然,他一把抓住听得入迷的一个孩子的手,大声地喊道:“你弄到手了!”这时,吐温他们仿佛一下子从丹尼尔大叔创造的意境中醒悟过来,都瞪大着眼睛望着这位慈祥的黑人,深深地为他讲述的故事所感染。

农庄上的黑奴们都喜欢唱歌。马克·吐温总是跟着他们一起哼唱。这些黑人歌曲永远留在他的记忆里。在马克·吐温的漫长的人生岁月中,不管在哪里,只要听到从小就熟悉的黑人歌曲,他的心情就十分激动,情不自禁地哼唱起来。马克·吐温的一个女儿曾经说过,当她父亲唱起这些黑人歌曲时,就好像是整个心灵都在哀叹,在诉说着黑人们的苦难生活。

马克·吐温认为,他是在约翰姨父的农庄上真正了解并且爱上黑人们的,“这种爱和尊重黑人的心情,经过了60年的考验而并不减弱”。在充满着种族歧视和偏见的19世纪的美国社会,这是多么崇高的人道主义情操与品格。

5这里仍然实行蓄奴制

马克·吐温的故乡密苏里州,由于受到“古老”的南部各州的影响,在法律上仍然维护着种植庄园里的残酷的蓄奴制剥削方式。

在新建立的密苏里州是否实行蓄奴制的问题,当时在美国国会引起激烈的斗争。这场斗争在美国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南部各州竭尽全力使密苏里州成为新的蓄奴制地区。首先他们需要新的黑奴市场和种植庄园。其次,在密苏里州能否建立奴隶制,关系到南部能否在华盛顿保持自己的强大的政治势力的问题。

当时南部的人口密度比不上北部,根据人口总数分配国会席位的选举法,南部每个州顶多选出两名议员。当时南北双方的议会人数相等。南方人要想在国会获得多数席位,就必须建立蓄奴制的新州。这场斗争一直持续到1820年,才以双方达成妥协法案而告终。这就是著名的“密苏里妥协案”,承认密苏里是蓄奴制的州,同时又建立了一个新的“自由州”——缅因州。

在汉尼巴尔镇,几乎人人都认为蓄奴制是天经地义的,虐待黑奴合理合法,奴隶主的这种行为还受到教会和当时的所谓道德准则的认可。吐温出生成长在这片物产丰饶的土地上,仍然存在着蓄奴制。他置身于这种残酷欺压和剥削黑奴的社会环境之中,在他的心灵上不能不留下创伤。

吐温在《自传》里写道,“在学生时代我对蓄奴制并不感到痛恨,我不怀疑它有什么罪恶。从来没有人在我面前抨击它。当地报纸也不发表反对蓄奴制的言论,牧师在教堂的讲坛上布道时说,上帝赞成蓄奴制,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当时在汉尼巴尔镇上,有七分之一的家庭拥有黑奴。克里曼斯法官家的女黑奴珍妮,跟随他们全家人从田纳西州长途跋涉,来到这里。她心地善良,勤劳朴实,从早到晚干着家里最脏最重的活,即使累得筋疲力竭,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她也从不吭声。后来,约翰·克里曼斯负债累累,难以维持全家大小的日常生活,就把珍妮卖给了黑奴贩子毕布,继而又被转卖到南方种植庄园干活。很多年后,年轻的马克·吐温在轮船上遇上了珍妮,她在船上当清洁工,见到吐温后,她“哭泣着,心酸地诉说着自己的悲惨遭遇”。

克里曼斯家里还有一名小黑奴,跟吐温的年龄相差无几。吐温有一天向母亲抱怨,觉得小黑奴桑迪成天高声唱歌,吵闹得很,实在烦人,他还曾经对桑迪发脾气。母亲责备吐温,说道:“你设身处地想想,他小小的年纪就被卖掉了,远离自己的母亲。他母亲住在马里兰州,离这里有1000英里啊。他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多么可怜的孩子!他唱唱歌,是极力消除自己的痛苦和忧愁,他声音的确大了一些,有时也弄得我头昏脑胀的。不过,我还是忍耐着,听他唱歌,要是桑迪不唱歌,成天愁眉苦脸闷声不响,我倒会为他伤心哩。”

母亲的这番话,深深地感动了马克·吐温,使他终生难忘。简·克里曼斯虽然认为蓄奴制是无可指责的,但她对黑奴们总是充满着深厚的同情,从来不打骂黑奴,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她还以惊人的勇气救助和保护正在受到奴隶主追捕的黑奴。

在汉尼巴尔镇的码头上,马克·吐温经常看到黑奴贩子的“货物”——十几个男女黑人被连锁在一起,有时其中还有黑人小孩,正准备用轮船把他们“装运”到密西西比河的下游一带,当作牛马和商品一样地卖给南方的棉花种植庄园主。黑奴们躺在地上,东倒西歪,表情极其悲伤。

吐温10岁时,亲眼看见白人工头为一桩小事,竟然用铁块猛击黑奴的头部,“一个钟头后,这名黑奴死了……这实在太惨无人道了……镇上的人都不会主张平白无故地杀人,然而,不用说,谁也不会对诸如此类的事情感到突然,他们都缄默不语”。

无论在汉尼巴尔镇,还是佛罗里达村,黑奴们都渴望着自由,最害怕被黑奴贩子转卖到“大河下游”去,在南方的棉花种植庄园里黑奴们的命运更加悲惨。吐温经常在村镇上看到张贴的传单,悬赏追捕在逃的黑奴。他有次看见6个白人彪形大汉,抓到一名逃跑的黑奴,五花大绑,将他摔倒在一间木棚里。过了不久,黑奴被毒打致死,他临终前痛苦挣扎的模样和呻吟声,长久地留在马克·吐温的记忆里。

按照蓄奴制的观念,黑奴是“私有财产”,可以任凭主人处置和买卖。如果有人窝藏在逃的黑奴,就会被视为“窃贼”,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至于举报或抓住逃跑的黑奴,就可以得奖金。

马克·吐温童年时看到不少正直善良的人,跟他的母亲一样,见义勇为,向饱受苦难的黑奴们伸出援助之手。他的好朋友汤姆的哥哥本森·堡南肯希波,就不声不响地做出了使吐温深为钦佩的“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