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共产党英烈志3(爱国主义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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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向秀丽

向秀丽(1933~1959)广东广州人。

向秀丽出身于贫苦家庭。幼年时期,因家境清贫、经济困难,无力供其上学读书。10岁时,她就被迫去地主家放牛、种田、做家务,过着衣不蔽体、食不饱腹的生活。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广州做零工。1948年进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当包装工,受尽了资本家的欺凌和压榨,对万恶的旧社会有着深仇大恨。1949年10月,广州解放,人民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力。向秀丽积极参加工会工作,被选为厂工会女工委员。

1954年,向秀丽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6年被选为何济公制药厂合营工作委员会委员。药厂公私合营以后,向秀丽以主人的态度忘我劳动,积极工作,在生产中发挥团员的骨干带头作用,曾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1958年10月,被批准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向秀丽入党后,更加严格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决心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同年12月13日,她所在的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化工车间,因50斤无水酒精瓶破裂导致起火,危及爆炸性药品原料,整个厂房和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为隔离开有强烈爆炸性的金属钠,她奋不顾身,扑向正在迅速蔓延的火焰,用身躯截住了流向金属钠的燃烧着的酒精,抢救了国家的物资,保护了群众,但她却被严重烧伤。党和国家多方设法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1959年1月14日,光荣牺牲,年仅25岁。向秀丽用自己年轻的生命避免了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她牺牲后,中共广州市中区委员会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