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时间一长,王富桥担心不能继续取得卓玛的信任。为了让她见到真实的材料,2004年8月,王富桥带着卓玛找到北京某报社的法制部主任,通过这位主任向全国政法机关为卓玛发过300封机要内参,但这些所谓的“机要内参”实际上只是一份供有关部门参考的“来信摘编”而已,最后这份“来信摘编”全部泥牛入海。
2004年8月,王富桥还请这家报社的一个记者为卓玛组织了一场记者招待会。王富桥对卓玛说:“媒体的力量是无穷的,肯定会对你丈夫的案子产生良好的影响,这次来的记者都是中央和北京各大报社法制记者,你应该多给他们出点钱,每人给他们5000元比较合适。”
卓玛听后立即点头同意了。但是,在记者招待会的现场,卓玛发现参加会议的30多人中却很少有什么“大报记者”,甚至有些根本不是什么记者。卓玛感到这次活动组织得实在不尽如人意,最后只给了每个记者300至500元的车马费。当然,这次记者招待会根本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卓玛虽然有些恼火,但为了丈夫,她也只好把所有的委屈咽进自己的肚子里。
为了继续蒙骗卓玛,王富桥通过那位报社记者认识了一个研究所的曲主任,王富桥立即带着卓玛找到曲主任,并告诉卓玛说:“曲主任的爱人是一位中央首长夫人的私人经济顾问,绝对手眼通天,你丈夫的材料可以请他转交给首长。”
于是,卓玛带着给中央领导的一封信、某报社的内参和几名律师联名写的对该案的看法,交给了曲主任。接着,王富桥告诉卓玛说:“曲主任说,要办成这件事情需要1000万元。”
即使拥有亿万家产,卓玛也对这种狮子大开口感到惊讶,她随即对王富桥说:“那我们再找找别人吧,我为丈夫的事情,已经给你拿了800多万元,现在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了。”
事已至此,卓玛依然对这位“中办机要局王局长”深信不疑,更被“王局长”的平易近人和火热心肠所感动。从刚刚认识王富桥几天之后,卓玛就带着司机和助理一起去王富桥住在通州的家,满怀希望地交给王富桥150万元港币,而王富桥拿到钱后就让卓玛回去等消息。2004年3月11日,卓玛又和司机在王富桥家交给王富桥人民币150万元,3月20日又交给王富桥人民币60万元,3月21日再次交给他人民币60万元。至此,拿钱给王富桥更是家常便饭,直到2004年8月11日在福慧堂内交给王富桥人民币50万元为止,卓玛总共给了王富桥人民币795万元,港币150万元。
但是,王富桥为卓玛所做的,除了找到那位大学副校长之外,能够找到的其他人,很多经过公安机关核实都是“查无此人”。而卓玛每次要见什么人,王富桥都开口跟她要钱,都说是对方要的,卓玛每次都把钱交给王富桥本人。但卓玛向王富桥问起办事人的情况时,王富桥都以这些人身份保密为由,不让卓玛见面,王富桥的理由很充分:“我是搞机要的,这种捞人的事情,密则成,泄则败。”
卓玛也许忽视了一个常识,如果王富桥真的是国办、中办领导,怎么可能天天陪着她,为她出谋划策,甚至陪她数次去辽宁呢?也许作为大学教师的卓玛应该清楚,尽管她救人心切,但不应迷信那些所谓手眼通天的人。
在认识卓玛之前,王富桥因为还贷的事情着急上火,但认识卓玛后,不但汽车贷款和住房贷款都还上了,还买来一大批假古董。王富桥平时出手也比原来更大方,甚至帮他的干儿子王勇和自己的女友石晓萍在朝阳区和通州区开办了两家名叫“福慧堂”的足疗城,还帮王勇买了车。
王富桥不但明目张胆地要钱,还暗地里骗卓玛的钱,甚至连小钱也不放过。
王富桥的干儿子王勇也加入到这个骗局之中,王富桥介绍王勇认识卓玛之后,王勇曾自称他的哥哥是中央警卫局的领导。在王富桥和王勇的密谋下,从2004年4月起,王富桥突然开始对手机“警惕”起来,每次卓玛给王富桥打电话,王富桥都经常不接电话,而是不辞辛苦地单独约见卓玛谈“给中央领导反映情况”的事情,让卓玛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在卓玛的询问下,王富桥神秘兮兮地对卓玛说:“你丈夫的事很复杂,如果我的手机号码被监控了,肯定也被连累了,我的身份很重要,你最好换个电话号码。我们谈的事要保密,但现在的普通手机电话都不保密,容易被别人监听到,你丈夫这么大的案子,你肯定被别人上了‘手段’,所以我不敢轻易接你的电话。我有军队的关系,可以帮你弄到一批军方的保密电话。如果有急事,你可以在电话里和我说。”卓玛当时就同意了。
王富桥说:“王勇的哥哥是中央警卫局的,可以让王勇找他哥哥办中央警卫局内部的电话号码,这些电话是保密、安全的。我们应该给身边的工作人员统一配发这种保密手机。”
