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农民进城务工权益保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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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举报劳动违法行为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1.怎样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2.劳动者如何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3.劳动者的哪些投诉应当依照仲裁和诉讼程序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按照《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处理。

4.哪些赔偿争议应当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下列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1)因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2)因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

(3)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4)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5.劳动保障部门对哪些投诉应当受理并立案查处?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