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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这事儿我也不是十分知道,只是听说昨个儿下午锦衣卫出动,抓了姓韩的行商和他手下的人,光是装着人犯的黑头车就整整有四辆之多,只是蒙得严严实实的,谁也看不真切,今个儿早晨我就听见信儿说让去接你,八成是和此事有关。”

许忠点了点头,“怕是有关了,只是我与这个姓韩的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因何对我下手?又因何对许家下手?”

“听姑娘的意思,这事儿是冲着许家去的,是往日的旧仇家……”百合想了想,“你还记得当日二老爷包的那个香怜吗?”

提起香怜许忠立时就想起来了,“自是记得。”

“当日与她私通的皂隶,因此事丢了差事,又被下了海捕公文四处捉捕,据说家里是妻离散了,老父老母最后流落街头冻饿而死,他落草为了寇,这些年也成了气候,这事许与他有关。”

“若是与他有关,此事怕不能善了。”许忠对那个皂隶也是印象颇深,“我记得他是叫樊的,因为人素来凶恶,人送浑号樊毒手。”

“亏得你记得,我跟姑娘一起想了半天才想起他是姓樊的。”

“你们身在闺中,哪里知道他的许多事,他本就是个欺上瞒下心狠手黑的,落了草也不奇怪,可若说这事儿是他的主谋我瞧着又不像,他虽毒,却不是个心机深沉的。”

“许是他背后有个能出主意的呗。”

“这人还得跟许家相熟,知道许家的底细。”许忠想到这里,也顾不得许多了,“我得见一见姑娘。”

“姑娘说了,让你回家呆一晚上,明个儿再去见她。”

“不成,此事得今天就说,否则我呆不下去。”

许忠虽是自家的管事,却也是外男,许樱和杨氏的院子小,又在内宅深处,自是把许忠叫到了顺意斋说话,杨氏叫了心腹把守院子,又拉了道屏风,这才让人请许忠进来。

许忠进屋头一件事就是给杨氏和许樱磕头,“小的许忠给二奶奶和姑娘请安。”

“快起来吧。”杨氏说道,“让你吃苦了。”

“二爷和二奶奶、姑娘,对小的有再造之恩,小的吃点苦算什么。”

“我听樱丫头说,她原是让你明个儿再进府,为何今日就要进府?”杨氏隔着屏风虽瞧得不真切,但是许忠面色还好,身上依旧未着绸衫,还是一身的布衣,除了左手食指上辟邪的珊瑚刻五毒戒指,再无别的值钱物件。

“回二奶奶的话,小的在家里想起一桩要紧的事,若是不来回二奶奶和姑娘,小的不敢安枕。”

“你说吧。”杨氏笑了笑说道。

“世人都知道隆昌顺是二奶奶的私产,那人若只是想对付许家二房,没道理对隆昌顺下手最狠,小的久走江湖,为盗匪的无非是为利所驱,此人对隆昌顺下手,怕是一是为了利二才是为了私仇,可隆昌顺最大的利,谁都知道是上次贩粮得的利,必然是在姑娘手里……更不用说对笔墨斋下手,掏空了老爷的银子,小的疑心这伙盗匪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许樱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知他们到底是为了什么。”

“还有一条,此人下手时机如此之准,怕是在许家有眼线,这才对许家的事一清二楚,当初樊毒手小的有过几面之缘,后来也听人说起过此人,狠毒有余,心机却不是深沉的,小的疑心这里还有内情。”

“果然是一人计短,两人计长,你这么一说,我倒比原来想明白了不少。”其实这样放长线钓大鱼,一计扣着一计,对方解了一计,却没想到是中了第二计,最擅此事的是连成珏,正确的说是过了三十岁的连成珏,你让现在的连成珏设计这样的计谋,他都未见得有如此的头脑,除非……许樱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果真是重生以后日子过得太好了,竟然连他都忘了。

当初连成珏虽心机深沉,智计百出,可要说真的精明成了鬼,算计人算到骨子里,那是在认识管仲明之后,管仲明此人许樱一直不知道来历,不过他那眼神许樱总是一想起就心惊,那是沾过血见过世面的人的眼神,说是像恶狼一般也不为过,此人与连成珏结实的时候,已经是个腿被齐膝砍断,左右太阳穴皆有烧疤,脸上还有两道极狰狞的疤,据说是连成珏有次亲自押送货物上京的时候认识的,可再多的话连成珏就再也没跟她说过。