卓玛心想,王富桥这么大的领导,肯这么为自己帮忙,自己也不能给他带来麻烦啊。于是王富桥向卓玛要来身份证,还让卓玛把身边的司机、秘书等所有人的手机都换了。
2004年5月一天晚上,王富桥让卓玛到崇文区的宝鼎大厦,说王勇把保密手机送过来了。卓玛赶到宝鼎大厦后,王勇和几个人搬着装手机的箱子进来,王富桥让王勇把箱子打开拿出手机说:“这回安全没问题了,咱们统一时间把手机都换了。”
王勇这次一共拿来了8部手机,王勇说:“买手机钱、卡钱和两个月的手机费已经交了,大概是4万元。”卓玛就按照王勇说的数目给了王富桥4万元。王富桥转手递给了王勇。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没过多长时间,卓玛用的手机就停机了,她让身边的工作人员去联通公司一问,才知道这种CDMA手机是普通的包月手机,没有保密的说法,只是交298元打800元包月,两年之内不能注销而已。而且这种手机是联通搞的赠送活动,只要有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办,王勇只不过为他们交了100元的开机费。
当时卓玛对王富桥已经相当信任,不论王富桥说什么都同意。对于这件事情,因为损失不大,卓玛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很快就给忘掉了。
在卓玛和王富桥外出办事时,每次王富桥的车总是闪着警报器冲进一些单位的大门,一路畅通无阻,而卓玛的车没有警报设备进不去。于是,王富桥提出让卓玛办警备证,借口是为了进出重要部门方便。卓玛想都没想,又同意了。
2004年5月,王富桥对卓玛的司机说:“我和你们老板都说好了办警备证、安全证、国A证、警灯、警报使用证,具体你找我干儿子王勇。”
卓玛的司机问要准备什么证件手续。王富桥说把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给王勇就行了,留底档用。卓玛的司机心里有些疑惑,问王富桥:“卓玛的车是私车,能当公车用吗?”
王富桥不耐烦地说:“这些都有正式手续,存备案,全是合法的。卓玛都同意了,你就别问那么多了。”于是,卓玛的司机按照王富桥的要求找到王勇,王勇说:“王主任已经和我交待过了,我去办,但要找人请客,你先拿10条中华烟和6瓶茅台酒吧。”
司机向卓玛汇报之后,卓玛给了他1万元买了烟和酒。第二天卓玛的司机将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和烟酒给了王勇。一个月后王勇就把警灯、警报使用证和警备证及安全证拿来了,说不算请客的钱,他自己垫付2万多元。王勇还说是看在王主任的面子上,要是别人办得要10万元。后来,卓玛给了王勇2.4万元。
经过北京市公安局鉴定证明,王勇办的标有“安全”字样的政府汽车出入证是假冒的。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办公室也证明王勇给卓玛的警灯警报使用证(背面鉴“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章)为伪造品。
在委托王富桥“捞人”的过程中,卓玛可谓倾尽全力,不遗余力地向王富桥奉送着家产。除了奉送给王富桥的港币150万元和人民币790万元外,2004年7月,卓玛为表达对王富桥的感谢,甚至将一枚她结婚时的钻戒赠送给王富桥,仅仅这枚钻戒就价值46万元。在与王富桥交往的2004年4月至10月期间,得知王富桥身患糖尿病和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卓玛先后给王富桥送过十几次贵重的中草药,每副中药的价值都在万元以上。
但是,卓玛所有的付出都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回报。王富桥曾经多次哄骗卓玛说已经拿到中央领导的批示,但是,卓玛却没有见到一个字。直到2005年1月12日,四处奔波心力交瘁的卓玛等来了丈夫的消息,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得到这个消息,卓玛如同五雷轰顶,泪如雨下,这是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结果啊。
卓玛连忙让司机开车拉着她去找王富桥,问是怎么回事。此时,王富桥也从媒体的报道中看到了袁宝璟被判死刑的消息。两人见面后,王富桥不仅没有恻隐之心,而且还编造了一个更大的谎言:“有人花了上亿元的钱要你丈夫的命,你花的这点钱根本算不上数。如果你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事情也许有转机的!”
