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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本命

与马的缘份说来话长。命中注定属马,就是最有力的佐证。马年是我的本命年,我早早地在上衣口袋里掖一截红丝线。图的是吉利,又怕遭别人说迷信。其实人一生中总该迷信一点有切身体会的东西。否则总缺乏牵制自已思想的走向的缰绳,人生的原野愈显空旷了。该跑时跑,该溜达时溜达,带自己去想去的任何地方一不失为至上的自由。脚力要好,反应要敏捷,鬃毛飘拂,随便往哪儿一站,都是风景。在呼伦贝尔盟我见过马,真马。恰在盐湖畔昂首作长嘶状一如无声电影的片断,我被它的健与美惊呆了,昕觉几乎失灵了。我眼中只有它。孤独的马匹,你在呼唤谁呢,抑或仅仅顾影自怜?那可以弇作我今生今世与马的初次相遇,以前在城镇里通见的那些拉着车的不箅。我希望当时看见的是自己的灵魂,不习惯走在街道上的流浪的灵魂。马流泪的模样我没见过,可以想象那是没有表情的面孔所流下的沉默的泪水。在草原刺骨的风中,我的眼睛确实湿润了。

几乎大多数男孩都做过当兵的梦。我也是这样,只是更细致一些。我读小学前那几年一直梦想成为骑兵。而且最好是冷兵器时代的,金盔铁甲,马背上横一杆傲慢的长矛。永远在路上,遇到高挑的酒旗就翻身下马,把缍绳系在店门前的垂杨上。然后继续赶路,蹄声在山谷里传得很远。读《堂,吉河德》的时候,我笑不出来。我感叹于少年时的遐想,在霓虹灯下几乎禾法恢复。我相信那浪漫的骑士是个好人。好人是越来越少了。

再说说马。那奔腾或静止着的近乎完美的体魄,光滑如水洗的皮肤、生动的四蹄,是我最偏爱的造型。有一尊题名为“马踏飞燕”的铜雕不知你们是否见过。关于马的雕塑,只适合以古朴的青铜作为质料。生铁、石头、泥、桃木,都难以表达马的性格。纸上作画,泼洒水墨最佳,淡淡地勾勒出轮廓,却深化了力透纸背的气魄。油画的马总显得不很真实,凝滞的色块,制造不出那一缕神气。徐悲鸿还是谁说过:画马的诀窍,莫过于把它当作一条龙来画。好马都是龙种。

史书里的汗血马,多好听的名字:难怪它的皮肤要以丝绸来丈量、鬃毛要用金丝来兑换。通俗一点如雪青马、枣红马、乌骓马,也能代表彼此的个性。就像人的绰号一样。我不会把及时雨误读成霹雳火的,也不会把豹子头当作黑旋风。原谅我引用了《水浒》里的人物作为例据。我的意思是说:马群或许也和人的世界一样,甚至,马有时也可能和人一样,有着类似的喜怒哀东。只是我们不了解罢了。当一匹落伍的马在草地上溜达,没准是在想自己的心事呢。这时候请你千万不要打扰它,就像它不曾打扰这个世界一样。

我几乎挑剔不出马的缺陷,恐怕是太爱它的缘故。在城市里我很想念远处的马,以及它们赖以生存的原始的草原。我无法判断中间的路程--也就是两种生活的距离。

写到这里,马群巳经在我脑海里席卷而来,耳朵里都是叩击大地的蹄声。当杂色的奔马们覆盖整座原野的时候,时光倒流,你会以为尘土飞扬中是草原本身在移动,这种镜头西部电影里见得多了,你不妨真正地到内蒙或新疆去一趙,不要带太多的行李,一颗心就足够了。孤零零地站在天空下面,大地的边缘,守候风尘仆仆的野马泪流满面地投奔你而来一一迫切如无家可归的灵魂寻找自己的躯壳,血会一点点热起来。