后来许樱一个人出来做生意,听别人提起过跟管仲明相似的一个人,只是那人只是跛足疤面,原是河匪出身,占了大片的芦苇荡,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不说,且为人狠毒多计,连官府都奈何他不得,谁都不叫他的真名实姓,只知他自称叫疤面虎,据说他最恨别人盯着他的跛足,曾有路人多看了他的脚一眼,被他活生生用拳头打死的,可这人又是个变色龙,也有人传他是个和善擅交际长袖善舞的人物。

后来还是因他生母过世,官府在墓地里埋伏着,整整埋伏了三十多天,才把前来吊唁的他一举擒获,却不知为何只判了刺配,后来就不知所踪了。

许樱在心里默算,此时的管仲明怕是只有三十左右岁,正是年富力强之时,若真是他在算计着许家,许家怕是要有大劫数。

她脸色阴睛不定,变了又变,抬头看见母亲担忧的脸色,只好若做欢颜,“所谓攘外必先安内,要驱了内鬼才好对外贼,不知母亲心里可有些数?”

“旁人我倒不觉得,只是钱姨娘进门,咱们家就出事,不由得我不多想。”

“我也是这么想的。”许樱笑笑,“既然许忠哥在这里,此事咱们也不能劳烦别人,只有请许忠哥帮着查探一二。”

“这本是小的份内之事。”许忠见时辰不早了,磕了个头就退出了顺意斋。

连成璧一个人骑在马上,替他牵马的蝶尾嘴都快嘟得挂油瓶了,“人家到了府城,都是急着赁房子住,好安顿下来读书,您可倒是好,把龙睛一个人扔在那里了,倒带着小的出来去许家村见未来的少奶奶……”

“如今我也后悔了,带着你不如带着龙睛。”连成璧道,他到了大明府就听说了许家发生的种种事,他本是极聪明的人,稍微一联想就晓得事情有不对,此事弄不好怕是要牵连极大,索性把东西往连家在大明府的别院一扔,留了龙睛一个人帮着别院的管家等等收拾他的东西,骑着马带着蝶尾就以要拜访旧同窗的名义离了府城。

“那您就带着龙睛嘛。”蝶尾真是不怕连成璧的毒嘴,或者说是习惯了,连成璧这人就是属螃蟹的,你瞧着他壳子硬得很,一旦习惯了那壳子,日子久了就知道他内里软了,对身边的两个书童好得很,好到这两人知道了连成璧的本性,并不怕他。

连成璧把缰绳一夺,“你自己回去吧,我一个人骑马走。”

蝶尾笑了笑,“十爷,您的银子可都在小的这儿呢,您知道一碗茶多少钱吗?”他指着远处的茶寮道。

“哼!”连成璧没理他,两个人继续一边斗嘴一边往前走,到了茶寮蝶尾拿了几个大钱买了一壶茶,将茶倒进自己随身带着的鳄鱼皮水囊里,主仆两个挑了个树荫坐下来,也不在人前多说话,只是一个坐着一个站着,用随身带的桃木茶碗喝茶。

连家虽富贵,却是商人出身,连成璧这样的天之骄子,行路也是知道要财不露白的,衣裳穿得朴素不说,随身带得东西也看起来尽量不起眼,虽说茶寮里的人因连成璧生得实在是漂亮人又一派斯文多看了他两眼,也只当他是往府城去赶考的秀才,并不在意。

正在这个时候远远的来了一匹快马,马上坐着一个年轻的道士,那道士身穿玄色道袍,头上戴着纯阳巾,脚上穿着草履,骑得却是一匹极深骏的高头蒙古马,在马的屁股上印着三股火焰纹,一看就是大齐朝的军马,腰上挎着一把镶着三颗绿松石的宝刀。

道士到了茶寮前停了下来,将挂在马上的铜茶壶扔了给了小二,“依旧装满。”

“知道了,武爷。”

武爷?连成璧抬头看了骑在马上的道士一眼,姓武的又是道士,还骑着烙着火焰纹的蒙古军马,除了武陵春还能是谁?他与武陵春只是多年前有过一面之缘,当时两人还是孩子,如今再见到这个姓武的,只见他长高了许多,皮肤晒成了小麦色,星眉剑目猿臂蜂腰,英武非常,显然已经长成了一位少年英雄。