此时的卓玛再也不敢轻信王富桥的话了,心烦意乱的她一想到丈夫被判死刑的消息,眼泪就哗哗地往下流。她忍不住对着王富桥大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王富桥本来想先稳住她,但卓玛根本不理,她决定把王富桥骗去的钱要回来。但是,好不容易精心下套骗来的钱,王富桥怎么会轻易退钱呢?这次见面不欢而散。在经过多次协商之后,2005年6月6日,王富桥和卓玛最后在福慧堂足疗城进行面谈。
卓玛疲惫地说:“你从我这里拿走150万元港币,和800万元人民币,我也不想为难你,我只要回我的800万里的一半,你还给我400万就行了。”
但是王富桥还依然耍赖说:“我现在还400万有困难,我需要时间,但是一个月绝对没有问题。”
此时,王富桥身边的人说:“让王主任给你写个东西,一个月之内把400万还给你就行了。”
到了这个时候,钱对于卓玛而言已经不重要了,她和王富桥最终签订了还款协议:“王富桥曾几次向卓玛借款,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伍拾天左右还现金肆佰万元整,至此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双方协议签字生效。”但是,在这份双方都按下手印的还钱协议签订的3个月之后,2005年9月15日,王富桥只给卓玛的账户打过来90万元,之后就再没还钱。
卓玛再找王富桥时,王富桥终于露出了他的丑恶嘴脸,百般抵赖,甚至提出要用那些假古董抵债,被卓玛严词拒绝。至此,卓玛才恍然大悟,回想起自己和王富桥从一开始交往,对方就隐隐有一种神秘感,其实许多时候王富桥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卓玛感觉不妙,但救夫心切的她宁愿不去想这些,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她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场很可怕的梦,梦终于醒了。
卓玛在多次找王富桥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05年10月,卓玛一纸诉状,将王富桥告上法庭。民事官司很快演化成刑事案件,2006年1月4日,王富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羁押,同年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犯招摇撞骗罪将王富桥批准逮捕。
2006年3月17日,轰动全国的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尘埃落定,袁宝璟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当日10时15分,执行完死刑的袁宝璟的尸体被送到辽阳市殡仪馆火化。在殡仪馆院内,卓玛用一条白色的哈达将丈夫的骨灰盒包好,痛哭失声。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富桥诈骗一案。面对来自卓玛的大量有力的证言、证据和证词,王富桥竟然信口雌黄地解释说,一开始确实只是单纯运作袁宝璟的事情,但后来就对卓玛产生了感情,他已经爱上卓玛了。袁宝璟被判死刑后,卓玛情绪相当糟糕,怕她出事情、寻短见,为了安慰她,才写下了还款协议。
但是,王富桥的所有狡辩都是无稽之谈。
经过法院慎重审理,最终依法作出了判决:被告人王富桥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我们谁都无法猜想,当天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的卓玛在听闻了王富桥如此辩解之后,她的情绪和反应会包含着怎样复杂、懊悔的人生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