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千灵细细品着每一个字。呵呵,她有些懂了。感情他们还是可塑之才,她正好要见南宫轩,不如收为己用给南宫轩当帮手。而且,他们在这里做坏事,应该给炎陵造成了不少恐慌,现在收服他们,简直是立了大功。
啧啧,这样才配得上南宫轩嘛。
“好了,你们跟着我吧。还有,营里还有多少号人?”她以为只有百来号人,不想下面的人回答:“不多,有上万人。”
莫千灵差点汗死!这个叫——不多?不过这数量更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蛮夷过惯了散漫自由生活,现在交战,抓了太多壮士来充军,这大伙不满的程度可想而知了。这也是蛮夷的一大弱势,不如巧施妙计,在他们内部制造更大纷乱。
那么,亲爱的轩轩就不用领兵打仗,大动干戈了啦,大可以坐收渔翁之利。
她美美的撇撇嘴,“好了,派几个人去把我朋友追回来!同我回去。”枝条在手里摆弄,左右摇晃,同她的走路之姿一样。并没有转头看一眼地上的尸体,哎呀,她竟然又杀人了。
这人生还真是太多的出乎意料,太多的身不由己。
想起昔日还和蓝琳玩闹,说着“我就愿做那水里的一尾鱼,游啊游,游到喜欢喜欢的大海……赏尽那世间的美好。”而现在干戈相见,当日的稚气已全然消退,现在的她似乎已是风霜之年。
翌日,那被莫千灵救下的女子归来,她告诉她,她自小父母双亡,后来有一个老婆婆收留了她,说她惹人爱怜,美丽出落得犹如烟火般绚烂,便取名为怜烟。
怜烟说此后一辈子都要跟在莫千灵身侧,拗不过她,莫千灵也治好答应。
心想着,她的执拗劲儿,和雪雁有得一比。
想着,她不免一阵伤感。雪雁,蓝琳,她们……还好么?她抬抬头,望向无尽的苍穹,突然发现,自己早已被俗世困扰,也会叹息了呢。
再如此三日,莫千灵也被缠住抽不开身来,倒是大力整顿了这三十几号人马,同南宫轩所想一样,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唯有各个击破。所以她一路上,带领被她训练有素的三十几号人发动了大大小小五十几次战争,毅然把余下的一万多逃兵蛮夷收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