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墨家的攻守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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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人要有所畏——墨家的信仰(2)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再向人们宣扬鬼神的存在已经没有意义,然而墨子的这种思想还值得我们扬弃的继承。对冥冥中不可控制的那种力量心存敬畏,会引导人心向善,这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水平,无疑是较为可行的方法。而切,生活中的很多例子也证明了这一点,好人有好报、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某家报纸曾报道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张某带着妻子和5岁的儿子到云南某县工地干活。一天,他的儿子去一家电子游戏机室看人玩游戏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张某夫妇连忙找人帮忙寻找但一无所获,丢失了唯一的儿子,夫妇两人悲痛欲绝。

一晃6年过去了,张某靠勤劳和智慧赚了些钱,但他并没有放弃寻找儿子的念头,于是他对对妻子说想去寻找儿子。夫妻俩合计好后,张某就当上了串街走村的卖货郎,一个人踏上了万里寻儿的路。在卖货时,每当看到与自己儿子差不多的孩子就看一看,问一问。一年的时间里,他几乎走遍了云南,然然没有丝毫的消息。

一次,张某无意中听一位老乡说,有些人贩子拐走孩子后,不是卖到云南,而是卖到与云南相邻的缅甸去了。于是张某决定出国找儿子,在异乡的一年里,他吃尽了苦头,最终也没有得到有关儿子的消息,于是决定回国。

在乘车前,他去上厕所时发现了一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竟有两万元人民币。张某心想:丢了这么一大笔钱,失主一定心急如焚。于是他就在厕所旁等失主。两个多小时后,一位中年人满面愁容来到厕所。张某忙迎上去询问,果然是钱包的失主。

失主是一位华侨,他对张某的善举感激不尽,一定要请张某去家里做做。在摆酒款待张某的同时,两个人自然拉起了家常,在他们到张某为何来缅甸时,张某声泪俱下的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听到这些,失主沉吟了半晌,问张某有关儿子走失的年龄以及相貌特征等情况,张某一一告知,失主走到内屋,领出一个年龄约十四五岁,穿一身学生服的少年。并告知张某,十年前,有位过路客人带这个孩子路过这里,说他妻子亡故,他有3个儿子,因经济困难,想给儿子找个好人家。于是他就收留了这个孩子,听到张某的叙述后,正好和自己收养的这个孩子吻合,因而让他们认认。这个孩子果然就是张某十年前丢失的儿子。

次日,张某起程回家,失主决定让他带回儿子,他说,你有还款之德,难道我就不能做到还子之义,否则就真的禽兽不如了。

这个故事也许带有一定程度上的偶然性,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张某的善良帮助他找到了自己丢失的儿子,试想,他当时要是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也没有人知道,但他肯定也就失去了和自己儿子重逢的机会。类似的故事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个司机为了救助路边一位生病的人,掉头开往医院,而他所经过的路上发生了山体滑坡,如果不是救助这位病人,他就会被泥石流埋没。一个富人用自己的钱财资助一个学生上学,当他身染重病、医生无技可施的时候,新分来的医生为他做了成功的手术,而这个医生就是他当初资助的人。

很多时候,正是我们的善举将我们从危难之中拯救出来。在这个时候,因果轮回的报应常常成为解释这种现象的借口。关于鬼神的论述,其实最终还是归结为人伦,如果一个人洁身自好,德行高尚,自然会得到命运的眷顾。

在当今社会,人们因为有对末日审判的畏惧,才会行善积德,正是心中有所敬畏,人们的行为才有所约束。在法制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就让鬼神之明成为防范人们为恶的最后一道防线吧。

四、以上正下——墨家的社会管理观

墨子在自己的学说中指出,百姓要按照地方官吏的要求去做事,而不能恣意妄为;官吏们施政要按照三公和诸侯的规定,而不能自作主张;三公和诸侯则要听从天子的意志,不能独断专行,而天子则需要顺从上天的旨意,这样才能安邦治国。在这个逐级递增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墨子的观点是“以上正下”,即用上级的法度规则来匡正约束下级的言行。

墨子认为,天子向三公、诸侯、士、庶人施政,是士君子们都明白的道理,而上天向天子施政,天下的百姓却并不清楚。所以从前三代的圣君禹、汤、周文王、周武王,都想把上天向天子施政的事,告知天下百姓,因而百姓喂牛羊、养猪狗,用酒醴粢盛祭祀上天鬼神,以求得福祥。也因此知道天子是天下极尊贵、极富有的人,所以民众想要成为贵富的人,就要顺从天意,相爱而交互得利。这就是“以上正下”的作用。

墨子还列举了顺从天意而得到奖赏、违反天意而得到惩罚的例子,墨子说道:“从前三代圣王禹、汤、文王、武王,这些是顺从天意而得到赏赐的;从前三代的暴王桀、纣、幽王、厉王,这些是违反天意而得到惩罚的。”禹、汤、文王、武王得到赏赐的原因是上尊天、中敬奉鬼神、下爱人民。他们所爱的是上天所爱的,他们所利的上上天所利的,因而上天使他们贵为天子,美德、教化遍施于天下,被人称为圣王。而桀、纣、幽王、厉王得到惩罚的原因是他们对上辱骂上天、于中亵渎鬼神,对下残害人民。他们所爱的是上天所憎恨的,而天命做憎恨的,是上天所爱的,因而上天惩罚他们不得寿终、不能终身,是人们至今还毁骂他。