艺术对我的意义在于哪里?这是一个会和每位艺术家狭路相逢的问题。

北方的游牧民族,除了亲友、帐篷和淡水之外,最难舍难分的就是马匹了。从成吉思汗的时代,他们就习惯骑在马上向世界冲锋了,头伏在马脖颈飘拂的鬃毛间,嗅闻烟草般浓烈且剌激的热汗的气息,双腿夹紧光滑的马肚子,手臂挥扬着嗖嗖作响的鞭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马,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即使最文弱的牧民,跨上马背,顿时体现出进攻者的姿态,其它场合都无法排除落伍者的消沉单薄一或许,这只是我这位旁观者的错觉?我想这肯定是?匹时间之马,天上一日,人间一年,难怪骑手要在扑面而来的光阴逆流中眯缝起眼睛,生怕被风吹掉帽子。骑手的天堂在马背上。当他滚鞍落马,立刻就老了。白发苍苍的老骑手,坐在波斯地毯上,嚅动掉光牙齿的嘴嚼总也嚼不烂的手抓肉,那情景看了让人揪心。

我已好久没回过草原了。我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我只记得他们去锁距帐篷仅仅五十米的羊圃,都恨不得骑马。一公里的路要叫他们步行的话,那简直遥远得近乎恐怖了。就像让穿愤了皮靴的人,赤脚走过一丛荆棘一样。相反,只要骑在马鞍上,他们就容光焕发,狂热得不相信还有什么海角天涯,世界不过是一张平铺的地图,在飞扬的马蹄下倒退着。而远足的马及其驳者,反倒静止于时间之上。马背上的皇帝,与平地上的乞丐,其实是同一个人。

生存在草原上,被自己的坐骑抛弃,是耻辱的。没有了马纟你无异于画地为牢的囚犯。你可以放弃牧场、水源与盐巴,但永远不会中止向世界索取一匹马的要求。徒步旅行的人,你将对马背上风驰电掣的那份晕眩充满渴望,并被这种渴望折磨得要死。哦,那一马平川的淋漓尽致,那巨人般的快感!

马背上的新娘,一下地就,祖母了。马背上的太阳,一落山就是夜晚了。我呢,马背上的叙手呢,一进城就变成哑巴了。

所有和马亲热过的人,都拥有成吉思汗的血统。我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拎着一根废弃的军用皮带,寻找那匹私奔的马,寻找祖传的马头琴,望穿秋水。我在十字街头摇摇晃晃,像被命运之手随意捆扎的稻草人,风一吹就倒。我的马在哪里呢,我呼风唤雨的前生在哪里呢,我的灵魂在哪里呢?没有了你,我就是楼影幢幢中的行尸走肉,都市的交通规则令我寸步难行。

城市流传过这样一则笑话:一位长着罗圈腿的男子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时他诚惶诚恐,谁知军医却赞不绝口“你天生适合当骑兵!”我可能就是那个长着罗圈腿的人。我时常反省自己草原上的兄弟:长期以马为代步的工具,他们的双腿是否会退化呢?他们若背弃天地一统的大草原,投奔勾心斗角的城市,这先天的缺陷是否影响他们在世俗中的竞争能力?想到这里,风吹草低,马蹄声就出现了。我相信马对于他们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坐骑,不是一双鞋子,穿了可脱,脱了再穿;马实则巳替代他们的下肢,构成生命中的一部分。每当目睹骑手风雨兼程后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面庞,目睹骑手天性中的豪爽、剽悍与温柔,我不再怀疑马的灵魂已嫁接在他们的楮神中。至骑手这个概念,都是由人与马合二为一的。他们本身就是一匹匹四蹄如雷的人头马。

由骑手与马的关系,我开始联想到艺术了。应该说,我联想到艺术家的命运了。联想到梵高笔下躁动不安的色块、贝多芬缚尖触及的黑白琴键以及普希金铜浇铁铸的韵脚……这一匹匹凑术之马、音乐之马、诗歌之马,时时刻刻在冲击世界的栅栏。当艺术加速的时候,世界就减速了。世界的喧器对骑手而言,如风吹过耳。只有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坐下来,一向麻木平庸的我才心情踏实、灵魂附体、稳操胜券,搭乘着一匹语言之马周游四海。髙楼广厦呀万家灯火呀,像人群一样分开,闪出一条通天大道。渐渐地,市井尘埃被远远甩向脑后。渐渐地,青草高过我的眉毛。我不知道这是出发还是回归?世界啊,我对你的要求极其低廉,不过是一张远离世俗的椅子(一匹木马?)一副承義流浪者灵魂的马鞍。我临窗而坐,笔走龙蛇,纸上响起踢踏的马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