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朱可可怔忪的时候,室内的气氛也变了几变。
发现有人闯了进来,两侧那七八个似乎流连美人乡的青年几乎同时做了一个动作。
按剑,欲起。
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就像事先排列好的一般,一致得可怕。
首座的男子不易察觉地将酒杯转了转。
他们这才重新坐稳,继续饮酒作乐,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朱可可并没有发现异常,她略做思索,已经大步迈了进去。
——无论司马恪生得何等模样,她总之是不会嫁给他的。
他可是杀死本尊的凶手。
男子本在慢条斯理地饮酒,见朱可可气势汹汹地穿过众人,大步走了过来,不禁停了动作,兴致玩味地看着‘他’。
“喂!”待朱可可在他面前站定,她冲着他说:“你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吗?”
“男儿在世,自当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有什么不妥?”男人呵呵地笑,头依旧枕在冠群芳的膝盖上,动也未动。
朱可可嘟了嘟嘴巴,鄙夷地扫了他一眼,目光竟然越过他,看向了旁边的冠群芳。
冠群芳涵养甚好,被突来乍到的男子这样*****裸地盯着,竟然能从容不迫,冲他微笑颌首。
“果然是秋水为眸芙蓉为面,你很美。”她赞道,竟似把旁边的‘十一王爷’丢到了九霄云外。
朱可可一向是喜欢美人的,她看过那么多模特演员,对美人有种天生的敏锐度。
“多谢公子赞赏,群芳受之有愧。”冠群芳微微点头,礼貌地谢礼。
“你的肤色真好,是天生的,还是用了胭脂?”朱可可又问。
冠群芳有点窘然,却还是礼貌地回答道:“是胭脂。”
“哦,哪家买的?”
“城南的百年字号……”
“衣服也好看,你自己做的吗?”
“不是……”
……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讨论着时下留国最风行的妆容打扮,冠群芳本来还扭捏端方,后来与朱可可说到兴处,竟也忘形,将这满屋的客人乐师仆从们,忘记得一干二净。
连兀自躺在她膝盖上的男人,也被彻底地无视了。
男人的表情变得很古怪,又好气又好笑,眉头微微皱了皱,威严地咳了两咳。
冠群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收了声,不好意思地捋了捋鬓角的散发。
“对了,司马恪。我来就是要告诉你。”朱可可似终于想起身边的人,转过头,望着男人,一本正经道:“我就是你口中那个又丑又笨的朱可可。我知道你不待见我,反正我也不待见你,七日后的婚约,你赶紧取消吧。”
“你叫我司马恪?”男人怔了怔,随即邪肆地笑。
“哦,应该称你十一王爷。”朱可可装模作样地福了福,然后不耐烦地催促道:“叫什么都行,你赶紧进宫把这桩婚事推掉。”
‘他’是女人,从朱可可进门的时候,男人便发现了。
冠群芳则是在交谈中发现这个事实的。
所以此番话说出来,并没有多少人吃惊。或者吃惊的,只是话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