墨子的天志观中认为,如果统治者能够按照上天的意志施政、管理国家,就好象制车轮的有了圆规,木匠有了方尺,轮人和木匠用他们的规和尺作为量度方和圆的工具,凡是符合的就是对的,不符合的就是错的。上天的意志就是天子的“规矩”,天子按照“规矩”来施政就能上顺天意、下顺民心,得到上天的奖赏。

墨子的这种观念,发展道今天,可以从社会伦理道德方面进行理解。

一般说来,国家都有一定的法度作为治理国家的规范,而一些不在法制管理范围之内的事情,则需要人们自己内心的道德水准来评判。法制会奖励善人,惩罚恶人,但这只属于外缘,就像一个人居住在某个地区,这个地区有执法的人,人们如果犯罪,警察、法官就会惩罚他们;要是做了好事,政府首长会奖励他们。但这只是外缘,法律的惩处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所做的弥补,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要想不犯罪,仅仅靠法制对犯罪结果的惩罚是不够的,而应该从源头上,即人的内心来解决,如果人们没有犯罪的意识、就不会有犯罪的行为,自然也就不需要法制的事后制裁了。

而实现这种愿望的方法,就是让人人心中都有一个“神”,这个所谓的神代表着一种不可忽视道德的力量,它能净化社会空气,引导人心向善。

那么如何建造这种“道德之神”呢?这就需要“以上正下”。

我们都知道“上有所好、下必从焉”的道理,就是说在下位的人会对上级的言谈举止进行模仿,所谓的上行下效。这种模仿有些是行为上的,有些是精神上的,我们不妨先看这样的两个例子:

《韩非子》记载: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于是国人争相仿效,都穿紫衣服,导致市场上紫衣供求关系被打破,紫衣价格十分昂贵。桓公对此现象十分担忧,就向管仲求教。管仲说:如果你想禁止这种局面,那就先从自己做起,你试着不穿紫衣服,并公开宣称不喜欢紫衣服气味,大家出于仿效心理,也就会跟着你不喜欢紫衣服。齐桓公依言而行,果然不出三天,齐国境内再也看不到穿着紫衣服的人。

春秋时期吴越争霸,越王勾践战败,在吸取教训,经历了卧薪尝胆的准备之后,勾践率领部队起兵伐吴。军队刚出国都不久,勾践就看到路边的一只青蛙,这只青蛙目睁腹涨、似有怒气,勾践立刻满脸恭敬之色,从车上站起来对青蛙恭敬的施礼。众人大惑不解,勾践于是向将士们解释说,我看到了这只愤怒的青蛙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勇气,就好像看见了勇敢的斗士,因而对他表示尊敬。士卒们听了,很受激励,认为自己的君主对一只有勇气的青蛙都这么敬重,何况时人呢?因而互相劝勉,士气大振,最终灭掉了吴国,洗刷了越国的耻辱。

从这两个事例我们不难看出,上级的行为对下级的影响力是多么的强烈,在行动的速度上,下属紧随上行者之后,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上级喜好,下属就一定会跟从,甚是发展为病态的迎逢。这就需要在上位者能对下属的这种效仿、盲从给予正确的引导,对这种资源进行整合。勾践是充分发挥了君主行为对军心的影响,作为一国之君,对一只好斗的青蛙都表示尊敬,更何况对于在沙场上奋勇杀敌士卒?这种领导行为导向作用起到了激励军心、鼓舞士气作用,也正因为勾践有这样英勇的部下,才灭掉了吴国。

古人曾说“为人君者犹盂也,民犹水也。盂方则水方,盂圆则水圆”,把君主的行为看作装水的盂,而老百姓的行为就是盂中的水,盂的形状决定水的形状。因而君主的言行会成为民众行为的榜样,既然上级的言行对下级有这么重要的影响力,做为统治者、管理者,就应该对这种力量加以正确的运用,做到“以上正下”,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更加完善。

五、顺天而行

墨子认为,天下的治理需要有一定的法度,那么这个法度是如何确立的呢?墨子认为应该遵从上天的意志,以上天的好恶为标准,为了证明自己论断的正确性,他还进行了这样的推理:如果选择以父母的行为当作效法的准则,但是天下的父母真正称得上仁者的并不多,效法他们就是效法不仁;以自己的师长为效法对象,而天下的师长真正称的上贤士的也不多,效法他们就是效法不贤;以君王的言行为标准,天下君王中宽厚仁爱的更少,效法他们就是效法不义。在效法对象这些都行不通的时候,墨子提出了效法上天的观点,认为上天宽广无私,厚施于人,却不自居其德,是人们应该效仿的榜样。

提出了效法的对象,那应该效法上天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